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云服务租用 物理服务器租用服务 物理服务器 互联网链路服务 主机负载均衡服务 远程接入服务招标公告(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2024)
[公开]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2025年政务云服务租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2025年政务云服务租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538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2025年政务云服务租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4.999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包组名称:第一包
包组预算:人民币
739.99992
万元
2
包组名称:第二包
包组预算:人民币
165
万元
3
包组名称:第三包
包组预算:人民币
60
万元
采购项目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工信管函〔
2018
〕
84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相关证明文件:
(
1
)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①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及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北京;如有“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的机房所在地”描述的,须不包含北京;
或②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且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项目)为包含北京在内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的表述内容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任何一种的均合格。
(
2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的,应如实提供相关说明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许可且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北京,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该投标人实际情况的权利。投标人不提供真实情况的,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31 至 2025-01-08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
、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
、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投标及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进行解密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文件编号:
BGPC-G24403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正版软件;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VOCs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
3
、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beijing.gov.cn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
地址: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5553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
联系方式:赵老师 ,83916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83916706
G24403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01包:政务类信息系统政务云服务租用1、规范性引用文件(一)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2.《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4.《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5.《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6.《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工信管函〔2018〕84号)7.《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9年2号)8.《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9.《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345号)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12.《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7〕89号)1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发〔2017〕37号)14.《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经信函〔2019〕150号)15.《北京市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57号)16.《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建设控制性规划要求(试行)》(京大数据发〔2021〕2号)(二)国家相关标准1.《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2.《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质量评价指标》(GB/T37738-2019)3.《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计量指标》(GB/T37735-2019)4.《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采购指南》(GB/T37734-2019)5.《信息技术—云计算—云存储系统服务接口功能》(GB/T37732-2019)6.《信息技术—云计算—云资源监控通用要求》(GB/T37736-2019)7.《信息技术—云计算—云平台间应用和数据迁移指南》(GB/T37740-2019)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交付要求》(GB/T37741-2019)9.《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10.《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31168-2014)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1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1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20984-2022)16.《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1167-2014)17.《信息安全技术政府网站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8249—2019)18.《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参考架构》(GB/T35279—2017)19.《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评估方法》GB/T34942—201720.《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运行监管框架》(GB/T37972—2019)21.《信息技术云资源监控指标体系》(GB/T37938-2019)2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23.《数据中心电信基础设施标准》(ANSI/TIA-942)2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25.《云计算关键领域安全指南V4.0》(三)北京市相关标准1.《政务云平台建设技术要求》(DB11/T2169-2023)2.《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IaaS云计算平台分册》3.《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IaaS云计算平台安全监管接口分册》4.《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安全服务接口分册》(四)其他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云计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年度)》征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注:服务标准涉及的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标准有更新的,执行最新标准。2、项目背景或概况2019年4月,市经济信息化局印发了《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市教委作为市级单位严格按照“上云为常态,不上云为例外”的原则,将现有信息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同年7月,市经济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工作的函》,要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工作。自2017年我中心将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平台系统、中小学社会大课堂管理监控平台系统等信息系统迁移至政务云上,租用北京市级政务云的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安全服务和互联网带宽等各类服务。近三年本地机房信息系统已陆续迁入政务云机房,为确保已迁移至政务云的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为有需求的直属单位提供基础设施支撑。3、技术参数要求(1)政务云基础服务服务子类服务项计价单位报价单位数量服务期(月)x86平台云主机服务vCPU(主频不低于2.4GHz)1CPU元/月222912内存1GB元/月1132412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务x86 物理服务器配置1:2 路12 核(主频≥2.0Ghz),64G内存,2 块600G SAS 硬盘,2 个HBA 卡,2 个万兆端口1台元/月612高性能存储高性能存储(单盘技术指标:单盘IOPS3000-20000)1GB元/月70889212互联网链路服务互联网链路带宽1Mb元/月012互联网IP地址租用服务、并提供备案服务1IP元/月012主机负载均衡服务主机负载均衡服务1IP(内网)元/月21412远程接入服务远程接入服务1账号元/月10812WAF防护web应用防火墙服务1IP(互联网)元/月712VPN服务SSL VPN接入1套元/月1512IPSec VPN接入1Mb带宽元/月10012(2)政务云扩展服务服务类别服务子类服务项计价单位报价单位数量服务期(月)安全服务主机杀毒服务主机杀毒服务1台元/月012主机安全加固主机安全加固1台元/月012网页防篡改服务网页防篡改服务1月元/月1112安全检测监测、审计服务主机漏洞扫描主机漏洞扫描1次元/次012数据库审计服务数据库审计服务1次元/月1512其他服务CDN加速提供内容加速及视频加速服务1月元/月0124、采购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租用政务云平台基础服务,对市教委所属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进行持续优化,提供可靠、稳定、安全的政务云基础服务,具体包括:1、提供政务云基础服务,包括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和网络服务等基础环境日常维护、应急响应等工作。2、提供7*24运维保障,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应急值守保障服务,确保各系统在政务云环境中可靠稳定运行。3、服务期内,投标人须完成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安全运维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云平台服务、日常技术支持、系统日常维护、服务规范、安全及保密要求、响应的及时性),确保入云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5、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一)云主机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云主机服务,包括:x86平台云主机服务和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务,按需求对vCPU及内存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合理的计算资源配置。在提供政务云主机的服务过程中做好与采购人和对应项目应用开发厂商的协调沟通工作。(二)存储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存储服务,实现合理的存储资源配置。在提供政务云存储的服务过程中需做好采购人和对应项目应用开发厂商的协调沟通工作。(三)网络服务1主机负载均衡服务,通过云管理平台实现针每租户按需分配负载均衡服务的能力。采用双活网络架构,降低单点故障带来的稳定风险;为入云系统划分安全区域,合理制定访问规则。2远程接入服务,提供互联网远程接入服务,每个账号结合身份验证接入堡垒机维护应用系统。支持基于IP/IP段、用户/用户组、资产/资产组、协议、危险级别等组合策略进行访问控制,对于不合法的行为予以阻断;可基于运维账号的登陆时间和资产登陆时间进行访问控制;可基于运维操作命令进行访问控制;可基于主机、用户、IP地址控制审计日志的访问权限;3VPN服务,含SSLVPN接入与IPSecVPN接入服务。3.1SSLVPN接入须实现Web接入,TCP接入,IP接入等多种方式,能够记录完整的用户访问日志;支持基于用户身份的管理,实现不同身份的用户拥有不同的命令执行权限,并且支持用户视图分级,对于不同级别的用户赋予不同的管理配置权限;可以根据请求报文的目的IP地址和目的端口号、源IP地址和源端口号进行过滤;采用通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的SSLVPN产品。3.2IPSecVPN接入须可采用手工配置或自动配置的方式实现IPSecVPN隧道的建立,支持对IKE策略、IPSec策略配置及对VPN服务、IPSec站点连接的申请并提供状态监控,能够记录完整的用户访问日志;实现IPsec抗重放检测功能、反向路由注入功能,支持IPv6协议;采用通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的IPSECVPN产品。(四)安全服务安全是政务云的红线,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保护等要求建设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的安全管理,采用分级方式进行重点数据保护,防止重要或敏感数据泄露或被滥用,并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各领域平台安全管控,在深化数据融合应用的同时保障安全。#投标人所投云平台具备完备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防护设备,具有成熟的安全运维方案,应保证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网络、存储以及相关物理环境,应能满足不低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GB/T22239-2019)第三级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各业务系统具体等保需求,开展相应等保评估、检查、整改等工作。安全服务主要内容包含:1WAF防护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互联网WAF防护服务,保证用户对已知安全隐患进行防护,实时升级漏洞补丁,配置防护策略,起到前端防护作用。2网页防篡改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网页防篡改服务。通过防篡改软件对用户页面进行实时防护,减少用户页面被恶意篡改的可能性。3数据库审计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数据库审计服务,定期输出审计报告。(五)运维服务1.负责机房环境资源、云平台硬件资产、虚拟化资产的管理工作;2.信息系统入云、上线、变更、退出等各阶段的备案与信息变更等工作;3.执行云平台变更申请、审批流程;4.云平台网络资源管理,针对内部地址使用情况、云平台专线接入情况、政务外网资源使用情况等做好统计工作;5.服务期内,投标人须配备运维团队,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针对采购人要求的云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内容,需指定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工程师,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相关维护服务。#6.投标人应当提供高效的系统维护服务,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系统对应负责人7*24小时电话畅通,能够在系统发生除宕机外的其他故障问题时,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4小时内到达政务云机房现场提供服务。系统发生宕机问题时,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响应,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1小时内到达运维现场定位、排除故障,在4个小时之内使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处理完毕后提供相关系统宕机报告。7.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投标人根据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保证在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8.重点保障时期重要信息系统云主机资源调整时间不超过1小时,针对重点保障时期的重要信息系统重要云主机,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实时监控,超过预警阈值时主动上调云资源,并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进行相应操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9.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通过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的测评和政务云安全审查。10.投标人应建立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通报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发现其网络产品或服务存在安全漏洞等隐患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六)迁移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整体的业务上云迁移服务,应支持X86云主机迁移、X86物理主机迁移、单机数据库迁移、高可用数据库迁移等迁移场景。负责需求调研、架构规划设计、应用迁移部署等工作。本项目涉及的业务系统为采购人在用的生产系统,目前在政务云上平稳运行,因此保障业务连续性是重要的保障需求。迁移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需编制业务连续性服务方案。2.本项目如涉及系统迁移,在连续性服务方案中需提供确实可行的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迁移部署流程(包含但不限于应用、虚拟机和数据类迁移)、业务系统部署迁移方案。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应明确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长,针对系统迁移过程中容易造成业务系统中断的环节,包含但不限于互联网及政务外网IP变更割接、业务数据同步及切换上线、应急回退方案等,进行风险评估,提出详细解决方案。#3.本项目如涉及系统迁移,为保障业务系统的连续性,投标人应承诺自中标之日起,积极与原服务商对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迁移平滑过渡,且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试阶段的云资源费用,系统开发商对业务系统的部署、调试费用等),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云服务操作手册,并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八)其他服务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撑保障服务按照采购人有关国产数据库改造、国产密码应用改造等相关需求,提供咨询、评估、论证、使用等支撑保障服务。其他技术服务提供性能测试、性能调优、深度巡检、重保护航、全链路压测、专项咨询等服务6、运维团队要求1.服务期内,投标人须设有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具备运维团队,提供售后服务保障。团队成员应明确职责,架构清晰,岗位设置合理,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经验。2.投标人须提供1名驻场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以及5名项目团队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驻场项目经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承担云资源服务保障具体工作,技术支持人员要求如下: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岗位数量学历工作经验岗位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等要求项目经理1本科及以上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项目管理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完成人力调度、实施安排、进度控制,以及与用户方协调等工作。技术负责人1本科及以上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完成对接用户方的技术需求,根据用户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项目人员5人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技术过硬,团队人员稳定,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日常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7、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云机房(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三)支付方式合同签署之日且财政经费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60%;9月30日前,乙方未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支付服务费的2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服务费的20%,支付方式详见合同。(四)验收服务标准1.服务绩效指标(1)云服务全年整体可用性≥99.9%;(2)故障响应率100%;(3)应急响应时间≤5分钟(重大事件1分钟内响应);2.项目验收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北京市市级政务云基础资源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符合《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及要求。(2)投标人所提供资源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保证合同期内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因硬件故障导致服务中断4小时及以上。(3)2025年11月30日前,甲方对合同项目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验收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文档。(4)服务期届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项目,各项记录、报告等文档齐全,无任何系统遗留问题,并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方可通过验收。8、保密要求(1)投标人因承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或采购人信息,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均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系统维护服务时的便利对采购人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修改或透漏给第三方。(2)投标人应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项目实施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对上述保密信息,投标人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同等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3)投标人保证将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该项目工作且因工作需要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范围内,对投标人非从事该项目的人员一律严格保密。(4)投标人应保证在向其工作人员披露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前,认真做好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其将知悉的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并明确告知其需承担的保密义务及泄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全体参与该项目的人员签署书面《保密协议》。(5)任何时间内,一经采购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采购人,且不得擅自复制留存。(6)非经采购人特别授权,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投标人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7)投标人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2年,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含投标人服务人员)。(8)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从采购人处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亦或是合同终止后,均应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尊重需求方的知识产权,对所知悉的采购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9)投标人应当对获悉的政务数据、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02包:服务类信息系统政务云服务租用1、规范性引用文件(一)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2.《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4.《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5.《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6.《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工信管函〔2018〕84号)7.《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9年2号)8.《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9.《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345号)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12.《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7〕89号)1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发〔2017〕37号)14.《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经信函〔2019〕150号)15.《北京市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57号)16.《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建设控制性规划要求(试行)》(京大数据发〔2021〕2号)(二)国家相关标准1.《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2.《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质量评价指标》(GB/T37738-2019)3.《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计量指标》(GB/T37735-2019)4.《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采购指南》(GB/T37734-2019)5.《信息技术—云计算—云存储系统服务接口功能》(GB/T37732-2019)6.《信息技术—云计算—云资源监控通用要求》(GB/T37736-2019)7.《信息技术—云计算—云平台间应用和数据迁移指南》(GB/T37740-2019)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交付要求》(GB/T37741-2019)9.《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10.《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31168-2014)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1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1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20984-2022)16.《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1167-2014)17.《信息安全技术政府网站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8249—2019)18.《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参考架构》(GB/T35279—2017)19.《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评估方法》GB/T34942—201720.《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运行监管框架》(GB/T37972—2019)21.《信息技术云资源监控指标体系》(GB/T37938-2019)2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23.《数据中心电信基础设施标准》(ANSI/TIA-942)2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25.《云计算关键领域安全指南V4.0》(三)北京市相关标准1.《政务云平台建设技术要求》(DB11/T2169-2023)2.《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IaaS云计算平台分册》3.《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IaaS云计算平台安全监管接口分册》4.《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安全服务接口分册》(四)其他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云计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年度)》征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注:服务标准涉及的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标准有更新的,执行最新标准。2、项目背景或概况2019年4月,市经济信息化局印发了《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市教委作为市级单位严格按照“上云为常态,不上云为例外”的原则,将现有信息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同年7月,市经济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工作的函》,要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工作。自2017年我中心将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平台系统、中小学社会大课堂管理监控平台系统等信息系统迁移至政务云上,租用北京市级政务云的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安全服务和互联网带宽等各类服务。近三年本地机房信息系统已陆续迁入政务云机房,为确保已迁移至政务云的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为有需求的直属单位提供基础设施支撑。3、技术参数要求(1)政务云基础服务服务子类服务项计价单位报价单位数量服务期(月)x86平台云主机服务vCPU(主频不低于2.4GHz)1CPU元/月70012内存1GB元/月190012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务x86 物理服务器配置1:2 路12 核(主频≥2.0Ghz),64G内存,2 块600G SAS 硬盘,2 个HBA 卡,2 个万兆端口1台元/月012高性能存储高性能存储(单盘技术指标:单盘IOPS3000-20000)1GB元/月9397812互联网链路服务互联网链路带宽1Mb元/月57512互联网IP地址租用服务、并提供备案服务1IP元/月1212主机负载均衡服务主机负载均衡服务1IP(内网)元/月112远程接入服务远程接入服务1账号元/月312WAF防护web应用防火墙服务1IP(互联网)元/月312VPN服务SSL VPN接入1套元/月012IPSec VPN接入1Mb带宽元/月012(2)政务云扩展服务服务类别服务子类服务项计价单位报价单位数量服务期(月)安全服务主机杀毒服务主机杀毒服务1台元/月012主机安全加固主机安全加固1台元/月012网页防篡改服务网页防篡改服务1月元/月012安全检测监测、审计服务主机漏洞扫描主机漏洞扫描1次元/次012数据库审计服务数据库审计服务1次元/月012其他服务CDN加速提供内容加速及视频加速服务1月元/月10000124、采购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租用政务云平台基础服务,对市教委所属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进行持续优化,提供可靠、稳定、安全的政务云基础服务,具体包括:1、提供政务云基础服务,包括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和网络服务等基础环境日常维护、应急响应等工作。2、提供7*24运维保障,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应急值守保障服务,确保各系统在政务云环境中可靠稳定运行。3、服务期内,投标人须完成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安全运维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云平台服务、日常技术支持、系统日常维护、服务规范、安全及保密要求、响应的及时性),确保入云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5、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一)云主机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云主机服务,包括:x86平台云主机服务,按需求对vCPU及内存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合理的计算资源配置。在提供政务云主机的服务过程中做好与采购人和对应项目应用开发厂商的协调沟通工作。(二)存储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存储服务,实现合理的存储资源配置。在提供政务云存储的服务过程中需做好采购人和对应项目应用开发厂商的协调沟通工作。(三)网络服务1提供互联网链路带宽服务、互联网IP地址租用服务,支持IPv6地址分配,满足业务系统IPv6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网络域名备案服务,配合应用开发厂商提供网络策略配置服务。2主机负载均衡服务,通过云管理平台实现针每租户按需分配负载均衡服务的能力。采用双活网络架构,降低单点故障带来的稳定风险;为入云系统划分安全区域,合理制定访问规则。3远程接入服务,提供互联网远程接入服务,每个账号结合身份验证接入堡垒机维护应用系统。支持基于IP/IP段、用户/用户组、资产/资产组、协议、危险级别等组合策略进行访问控制,对于不合法的行为予以阻断;可基于运维账号的登陆时间和资产登陆时间进行访问控制;可基于运维操作命令进行访问控制;可基于主机、用户、IP地址控制审计日志的访问权限;(四)安全服务安全是政务云的红线,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保护等要求建设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的安全管理,采用分级方式进行重点数据保护,防止重要或敏感数据泄露或被滥用,并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各领域平台安全管控,在深化数据融合应用的同时保障安全。#投标人所投云平台具备完备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防护设备,具有成熟的安全运维方案,应保证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网络、存储以及相关物理环境,应能满足不低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GB/T22239-2019)第三级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各业务系统具体等保需求,开展相应等保评估、检查、整改等工作。安全服务主要内容包含:1WAF防护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互联网WAF防护服务,保证用户对已知安全隐患进行防护,实时升级漏洞补丁,配置防护策略,起到前端防护作用。(五)运维服务1.负责机房环境资源、云平台硬件资产、虚拟化资产的管理工作;2.信息系统入云、上线、变更、退出等各阶段的备案与信息变更等工作;3.执行云平台变更申请、审批流程;4.云平台网络资源管理,针对内部地址使用情况、云平台专线接入情况、政务外网资源使用情况等做好统计工作;5.服务期内,投标人须配备运维团队,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针对采购人要求的云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内容,需指定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工程师,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相关维护服务。#6.投标人应当提供高效的系统维护服务,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系统对应负责人7*24小时电话畅通,能够在系统发生除宕机外的其他故障问题时,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4小时内到达政务云机房现场提供服务。系统发生宕机问题时,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响应,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1小时内到达运维现场定位、排除故障,在4个小时之内使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处理完毕后提供相关系统宕机报告。7.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投标人根据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保证在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8.重点保障时期重要信息系统云主机资源调整时间不超过1小时,针对重点保障时期的重要信息系统重要云主机,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实时监控,超过预警阈值时主动上调云资源,并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进行相应操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9.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通过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的测评和政务云安全审查。10.投标人应建立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通报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发现其网络产品或服务存在安全漏洞等隐患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六)迁移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整体的业务上云迁移服务,应支持X86云主机迁移、X86物理主机迁移、单机数据库迁移、高可用数据库迁移等迁移场景。负责需求调研、架构规划设计、应用迁移部署等工作。本项目涉及的业务系统为采购人在用的生产系统,目前在政务云上平稳运行,因此保障业务连续性是重要的保障需求。迁移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需编制业务连续性服务方案。2.本项目如涉及系统迁移,在连续性服务方案中需提供确实可行的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迁移部署流程(包含但不限于应用、虚拟机和数据类迁移)、业务系统部署迁移方案。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应明确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长,针对系统迁移过程中容易造成业务系统中断的环节,包含但不限于互联网及政务外网IP变更割接、业务数据同步及切换上线、应急回退方案等,进行风险评估,提出详细解决方案。#3.本项目如涉及系统迁移,为保障业务系统的连续性,投标人应承诺自中标之日起,积极与原服务商对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迁移平滑过渡,且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试阶段的云资源费用,系统开发商对业务系统的部署、调试费用等),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云服务操作手册,并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八)其他服务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CDN加速服务支持对静态页面、静态图片、流媒体点播直播、动态内容等内容资源,CDN核心节点从源站获取分发资源,分级分发到响应的边缘节点,保证用户能到最近及响应最好的节点中访问响应的资源。提供按流量和按带宽两种计费方式。支撑保障服务按照采购人有关国产数据库改造、国产密码应用改造等相关需求,提供咨询、评估、论证、使用等支撑保障服务。其他技术服务提供性能测试、性能调优、深度巡检、重保护航、全链路压测、专项咨询等服务6、运维团队要求1.服务期内,投标人须设有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具备运维团队,提供售后服务保障。团队成员应明确职责,架构清晰,岗位设置合理,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经验。2.投标人须提供1名驻场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以及5名项目团队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驻场项目经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承担云资源服务保障具体工作,技术支持人员要求如下: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岗位数量学历工作经验岗位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等要求项目经理1本科及以上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项目管理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完成人力调度、实施安排、进度控制,以及与用户方协调等工作。技术负责人1本科及以上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完成对接用户方的技术需求,根据用户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项目人员5人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技术过硬,团队人员稳定,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日常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7、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云机房(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三)支付方式合同签署之日且财政经费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60%;9月30日前,乙方未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支付服务费的2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服务费的20%,支付方式详见合同。(四)验收服务标准1.服务绩效指标(1)云服务全年整体可用性≥99.9%;(2)故障响应率100%;(3)应急响应时间≤5分钟(重大事件1分钟内响应);2.项目验收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北京市市级政务云基础资源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符合《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及要求。(2)投标人所提供资源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保证合同期内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因硬件故障导致服务中断4小时及以上。(3)2025年11月30日前,甲方对合同项目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验收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文档。(4)服务期届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项目,各项记录、报告等文档齐全,无任何系统遗留问题,并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方可通过验收。8、保密要求(1)投标人因承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或采购人信息,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均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系统维护服务时的便利对采购人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修改或透漏给第三方。(2)投标人应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项目实施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对上述保密信息,投标人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同等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3)投标人保证将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该项目工作且因工作需要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范围内,对投标人非从事该项目的人员一律严格保密。(4)投标人应保证在向其工作人员披露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前,认真做好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其将知悉的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并明确告知其需承担的保密义务及泄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全体参与该项目的人员签署书面《保密协议》。(5)任何时间内,一经采购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采购人,且不得擅自复制留存。(6)非经采购人特别授权,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投标人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7)投标人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2年,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含投标人服务人员)。(8)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从采购人处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亦或是合同终止后,均应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尊重需求方的知识产权,对所知悉的采购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9)投标人应当对获悉的政务数据、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03包:教务类信息系统政务云服务租用1、规范性引用文件(一)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2.《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4.《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5.《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6.《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工信管函〔2018〕84号)7.《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9年2号)8.《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9.《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345号)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12.《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7〕89号)1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发〔2017〕37号)14.《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经信函〔2019〕150号)15.《北京市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57号)16.《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建设控制性规划要求(试行)》(京大数据发〔2021〕2号)(二)国家相关标准1.《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2.《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质量评价指标》(GB/T37738-2019)3.《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计量指标》(GB/T37735-2019)4.《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采购指南》(GB/T37734-2019)5.《信息技术—云计算—云存储系统服务接口功能》(GB/T37732-2019)6.《信息技术—云计算—云资源监控通用要求》(GB/T37736-2019)7.《信息技术—云计算—云平台间应用和数据迁移指南》(GB/T37740-2019)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交付要求》(GB/T37741-2019)9.《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10.《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31168-2014)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1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1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20984-2022)16.《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1167-2014)17.《信息安全技术政府网站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8249—2019)18.《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参考架构》(GB/T35279—2017)19.《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评估方法》GB/T34942—201720.《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运行监管框架》(GB/T37972—2019)21.《信息技术云资源监控指标体系》(GB/T37938-2019)2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23.《数据中心电信基础设施标准》(ANSI/TIA-942)2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25.《云计算关键领域安全指南V4.0》(三)北京市相关标准1.《政务云平台建设技术要求》(DB11/T2169-2023)2.《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IaaS云计算平台分册》3.《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IaaS云计算平台安全监管接口分册》4.《北京市政务云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安全服务接口分册》(四)其他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云计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年度)》征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注:服务标准涉及的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标准有更新的,执行最新标准。2、项目背景或概况2019年4月,市经济信息化局印发了《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市教委作为市级单位严格按照“上云为常态,不上云为例外”的原则,将现有信息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同年7月,市经济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工作的函》,要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入云工作。自2017年我中心将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平台系统、中小学社会大课堂管理监控平台系统等信息系统迁移至政务云上,租用北京市级政务云的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安全服务和互联网带宽等各类服务。近三年本地机房信息系统已陆续迁入政务云机房,为确保已迁移至政务云的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为有需求的直属单位提供基础设施支撑。3、技术参数要求(1)政务云基础服务服务子类服务项计价单位报价单位数量服务期(月)x86平台云主机服务vCPU(主频不低于2.4GHz)1CPU元/月8812内存1GB元/月25012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务x86 物理服务器配置1:2 路12 核(主频≥2.0Ghz),64G内存,2 块600G SAS 硬盘,2 个HBA 卡,2 个万兆端口1台元/月012高性能存储高性能存储(单盘技术指标:单盘IOPS3000-20000)1GB元/月1334012互联网链路服务互联网链路带宽1Mb元/月5512互联网IP地址租用服务、并提供备案服务1IP元/月512主机负载均衡服务主机负载均衡服务1IP(内网)元/月012远程接入服务远程接入服务1账号元/月612WAF防护web应用防火墙服务1IP(互联网)元/月312VPN服务SSL VPN接入1套元/月012IPSec VPN接入1Mb带宽元/月012(2)政务云扩展服务服务类别服务子类服务项计价单位报价单位数量服务期(月)安全服务主机杀毒服务主机杀毒服务1台元/月1612主机安全加固主机安全加固1台元/月7212网页防篡改服务网页防篡改服务1月元/月012安全检测监测、审计服务主机漏洞扫描主机漏洞扫描1次元/次7212数据库审计服务数据库审计服务1次元/月012其他服务CDN加速提供内容加速及视频加速服务1月元/月0124、采购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租用政务云平台基础服务,对市教委所属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进行持续优化,提供可靠、稳定、安全的政务云基础服务,具体包括:1、提供政务云基础服务,包括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和网络服务等基础环境日常维护、应急响应等工作。2、提供7*24运维保障,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应急值守保障服务,确保各系统在政务云环境中可靠稳定运行。3、服务期内,投标人须完成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安全运维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云平台服务、日常技术支持、系统日常维护、服务规范、安全及保密要求、响应的及时性),确保入云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5、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一)云主机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云主机服务,包括:x86平台云主机服务,按需求对vCPU及内存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合理的计算资源配置。在提供政务云主机的服务过程中做好与采购人和对应项目应用开发厂商的协调沟通工作。(二)存储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存储服务,实现合理的存储资源配置。在提供政务云存储的服务过程中需做好采购人和对应项目应用开发厂商的协调沟通工作。(三)网络服务1提供互联网链路带宽服务、互联网IP地址租用服务,支持IPv6地址分配,满足业务系统IPv6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网络域名备案服务,配合应用开发厂商提供网络策略配置服务。2远程接入服务,提供互联网远程接入服务,每个账号结合身份验证接入堡垒机维护应用系统。支持基于IP/IP段、用户/用户组、资产/资产组、协议、危险级别等组合策略进行访问控制,对于不合法的行为予以阻断;可基于运维账号的登陆时间和资产登陆时间进行访问控制;可基于运维操作命令进行访问控制;可基于主机、用户、IP地址控制审计日志的访问权限;(四)安全服务安全是政务云的红线,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保护等要求建设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的安全管理,采用分级方式进行重点数据保护,防止重要或敏感数据泄露或被滥用,并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各领域平台安全管控,在深化数据融合应用的同时保障安全。#投标人所投云平台具备完备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防护设备,具有成熟的安全运维方案,应保证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网络、存储以及相关物理环境,应能满足不低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GB/T22239-2019)第三级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各业务系统具体等保需求,开展相应等保评估、检查、整改等工作。安全服务主要内容包含:1WAF防护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互联网WAF防护服务,保证用户对已知安全隐患进行防护,实时升级漏洞补丁,配置防护策略,起到前端防护作用。2主机杀毒服务提供主机杀毒服务,对云主机进行定期的病毒查杀,实施杀毒软件集中控制。3主机安全加固提供主机安全加固服务,针对预警自查、漏洞扫描或等级测评结果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加固,用以解决等级测评结果中所显示的漏洞。4主机漏洞扫描基于漏洞数据库,通过扫描等手段对主机安全脆弱性进行检测。(五)运维服务1.负责机房环境资源、云平台硬件资产、虚拟化资产的管理工作;2.信息系统入云、上线、变更、退出等各阶段的备案与信息变更等工作;3.执行云平台变更申请、审批流程;4.云平台网络资源管理,针对内部地址使用情况、云平台专线接入情况、政务外网资源使用情况等做好统计工作;5.服务期内,投标人须配备运维团队,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针对采购人要求的云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内容,需指定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工程师,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相关维护服务。#6.投标人应当提供高效的系统维护服务,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系统对应负责人7*24小时电话畅通,能够在系统发生除宕机外的其他故障问题时,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4小时内到达政务云机房现场提供服务。系统发生宕机问题时,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响应,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1小时内到达运维现场定位、排除故障,在4个小时之内使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处理完毕后提供相关系统宕机报告。7.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投标人根据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保证在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8.重点保障时期重要信息系统云主机资源调整时间不超过1小时,针对重点保障时期的重要信息系统重要云主机,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实时监控,超过预警阈值时主动上调云资源,并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进行相应操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9.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通过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的测评和政务云安全审查。10.投标人应建立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通报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发现其网络产品或服务存在安全漏洞等隐患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六)迁移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整体的业务上云迁移服务,应支持X86云主机迁移、X86物理主机迁移、单机数据库迁移、高可用数据库迁移等迁移场景。负责需求调研、架构规划设计、应用迁移部署等工作。本项目涉及的业务系统为采购人在用的生产系统,目前在政务云上平稳运行,因此保障业务连续性是重要的保障需求。迁移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需编制业务连续性服务方案。2.本项目如涉及系统迁移,在连续性服务方案中需提供确实可行的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迁移部署流程(包含但不限于应用、虚拟机和数据类迁移)、业务系统部署迁移方案。迁移部署服务子方案应明确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长,针对系统迁移过程中容易造成业务系统中断的环节,包含但不限于互联网及政务外网IP变更割接、业务数据同步及切换上线、应急回退方案等,进行风险评估,提出详细解决方案。#3.本项目如涉及系统迁移,为保障业务系统的连续性,投标人应承诺自中标之日起,积极与原服务商对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迁移平滑过渡,且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试阶段的云资源费用,系统开发商对业务系统的部署、调试费用等),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云服务操作手册,并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八)其他服务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撑保障服务按照采购人有关国产数据库改造、国产密码应用改造等相关需求,提供咨询、评估、论证、使用等支撑保障服务。其他技术服务提供性能测试、性能调优、深度巡检、重保护航、全链路压测、专项咨询等服务6、运维团队要求1.服务期内,投标人须设有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具备运维团队,提供售后服务保障。团队成员应明确职责,架构清晰,岗位设置合理,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经验。2.投标人须提供1名驻场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以及5名项目团队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驻场项目经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承担云资源服务保障具体工作,技术支持人员要求如下: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岗位数量学历工作经验岗位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等要求项目经理1本科及以上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项目管理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完成人力调度、实施安排、进度控制,以及与用户方协调等工作。技术负责人1本科及以上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完成对接用户方的技术需求,根据用户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项目人员5人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技术过硬,团队人员稳定,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日常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7、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云机房(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三)支付方式合同签署之日且财政经费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60%;9月30日前,乙方未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支付服务费的2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服务费的20%,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五)验收服务标准1.服务绩效指标(1)云服务全年整体可用性≥99.9%;(2)故障响应率100%;(3)应急响应时间≤5分钟(重大事件1分钟内响应);2.项目验收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北京市市级政务云基础资源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符合《北京市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及要求。(2)投标人所提供资源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保证合同期内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因硬件故障导致服务中断4小时及以上。(3)2025年11月30日前,甲方对合同项目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验收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文档。(4)服务期届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项目,各项记录、报告等文档齐全,无任何系统遗留问题,并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方可通过验收。8、保密要求(1)投标人因承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或采购人信息,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均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系统维护服务时的便利对采购人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修改或透漏给第三方。(2)投标人应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项目实施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对上述保密信息,投标人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同等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3)投标人保证将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该项目工作且因工作需要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范围内,对投标人非从事该项目的人员一律严格保密。(4)投标人应保证在向其工作人员披露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前,认真做好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其将知悉的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并明确告知其需承担的保密义务及泄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全体参与该项目的人员签署书面《保密协议》。(5)任何时间内,一经采购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采购人,且不得擅自复制留存。(6)非经采购人特别授权,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投标人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7)投标人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2年,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含投标人服务人员)。(8)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从采购人处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亦或是合同终止后,均应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尊重需求方的知识产权,对所知悉的采购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9)投标人应当对获悉的政务数据、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云服务租用 物理服务器租用服务 物理服务器 互联网链路服务 主机负载均衡服务 远程接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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