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曲靖市中医医院2024)



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曲靖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4-12-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31 06:00:00至2025-01-08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01-22 09: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曲靖开标室

预算金额
¥86.0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
13769550269

采购单位
曲靖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居委会迎霞路7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3287932

代理机构名称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69550269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4-G1-00475-WHZB-0117
项目名称: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6.02
最高限价(万元):86.02
采购需求:序号 标段代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合计金额(元) ★最高单价限价 (元) ★最高合价限价金额 (元) 备注 1 1 否 前列腺治疗仪 1 台 16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2 否 性功能康复治疗仪 1 台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核心 产口 3 否 精液采集仪 1 台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4 否 阴茎电生理检测仪 1 台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5 否 脉冲超声波治疗仪 1 台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核心 产口 6 否 双摇病床 4 台 3800.00 15200.00 3800.00 15200.00 7 否 移动式消毒机 3 台 15000.00 45000.00 15000.00 4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1)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31 06:00至2025-01-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曲靖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中医医院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居委会迎霞路771号
联系方式:0874-3287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方式:13769550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燕
电 话:1376955026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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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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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编号:旺招字QJ2401288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旺和招标WANGHEBIDDING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427-0101采购人:曲靖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五章采购需求69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6第1章招标公告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427-01012、项目名称: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含税价)及最高限价:¥86.02万元(大写:捌拾陆万零贰佰元整)。4、采购需求:序号标段代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合计金额(元)★最高单价限价 (元)★最高合价限价金额 (元) 备注11否前列腺治疗仪1台160000.00160000.00160000.00160000.0021否性功能康复治疗仪1台180000.00180000.00180000.00180000.00核心 产口31否精液采集仪1台90000.0090000.0090000.0090000.0041否阴茎电生理检测仪1台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51否脉冲超声波治疗仪1台250000.00250000.00250000.00250000.00核心 产口61否双摇病床4台3800.0015200.003800.0015200.0071否移动式消毒机3台15000.0045000.0015000.0045000.00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质保期:3年。8、质量要求:所供货物为全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和采购人的合格验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8日23:59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①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2、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敏大金麟湾一期D106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靖市中医医院地址: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居委会迎霞路771号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0874-32879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联系方式:0874-32181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海燕/马绒丽/樊利华电话:1376955026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明 细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曲靖市中医医院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居委会迎霞路771号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0874-32879321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项目联系人:吴海燕/马绒丽/樊利华电 话:137695502691项目名称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前列腺治疗仪1台、性功能康复治疗仪1台、精液采集仪1台、阴茎电生理检测仪1台、脉冲超声波治疗仪1台、双摇病床4台、移动式消毒机3台,详见“采购需求”。3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5报价方式投标人依据市场情况、自身实力和风险,自行报价。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分 包■不允许□允许,……。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时查看,不需要另行回复确认。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时查看,不需要另行回复确认。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规定上传的电子修改、补充文件;按评标委员会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17★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和签名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名。2、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2日9:00时;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27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含税¥86.02万元(大写:捌拾陆万零贰佰元整)。28履约担保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29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13000.00元中标服务费。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是否要求提交样品■不要求□要求,……。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是否要求述标或演示■不要求□要求,……。开标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撤回。中标公告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投标人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投标截止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的为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行业。一、总则1.采购人、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自筹资金。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人员工资、标书制作、差旅费等)。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5.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6章评标办法6.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答复所有文件获取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9.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9.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投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9.5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投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9.6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9.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9.8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1.1.1开标一览表;11.1.2资格证明文件11.1.3商务部分(1)投标函;(2)分项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方案;(5)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9)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11.1.4技术部分(1)技术规格偏离表;(2)技术文件;(3)技术支持资料;(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注:(1)投标人应将以上文件按顺序编制,并编写目录和页码;(2)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12.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3.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及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材料及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制造、材料采购、标准附件、运杂费用、投标人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利润、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3.4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研发费、为采购人提供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13.5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项目实施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13.6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13.7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3.8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3.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14.投标货币14.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文件有效期15.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在需要电子签章和签名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名。17.投标保证金1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技术参数说明、售后服务、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9.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供货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4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分析表中对货物及服务来源地的声明,货物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19.5证明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21.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21.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开标。主持人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读取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22.资格审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要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评标23.1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23.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3.4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23.5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3.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价或最高限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3.9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予推荐;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评标办法25.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六、中标结果26.中标人的确定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7.中标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3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履约担保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七、其他事项30.中标服务费30.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31.解释权31.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2.质疑3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的质疑。32.2质疑说明:(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财政部94号令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2.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33.投诉33.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4.纪律和监督34.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4.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货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4.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货方式:现场安装验收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二年分期支付。3质量要求:提供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以及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货物;提供的设备满足采购人要求,负责所有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4质保期:3年。(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曲靖市中医医院乙方:丙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序号项目(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生产产地型号和规格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678910合计小写:大写:交货时间:质保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拒绝付款且不产生违约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仅接受乙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概不接受任何第三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②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信息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信息,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按以上信息的付款视为已履行对应付款义务。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无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无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无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无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无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无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任意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见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曲靖市中医医院男科专科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 注:1.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一、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清晰反映经营范围其它相关有效证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委托书限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4: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注册日期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投 标 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 期:格式5: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格式7: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性审查”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8、(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投标日期:格式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制造商名称型号和规格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数量(1)单价(元)合价(元)(6)=(1)*(5)备注序号货物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制造商名称型号和规格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数量(1)出厂价(2)至交货地点的运杂费(3)安装调试费(4)合计(元)(5)=(2)+(3)+(4)合价(元)(6)=(1)*(5)备注1234总计(元)1、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相关参数”中采购货物按顺序逐项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必须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评委可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招标范围中若包含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费未填报或填报为0,将视为此价格已包含在其它价格中。投 标 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 期:格式2-1:配置清单(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自行填报,格式自拟)投 标 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 期:格式2-2:主要备品备件报价承诺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在今后的售后服务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下表中所列的优惠条件提供中标设备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本次厂家报价数量单位优惠比例实际单价备注(是否已含在总报价中)上述优惠比例及实际单价可以延用到以后的备品备件更换中,也可以根据以后的市场价按上述优惠比例进行下调;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元)。特此承诺!注:供应商在制作此“主要备品备件报价承诺”时,除表格的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外,其余部分可视供应商的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并承诺。投 标 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 期:格式3: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的商务部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投标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备注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投 标 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 期:格式4:技术方案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实施方案(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三)培训方案及保障措施(四)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五)类似供货经验格式5: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1、提供类似产品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2、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请自拟格式。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9: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在节能清单中页码对应投标文件要求页码注:若采购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则不再进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进行扣除。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在节能清单中页码对应投标文件页码合计注: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且提供有效第三方证明材料的。三、技术部分格式1: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序号。3、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投标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格式2: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制造商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机具装备等)概述;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设计(使用)寿命;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3.货物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储存等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方式;4.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计划及说明;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5.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技术方案的调整、设备配置及功能等);……格式3: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格式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请自拟格式。第5章采购需求一、前列腺治疗仪★1、治疗头内部可旋转,振动强度0-9级可调(0级时不振动)。★2、三种震动模式:1脉冲震动,2连续震动,3间歇震动。3、治疗头外表剩磁最大感应强度≥80mT且≤200mT。4、增效磁块腰带外表最大磁感应强度≥60mT;且≤200mT。5、温控范围38℃-45℃可调,误差±1℃。6、当治疗头表面温度超过60℃时,非自动复位热断路器将自动熔断。7、治疗时间0-99min可调,误差±10%。;8、作用区域的磁场强度的分布(作用区域的磁场强度标准测试点以1cm为步进测量)9、安全范围:环境中磁场强度限值0.5mT,安全范围≥7cm。10、高清显示器。11、高清媒体播放1080P全解码★12、全包胶曲状直肠探头,直径≤9mm。二、性功能康复治疗仪1、7种电刺激治疗模式;2、电刺激时间控制范围:0~99分钟连续可调,步进为1分钟,时间为零自动停止输出;3、仪器输出端开路10分钟或短路5分钟,其性能不消弱;4、在最大输出时,该电路短路5s,开路15s,关闭输出1min,重复试验10次设备能正常工作;5、仪器电源中断后再恢复时,仪器无输出6、仪器开路测量时,输出电压峰峰值不大于500V;★7、输出负压:0~040Kpa可调;负压时间控制范围:0~99分钟连续可调,步进为1分钟,时间为零自动停止输出;★8、负压吸引频率(按摩频率):0.5~2.5Hz;三、精液采集仪1、按摩次数每分钟0—60次,可调;2、往复运动次数每分钟0—125次,可调;3、往复运动行程范围:0-35mm4、按摩频率:0-1.5HZ5、抽动频率:0-2.5HZ6、取精桶内壁可变范围:直径10-30mm7、可升降高度范围:0-50mm8、恒温腔体(低于36摄氏度)★9、红光照度大于800Lux10、取精筒能根据人体高度电动上下调节11、多点电阻触摸屏★13、智能语音控制,可以检测阴茎长度、龟头温度、勃起时间、抽动次数★14、香薰精油15、微型热敏打印,支持检测结果打印16、可播放:TS,TP,RM,RMVB,AVI,MPG,MPEG,VOB,DAT,M2TS,MTS,MP4四、阴茎电生理检测仪一、放大器:1、通道数:2通道,其中放大盒必须具备锂电池直流供电技术,完全杜绝交流电干扰2、扫描速度测量误差:0.1~30000ms/div时,误差不超过±10%;3、显示灵敏度:0.01μV/div~30000μV/div分档控制;4、幅频特性:0.1Hz~10kHz,误差-10%~+5%;★5、高切滤波:20Hz、30Hz、50Hz、100Hz、200Hz、300Hz、500Hz、1000Hz、2000Hz、3000Hz分档控制;★6、低切滤波:1Hz、10Hz、100Hz、200Hz、500Hz分档控制;★7、共模抑制比:≥120dB;8、噪声电压:≤0.4μVrms(20Hz,2KHz);9、输入阻抗(COM):≥3000MΩ;10、耐极化电压:加±300mV的直流极化电压;二、电流刺激器参数:1、电流脉冲输出强度:1mA,10mA,20mA,30mA,40mA,50mA,60mA,70mA,80mA,90mA,100mA;2、脉冲输出频率:0.1Hz~50Hz;3、脉冲宽度:50us、100us、200us、300us、500us、1000us;4、刺激方向:正向、负向;五、脉冲超声波治疗仪1、系统构成:由主机、超声探头,治疗组件,一次性橡胶保护膜组成;2、工作波类型:超声波或电脉冲;2.1、治疗头有效面积:方型治疗头有效辐射面积为:≥8cm2;2.2、探头绝对最大波束不均匀性系数,不大于8.0;2.3、波束类型:准直型;2.4、治疗探头有支托装置,移动性好;拔插式安装,用户可自行更换探头2.5、免费提供治疗探头一次性保护模;3、声波工作频率:1.7MHz,误差为±10%;4、有效声强:不大于3W/cm2;5、最大额定输出功率:3.5W,误差为±20%;6、波形:脉冲式发射;7、治疗组件及软件可升级,且免费升级;8、主机操作摸式:可旋转式触摸屏;屏幕不小于12英寸9、多种治疗能量可供选择;10、可显示治疗时间;治疗探头使用时间≥8000分钟。且治疗期间有提示音提示正常工作。★11、水循环功能:具备水循环功能。(须提供检验报告或注册证佐证)★12、提供临床试验报告。六、双摇病床1.规格:1.1、整床长度2135±10mm,整床宽度980±10mm,床板面离地高度500±10mm;1.2、床板长度1920±10mm,床板宽度850±10mm。2、主要功能:2.1、背部升降:0-70°±2°;2.2、腿部升降:0-40°±2°。3.结构部件及材质要求:3.1、双层稳固结构:床体+整体底座,稳固扎实;床框及底座均加厚用材,采用≥30×60×1.5mm矩型钢管,床体静态最大载重≥350kg,床体动态最大载重≥200kg;3.2、床框、底框系统:3.2.1、床框由截面尺寸≥30mm×60mm,厚度≥1.3mm的矩形钢管和截面尺寸≥60mm×60mm,厚度≥2.3mm)方形钢管焊接而成;“床框连接构件”采用厚度≥2.5mm的钢板折弯成型,采用X,Y轴双向焊接工艺,消除因护栏下杆与该连接构件焊接面撕裂而导致护栏功能突然失效的隐患;3.2.2、床底框由截面尺寸≥25mm×50mm,厚度≥1.5mm的碳钢矩形钢管焊接而成;★3.2.3、手动病床床框、底框采用双重涂层处理技术,电泳底漆及静电粉末喷涂,金属管材达到内外防锈;(提供测试客户为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具有CMA/CNAS资质的)的床框、底框(手动病床)电泳(附着力)、喷涂(耐腐蚀及附着力)测试报告,报告出具日期为2019年至今)。3.3、螺管系统:3.3.1、采用“防失效式双向到位保护装置”螺管系统;★3.3.2、背部螺管内置铜螺母的直径≥40mm,长度≥50mmmm精铜螺母,螺母的牙形为梯形,螺母的螺距≥3.5mm,重量≥370g;静音耐磨;螺母上有金属滑槽,滑槽里装有铝合金导轨,与螺管卡销相互作用,产生双向到位保护功能,操作轻松;(投标时提供能证明具有防失效式双向到位保护螺管装置官方文件及可拆开的螺管实物样品图部件彩图及结构爆炸图)。3.3.3、螺管外壁直径≥32mm、厚度≥2.5mm;3.4、摇手系统:3.4.1、摇手握把内置钢芯含件注塑成型,握把钢芯直径≥7.5mm,摇手握把长度≥85mm,采用两级到位开合设计,以防夹手;3.4.2、摇手长柄采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操作半径≥150mm;3.5、床头尾板:3.5.1、采用ABS材料注塑成型,采用高低搭配,床头高,床尾低的设计;床头板宽度945mm、高度≥415mm、厚度≥70mm,床尾板宽度≥945mm、高度≥375mm、厚度≥70mm;3.5.2、床头板、床尾板采用金属插杆式(非挂钩式)固定于床框上,碳钢插杆直径≥16.5mm、长度≥160mm;床头板、床尾板内置30×30mm矩形碳钢钢管用以加固,与插杆进行配合,钢管的长度≥220mm、厚度≥1.3mm;3.5.3、床头板、床尾板锁定开关为旋钮式,操作手柄为圆形,直径≥32mm、高度≥18mm;带有防滑凹槽,有红色锁定、绿色开启指示标识;3.5.4、投标时提供测试客户为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具有CMA/CNAS资质的)出具的床头板、床尾板环保相关测试报告;★3.5.5、投标时提供测试客户为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具有CMA/CNAS资质的)出具的床头板、床尾板耐冲击性测试报告。3.6、防积垢折叠式护栏“弯管护栏开关系统”;3.6.1、弯管护栏下座隐藏倒置式结构;6根弯管支柱,与底座连接处成直角圆弧弯曲,强度高,易清洁;护栏下座采用3mm厚冷扎钢板一体成型,护栏下座倒置安装在床板底部,牢固扎实,解决护栏底座易藏污纳垢的弊病;护栏可以整体拆卸,方便售后维护;3.6.2、“弯管护栏开关手柄”采用铝合金含件压铸成型,重量≥130g3.6.3、“弯管护栏开关手柄”与“弯管护栏上杆”的连结采用“双重固定”结构,即卡槽式固定加上紧固件固定;3.6.4、“弯管护栏开关手柄”上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的注册商标;3.6.5、投标时提供护栏开关手柄上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的注册商标实物样品图片以及具有防积垢折叠式护栏的政府官方证明文件(文字及图示)。3.7、双面中控脚轮:3.7.1、“双面中控脚轮”由铝合金插杆、铝合金脚轮支架、两个单轮、转向轴承以及内置于铝合金插杆中的刹车传动组件及方向锁定组件组成;3.7.2、“双面中控脚轮”的脚轮支架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其重量≥365g;支架上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的注册商标;(投标时提供脚轮支架上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的注册商标实物样品图片)3.7.3、“双面中控脚轮”单轮轮面采用TPR/聚氨脂静音耐磨材料;3.7.4、“双面中控脚轮”的铝合金脚轮支架上的转向轴承采用6004国标金属封盖自润滑轴承,“双面中控脚轮”的单轮上滚动轴承采用6201国标金属封盖自润滑轴承;3.7.5、投标时提供测试客户为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提(具有CMA/CNAS资质的)出具的中控脚轮测试报告。3.7.6、投标时提供投标病床品牌能证明防锈能力的三甲医院喷淋水洗和高温消毒实例证明资料;3.8、床板:3.8.1、此次招标的手动病床的床板系统,由背部床板、双支撑卸力结构、臀部床板、大腿部床板、小腿部床板、床垫防滑五金构件组成。3.8.2、所有床板间距大于20mm,小于40mm,均采用1.2±0.1mm厚冷轧钢板模压成型。3.8.3、上述所有床板之间的运动连接件,均采用厚度≥3mm的五金构件,三面焊接床板之上;3.8.4、背部床板焊有加强矩形钢管以增强抗变形能力;3.8.5、背部床板靠近床头板端两边的弧度半径与小腿部床板靠近床尾板端两边的弧度半径≥75mm;3.8.6、“双支撑卸力结构”位于“背部床板”与“床框”之间,采用由上支撑轴(连接于背部床板上)、下支撑轴(连接于床框上)、曲柄连杆(上曲柄连杆、下曲柄连杆)、与床框焊接在一起的“轴套”共同组成“双支撑卸力结构”,可将大部分载荷卸于床框上,最大限度减少螺管系统的受力从而延长螺管系统的使用寿命;(须提供产品结构图)3.8.7、双支撑轴套采用厚度≥3mm的钢板模压成型。3.9、金属焊接工艺要求:拥有相应规模(数量≥15台)焊接机器人对金属自动焊接,整床金属部件施以高精度焊接工艺;(提供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自有的焊接机器人采购发票复印件)3.10、金属表面处理工艺:3.10.1、设备:采用全长≥500米的大型游浸式喷涂线,≥30道工序(提供不少于30道工序金属表明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发票、设备清单及喷涂生产线彩图)。3.10.2、金属表面处理采用双层涂层工艺:3.10.3、第一层涂层,通过电泳技术在表面均匀电泳上一层立邦环氧树脂底漆,平均厚度≥0.02mm;3.10.4、投标时提供测试客户为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具有CMA/CNAS资质的)出具的电泳测试报告;3.10.5、第二重涂层,静电粉末喷涂,平均厚度≥0.1mm;3.10.6、投标时提供测试客户为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具有CMA/CNAS资质的)出具的喷涂测试报告。3.11、塑料加工工艺要求:3.11.1、拥有相应规模(数量≥10台)的塑料加工设备(制造商自有),对床头尾板进行吹塑/注塑加工,对床头柜等其他塑料件进行注塑加工;(提供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自有的塑料加工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3.11.2、塑料加工材料要求:必须使用纯正塑料新料;(提供投标病床品牌制造商近一年内3个月采购塑料颗粒ABS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3.12、床体四周配六个输液架插座,钢管整体成型,无破裂之忧;3.13、设置床垫防滑筋,防止床垫在床板升降时前后滑动;3.14、床体两侧共配四个可移动引流袋挂钩,多体位输液引流。3.15、每套床配置:普通床垫、餐桌板、输液架、杂物篮各一件;七、移动式消毒机1、采用等离子体+静电吸附消毒灭菌,杀菌广谱、彻底;内含活性炭分子过滤器、初效过滤器,可有效除去空气中的挥发性气体、各种异味以及过滤毛发、粉尘等大尘埃颗粒;2、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壳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结构强度高,完全阻燃;表面静电喷涂,防尘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3、采用移动式安装方式;4、人机共存,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5、整机重量≤40kg,额定循环风量≥1000m³/h,可适用于100m³体积及以下的场所;6、额定功率≤110W±11W;电源AC220V50Hz;7、等离子体发生器电场强度≥8500V;(可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8、等离子体发生器集尘区电场强度≥4100V;(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9、等离子体发生器产生的等离子体密度可达5.6×1018_1.25×1019m-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0、等离子体发生器使用寿命≥50000h,高压电源使用寿命≥50000h;(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1、等离子体发生器防水等级符合:GB/T4208-2017IPX2(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2、等离子体发生器高温检测符合:GB/T2423.2-2008严酷等级:85℃、检测时间2h(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3、配备负离子发生器,所产生负离子密度≥4.82×107个/cm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4、设备持续工作1h,臭氧残留量为0.00mg/m³(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注:1、如提供的医学装备能够免费对接医院的信息系统,包含端口费等信息系统对接的所有费用。2、核心产品:性功能康复治疗仪、脉冲超声波治疗仪。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7)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承诺函。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没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和加盖电子公章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有多个有效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交货时间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违法行为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增加采购人或减少投标人责任和义务,增加投标人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内容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数错误修正的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内容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注★条款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或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2.2详细评审标准评分因素分值投标报价部分 F1:满分30分; 技术部分 F2:满分50分; 商务部分 F3:满分20分。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B1,B2,…,Bn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须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2)F2技术部分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3)F3商务部分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推荐顺序1、评标结果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属于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提供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认证证书的环保产品。2.2详细评审标准中标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委会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公式: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F2+F3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2.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2.1.2.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1.2.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2.4.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认可。2.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2.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116.55.195.54:8001/#/homePage)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名录如若以现行最新规定为准。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认证机构名录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3A020202投影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8A060810淋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3.评分细则:1)F1投标报价得分a.满分为30分;b.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计算: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的;B1,B2,…,Bn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2)F2技术部分得分(满分50分)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满分40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及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40分。带“★”为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有一项负偏离扣10分,扣完为止;未带“★”号的为一般技术参数要求,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条款有具体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条款要求的证明资料予以佐证,不提供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条款未做要求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注: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内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的可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非自行拟定)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 或检测(检验)报告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重要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实施方案评审(满分5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组织实施方案、②备货方案、③交货方案、④保障措施”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5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2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障及承诺评审(满分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保障及承诺进行评审评分,在“①货物来源、②质量控制体系、③质量保证措施、④质量承诺”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3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15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交货时间评审(满分2分)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提前1天加0.5分,最多加至2分。提供时间进度计划表及保障措施。3)F3商务部分得分(满分20分)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培训方案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5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培训方式、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计划、④培训能力、⑤保障措施”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专业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5分,有1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响应时间及到现场时间、④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⑤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⑥保修期外维修方案包括及备品备件的送达期限及后续供应、⑦售后服务承诺、⑧保障措施”8项内容,以上8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5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供货能力 (满分5分)投标人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4)统分原则a、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b、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c、统计分数原则: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d、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权重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1.总则1.1资格审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工作人员将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3评标办法及制定依据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库[2007]第2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的通知》、财库[2012]第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2统计计算原则1.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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