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招标公告(南京市大厂医院2025)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导医、预约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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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六)《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大厂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健民路211号
联系人:高仲阳
联系电话:13770789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13601468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涛
电话:13601468104

JSZC-320192-JITC-C2024-0367采购文件.doc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导医、预约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JITC-C2024-0367采购人: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的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导医、预约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92-JITC-C2024-03672.项目名称: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导医、预约等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260万元人民币/年4.最高报价限价:260万元人民币/年。5.采购需求: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理念,拟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导医、预约就诊等服务,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病人的服务满意度。6.合同履行期限:3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本章“其他补充事宜”及第六章)。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1月13日14: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六章)(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7.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六)《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健民路211号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025-568730102.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信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楼1416室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025-83249932、136014681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涛电话:025-83249932、1360146810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响应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磋商报价明细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磋商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报价明细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4.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响应文件的拒收18.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响应文件的撤回19.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2响应文件的修改19.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0.响应文件解密2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磋商21.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4.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4.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4.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4.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4.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4.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4.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3.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的。24.3.11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24.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5.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磋商程序25.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5.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电子公章。25.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5.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5.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5.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6.确定成交单位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确定的顺序推荐。26.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6.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6.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4.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6.4.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6.4.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6.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7.质疑处理2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27.4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7.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7.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27.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7.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7.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7.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7.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7.6.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7.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7.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3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改委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算。七、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9.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9.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30.标的物的追加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1.1成交供应商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第三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格式为拟签订的合同范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采购文件规定和成交人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他承诺,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注:1.本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各项管理费、人员经费(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险、福利、津贴、加班费等)、活动经费、宣传资料经费、培训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2.本项目合同金额应包含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限内,项目服务费不以任何理由而增加。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服务范围见服务要求五、服务内容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乙方除了提供医疗助理服务之外,还需根据医院的特点,进行细节管理,使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提高患者满意度及临床科室的满意度。2、服务人员入职后,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体检报告等个人资料,甲方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3、乙方应定期(至少每月1次)安排管理人员与甲方就委派的服务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服务人员的异常情况,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服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甲方与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4、乙方应经常性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察服务人员执行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甲方正常的营运秩序。六、服务人员基本要求见服务要求。七、岗位设置及人员费用相关薪酬福利标准按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岗位设置配备人员数量月最低实发工资标准(元)病历回收工作人员1医院报告录入员5医院“120” 驾驶员、医生6(驾驶员2、医生4)供应室工作人员1门诊预约中心工作人员6医院自助挂号机管理员3血液中心工程师1注: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福利待遇、按劳动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企业应缴部分)、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用工需求。(2)乙方收到甲方用工需求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服务人员的招聘事宜。乙方在10-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3)甲方对乙方委派的服务人员进行入职前的考核、并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服务人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相关手续。(4)乙方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收集相关证件并备份甲方。(5)甲方对体检合格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乙方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甲方决定录用人员名单。(6)乙方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需向甲方备份。(7)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如服务人员工作表现未能达到甲方要求,即甲方可要求变更人员。乙方若认为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书面报备,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若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自行增减或调换已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8)甲方有权通过抽查服务人员的工资发放表、社保缴费证明等来检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如发现违规现象,视情节严重,责令乙方整改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处理。八、服务人员工作时间1、甲方根据其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服务人员的考勤和考核,并向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的考勤和考核情况。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考勤、考核结果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薪酬发放。2、服务人员劳动纪律、考勤考核等要求按甲方规定执行,原则上采取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当甲方发生紧急任务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的加班,包括法定节假日,同时由甲方临时性、阶段性为服务人员安排调休。员工休假,公司需安排人员顶替,保证岗位服务人员数量及质量。九、服务责任1、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乙方除协助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或因纠纷扩大未能减小甲方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若发生劳动争议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服务人员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乙方挪用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服务人员因工发生患职业病、负伤和身故事件,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保险赔偿和善后事宜。4、由于乙方原因未列入考核中但造成医院、就诊病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出现对医院声誉影响较大的事故或纠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十、乙方的基本职责1、乙方应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2、乙方须根据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到岗工作。3、乙方须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党团、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管理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等方面的管理服务。4、乙方全权负责委派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退休办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提供甲方备案。解除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支付。5、定期了解服务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教育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服务工作。6、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甲方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服务人员支付工资和其他福利。7、如有服务人员离职,乙方须在服务人员离职前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离职当天有新的服务人员满足岗位需求,并由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试工3个工作日并考核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8、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做好对事故上报、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因工生病住院的服务代理工负责跟进和慰问。9、乙方须保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除自然流失外,员工流失率不得超过10%。10、乙方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及优秀员工奖励计划,为技术工种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对表现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11、若服务人员由于在工作现场犯过失对甲方的工作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十一、对服务人员的管理1、甲方有权要求服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服务人员应与甲方、乙方双方均签订保密协议,乙方须将服务人员与乙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应教育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2、甲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乙方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甲方不为服务人员提供住宿及住宿费用。3、服务人员不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4、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甲方。5、合同期内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1)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当月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的;(7)未经批准,无故缺岗三天以上(含三天)的;(8)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6、甲方负责服务人员的防护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以及办公用水电费用。十二、考核制度:见服务要求十三、其他要求13.1服务人员的待遇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确定,采购人不包食宿、交通;13.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13.3除特殊情况外,中标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发放福利等。否则,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13.4中标方需配合招标方进行延伸审计,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十四、付款方式见服务要求十五、履约保证金见服务要求十六、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2、在履行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总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服务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调整等),双方可协商解决,单方面无权变更合同。4、服务期内,如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5、发生单方违约,且经协商不果,另一方可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6、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7、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八、争议和纠纷处理: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九、合同生效:1、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此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如遇采购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项目名称商务要求说明1.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磋商不被接受。1.2本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固定总价的方式实行承包。合同价格包含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津贴、加班费、商业险、劳保费、住宿伙食费、福利及教育费、工器具使用费、消耗性材料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与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事故导致的其它各项费用。(其中除管理服务费、税费外均为固定报价)。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依据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的原则,对合同含税总价按照新税率做出相应调整。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三年。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履约保证金(1)成交于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账号如下: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2)在成交人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后30日内,如成交人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成交人。合同因成交人原因产生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付款方式4.1服务期内,采购人按合同金额平均到36个月,按月支付费用。根据在岗人数、工作质量及管理质量考评结果,于每月的上旬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并提供增值税发票计算方式为:每月服务费用=合同金额合计÷服务月数-考核扣罚费用-其他费用(如有)。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人的银行账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注:上述“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供应商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处理。本“商务要求”的磋商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在成交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或买方、卖方。(二)服务要求1、项目概述为提升采购人服务质量,减少医务人员非医疗性工作,给临床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各项诊疗服务顺利开展,解放医务人员,将时间还给病人,将非技术性、非直接的工作由医疗助理工作人员来负责,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顾客及临床员工的服务满意度。同时也为了规范管理,保证医疗助理服务质量,医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来完成医疗助理服务工作。2、服务范围详见本服务要求3、服务内容3.1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成交人除了提供医疗助理服务之外,还需根据医院的特点,进行细节管理,使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提高患者满意度及临床科室的满意度。3.2服务人员入职后,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体检报告等个人资料,采购人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3.3成交人应定期(至少每月1次)安排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就委派的服务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服务人员的异常情况,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服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人与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3.4成交人应经常性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察服务人员执行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人正常的营运秩序。4、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基本要求及人员费用岗位及编制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相关薪酬福利标准按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采购人现提供上一期的员工资薪标准(见下表),供应商可作参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福利待遇、按劳动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企业应缴部分)、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岗位设置需要配备人员数量岗位要求月工资病历回收工作人员1名1、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较强,做事认真、细心、负责;2、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4、年龄:不超过40岁,男女不限,周末双休。职责要求:1、坚持每日到病区指定场所领取出院病历。2、做到病历不缺页,不丢失。3.与病区办公室护士做好交接,做到收到一份病历,均在病区病历登记本上签字。4.远送过程,保证病历安全,远离雨水、明火。5.负责延期病历的催促工作。不低于3500元医院报告录入员5名1、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医学背景者优先。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熟悉计算机打字操作、有团队工作精神。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4、年龄要求:30岁以下5、职称要求:不限。不低于3300元医院“120” 驾驶员、医生驾驶员:2名医生:4名驾驶员要求:1、男性;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71年0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4、持有B照以上驾照,安全驾车8年以上,无重大违章记录;5、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优。医生要求: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3000-5000元供应室工作人员1名1、45岁以下2、专科文化及以下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者4、能上夜班5、有相关仪器设备操作经验的男性优先。4000-5000元门诊预约中心工作人员6名1、女性、40岁以下、身高160cm及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2、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3、沟通能力强、服务意识强、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4、已婚、有小孩、有医学基础者优先。3000-4000元医院自助挂号机管理员3名1.按时挂牌上岗,仪表端庄,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10。2.保障门诊各楼层自助机(包括微自助机)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汇报门诊部并保修。3.指导、协助患者正确使用自助机挂号、缴费。4.按时巡查及时更换自助机票据纸张,及时补充发卡机里的市民卡C卡。5.协助患者处理好缴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6.保持自助机内外清洁,有巡查记录。不低于3300元血液中心工程师1名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2、专业:机械类、医疗器械类、电子信息类、医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3、工作时间:周--至周六,上午: 7:30-12:00,下午14:00-17:30。不低于4000(1)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用工需求。(2)成交人收到采购人用工需求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服务人员的招聘事宜。成交人在10-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3)采购人对成交人委派的服务人员进行入职前的考核、并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成交人推荐的服务人选。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成交人办理有关录用及相关手续。(4)成交人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收集相关证件并备份采购人。(5)采购人对体检合格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成交人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采购人决定录用人员名单。(6)成交人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需向采购人备份。(7)成交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管理,如服务人员工作表现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即采购人可要求变更人员。成交人若认为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应提前1个月向采购人书面报备,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若采购人认为成交人委派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该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更换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能自行增减或调换已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8)采购人有权通过抽查服务人员的工资发放表、社保缴费证明等来检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如发现违规现象,视情节严重,责令中标人整改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处理。5、服务人员工作时间(1)采购人根据其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服务人员的考勤和考核,并向成交人提供服务人员的考勤和考核情况。成交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考勤、考核结果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薪酬发放。(2)服务人员劳动纪律、考勤考核等要求按采购人规定执行,原则上采取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当采购人发生紧急任务时,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的加班,包括法定节假日,同时由采购人临时性、阶段性为服务人员安排调休。员工休假,公司需安排人员顶替,保证岗位服务人员数量及质量。6、服务责任(1)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成交人除协助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或因纠纷扩大未能减小采购人相关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若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成交人自行解决,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服务人员故意或者过失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2)成交人挪用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外,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若成交人未按采购人要求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3)服务人员因工发生患职业病、负伤和身故事件,成交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保险赔偿和善后事宜。(4)由于成交人原因未列入考核中但造成医院、就诊病人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出现对医院声誉影响较大的事故或纠纷,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7、成交人的基本职责(1)成交人应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2)成交人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到岗工作。(3)成交人须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党团、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管理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等方面的管理服务。(4)成交人全权负责委派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退休办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提供采购人备案。解除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由成交人支付。(5)定期了解服务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教育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服务工作。(6)成交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采购人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服务人员支付工资和其他福利。(7)如有服务人员离职,成交人须在服务人员离职前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离职当天有新的服务人员满足岗位需求,并由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试工3个工作日并考核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8)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做好对事故上报、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因工生病住院的服务代理工负责跟进和慰问。(9)成交人须保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除自然流失外,员工流失率不得超过10%。(10)成交人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及优秀员工奖励计划,为技术工种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对表现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11)若服务人员由于在工作现场犯过失对采购人的工作造成影响的,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8、对服务人员的管理(1)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服务人员应与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均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人须将服务人员与成交人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成交人应教育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2)采购人负责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成交人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采购人不为服务人员提供住宿及住宿费用。(3)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人的劳动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成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4)服务人员从采购人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人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人。(5)合同期内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随时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成交人更换服务人员:①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违反采购人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利益造成损害的;④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⑤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⑥当月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的;⑦未经批准,无故缺岗三天以上(含三天)的;⑧故意或者过失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6)采购人负责服务人员的防护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以及办公用水电费用。9、考核制度9.1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9.2考核细则在合同中拟定,合同中预留5%金额作为考核奖惩,年底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支付。10、其他要求10.1服务人员的待遇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确定,采购人不包食宿、交通;10.2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10.3除特殊情况外,成交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发放福利等。否则,采购人有权从成交人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10.4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延伸审计,产生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三、评标标准中服务部分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顺序推荐。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企业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上述价格扣除政策仅适用“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规定(1)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分别给予产品报价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为准)。三、评审标准评议内容序号评议指标分值价格部分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的最低价,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1010技术1对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按照第四章“采购要求”中的项目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或优于的得6分,其他情况得0分。6服务部分1组织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各项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方案、创新服务:1.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符合本项目实际,创新性强,得10分;2.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较详细具体,符合本项目实际,创新性较强,得8分;3.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具体,部分符合本项目实际,得4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102服务质量的控制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效率的控制措施:1.服务质量的承诺详细、具体,效率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得8分;2.服务质量的承诺较详细、具体,效率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3.服务质量的承诺不够详细、具体,效率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3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83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备、投入的设备等):1.工作流程具体详细,操作性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备、设备投入充足,得8分;2.工作流程较具体,操作性较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较充足,得5分;3.工作流程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较充足,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84本项目的突发事件或纠纷应急处理方案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或其它特急应变措施:1.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快、处理方案或其他特急应急措施可行性强、可操作性强,得6分;2.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较快、处理方案或其他特急应急措施可行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3.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快、处理方案或其他特急应急措施可行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65交接计划针对本项目具体交接计划:1.交接计划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得6分;2.交接计划较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3.交接计划不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66员工档案制度员工档案管理制度1.制度完善、极具科学性、合理性,有管理经验的或服务业绩的,得4分;2.制度较完善、较具科学性、合理性,得3分;3.制度不够完善、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1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47管理方式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1.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完善、极具科学性、合理性;得4分;2.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较完善、较具科学性、合理性;得3分;3.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不够完善、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2分;4.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48服务人员招聘、培训方案针对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1.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最详细、合理,得8分;2.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较详细、较合理,得6分;3.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89管理系统1.投标人具有人事管理系统,得4分,2.投标人具有独立开发的能力,能够响应采购人业务场景需要调整人事管理系统,如考勤系统、工资发放系统、报销系统等,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6业绩及履约能力1企业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1分;3.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1分;注:须提供上述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2同类业绩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获得用户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满意或表扬等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高4分。注:须提供用户评价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3企业团队1.项目经理具有护理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4分,具有护理初级资格证书的,得2分,没有证书的,得0分;2.管理人员具有人力资源证书及同类项目经验三年以上(含3年)的,得4分;具有人力资源资格证书及同类项目经验一年以上(含1年)的,得2分;不具备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或项目经验一年以下的,得0分。3.对各投标人的拟投入服务人员进行评价:1)拟投入人员配置合理、具有类似工作经验,得2分;2)拟投入人员配置较为合理,类似工作经验欠缺,得1分;3)拟投入人员配置较差,无类似工作经验,得0分。(注:(1)上述管理层人员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2)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本单位购买社保或个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0合计100评议内容序号评议指标分值价格部分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的最低价,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1010技术1对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按照第四章“采购要求”中的项目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或优于的得6分,其他情况得0分。6服务部分1组织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各项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方案、创新服务:1.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符合本项目实际,创新性强,得10分;2.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较详细具体,符合本项目实际,创新性较强,得8分;3.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具体,部分符合本项目实际,得4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102服务质量的控制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效率的控制措施:1.服务质量的承诺详细、具体,效率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得8分;2.服务质量的承诺较详细、具体,效率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3.服务质量的承诺不够详细、具体,效率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3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83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备、投入的设备等):1.工作流程具体详细,操作性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备、设备投入充足,得8分;2.工作流程较具体,操作性较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较充足,得5分;3.工作流程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较充足,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84本项目的突发事件或纠纷应急处理方案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或其它特急应变措施:1.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快、处理方案或其他特急应急措施可行性强、可操作性强,得6分;2.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较快、处理方案或其他特急应急措施可行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3.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快、处理方案或其他特急应急措施可行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65交接计划针对本项目具体交接计划:1.交接计划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得6分;2.交接计划较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3.交接计划不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不强,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66员工档案制度员工档案管理制度1.制度完善、极具科学性、合理性,有管理经验的或服务业绩的,得4分;2.制度较完善、较具科学性、合理性,得3分;3.制度不够完善、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1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47管理方式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1.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完善、极具科学性、合理性;得4分;2.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较完善、较具科学性、合理性;得3分;3.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等)不够完善、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2分;4.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48服务人员招聘、培训方案针对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1.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最详细、合理,得8分;2.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较详细、较合理,得6分;3.员工招聘、培训计划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得2分;4.方案差或没有提供方案,得0分。89管理系统1.投标人具有人事管理系统,得4分,2.投标人具有独立开发的能力,能够响应采购人业务场景需要调整人事管理系统,如考勤系统、工资发放系统、报销系统等,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6业绩及履约能力1企业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1分;3.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1分;注:须提供上述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2同类业绩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获得用户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满意或表扬等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高4分。注:须提供用户评价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3企业团队1.项目经理具有护理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4分,具有护理初级资格证书的,得2分,没有证书的,得0分;2.管理人员具有人力资源证书及同类项目经验三年以上(含3年)的,得4分;具有人力资源资格证书及同类项目经验一年以上(含1年)的,得2分;不具备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或项目经验一年以下的,得0分。3.对各投标人的拟投入服务人员进行评价:1)拟投入人员配置合理、具有类似工作经验,得2分;2)拟投入人员配置较为合理,类似工作经验欠缺,得1分;3)拟投入人员配置较差,无类似工作经验,得0分。(注:(1)上述管理层人员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2)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本单位购买社保或个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0合计10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法人授权书三、磋商响应函四、磋商报价表五、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六、业绩及履约能力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此格式仅为示范,须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 年 月 日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根据南京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投标人投标时可以仅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而无需提供下述文件,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将下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非三证合一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1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上述信用承诺,递交响应文件时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二、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192-JITC-C2024-0367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三、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320192-JITC-C2024-0367(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上打“√”)8.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四、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 详见响应文件 总价(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分项报价表及清单岗位:(按岗位填写)序号项目费用(元/月)费用时间合计(元)说明1直接成本基本工资1直接成本福利1直接成本绩效1直接成本社保1直接成本公积金1直接成本保险费1直接成本小计(元/年)2运行成本管理服务费2运行成本小计(元/年)3其他(元/年)4税费(元/年)5费用合计(元/年)说明:1、供应商按岗位分别填写。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可附明细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五、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含不限于(结合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1)组织实施方案、(2)服务质量的控制(3)工作流程(4)本项目的突发事件或纠纷应急处理方案(5)交接计划(6)员工档案制度(7)管理方式(8)服务人员招聘、培训方案(9)管理系统六、业绩及履约能力注:提供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及“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标标准”(包括响应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认证2、同类业绩3、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一)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总表请自行拟定(二)用于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项目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采购编号为JSZC-320192-JITC-C2024-0367,导医、预约等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与商业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与商业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192-JITC-C2024-0367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九、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证明材料1项目实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   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证明材料1项目实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完全响应)   2本项目所有其他商务要求                   ……   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