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2310944854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吉村镇 1597970****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31 17:01 - 2025-01-06 18:00
采购单位: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市政公用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市政公用工程; 描述:新建吉村村新黄泥塘道路护栏长210米,路灯14盏;新建中村村上康屋路口至围足下河道农田排水设施长200米(内宽0.5米,内高1米,底厚0.15米,侧墙厚0.3米,上盖钢筋混凝土硬化盖板),围足下组挡土墙21米,均高4.5米、上宽0.9米、下宽1.65米,基础高1米、宽1.9米。;次要参数要求:
1个
4977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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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 吉村镇竞价附件(1).docx余发改行字〔2024〕299号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大余县 吉村镇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工期要求
该项目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资金要求
该项目需全额垫资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后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结算审核,以结算审核报告核定金额支付总价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价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期望总价:497739.2元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吉村村新黄泥塘道路护栏长210米,路灯14盏;新建中村村上康屋路口至围足下河道农田排水设施长200米(内宽0.5米,内高1米,底厚0.15米,侧墙厚0.3米,上盖钢筋混凝土硬化盖板),围足下组挡土墙21米,均高4.5米、上宽0.9米、下宽1.65米,基础高1米、宽1.9米。4.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竞价,报价金额低于期望总价为有效报价,符合全部响应的供应商中最低报价中标。二、商务要求信息1.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2.工期要求:该项目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工;3.资金要求:该项目需全额垫资;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后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结算审核,以结算审核报告核定金额支付总价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1.承诺函2.报价表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6.现场踏勘证明以上1至6项资料盖章后上传扫描件作为供应商响应附件,必须上传。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能转包分包。2.如供应商使用虚假材料参与竞标或中标后无故拒绝履行竞价承诺,将被禁止参与此后我单位的一切采购活动。3.本采购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因无法预见的情况改变、取消采购计划,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调整,且不承担因以上变更导致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4.全部响应要求,上传扫描件且加盖鲜章作为供应商响应附件,必须上传。5.为避免恶意竞价,实现供应商理性报价,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服务条件和初步沟通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服务方案。踏勘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8:30-12:00,逾时不予受理)。为防止资质挂靠,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踏勘时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现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出具现场踏勘证明。6.为保障工程质量,以及杜绝恶性竞价和竞争,对报价远低于期望价格的供应商,必须在上传竞价文件时同时提交能证明供应商远低于期望价格的说明材料,如供应商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7.项目施工期间,成交人派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须接受采购人的考勤考核,累计3次以上(含)未在施工现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8.本次竞价交易最终解释权归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所有。附件1:承诺函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条款及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所有条款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表项目名称: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额单位:元标 题内 容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XXX投标报价(小写)小写:质保期1 年其它优惠条件备注以上报价含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说明:1.报价单须字迹清晰,准确无误,不得涂改。2.报价总金额应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两种形式表示。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有不同的,以大写数字叙述为准。3.报价表必须按采购需求报价,其它费用也应列入报价表中。附件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为响应贵方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邀请,下述签字人自愿参与采购,提供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规定的有关服务,提交的资料及资格声明是真实有效的。1.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2.我方在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3.我方未被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的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代理人在现场踏勘、合同签订、项目施工、工程管理、项目验收、工程结算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时间:年月日附件5: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6:现场踏勘证明兹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年月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全面踏勘,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特此证明。业主单位(盖章):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日期:年月日大余县发展和缂委员会余发改行字[2024]299号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府字[2024]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大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远困难乡镇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产业升级、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施大余县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360723-04-011-708727)项目单位为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大余县吉村镇吉村村、中村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新建吉村村新黄泥塘道路护栏长210米,路灯14盏;新建中村村上康屋路口至围足下河道农田排水设施长200米(内宽0.5米,内高1米,底厚0.15米,侧墙厚0.3米,上盖钢筋混凝土硬化盖板),围足下组挡土墙21米,均高4.5米、上宽0.9米、下宽1.65米,基础高1米、宽1.9米。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五、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解决。六、招标内容以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内容为准。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国家和省规定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2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