重庆市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重庆市肿瘤研究所2024)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CQS24A04348)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CQS24A0434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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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A04348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1921AH
项目名称: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
2,250,000.00元
1
套
主要用于腹部、心脏、小器官、肌骨、妇产科、外周血管、介入等方面的临床超声诊断和科研应用需求;等
最高限价总计:2,2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采购人通知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1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3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3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
采购经办人:郭凯宁
采购人电话:023-653332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晓玲 吴荐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80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玲 吴荐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18096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招-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终审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
最高限价:2250000.00
数量:1
单位:套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A04348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1921AH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采购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报价要求-11-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四、付款方式-12-五、知识产权-13-六、培训-13-七、违约条款-13-※八、其他附件及包装要求-14-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二、评标方法-17-三、评标标准-18-四、无效投标条款-19-五、废标条款-1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一、投标人-20-二、招标文件-20-三、投标文件-20-四、开标-22-五、评标-22-六、定标-23-七、中标-23-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5-十、交易服务费-25-十一、签订合同-25-十二、项目验收-26-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一、合同主要条款-27-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一、经济文件-32-二、技术(质量)文件-34-三、商务文件-36-四、其他-39-五、资格文件-45-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22531工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25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二选一)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息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账号6232813760001762383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联系人:郭凯宁电话:023-65333223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彭晓玲吴荐邮编:400023电话:023-6711809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项最高限价备注1超声诊断仪1套设备最高限价213.75万元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超声诊断仪1套维保费用最高限价11.25万元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说明:①“○”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②“▲”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③“※”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序号技术参数一、台式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用途及说明:※1主要用于腹部、心脏、小器官、肌骨、妇产科、外周血管、介入等方面的临床超声诊断和科研应用需求※2投标设备必须为各厂家满足全身应用的最高档次机型(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及该投标型号为最高档次机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配置最先进平台,具有持续升级能力,可满足将来临床应用扩展需求,具备科研能力。※3配置超声设备与信息系统连接的图像采集、存储以及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监测系统硬件。二、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概述:▲1主机系统功能▲1.1全数字化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主机▲1.2 ≥23英寸高分辨率、广域视野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具备万向关节臂设计,可实现任意方位调节,可前后折叠▲1.3主机探头接口≥4个,大小一致,全激活,互通互用▲1.4 ≥12英寸液晶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支持滑动翻页功能▲1.5操作面板设计简洁、操作便捷▲1.6操作控制台可上下左右自由调节▲1.7二维灰阶成像单元,图像高清,分辨率高,对病变和肿瘤细节分辨率高,且能满足早期、微小、疑难病灶的精准显像▲1.8组织谐波成像单元▲1.9M型成像单元:彩色M型;解剖M型,取样线可360°任意旋转▲1.10彩色多普勒成像(包括彩色、能量、方向能量多普勒模式),彩色多普勒图像清晰、敏感,能实现微细血管和低速血流高清无外溢显示▲1.11频谱多普勒成像及分析单元,包括但不限于连续多普勒、脉冲多普勒▲1.12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1.13高级系统成像技术,满足:全程动态聚焦技术、智能波束形成技术、自适应/自动优化成像、智能动态微切面技术任意两种技术。▲1.14高级复合成像技术▲1.14.1具备≥2种复合成像技术▲1.14.2支持凸阵、线阵等多把探头▲1.15斑点噪音抑制技术,支持所有探头,多级可调▲1.16宽频可变频成像技术,灰阶、谐波、彩色、频谱支持独立变频,可视可调▲1.17宽景成像技术▲1.18二维/彩色双实时对比成像▲1.19血流显示增强技术,满足:高分辨率血流成像技术、二维灰阶血流成像技术、向量血流技术任意一种技术▲1.20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满足超微血流显示技术或超微细血流成像技术▲1.21支持立体血流成像技术,通过常规探头实现二维图像上超微细或超低速血流的高分辨率立体显示,支持二维凸阵探头、线阵探头,实现二维图像上一键超微血管或低速血流立体显示。○1.22多普勒血流定量分析或血管密度分析○1.23一键或零键自动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于二维、彩色、频谱模式)○1.24高清图像放大技术:一键实现全屏放大,支持二维和彩色○1.25超声原始数据存储,可对存储图像和回放图像进行多参数调节○1.26穿刺针增强技术:实时对比显示增强前后效果,多角度可调※2先进成像技术※2.1超声造影成像功能※2.1.1造影功能支持配置的所有探头,包括凸阵、线阵、相控阵、腔内等探头※2.1.3 B型图与造影图像实时同屏双幅显示※2.1.2具备2个独立造影计时器※2.1.4支持微血管造影增强功能※2.1.5造影定量分析,支持时间强度曲线分析,具有感兴趣区运动追踪功能※2.1.6可支持市面上≥2种不同的造影剂※2.1.7具备时间参量成像功能,不同颜色标记造影剂到达时间,支持凸阵、线阵、腔内探头(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及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1.8具备高帧频造影成像(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高帧频造影成像图像清晰、分辨率高,能有效实现造影剂高帧频灌注成像,凸阵探头≥10cm深度,扫描角度≥45°,帧率达到40帧/秒以上;线阵探头≥4cm深度,帧率达到30帧/秒以上(提供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2应力弹性成像:图像清晰,能真实有效呈现组织硬度,支持凸阵、线阵、腔内探头,支持定量分析功能,具有成像质量控制监测功能(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及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3剪切波弹性成像※2.3.1图像清晰、稳定,能真实有效呈现组织杨氏模量值及硬度,支持凸阵、线阵、腔内探头,支持定量分析功能,具有成像质量控制监测功能※2.3.2剪切波弹性成像需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及以上要求:(投标人响应满足的每条提供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3.2.1剪切波弹性成像“穿透模式”,针对困难病人一键选择剪切波弹性“穿透模式”,提高困难病人图像质量和检查成功率,支持凸阵探头※2.3.2.2高帧频剪切波弹性成像,剪切波图像帧率≥5帧/秒,剪切波图像平滑、稳定,支持凸阵、线阵、腔内探头※2.3.2.3剪切波弹性成像三维显示技术,剪切波弹性成像的三维立体显示功能,支持凸阵、线阵、腔内探头※2.3.2.4联合弹性成像,在双屏视图中同时显示压力式弹性成像和剪切波弹性成像图像,支持凸阵探头※2.4声衰减成像,通过采集原始数据测量肝脏组织声衰减系数,用于脂肪肝或其他弥漫性肝病定量评估(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及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5融合导航功能※2.5.1超声融合导航功能(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可将超声、CT\MRI\PET\PET-CT\SPETCT图像与实时超声图像融合,可提供实时定位导航及引导功能、穿刺针虚拟追踪导航功能(提供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5.2支持超声图像与CT/MRI等图像自动追踪、匹配、融合功能,操作简便,图像匹配度高、定位精准※2.5.3融合导航功能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凸阵、线阵探头※2.6其他高级成像技术,满足以下任意两条及以上要求:(投标人响应满足的每条均要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注册检验报告,同时提供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2.6.1粘弹性成像,通过获取组织剪切波频散值来评估组织黏度,用于炎症及脂肪变性肝脏等疾病诊断及研究※2.6.2允许原始射频数据输出用于科研分析※2.6.3超声造影向量成像,追踪单个造影微泡的运动,对单个造影微泡的速度、角度和到达时间等信息进行参数成像,有量化数值和向量标记※2.6.4融合导航配置凸阵、线阵传感器及数据线内置式探头,无外置式定位装置及线路、不影响穿刺操作※2.6.5显微造影成像,基于造影剂微泡定位追踪原理及超高采集帧率,获取超分辨显微成像○3测量和分析: ( B 型、M 型、彩色多普勒、频谱多普勒等)○3.1常规测量软件包○3.1.1 基本测量包,灰阶模式下支持双幅跨幅测量○3.1.2 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3.1.3多普勒频谱测量与分析,可自动包络、测量与计算○3.2 专科测量软件包,自动生成报告○3.2.1 具备腹部、妇科、心脏、产科、泌尿、小器官、儿科、血管测量等软件包○3.2.2心脏测量软件包,支持≥3种左室心功能评估方法、自动心内膜包络或描记○3.2.3射血分数自动测量,自动识别左室舒张期切面和左室收缩期切面○3.2.4 血管测量软件包,配备血管内中膜前、后壁自动测量○3.2.5妇产科测量软件包,具有妇产科自动测量技术,可自动测量NT、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等数据或自动测量盆底功能相关数据○3.2.6经颅多普勒测量分析○4图像存储 (电影) 回放及管理○4.1具备固态硬盘○4.2设备内置硬盘≥1T,硬盘总容量≥5T○4.3内置超声工作站,支持同步存储,后台存储或导出图像数据不影响检查操作○4.4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4.5支持向前、向后存储,向后存储时长≥3分钟○4.6手动、自动回放,支持电影回放,可对回放图像进行多参数调节○4.7多种图像格式传输:支持JPEG等常用格式输出,具备HDMI、USB输出接口○4.8方便、快捷存储至硬盘或U盘○5连通性○5.1支持DICOM 3.0接口○6技术参数与要求○6.1多级可调的全程动态聚焦发射声束或智能全程聚焦技术或全域动态聚焦技术○6.2凸阵探头最大扫描深度:≥400mm(提供产品原厂技术白皮书或实机操作过程截图)○6.3TGC: ≥8段○6.4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6.4.1包括速度、能量、方向能量显示等○6.4.2显示方式(B/C、B/C/M、B/POWER、B/C/PW)○6.4.3取样框偏转≥±20度○6.5频谱多普勒成像单元:○6.5.1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多普勒○6.5.2显示方式:B/PW, B/C/PW, B/CW, B/C/CW,HPRF等○6.5.3取样容积:5-20mm○6.5.4偏转角度≥±20度○6.5.5最大可测量速度:PWD:最大血流速度≥15.0m/s○ CWD:最大血流速度≥19.0m/s○6.5.6最低测量速度:≤1mm/s (非噪声信号)※6.6探头规格※6.6.1支持探头类型:凸阵、线阵、相控阵、腔内、容积、双平面探头探头等※6.6.2探头频率:线阵、凸阵、相控阵宽频变频探头,二维、谐波、彩色及频谱多普勒模式分别独立变频≥2段※6.6.3凸阵探头≥1把:频率范围1-7MHz以内※6.6.4线阵探头≥1把:频率范围2-18MHz以内,兼顾分辨率和穿透力,能有效应用于浅表器官、外周血管及深部血管成像,浅表器官分辨率高、血流敏感,血管显示清晰、血流真实敏感。如1把无法实现兼顾,须增加配置1把线阵探头进行补充,即2把线阵探头。※6.6.5相控阵探头≥1把:频率范围1-5MHz以内※6.6.6腔内探头≥1把:频率范围3-11MHz以内※6.6.7腹腔镜探头≥1把或双平面探头≥1把※6.6.8浅表或腹部容积探头≥1把:配置四维成像功能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采购人通知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超声医学科(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验收时间产品在安装调试符合要求,对使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履约验收。2.验收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主要验收合格条件如下:A.货物验收: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B.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以确保设备能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验收要求;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C.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D.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携带授权书)参加。E.中标人邀请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功能检测验收,功能检测验收结果作为采购人综合验收依据;F.最终验收合格以采购人综合验收合格为准,履约期从采购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G.履约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3.2.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报价和维保费用报价两部分报价。设备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含附属设备和配套产品)、运输费(含装卸费、吊装费等)、运输平台搭建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设备功能检测费(含附属设备和配套产品)、各种接口费、各种税费以及综合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及补偿额外费用。维保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保证设备履约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维修工具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及补偿额外费用。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1.产品履约期: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整机履约期至少5年(含探头等),预防性维修≥4次/年。2.履约期后的收费标准:每年不高于产品成交价5%(含税),此价格包含了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硬件及软件)价格。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同时所有设备(硬件及软件)享受原厂免费升级。(二)售后服务内容1.中标人和制造商在履约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免费维修(含人工和零配件)和服务:A.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如保修期内中标单位未按时履行维修义务,每次中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维护保养费用中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且不免除中标人的维保售后服务义务;造成医院损失,中标人另行赔偿。B.技术更新在履约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进行版本更新,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新服务。C.技术升级在履约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免费升级更新。D.维护清洁保养每年≥4次,整机含探头及配件5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须更换原装配件、探头、整机,并确保能正常使用。维修期间厂家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使用。2.履约期外服务要求A.履约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B.履约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详细承诺。3.凡涉及与采购人HIS、LIS、PACS、电生理系统、病理信息系统等系统连接的设备,要求具有标准数字接口,若投标产品没有匹配的接口,由中标人负责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根据医院需求,如需PACS高清采集卡、院内设备精细化管理软件设备视频采集器,中标人免费提供并负责安装。4.备件、零配件及专用工具A.如有备件,中标人应随机向采购人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B.专用工具:如有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维修的专用工具。5.其他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保证设备全年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工作日计算),否则按1:5顺延履约期。3.4.四、付款方式为保障货物质量、安装使用进度及资金安全,本项目结算方式安排如下: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中标人放弃签订合同。若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当提交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预付款支付。2.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合同设备价款的40%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预付款担保函。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预付款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2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按合同设备价款的40%向中标人支付货物预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预付款担保函。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预付款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3投标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应当提交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且不可撤销的保函。2.4货款支付。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综合验收报告、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支付货物尾款申请等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设备价款的20%(采购人前期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自动转为货款)。2.5采购人按照年度向中标人支付维保费用。每年度维保费用=合同维保费用金额/中标人响应履约期年限。每年度维保费用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中标人未按时提供足额发票,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货款。3.履约保证金及担保函退还。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以及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流程。预付款保函退还中标人。4.担保函时效:若中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必须至全部货物供货(安装)完毕并经合同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确因特殊原因开具的保函有效期不能一次性满足交货期要求的,则在该保函到期之前,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重新提交足额有效的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中标人申请的各款项支付时间,中标人不得就此向采购人进行任何索赔,若中标人就此为由拖延工期、降低质量、不完全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则视为违约,中标人将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培训3.7.中标人应承担培训产生的费用(差旅、住宿、餐饮等相关费用),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定制化培训方案,应包括对临床人员的线上线下培训安排。中标人培训方案需征得采购人同意。3.8.七、违约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和供需双方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双方特别约定如下违约责任的承担:(1)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采购人场地准备原因延误除外),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2)中标人应付采购人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费用。(3)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验收且验收合格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须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4)中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5)中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应按照中标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仍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且采购人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应一次性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费用:A.中标人擅自解除合同的;B.中标人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C.中标人所交产品验收不合格且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后仍未验收合格的;D.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经采购人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的。E.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服务转包、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的。F.中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备注册证、提供原厂产品技术白皮书及实机操作过程清晰截图等)、提供虚假参数、虚假承诺、达不到应用要求、弄虚作假等行为。G.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交货超过60个日历日。(6)中标人未按合同条款执行的,或违反合同中任意一条条款,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中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属于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或宣布项目中标结果无效。3.9.※八、其他附件及包装要求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10.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保密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数据、设备运行检测数据、患者信息等)需严格保密,中标人需严格注意限定数据外流(临床数据严格不出院,设备运行监测数据需按工信部门相关要求条款进行监督约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在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对前述保密信息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展示、举例、销售,否则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且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按照5000元/次—20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仍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二)其他履约要求中标人保证对其所交付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存在查封(或任何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抵押等权利瑕疵;同时保证第三方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因产品受加征关税等其他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原因影响,所导致增加部分税款,该税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新机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需为制造商原厂制造,中标人交付产品之日与产品生产之日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零配件、易损件的正常供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三)其他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a)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b)技术资料:以下技术资料,国产产品提供中文版,具体技术资料明细如下:I.中标人应提供设备样本和产品技术性能条件说明书及操作说明。II.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设备及附件清单和备件清单。III.中标人提供投标产品附件的操作及其使用说明书。IV.中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人、采购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五)投标人承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行为、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投标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经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投标行为,将上报财政局依法依规处理。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4.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40%)4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2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未按第二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对应技术需求。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0%)51.售后服务能力(3分)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及处理措施、人员配置及分工、定期维护次数、履约期内服务方式、履约期外服务方式,备件库情况,是否能够提供损坏备用品及其他服务承诺。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提供方案得0分;2.培训服务方案(2分)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技术人员能力、时间安排、培训人员数量等相关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0.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提供方案得0分。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属于1处瑕疵: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③方案内容无连贯性;④方案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⑤常识错误;⑥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⑦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⑧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3商务部分(10%)3履约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整机履约期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3分。按商务条款差异表中响应的情况评审3商务部分(10%)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有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注:同一合同分阶段付款的,需提供合同项下全额发票。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对应标准下浮10%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1.1%=4.4万元合计收费=(1.5+4.4)×90%=5.31(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5.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5.12.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1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6.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即采购人。1.2乙方即中标人。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要求。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履约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办法之一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履约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7.2货物验收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执行。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甲方认为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甲方拒收货物的,乙方应全额返回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不低于同时期贷款利率)、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若甲方同意降价接受货物的,双方应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协商最终的货物价格。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按照8.1条款执行。(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回应第三方指控或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甲乙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6.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履约期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履约期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履约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套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1.设备价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总计2.维保费用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需分别填写设备价和维保费用,总计报价不超过单项最高限价;3.该表可扩展。7.2.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7.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肿瘤研究所的重庆市肿瘤研究所超声诊断仪(第一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声诊断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