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 急冷水冷却器 净化烟气加热器 循环液冷却器 净化烟气急冷塔招标公告(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
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
DJXTLC-JY-2024-12-0003
项目类别:
设备采购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5日(周三)上午9:00
开标地址: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采购单位: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熊老师,18983595677
招标采购科:
供销科
附件下载:
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docx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JXTLC-JY-2024-12-0013招标人: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盖章)2024年12月第1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招标人为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控股,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技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项目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胜利五社,现有尾气处理工艺为碱洗工艺,但运行过程中出现设备腐蚀穿漏、堵塞等情况,需对其碱洗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当前已处理设备采购阶段。2.2招标范围及数量: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体材质数量单位备注1急冷水冷却器需投标人根据数据表参数计算管程/壳程: S316031台换热面积由投标方根据数据表计算数据(表详见第六章)2净化烟气加热器需投标人计算管程/壳程: S316031台换热面积由投标方根据数据表计算(表详见第六章)3循环液冷却器需投标人计算管程/壳程: S316031台换热面积由投标方根据数据表计算(表详见第六章)4净化烟气急冷塔(包含塔盘及安装)316L塔体、塔盘及丝网捕集器:S316031台数据表详见第六章备注:报价包含地脚螺栓、配对法兰、垫片、螺栓螺母及塔盘安装等。2.3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单台设备价及总价,包括设计费、货款(含法兰、垫片、螺栓配对、地脚螺栓、基础锚板、塔盘、塔盘安装)、全额增值税、包装费、检测费、资料费、现场安装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等所有费用。2.4交货地点:2.4.1本次采购物资交货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或甲方指定地点。2.5交货时间:本次采购物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超过此时间的投标将予以否决。2.6中标人设计资料返回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返回至招标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并具备与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备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3、投标人提供相似工况下的成功应用3年以上的业绩至少2项(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5、投标人在2022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工作内容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四、投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制造商,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5日在垫江县人民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9时0分,投标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胜利五社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开标说明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7.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胜利五社联系人:熊川电话:18983595677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动力国际B栋7楼联系人:曾进电话:18883201868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及技术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编号条款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2制造图设计1、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的订货资料基础上对设备制造图进行设计,并作为投标资料不可缺少部分;2、设计图不详或不清楚,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3质疑、澄清答疑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有偏差的内容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箱:409814994@qq.com。2、书面澄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遗漏了信息,引起对投标的影响,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资格要求。5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7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或甲方指定地点。8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包括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价格部分三个部分。技术部分应包含设备图纸。10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由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各方面要求决定,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格式要求部分的由投标人自行编排入其投标文件的对应部分。1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固定单台设备价及总价,包括设计费、货款(含法兰、垫片、螺栓配对、地脚螺栓、基础锚板、塔盘、塔盘安装)、全额增值税、包装费、检测费、资料费、现场安装服务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等所有费用。2、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2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汇入如下帐户:银行账户名: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垫江支行银行账号:50001273600050005465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4、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个日历日。不响应本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1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按照以下要求签字盖章,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要求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封面加盖企业公章;(2)投标函需由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适用);(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5)投标文件其它地方可不进行签字盖章。注: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5投标文件递交(1)现场递交;(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一套电子文件;(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应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6开标与评标开标时间:见投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投标公告。1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8中标候选人公示无19中标候选人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详见第七章1.7推荐中标候选人)20履约担保/21特别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的时间点均为北京时间。2、本招标文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不低于”,没有特殊说明的均包括本数(本级)。22招标代理费1、由中标人支付。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2000元。3、代理费用支付: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23付款条件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款的支付”。24否决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2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6解释权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1资金来源1.1.1本章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合格投标人1.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邮箱见投标邀请书。1.2.2合格的投标人1.2.2.1投标人需符合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1.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3.1投标的货物和服务须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1.3.2如果投标的货物有生产许可、制造许可或强制认证等国家要求的,须具有相应的证书。1.4投标费用1.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投标人资格要求1.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标文件构成2.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2.1.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2.1.2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招标文件总共由七章节组成,每章节具体内容如下所示: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第七章评标办法。2.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否决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表述被拒的风险。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按照2.2.1要求一次性全部提出。2.2.3澄清或修改形成的补充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先后发出的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收到。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的语言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未提供相应中文翻译本或提供资料不完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评判。3.2投标文件构成3.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2.1.1投标文件商务响应部分如下所示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商务报价表;4、商务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书;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3.2.1.2投标文件技术响应部分1、技术偏离表;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技术文件。3.3投标文件的编写3.3.1投标人应该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商务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3.4投标价格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4.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3.5投标货币3.5.1本次招标投标货币币种为人民币。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以投标货币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3.6.2当发生本章第3.6.6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6.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币种一致。3.6.4任何未按本章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3.6.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3.6.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1、如果投标人在本章第3.7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2、如果中标人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未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争;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和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6、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7、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3.7投标有效期3.7.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3.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不予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3.6.6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3.8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按照以下要求签字盖章,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要求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封面加盖企业公章;2、投标函需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适用);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5、投标文件其它地方可不进行签字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截止期4.1.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4.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3款和第2.3.3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4.2迟交的投标文件4.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本章第4.2款规定的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1.2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5.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开标记录。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方法6.3.1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6.3.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见第七章“评标办法”。七、授予合同7.1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异议。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合同授予前的审查7.2.1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2.2如果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否决。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按排名顺序的下一个投标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最终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7.3中标人的确定7.3.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3.2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经考察小组现场考察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生产制造能力、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中标通知书7.4.1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30日前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7.4.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招标人采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协议的一部分。7.4.3若中标人未能满足本章第7.5或7.6款要求,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按综合评标分由高到低排序的下一个投标人或重新招标。7.5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得就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解释权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2025年1月目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商务报价表编制要求七、商务条款相应/偏差表八、技术条款相应/偏差表九、综合报价表十、设备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十一、专用工具分分项报价表十二、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报价表十四、资格审查资料十五、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十六、技术支持资料十七、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八、其他资料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投标人名称制造商名称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投标总价(元,含税)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注:1.开标总价为含税总价,包括设计费、货款(含法兰、垫片、螺栓配对、地脚螺栓、基础锚板、塔盘、塔盘安装)、全额增值税、包装费、检测费、资料费、现场安装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等所有费用。2.本表只需报所投货物总价,不需列出货物明细及分项报价。二、投标函致: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综合报价表(8)设备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9)专用工具分分项报价表;(10)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报价表;(11)资格审查资料;(1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3)技术支持资料;(14)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岀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企业公章)年月日注:1.必须有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适用。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正反面)(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必须得有身份证影印件和企业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授权文件;2.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适用。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二)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单位名称:单位银行开户行:单位银行账号:单位地址:银行行号:注:请于商务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六、商务报价表编制要求投标人应详细阅读:1、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为:人民币,固定单价及总价,人民币,单台设备价及总价,包括设计费、货款(含法兰、垫片、螺栓配对、地脚螺栓、撬底座等)、全额增值税、包装费、检测费、资料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等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按报价表中的计量单位进行报价,数据必须填写完整,并且每项货物的报价应为一个固定价格,不允许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除在价格文件中填写投标总价外,还需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格式的报价表,所有的分项报价之和须与投标总价一致。七、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采购商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无论是否偏离,此表必须填写。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无偏离意见,须在表中注明“全部响应,无偏离”。八、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技术条款投标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注:1.无论是否偏离,此表必须填写。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无偏离意见,须在表中注明“全部响应,无偏离”。3.投标人若对技术条款有偏离,请标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且在其提供的技术投标文件中(如招标文件未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则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九、综合报价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招标编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报价单价(元)报价总价(元)备注合计注:1、报价为人民币,固定单价,包括货款、全额增值税、包装费、检测费、资料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地脚螺栓、管口配套法兰、连接螺栓、投产保运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等所有费用。2、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以外的补充报价。3、投标总价合计金额须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金额保持一致。十、设备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位号生产商名称原产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备注注:1、此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2、此表中涉及报价所包含税率应与投标产品的商务计价方式中税率一致。3、投标人应(参考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尽可能将需要产生费用的报价项填入此表中(若有其他费用投标人可自行往后添加)。十一、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1234567序号备件号名称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注:1、此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2、此表中涉及报价所含税率应与投标产品的商务计价方式中税率一致。3、投标人应知晓,本表涉及报价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十二、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报价含在投标总价中)12345678序号备件号图号名称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小计:两年备品备件(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2345678序号备件号图号名称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小计:注:1、此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2、此表中涉及报价所包含税率应与投标产品的商务计价方式中税率一致。十三、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名称:技术服务费服务内容单价(人民币/天/人)费用货物现场开箱验收现场培训现场安装及检查试运行调试服务投产运行前,可能发生的其他服务投产运行服务所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其他小计培训费培训内容单价(人民币/天/人)费用使用国内培训(培训工程师)工厂培训(见投标人须知要求)其他小计合计注:1.服务费应固定不变,直至工作完成,不随实际服务天数而增减。2.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现场技术服务应满足现场技术需要,派技术工程师赴现场,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培训;(2)现场安装调试及检查;(3)试运行调试服务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服务;(4)投产运行服务。十四、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审查资料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相关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设备(非定制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五)法律纠纷情况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如实填写:贵方目前是否正在涉及或面临尚未解决,对贵方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如果有,请简单说明情况。贵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建议联合供货体的任何成员在过去10年中是否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如果是,请写明诉讼案的现状。(六)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七)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以下简称“乙方”)针对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发放的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对从甲方处获得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1机密信息本承诺中所称机密信息是指因执行本次招标而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的相关组织机构、业务等任何秘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管理经验;1.2业务流程、职员资料及内部公开的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为甲方专有的文件资料;2机密信息的接受的方式当甲方欲向乙方透露与其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时,此信息包括口头、书面或以其它形式的载体透露给乙方的,乙方有责任按照第三条承诺保密的责任。3乙方的保密责任乙方同意:3.1以谨慎的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机密信息,就如同使用与此相似的,自己不愿其泄露,公开或传播的信息一样;3.2为履行项目之目的或在其它方面为了甲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乙方可以将机密信息透露给:(1)为项目进行必须了解该信息的其本身的雇员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雇员或合作方的本项目组成员;(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它地方。4保密期限根据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信息应自本协议中提到的招标之日起五年止。5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对于下列信息,乙方不承担本机密信息透露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5.1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已获取的信息;5.2乙方独立开发且不涉及透露方的信息;5.3从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所获得的信息;5.4通过公开渠道而非乙方过失而公开的信息;6残留信息残留信息指包含在甲方的信息之中,与乙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构想、技能、技术,这些构想、技能、技术,保留在乙方接触项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之中,或已转化为该雇员的技能。乙方可透露、公开或传播并使用残留信息。但是,除非甲方与乙方就残留信息另有规定,乙方不得透露,公开或传播:6.1残留信息源;6.2甲方的任何财务、统计或个人数据;6.3甲方的业务计划。7保密信息的返还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8不承认条款8.1甲方仅“按现状”提供信息;8.2甲方对因其透露的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透露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任何损害的情况除外;8.3透露载有业务计划的信息仅出于计划的目的。甲方可随时改变或取消计划。使用此类信息的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改变或取消其计划有可能为接受方带来损害且为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的情况除外。8.4本承诺函并不要求任一方透露或接受信息。9适用法律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次招标期间,如对本承诺函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判决书是终决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八)产品专利、技术成果证书一览表序号专利(技术成果)名称类别专利号具体应用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注:1、请提供所供产品的相关专利;2、专利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根据顺序填写);3、具体应用情况:填写专利应用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序号;4、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按表中填写顺序附在本表之后。若所提供证书在相关网站查询不到,视为无相关证明文件);5、本表行数不够可另加。(九)装备能力(含检测设备)调查表序号装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性能说明投入使用时间备注注:涉及本次招标物资加工制造的生产及试验设备均需列入此表。十五、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十六、技术支持资料十七、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八、其他资料第五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合同编号:买方:签订时间:卖方:签订地点: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岀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详见下表1所示。表1供货范围及性能参数序号名 称规格及型号数 量材质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质保期12……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详见表2所示。表2供货价格详情表序号名 称数 量设备含税单价(万元)设备含税总价(万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万元)12……合计设备含税总价小写:(万元)人民币;大写:。合计增值税税额小写:(万元)人民币;大写:。注:若遇税率调整,合同含税总价应作相应调整。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3.2.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卖方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和培训,且工程整体投产后1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3.2.4结清款在工程整体投产后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2安装调试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2.3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6.3考核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3.2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6.3.4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6.4验收6.4.1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7.技术服务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7.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7.3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8.质量保证期8.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9.质保期服务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査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10.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1.保证11.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11.4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11.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6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2.知识产权12.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3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2.4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14.违约责任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退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退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5.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16.不可抗力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7.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联系方式及签署(1)安全管理: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并满足技术协议约定。因产品及服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约定的,卖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2)本合同文本为电脑打印件且不得涂改,涂改则无效;对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解决。(3)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与本合同交易相关且与本合同不存在冲突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共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双方就执行合同各自指定下列人员为经办人,与合同相关文书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邮寄、手机短信彩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经办人即视为送达合同当事人。买方指定经办人:电话:电子邮箱:。卖方指定经办人:电话:电子邮箱:。(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7)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六份,买方四份,卖方二份。(8)本合同附件: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买受人买方(盖章):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住所地: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胜利五社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税号:91500231208650029Q开户银行:建行垫江支行帐号:50001273600050005465邮政编码:408324出卖人卖方(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税号: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第二节专用合同条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一、设备需求一览表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二、技术要求垫江县脱硫厂二期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采购的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等)详见文件夹中附件。附件1:急冷水冷却器数据表;附件2:净化烟气加热器;附件3:循环液冷却器;附件4:净化烟气冷却塔。第七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2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确定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初步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1.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1.4综合评价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份,计算公式为:总评价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其中价格分为60分,商务分为12分,技术分为28分,详见本章节“三、评标标准”。1.5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价格得分高的优先;价格得分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1.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1.5条款对投标人进行排名,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经考察小组现场考察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生产制造能力、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1.7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与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二、评标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2.1评标准备2.1.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评标委员会主任从抽取的技术评委中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2.1.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投标文件的初审2.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初步评审表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2.2.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2.2.4修正后投标总价原投标总价加上修正价格增量后,即为修正后投标总价。2.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3详细评审2.3.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2.3.2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需要第二次报价后,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3.3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2.3.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应当通知该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完成评标报告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2.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2.6.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6.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6.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2.7否决投标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规定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投标文件有缺漏、图片不清晰等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3、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6、投标文件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地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对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9、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况,投标将被否决,且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打分。(1)不接受任何一项关键条款或对其修改而构成实质性偏离;(2)对一般条款的修改影响到关键条款并对关键条款构成实质性偏离;(3)提出增加的条款构成了对关键条款实质性偏离;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2.8否决所有投标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理由,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方可进入详细评审,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应否决所有投标。2.9其他定义本规定中所称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商务和技术满足招标文件均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所称均值是指算术平均值。三、评标标准3.1初步评审条款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商务关键条款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1商务关键条款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1商务关键条款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商务关键条款报价唯一每项产品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商务关键条款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1商务关键条款投标有效期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1商务关键条款投标人资格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商务关键条款付款条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商务关键条款交货时间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商务关键条款投标价格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款号。1商务关键条款其它实质性响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商务实质性要求条款。2技术关键条款投标人关联性检查不存在以下现象:(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交叉持股;(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了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技术关键条款串标、围标行为不存在以下现象:(1)不同各投标人投标资料相互混装,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项目管理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答疑时无合理解释或不能提供计算、报价依据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2技术关键条款其它实质性响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实质性要求条款。3.2详细评审条款3.2.1报价评审表项目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最终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Fi=F-(Di-D)/D×100×EFi——最终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F——最终有效投标人价格满分值,60分;D——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Di——最终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E——0.2。60合 计603.2.2商务详细评审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相似工况下的同类产品(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应用的业绩,对有效业绩按合同产品数量(台/套)(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进行排名,业绩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得6分,排名第三得2分,其余不得分。(允许并列)102服务与保障及措施承诺长期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投标人应有一定的技术支持能力。承诺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12服务与保障及措施承诺接收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现场提供售后服务得1分,能在48小时内到现场提供售后服务得0.5分;48小时以上才能到现场提供售后服务不得分。1合计123.2.3技术详细评审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综合评价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好,对招标文件内容完全响应,对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内容逐条进行实质性书面应答,提供详细的偏差表,对偏离内容有合理的解释的,得0-8分;82技术方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0-15分;153质量保证质量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得0-5分。5合计28备注:以上评分项,投标人应提供评分表中(不限于此表)相应的证明文件(若为外文须提供中文对照翻译文件),未提供视为未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气处理装置技改设备 急冷水冷却器 净化烟气加热器 循环液冷却器 净化烟气急冷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