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服务外包招标公告(常熟理工学院2025)
项目概况 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 JSZC-320581-XTPC-G2024-002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
项目名称: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33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常熟理工学院所需的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即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2年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期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期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等。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2、参与采购活动方式:投标人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投标人应予打印保留。
3、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理工学院
单位地址: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联系人:卫生保健科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2-5225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4幢914室
联系人:曹梦婕
联系电话:0512-52221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梦婕
电话:0512-52221553
JSZC-320581-XTPC-G2024-0028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项目名称: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的说明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的提交7五、开标与评标7六、定标11七、授予合同12第三章合同文本14第四章采购需求20一、项目说明20二、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21三、项目服务要求21四、项目考核要求23五、可能存在的需求24六、投标报价要求24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6一、评标方法26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26三、政府采购政策28四、信用记录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1开标一览表34附件2报价明细表35附件3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36附件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40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1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1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42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附件9法人授权书45附件10投标函46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7附件12项目服务方案49附件13人员配备情况50附件14业绩一览表51附件15投标人情况说明5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2、项目名称: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1125000.00元/年,三年共计3375000.00元。5、采购需求:常熟理工学院所需的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即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2)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五、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2、参与采购活动方式:投标人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投标人应予打印保留。3、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理工学院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常熟理工学院东湖校区知新楼208室(邮编:215500)联系方式:招投标办公室宋老师、吴老师(0512-52251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4幢914室联系方式:0512-52221553(曹梦婕)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卫生保健科徐老师(采购人)、曹梦婕(代理机构)电话:0512-52251303、0512-522215534、监管部门: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监督电话:0512-522511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发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收费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3折收取账户名: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常熟支行帐号:6921562135、招标文件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规定和约束。6、招标活动的终止6.1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合同文本(4)第四章采购需求(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1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3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外国人签字、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要时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1.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人员配备情况、项目服务方案、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情况说明、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函、开标一览表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费用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5、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5.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5.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6、人员配备情况6.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情况的说明。7、项目服务说明、业绩一览表7.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项目服务说明,如项目总体方案、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等。7.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或已完成)的业绩情况。8、报价明细表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8.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9、投标人情况说明9.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有关情况说明。10、其他10.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2、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2.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五、开标与评标”第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2.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4.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3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如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按照投标价格计算,如投标价格因故予以纠正,小微企业价格采用纠正后的投标价格。5.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参与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得分且参与投标时间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总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1.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存在下列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投标人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其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总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四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四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四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下有关联系方式。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最长不超过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法律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3.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4、合同公示4.1采购合同将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一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1、标的名称:。2、服务范围:。3、服务期限:三年,即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4、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5、本合同价格为:¥元/年(大写:人民币)。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第五条结算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2.1年服务费用=每年基本费+年考核费用其中:每年基本费=年度总金额×80%,分两次支付,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年9月1日和次年2月20日各结算一次费用)年考核费用=年度总金额×20%,实际考核费按照每年具体考核结果支付。2.2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考核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医疗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服务费挂钩。详见表1《常熟理工学院卫生所外包服务考核评分表》。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3、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2)经验收合格后按时支付费用。(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2)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3)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并对其负担全部责任。(4)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七条质量保证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服务能够接受质量考核。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中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情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包括违约终止合同和破产终止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终止合同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经查实乙方存在行贿或有收受、索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财物和免费服务等严重违反国家、行业以及评审规范的行为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咨询服务资格的;(4)乙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5)乙方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提供服务的;(6)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7)乙方未按承诺响应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的;(8)乙方发生消极工作导致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累计达二次的;(9)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中,在工作质量、工作要求、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9等出现严重差错,累计达三次的;(10)受政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11)其他未尽情况以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为准。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问题,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处置。触犯法律的,甲方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四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须为人民币,数额为中标价的5%,需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提交给采购人。缴纳形式:电汇方式缴纳开户名称:常熟理工学院;银行帐号:3220198615205059455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熟城中支行。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采购人:常熟理工学院一、项目说明1、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主要是负责为师生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常见疾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保健宣传、学校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急救培训讲座、突发疫情处理及协助组织师生体检等健康服务。2、服务期限:三年,即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合同一年签署一次,当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当年考核不合格,合同自然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需无条件退出。3、本项目中标服务单位须在2025年3月1日进驻学校,确保医疗工作按时到位。4、项目地点:常熟理工学院东湖、东南校区5、采购人提供现有两校区卫生所的场所、诊疗机构,由中标人独立自主的向采购人师生员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采购人卫生所现有的医疗用房、值班用房、办公家具、设备及配备的水、电、通讯和网络等设备接口、医疗软件系统、电子票据平台,无偿给中标人使用。6、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5225130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7、结算方式:7.1年服务费用=每年基本费+年考核费用其中:每年基本费=年度总金额×80%,分两次支付,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年9月1日和次年2月20日各结算一次费用)年考核费用=年度总金额×20%,实际考核费按照每年具体考核结果支付。7.2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考核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医疗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服务费挂钩。详见表1《常熟理工学院卫生所外包服务考核评分表》。注:①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②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8、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375000.00元(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10、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为人民币,数额为中标价的5%,需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提交给采购人。10.1缴纳形式:电汇方式缴纳10.2开户名称:常熟理工学院;银行帐号:3220198615205059455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熟城中支行二、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注:(1)上表中配置数量为本项目最低配置,实际配置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自行考虑。校区岗位数量不同时段在岗人数8:00—17:0017:00—次日8:00东湖医(护)师421药师11东南医(护)师321药师11备注: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增派人手,确保诊疗服务正常有序。校区岗位数量不同时段在岗人数8:00—17:0017:00—次日8:00东湖医(护)师421药师11东南医(护)师321药师11备注: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增派人手,确保诊疗服务正常有序。(2)投标人须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必须保证各个岗位的人员数量和岗位要求,配备医疗力量,并保证实际到岗。投标人在组织、安排医疗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人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项目服务要求1、投标人派驻采购人学校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条件:具有医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至65周岁之间,执业范围为内科、全科、外科,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两证齐全,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2、投标人应保持进驻医疗队伍的稳定,如有必要需更换医务人员的,应提前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投标人从采购人医疗实际出发,须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按医保相关规定为采购人师生提供规范诊疗服务,并为卫生所提供常规诊疗设备。每校区卫生所白天(8:00-17:00)在岗医务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医师(中级资质以上)不少于1人,药学技术人员1人,晚上(17:00—次日8:00)在岗医师不少于1人,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增派人手,确保诊疗服务正常有序。投标人须为师生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合理安排值班并留存采购人备案,包括常规医疗服务、应急救护等相关项目。接到校内急诊信息通知时,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诊疗服务。4、门诊上班时间为08:00-17:00,夜班17:00-次日8:00。夜间22:00-凌晨06:00值班医生无紧急医疗任务的情况下可在休息室休息,但必须保持电话和手机畅通,能随时处理各类医疗问题。师生在校期间、暑假均为卫生所的正常营业时间,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卫生所须保证24小时值班服务,寒假期间卫生所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另行安排。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所有人员的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证明交于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上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5、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师生的普通常见疾病诊断、治疗,发生急、危、重病时,能开展急救并及时转诊。确需转诊,应根据师生自愿原则进行安排,不得指定转诊医院。6、中标人在卫生所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并经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用品。参照常熟市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应收费标准。药品与医疗器械用品均在保质期内,且品质良好。药房药物品种齐全,每种药物价格有梯度,能满足不同师生需求;第二类精神药品有管理制度,使用台账规范、处方规范、人员资质符合要求。7、中标人在卫生所向院内教职工免费提供量血压、代购药品等小型医疗服务,禁用外来药品注射治疗。8、中标人组织、安排医疗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人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中标人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医疗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医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卫生所的硬件及可移动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并必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要求,必须配备日常诊疗所需办公设备和基本的医疗设备,配备急救所需要的抢救仪器。购置处方、门诊日志、因病缺勤登记本、疑似传染病和传染病登记本、医疗垃圾登记台帐等日常办公用品。设立门诊医保刷卡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1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师生中的传染病疫情,及时登记备案,并能进行有效的消毒与防范。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与组织。11、中标人对采购人需要有医疗保障时,免费提供应急保障服务。中标人须每年免费做好采购人体质测试、新生军训、新生入学报到、纪委办开展谈话工作时的医疗保障需求等重要活动应急保障服务。12、中标人须为采购人常态化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或讲座。主要包含:艾滋病、肺结核、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全国助残日、世界禁毒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女性健康、男性健康知识、日常保健及营养知识讲座等。13、中标人须加强卫生所的管理。制度齐全、上墙,室内干净、整洁、温馨,禁止从事与医务不相关的活动。14、医护人员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倾心与病患交流,上班期间不脱岗、不串岗。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自觉维护服务形象,负责做好卫生所的内部管理,中标人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卫生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作出整改。15、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师生医保相关工作。16、医疗垃圾处理:及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规范处理医疗垃圾,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台帐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四、项目考核要求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考评以及付款办法。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检查考评结果与当年度实际付款挂钩(相关考评办法见服务考核评分表)。年考核得分90分以上,服务费全额给付;如年考核得分为80—89分,在90分基础上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1%;年考核得分为70—79分,在80分基础上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5%(费用扣除分段累进计算);年考核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扣除20%服务费;年考核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具体内容与要求,见表1。表1常熟理工学院卫生所外包服务考核评分表项目考核内容与分值评分标准常规管理60分相关资质医务人员10名(10分)资质复印件存档,发现无资质人员不予执行合同,按规定及时申请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在采购人卫生所,缺一人扣1分,未按规定及时申请注册,每人扣1分。常规管理60分员工考勤(5分)迟到一次扣0.5分/人,早退,旷班一次扣1分/人。常规管理60分处方、药品与器械(8分)合格率100%。不合格项目按照1分/项扣分。常规管理60分药品摆放管理(2分)药房摆放定区、定量,整齐美观。视现场扣分。常规管理60分重大疾病首问负责(5分)转诊师生有登记,有结果,有反馈。资料不全,按照1分/人扣除。常规管理60分台账资料(11分)门诊处方、活动资料、值班安排等资料齐全。一项不健全按照1分/人(项)扣分。常规管理60分规章制度(5分)卫生所管理、医护职责、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上墙。缺失的制度按照1分/项扣分。常规管理60分文明行医(10分)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法规,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倾心交流、着装规范、虚心接受建议与意见。发生一起不文明行为扣1分/次、发生投诉行为扣2分/次。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影响的,扣10分/次。常规管理60分健康教育(4分)积极组织参加健康教育活动或讲座4场次以上。每季度至少一场,未组织活动的按照1分/场扣分。传染病防控10分重点人群管理(10分)传染病早期预警和监测,登记,病例资料、消毒与处理措施资料齐全。缺失按照1分/项扣除。安全保障20分重大活动保障(15分)学校重大活动保障人员安排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主办部门无投诉。一次投诉扣1分。安全保障20分安全工作完善(5分)安全措施到位、制度上墙、医疗措施规范,室内无私拉乱接现象,无安全事故。缺失按照1分/项扣分。服务质量10分有效处置投诉(5分)投诉能够及时解决。二次投诉按照2分/项扣除,问题未解决,带来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情况扣分。服务质量10分服从校方其它安排(5分)服从校方合理安排,未有拖延,无故拒绝行为。未有效配合的,视情节,按照1-5分/次不等扣除。备注:本表由考评小组集中检查后填写。等级说明: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和不合格(70分以下)。五、可能存在的需求1、相关部门因临时性活动可能需要使用医疗服务,按服务人数和服务时数支付服务费,请提供短时用工报价;2、相关部门因故可能需要额外使用短期的医疗服务,按服务人数和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请提供短期用工报价;3、医疗服务工作内容、范围、岗位的调整,可能需要增加医疗岗位,请提供增加岗位年度用工报价。六、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每年的服务费应相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括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医疗器材及办公设备耗材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漏报、少报所带来的全部风险和责任。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375000.00元(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投标报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其在开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方案46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服务响应情况9分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9分;有负偏离的,每条扣0.56分。备注:①“采购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其余的服务要求为常规要求。②“采购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总体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特点与需求分析②项目运作设想③拟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服务理念④项目组织管理组织结构图⑤管理机构设置⑥项目内部管理机制⑦整体运作流程与计划等)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实施便捷、切实可行的得8分;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3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类突发应急预案、安全类突发应急预案、环境类突发应急预案)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全面详细、措施切实可行的得8分;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简略、措施有所欠缺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4服务投诉处理机制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进行评定,投诉渠道便捷、处理合理且高效的得4分;投诉渠道畅通、处理方案一般的得2分;投诉渠道不便利,处理方案不合理不得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5档案管理制度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定,有服务档案管理制度,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有据可查,概述详细,切合实际,方案考虑周全的得6分;档案管理制度详细,有考虑到实际,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档案管理制度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6增值服务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需求之外增值服务,包括有效性及必要性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条理不清晰,有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7与采购人的配合衔接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采购人及原中标服务人的衔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全面完善的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的得3分;方案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3、人员配置情况10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人员配置情况10分根据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职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拟派的人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可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替代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综合实力24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5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5分;有负偏离的条款,每条扣0.3分。2业绩情况6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信誉影响5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情况,县市级或区级的每有一项得1分,地区市级的每有一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奖项中最高奖项计分。4医疗机构等级8分投标人属于三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得8分;三级乙等医院得6分;三级丙等医院得5分;二级甲等医院得4分;二级乙等医院3分;二级丙等医院2分;一级医院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相关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评审优惠: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在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可进入小程序进行自测。)(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则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7)中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8)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基本目录1、封面2、开标一览表(注:此处为投标制作软件中固定格式)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2022年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期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期财务报表。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等。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0)5、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9)(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证明)6、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四、综合评审文件1、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2、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3、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12)4、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13)5、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6、投标人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15)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8)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附件2报价明细表名称人员类别费用名称单价数量备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费用名称:如每月基本工资、社保费、加班费、服装费、过节福利费等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单个该类别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元/年。……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该类别人员数量: 个。……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该类别人员年度工资福利费用合计: 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单个该类别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元/年。……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该类别人员数量: 个。……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该类别人员年度工资福利费用合计: 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设备工具等费用(元/年)其他费用(元/年)供应商应列明相关明细税费(元/年)供应商应列明具体计算方式管理费及利润(元/年)小计费用(元/年)合计费用(三年)注:1、投标人应将完成本项目相应分包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分类别依次填报在上述表格中。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表中“合计费用(三年)”应与“开标一览表”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可能存在的需求报价表序号类型单位价格1临时性活动可能需要使用医疗服务元/人/4小时2额外使用短期的医疗服务元/人/天3增加岗位用工元/人*年附件3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服务要求投标服务承诺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投标人派驻采购人学校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条件:具有医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至65周岁之间,执业范围为内科、全科、外科,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两证齐全,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2投标人应保持进驻医疗队伍的稳定,如有必要需更换医务人员的,应提前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投标人从采购人医疗实际出发,须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按医保相关规定为采购人师生提供规范诊疗服务,并为卫生所提供常规诊疗设备。每校区卫生所白天(8:00-17:00)在岗医务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医师(中级资质以上)不少于1人,药学技术人员1人,晚上(17:00—次日8:00)在岗医师不少于1人,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增派人手,确保诊疗服务正常有序。投标人须为师生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合理安排值班并留存采购人备案,包括常规医疗服务、应急救护等相关项目。接到校内急诊信息通知时,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诊疗服务。4门诊上班时间为08:00-17:00,夜班17:00-次日8:00。夜间22:00-凌晨06:00值班医生无紧急医疗任务的情况下可在休息室休息,但必须保持电话和手机畅通,能随时处理各类医疗问题。师生在校期间、暑假均为卫生所的正常营业时间,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卫生所须保证24小时值班服务,寒假期间卫生所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另行安排。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所有人员的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证明交于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上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5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师生的普通常见疾病诊断、治疗,发生急、危、重病时,能开展急救并及时转诊。确需转诊,应根据师生自愿原则进行安排,不得指定转诊医院。6中标人在卫生所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并经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用品。参照常熟市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应收费标准。药品与医疗器械用品均在保质期内,且品质良好。药房药物品种齐全,每种药物价格有梯度,能满足不同师生需求;第二类精神药品有管理制度,使用台账规范、处方规范、人员资质符合要求。7中标人在卫生所向院内教职工免费提供量血压、代购药品等小型医疗服务,禁用外来药品注射治疗。8中标人组织、安排医疗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人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中标人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医疗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医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卫生所的硬件及可移动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并必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要求,必须配备日常诊疗所需办公设备和基本的医疗设备,配备急救所需要的抢救仪器。购置处方、门诊日志、因病缺勤登记本、疑似传染病和传染病登记本、医疗垃圾登记台帐等日常办公用品。设立门诊医保刷卡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1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师生中的传染病疫情,及时登记备案,并能进行有效的消毒与防范。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与组织。11中标人对采购人需要有医疗保障时,免费提供应急保障服务。中标人须每年免费做好采购人体质测试、新生军训、新生入学报到、纪委办开展谈话工作时的医疗保障需求等重要活动应急保障服务。12中标人须为采购人常态化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或讲座。主要包含:艾滋病、肺结核、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全国助残日、世界禁毒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女性健康、男性健康知识、日常保健及营养知识讲座等。13中标人须加强卫生所的管理。制度齐全、上墙,室内干净、整洁、温馨,禁止从事与医务不相关的活动。14医护人员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倾心与病患交流,上班期间不脱岗、不串岗。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自觉维护服务形象,负责做好卫生所的内部管理,中标人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卫生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作出整改。15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师生医保相关工作。16医疗垃圾处理:及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规范处理医疗垃圾,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台帐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注: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中的“三、项目服务要求”对照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采购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在“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做出明确响应,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明确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三条 合同内容第四条 权利保证第五条 结算方式第六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第七条 质量保证第八条 违约责任第九条 不可抗力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情形第十二条 违约终止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合同文本”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在“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做出明确响应,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明确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理工学院的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的认定: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如下内容: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9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就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10投标函致: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4-0028),正式授权下述人员(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姓名)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所有人员的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证明交于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上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2第五条 结算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2.1 年服务费用=每年基本费+年考核费用其中:每年基本费=年度总金额×80%,分两次支付,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年9月1日和次年2月20日各结算一次费用)年考核费用=年度总金额×20%,实际考核费按照每年具体考核结果支付。2.2 常熟理工学院两校区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外包考核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医疗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服务费挂钩。详见表1《常熟理工学院卫生所外包服务考核评分表》。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3、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3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须为人民币,数额为中标价的5%,需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提交给采购人。缴纳形式:电汇方式缴纳开户名称:常熟理工学院;银行帐号:3220198615205059455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熟城中支行。注:1、投标人必须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的,该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2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项目总体方案;2、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3、服务投诉处理机制;4、档案管理制度;5、增值服务方案;6、与采购人的配合衔接方案;7、其他说明(如果有的话)。附件13人员配备情况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备注123…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可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替代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件14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 注123……注:1、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情况。2、请投标人提供上述表格中主要业绩的合同(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附件15投标人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情况(如果有的话)。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