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招标公告(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公开征集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5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四川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3.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三、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本项目代理费用报价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各代理机构于2025年1月3日下午6点前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16528937@qq.com邮箱(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

五、材料递交时间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应于2025年1月6日上午10点前到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211室)递交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材料将不予接受资料。

六、确定代理机构

1.我局将采用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代理机构为中选代理机构。

2.结果在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告。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报价要求:报价费用包含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编制费、需求论证专家费、交通费(含相关杂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由于委托项目废标或其他原因,需进行多次招标、采购时,代理机构应按代理合同规定标准只收取一次代理服务费。本次报价不包含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

2.中选代理机构接到通知后于3个工作日与我局办理委托合同,经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并双方确认后签订委托合同。

3.联系人:漆老师,联系电话:0833-2105900

附件:

代理机构报价函和签订委托合同.docx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价函供应商名称:XXXXX日期:XXX(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证明材料)(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代理机构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提示:1、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我公司作为本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五)报价表项目名称: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采购人名称: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报价1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1.组织相关专业论证专家完成本项目需求论证报告。2.编制完成项目采购文件。3.提供本项目招标活动场所。4.组织完成本项目采购活动,包括挂网、组建评审小组、组织开评标活动、形成评审报告、发布成交通知书、整理存档资料等。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XXXX元(大写:XX)。注:报价费用包含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编制费、需求论证专家费、交通费(含相关杂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由于委托项目废标或其他原因,需进行多次招标、采购时,代理机构应按代理合同规定标准只收取一次代理服务费。本次报价不包含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联系人:XXX联系方式:XX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受托方(社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乙方):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为确保相关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创建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50.00万元计划备案号:XXXXX第一条委托代理范围及事项对甲方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乙方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代理以下事项:一、公告信息发布甲方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的法定程序,依法发布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是采购公告(发送邀请书):是更正公告(邀请更正):是中标(成交)公告:是终止(废标)公告:是其他相关信息:否二、资格预审:否三、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审查四、编制采购文件:是五、组建评审委员会(非招标采购,如谈判、磋商、协商、询价小组):是六、询问、质疑回复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甲方2、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乙方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乙方七、其他委托事项:无。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采购实施完成或满足本协议约定事项时依法解除。第三条采购项目资料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及采购需求。二、其他甲方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经办人及经办人的授权:1、甲方指定经办人:XXX,联系电话:XXXXXX2、甲方授权上述经办人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对接沟通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二)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单位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三)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项目,应确保项目已按程序履行完成事前审批手续,该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已编制,采购意向已依规公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已报财政部门备案。(四)甲方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相关资料内容的完整、真实、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五)甲方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委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答疑会,负责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采购文件中关于技术指标、参数、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其他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六)甲方应委派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活动,委派监督人员监督评审活动。拟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开评标现场的管理制度;监督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规定履行对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七)如果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甲方应当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和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八)甲方在收到评标(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九)甲方应该在法定时限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若合同履行过程中需依法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的,由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十)甲方有权调阅由乙方做出的询问、质疑、投诉回复意见。(十一)乙方应在项目采购结束之后向甲方移交电子档案资料。甲方负责收集保存项目的电子档案。(十二)应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管理,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十三)若本项目属于批量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或者联合采购,则本项目由联合牵头方确认所有成员方,并负责履行甲方的权利义务。(十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依法履行政府采购代理职责,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组织和处理本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二)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完成约定的委托事项。(三)乙方受甲方委托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内容及要求)由甲方负责解释,其他内容及要求由乙方负责解释,采购文件中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由乙方负责。(四)若甲方的采购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等内容,乙方对甲方的采购需求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五)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组织活动参与方完成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维持评审纪律,处理突发事件。(六)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通知书(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除外),并提供评审报告。(七)根据甲方依法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如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书面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且未书面向乙方说明情况的,乙方则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按采购文件要求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八)采购活动结束后,乙方将采购项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移交甲方,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要求留存代理机构应当保存的项目档案资料副本。三、甲乙双方共同义务(一)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对“资格预审”和“资格审查”的约定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供应商对资格审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异议、询问、质疑),甲方应依法及时处理。(二)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对“询问质疑回复”的约定依法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内容询问、质疑答复,并在收到询问、质疑等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三)甲乙双方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要求对方采购人员依法回避。(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甲乙双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五)甲乙双方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评审情况等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保密。(六)甲乙双方有权监督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七)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尊重对方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维护甲方、乙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八)甲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对方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第五条费用约定一、专家评审费用:甲方支付二、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XXXX元(大写:XX)。第六条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采购项目难以执行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违法行为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因甲方采购任务变化导致采购项目延迟实施或终止采购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受托业务的,甲乙双方应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善后事宜。三、本协议中涉及约定时间期限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未遵守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四、甲乙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向对方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对方不予接纳的应予以尊重,但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方自行承担对应的责任。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一、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对本协议内容予与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解除(一)若因政策、不可抗力及其他事由,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二)若因政策、不可抗力、废标及其他事由,甲方取消本协议项下的采购项目,则本协议解除。(三)若甲方采购审批手续不合规,或者甲方采购需求等指定供应商、指定采购标的品牌或生产厂家、制定排他性技术参数或指标或方案、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报价)供应商的要求违反采购相关规定,经乙方指正后若甲方执意坚持不改,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四)甲方或者乙方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第八条其他事项一、甲乙双方应本着密切协作、加强沟通、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其他需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邮编:614000签订时间:甲方公章:乙方:XXX地址:XXX邮编:XXXX签订时间:乙方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辅导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