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公告(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4)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2027年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7年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68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7,234,806.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商业保险机构上级公司符合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条件,总公司批准同意其分支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①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若非总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参与本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授权参与本项目,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2:
(1)商业保险机构上级公司符合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条件,总公司批准同意其分支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①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若非总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参与本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授权参与本项目,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1880832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 0832-2029224(评审)、0832-2025352(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0832-2029224(评审)、0832-2025352(文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需求.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
内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26723.480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2029224(评审)、0832-2025352(文件)

采购单位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08321933

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2029224(评审)、0832-2025352(文件)

附件:

附件1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8,361,083.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8,361,083.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服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1.00(年)88,361,083.00其他未否否否否否1务高新区1.00(年)88,361,083.00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8,873,723.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8,873,723.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服务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1.00(年)178,873,723.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净赔付率年%不设定百分比无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净赔付率年%不设定百分比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高新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概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其主要待遇是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分段报销。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计划安排,结合实际需1项目概述求,现内江市医疗保障局拟对2025年-202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75.4998万人,按照“加强竞争、服务高效”的原则,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包招标。第一包由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高新区组成,约91万人。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内容及其他要求1.分段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实行分段报销。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以上至30000元(含)段报销比例为60%,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含)段报销比例为65%,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60000元段报销比例为75%。合规医疗费用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和乙类先自付部分;医疗保障部门核定按病种收费价格标准的医疗费用。2.起付标准。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对单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报销比例对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给予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3.采购人拥有监管权,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中标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中标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2★服务内容及其他要求4.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采购人负责检查监督中标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中标人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中标人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医保部门关于网络和数据安全等相关规定,共同做好参保及就医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工作。8.中标人应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中标人授权工作人员可查询被保险人的基础信息。9.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被保险人信息,仅用于中标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中标人需明确销毁时间,留存台账。中标人对被保险人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将被保险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10.对于分包的项目,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分包投标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不同分包的大病保险投标;当同一投标人评分为不同分包的第一名时,只能优先选择一个分包,剩余分包由该分包第二名替补。(注:本项目中所有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执行或配备的内容,若未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结果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包2:标的名称: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概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其主要待遇是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分段报销。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计划安排,结合实际需求,现内江市医疗保障局拟对2025年-202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75.4998万人,按照“加强竞争、服务高效”的原则,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包招标。第二包由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组成,约184万人。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内容及其他要求1.分段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实行分段报销。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以上至30000元(含)段报销比例为60%,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含)段报销比例为65%,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60000元段报销比例为75%。合规医疗费用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和乙类先自付部分;医疗保障部门核定按病种收费价格标准的医疗费用。2★服务内容及其他要求2.起付标准。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对单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报销比例对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给予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3.采购人拥有监管权,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中标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中标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4.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采购人负责检查监督中标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中标人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中标人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医保部门关于网络和数据安全等相关规定,共同做好参保及就医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工作。8.中标人应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中标人授权工作人员可查询被保险人的基础信息。9.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被保险人信息,仅用于中标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中标人需明确销毁时间,留存台账。中标人对被保险人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将被保险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10.对于分包的项目,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分包投标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不同分包的大病保险投标;当同一投标人评分为不同分包的第一名时,只能优先选择一个分包,剩余分包由该分包第二名替补。(注:本项目中所有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执行或配备的内容,若未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结果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无无无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无无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当年3月31日前(供应商须开设大病保险结算专用收/支账户,大病保险筹集资金由采购人统一划转至供应商专用账户),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30%2、当年6月30日前,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30%3、当年9月30日前,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30%4、当年12月31日前,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1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偿或者补偿。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当年3月31日前(供应商须开设大病保险结算专用收/支账户,大病保险筹集资金由采购人统一划转至供应商专用账户),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30%2、当年6月30日前,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30%3、当年9月30日前,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30%4、当年12月31日前,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5★付款进度安排况说明为支付大病保险总筹集资金的1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提供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政策宣传措施。②人员培训方案。③监管协查方案。④理赔服务方案。2、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在本包服务区域内(县级)设立服务网点或者医疗保险联合办公服务窗口,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及必要设备,配备有固定在本包服务区域内使用的服务车辆。3、满足《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内府办发〔2019〕43号)相关要求。采购包2: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提供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政策宣传措施。②人员培训方案。③监管协查方案。④理赔服务方案。2、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在本包服务区域内(县级)设立服务网点或者医疗保险联合办公服务窗口,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及必要设备,配备有固定在本包服务区域内使用的服务车辆。3、满足《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内府办发〔2019〕43号)相关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