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公告(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
来安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与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了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用信4500万元及关联方统一授信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法人股东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金额4524万股,持股比例9.66%,其董事蒋星为本行关联自然人,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关联企业,为本行关联方。
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向本行申请4500万元贷款用信,用于归还贷款,申请事项已按照本行信贷业务流程履行调查、审查和审批手续。
2024年12月30日,本行与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4500万元,贷款利率6.5%,起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到期日期2025年12月30日,担保方式:保证,用途:归还贷款。
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行授信总额为4500万元(本次贷款用信4500万元),占本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134902.35万元的3.34%,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
本行法人股东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金额4524万股,持股比例9.66%,该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9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562160663R,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5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其董事蒋星为本行关联自然人,其关联企业信息如下:
1.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5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2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2UYD551M,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销售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5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于2021年8月25日,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N4W1Q0T,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校车运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物业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5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于2005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邢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78107401XR,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本行法人股东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金额4524万股,持股比例9.66%,其董事蒋星为本行关联自然人,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关联企业,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贷款价格公允且贷款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统一授信金额
向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统一授信12730万元,授信期限3年,其中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授信金额4500万元,其董事蒋星授信金额30万元,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授信4900万元,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授信2500万元,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授信800万元,授信总额占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的9.44%,符合监管规定。
(二)
用信
金额
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用信4500万元,占本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34%,符合监管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该关联交易已按照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行对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用信及关联方统一授信的内部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流程合规,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贷款发放条件不低于其他同类贷款,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信贷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 关于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用信及关联方统一授信的议案》。
来安农村商业银行
2024年12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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