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厂房一施工工程招标公告(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招标
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
2、招标人: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业主: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出资比例:100%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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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ZAT-YS2025GC01-001
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4、建设地点: 颍上县 ;
5、建设规模:厂房一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及设备安装;
6、合同估算价:8397026.92元;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9、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5、投标人财务要求: / 。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系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8.1 条:
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3 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4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5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9、其他要求: 无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22 日10时00分。
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投标人应主动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招标文件价格: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未提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拒收投标文件(户名: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405017112010000042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鲖阳路支行;注: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招标文件费用)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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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5年 01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高速时代商业街3楼M313室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接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现场递交,具体办法如下:
(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将该项目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扫描后转化为电子版PDF格式,以上内容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至邮箱87392772@qq.com,压缩包和邮件名称均须设置成: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授权人姓名+授权人手机号码,每个邮箱只能发送一家公司投标文件,如一个邮箱发多个投标文件,视为围标串标行为,责任自负。
以邮件系统显示的接收时间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邮箱接收到的投标文件无效。若同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于电子邮箱内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递交时间最晚的投标文件,作为本次项目的正式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最晚的邮箱作为该供应商的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电子邮箱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3)电子版投标文件询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过程中需要询标的,评标委员会通过现场监督员与投标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将询标函发送至投标人的指定邮箱。投标人作出的澄清修改须在20分钟内通过指定邮箱反馈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须随时保持电话及指定邮箱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六
.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上县经济开发区兴盛路888号
联 系 人:余主任
联系方式:175 5519 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泉区富安路与古泉路交口B栋510室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39 6559 7862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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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招标文件.docx
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AT-YS2025GC01-001采购人: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0一.招标条件0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五.响应文件提交2六.联系方法2七、其他事项说明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281.总则282.招标文件313.投标文件325.开标356.评标367.合同授予3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9.纪律和监督3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第三章评标办法41初步评审标准43重点评审表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一)合同协议书54(二)通用合同条款54(三)专用合同条款5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2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3八、词语含义3九、签订时间4十、签订地点4十一、补充协议4十二、合同生效4十三、合同份数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471.工程量清单说明472.投标报价说明473.其他说明47第六章图纸4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9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491.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49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492.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49三、工程技术要求4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01、投标文件封面502.1投标函5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72.3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592.4投标保证金(如有)612.5投标报价书622.6项目管理机构632.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允许分包)652.8资格审查资料662.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68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2、招标人: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项目业主: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项目出资比例:100%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办法:评定分离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2、招标项目编号:ZAT-YS2025GC01-00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建设地点:颍上县;5、建设规模:厂房一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及设备安装;6、合同估算价:8397026.92元;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9、项目类别:工程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业绩。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业绩。5、投标人财务要求:/。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系体投标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8、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8.1条: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9、其他要求: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10时00分。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投标人应主动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4、招标文件价格: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未提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拒收投标文件(户名: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405017112010000042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鲖阳路支行;注: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五.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高速时代商业街3楼M313室3、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接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现场递交,具体办法如下:(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将该项目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扫描后转化为电子版PDF格式,以上内容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至邮箱87392772@qq.com,压缩包和邮件名称均须设置成: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授权人姓名+授权人手机号码,每个邮箱只能发送一家公司投标文件,如一个邮箱发多个投标文件,视为围标串标行为,责任自负。以邮件系统显示的接收时间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邮箱接收到的投标文件无效。若同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于电子邮箱内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递交时间最晚的投标文件,作为本次项目的正式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最晚的邮箱作为该供应商的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电子邮箱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3)电子版投标文件询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过程中需要询标的,评标委员会通过现场监督员与投标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将询标函发送至投标人的指定邮箱。投标人作出的澄清修改须在20分钟内通过指定邮箱反馈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须随时保持电话及指定邮箱畅通,否则责任自负。六.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上县经济开发区兴盛路888号联系人:余主任联系方式:17555197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泉区富安路与古泉路交口B栋510室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3965597862七、其他事项说明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项目厂房一施工工程2招标人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如下: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1.4.3条款内容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 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查询入围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 人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 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举例:某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A、B 企业为拟推荐定标候选人。A 企业投标文件中响应该项目的投标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要求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评标委员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时,A 企业注册建造师须满足“建 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才能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B 企业投标文件中响应该项目的投标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评标 委员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时,B 企业注册建造师须满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才能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召开地点: 1.10.1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前提出。接受招标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87392772@qq.com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以邮件或书面的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邮箱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1.10.3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 1.招标人通过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所涉及的澄清、修改、异议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 个包投标人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10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为: 8397026.92 元,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的 %,即 元;其中: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 元。10.1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13.1投标保证金☑免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注: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备注(XXX项目谈判保证金)2.现金缴纳:自行密封,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1.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4.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1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16.2开标时间 2025 年 0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18开标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高速时代商业街3楼M313室19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写; (注:本项内容与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评审相对应,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全面重点阐述) (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 。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采用:明标。2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20.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20.2开标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20.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单位组建20.4推荐的入围投标人数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N,原则上按以下规则确定: (1)当 N=3 家,推荐 3 家; (2)当 320.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入围投标人数量为 M,原则上按以下规则确定: (1)当 M=2 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有竞争性的,可推荐 2 家; (2)当 M≥3 家,推荐 3 家。20.6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不少于 3 日2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21.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法 □其他: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 □数据电文21.3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 2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 时提交履约保证金)(2)支付方式:(1)形式: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2-31500104001356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颍上县支行(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5)退还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30.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事宜 。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31.1.1图纸获取说明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下载31.1.2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系统查看。31.1.3主要材料要求□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 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3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1.2.1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 / 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 。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31.2.3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 72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 号)以及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2)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文件)。 (4)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5)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 号)和《阜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阜人社秘〔2021〕180 号)要求,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承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载明担保额度、提供期限及其他事项。 (6)本项目参照《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阜政办〔2019〕6 号)和《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阜政办〔2022〕1 号)要求,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具体要求。31.2.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邮箱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邮箱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邮箱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3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中标人任何费用 ☑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 招标代理服务费:56680.00 元(大写:伍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40300.00元(大写:肆万零叁佰元整)。注: 1.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填写支付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得约定费率、计算公式和计算标准等),否则,中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 2.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 0 或用“/”标注。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不加修改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并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 4、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中安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号:34050171120100000426),并备注“××××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34.3质疑函递交名 称:安徽龙耕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上县经济开发区兴盛路888号联 系 人:余主任联系方式:175 5519 770035其他内容 35.4其他(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 (2)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3)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依法处理。35.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 中标人”。35.6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编制特别说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材料、设备价格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实际价格综合考虑编制,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补疑,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理性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通过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 (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固定总价。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 3%之内的不予调整。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招标人及时核对,并以招标人重新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开标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结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发布招标文件时,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 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通过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 (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固定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组价的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以利招 标人及时核对,开标后 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结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发布招标文件时,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 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其他: 35.6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7特别提醒1.对于投标人明知本单位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存在故意不提供投标所需人员、业绩、奖项材料等不以中标为目的但可能改变评标结果的相关情形,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提示预警、约谈教育、通报曝光等方式,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投标人特别是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及其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对其投标可以不予认可。35.8其他一、特别提醒: 1、材料市场变动较大,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此风险。 2、鼓励采用非现金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的,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13 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规定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充分考虑合同风险范围,精心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属县政府重点项目,时间紧迫,请中标人在结果公示之日起及时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费用。 2、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方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应认真仔细踏勘现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包含在投标范围内,其他以现状为准。建筑范围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各种已有道路和管线、杆件拆除、恢复、迁移等和垃圾清运工作,以及排除建设范围内池塘积水、挖、运、清理淤泥、土方、降水和 因地势低洼需要买土回填等,不再单列清单项,均含在投标报价内。 4、本项目水、电接引工作责任及费用承担约定:由投标人自行联系水源及电源,业主协助协调。水电接引费、临时接电费、电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后包含在总报价中,包括接水接电(含自备电源)发生的一切费用。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明的,根据现状条件以业主实际需求为准,此风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电报装,道路开口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费用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从施工水表口、变压器位置接至施工现场,水 电费用自理并服从业主管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其他需做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6、施工期间主管部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等由中标单位承担。 7、设计图纸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的,工程量计量以清单为准,依据图纸进行施工。 8、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应同时扣减后计算)。 9、材料要求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及设备品牌和质量须经招标人、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 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在网上发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一经发出即视为中标人收到。 四、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四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五、特别提醒: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在设计图中如没图示、或没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六、履约要求 1、标后约谈: 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监管部门或招标人可约谈中标人,参加约谈的中标企业代表,原则上须为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也可扩大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约谈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接事项; (二)合同签订及对中标人的履约要求; (三)承包单位进场施工准备; (四)承包单位签署承包承诺书。明确承诺不得发生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管部门、招标人同步录入项目经理考勤信息,标后约谈的其它事项由监管部门会同招标人商定。 2、对项目管理机构等要求 2.1 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 2.2 公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中的班子成员、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须在施工现场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施工单位承担公示牌的制作费用。 2.3 施工管理人员到岗要求 除非遇到因身体原因须外出就医及不可抗力时,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常驻施工现场,现场管理机构中的班子成员在工程实施到其职责范围内时必须在岗,因不可抗力离开施工现场的,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并 由监理单位存档备查。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将通过考勤的方式对项目经理的在岗情况进行考核,也可视情扩大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 2.6 项目班子的工作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施工安排、财务、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设备调配、各类指令下达等须由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独立完成,一律不得由非项目部管理班子人员负责。3、进场通知的发出: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当天(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向施工单位下达书面进场通知,通知应明确要求开工准备工作完成的最迟时限及准备工作应达到的标准。施工单位应在接到书面进场通知后,立即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开工准备工作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特殊情况的,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 日。未及时下达书面进场通知的,施工单位也应当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书面形式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之间各类信息传递的唯一方式。 4、开工申请的递交 施工单位应在进场通知要求的开工准备工作截止时间前一天,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含劳动力及施工机械进场计划)、总进度计划、开工当月的月进度计划、周工作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1-2 名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作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类文件传递的固定人员。 5、开工申请的审查及开工令的签发 5.1 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的审查监理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等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节点工期、人员及机械配置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及投标书承诺,总进度计划中的各段调整不允许影响控制节点的形象进度。对月计划及周计划的合理性应认真把关,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能达到以周保月、以月保节点、以节点计划保总工期的要求。计划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计划,并以此计划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进度 控制和节点形象进度考核。如未对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的,则以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为控制性计划。 5.2 开工令的签发建设单位收到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经审定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约定的,其中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已进场在位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函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监理单位存档 一份经建设单位批准的确认函),立即向施工单位下达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留存。开工令应明确具体的开工日期及工期计算的起点。工期计算起点为开工令标明的日期为准。 6、实质性开工要求 施工单位接到开工令后应进行实质性开工。实质性开工是指开工令约定的开工时点起,工序作业开始后,能够连续组织工序流水施工作业,不得出现首个工序开工后,各项准备工作不到位,或施工作业面很少或作业面机械、人数很少或施工作业面无人或等待材料、机械等 现象。 7、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控制 7.1 开工令下达前的人员核实:建设单位对项目经理是否在现场情况进行核实时,如项目经理不在现场也无明确的去向或准确的到达现场时间的,视同施工单位单方面违约,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并对不良履约行为进行网上披露。 7.2 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现施工单位有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未按规定到位或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虽到位,但具体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调度、机械设备进场、材料采购接收、财务、各类临 时性指令的及时落实、突击性事件的安排、工程例会等实质上是由非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承担的,均视同为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建设单位有权依法终止施工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有关部门可视情对违约单位扣除违约金、列入黑名单并网上通报、限制投标等处理。 7.3 劳动力、机械设备配置数量的监督管理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和考核。 经考核,有效劳动力人数和机械数量达不到计划要求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劳动力按 200 元/人·天,施工机械按 300-1000 元/台·天,建设单位出具书面的处罚申请后,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承诺注册在本单位的现有注册建造师数量满足其响应投标的资质等级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对以上注册建造师承诺要求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执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 需提供以下材料: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注:证明材料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3)/。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4 项规定。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人 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近期任意一个月 (社保时间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3)/。2.项目经理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岗位的业绩。3.业绩需在项目经理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资历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 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 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 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 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技术职称为 工程 专业 中级 及以上。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说明施工员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质量员/质检员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安全员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资料员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材料员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2)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如有限制期限的,公示期同限制期;无限制期限的,公示期视为一年内);(1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4)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其他网站的查询结果不在本招标文件的约定范围。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8)资格审查资料;(9)综合评审资料;(如有)(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金融机构保函缴纳方式的,开具金融机构保函所支付的保费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费支付凭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境内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支付凭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5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214号)办理。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1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提供。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单位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编制人等应填写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不得填写见商务标、技术标或第几页等形式。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收到通知后,及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4)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电子)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定标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1.4.3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能成为中标人情形的,招标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顺延的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顺延的中标候选人愿意和承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签订合同的,可以顺延。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投诉的解决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收到异议(质疑)后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交易系统在线对异议(质疑)进行答复。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逾期提出的异议(质疑)。招标人不予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投标人可在异议(质疑)答复期满后,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违反招标文件约定但不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应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书及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与该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法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双方协商确认并经监管部门同意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书应按照《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书范本》格式进行投诉。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诉讼,均由项目交易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对该项目的投诉: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投诉或书面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本项目书面受理投诉的单位是(项目交易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名称),地址(接收投诉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1、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条件的。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g.投标人投标邮箱地址一致;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存在帮助其他投标人中标或参与围标、串标的,投标人不能合理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注:如果以此条为由应当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准备否决前应先报该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必要时由招标人报监管部门进行论证后再做决定。)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等。7、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8、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所列情形的。9、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改变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内容约定的。11、本项目评标办法约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除以上情形和“评标办法”约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不得否决投标。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否决全部投标的,在否决投标前应告知该项目招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否决投标的理由并写入评标报告。一、评标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1形式评审标准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资格评 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格评 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资格评 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格评 审标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资格评 审标准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资格评 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响应性 评审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3响应性 评审标 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3响应性 评审标 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3响应性 评审标 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3响应性 评审标 准项目经理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3响应性 评审标 准分包计划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响应性 评审标 准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1形式评审标准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 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综合评审表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施工总体实施方案40分一、明确目标和任务(8 分) 根据项目的建设目标、功能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对项目的施工条件、环境影响、资源需求等进行分析,为后续的施工方案制定提供依据。进行综合对比评审,在 0-8分范围内打分。 二、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8 分) 根据项目的工程量、施工条件、资源需求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起止时间、关键节点、施工顺序等。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综合对比评审,在 0-8 分范围内打分。 三、优化资源配置(8 分) 需要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确保各个施工环节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注重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合理把控项目成本。进行综合对比评审,在 0-8 分范围内打分。 四、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措施(8 分) 包括质量检查、验收、整改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综合对比评审,在 0-8 分范围内打分。五、成本分析报告(8 分) 根据本项目相关要求和基础资料,结合本单位投标报价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成本分析,主要分析在现有投标报价下如何确保合理利润。进行综合对比评审,在 0-8 分范围内打分。 注:1、本次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审专家评分平均值。2、要根据本项目特点进行编制,内容须简练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请投标单位认真编写,如内容为摘抄网络论文,将可能被认定为异常一致,被认定为异常一致的相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分值(A)60分☑方法一(适用于异常低价评审): 一、确定评标基准值 C(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 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值 C; 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 C/投标人的报价* 60 分 □方法二(适用于非异常低价评审): 一、确定评标基准值 C(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 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有效投标人数在 5 家及以下的,由低到高第□1、□2 名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值 C; (2)有效投标人数大于 5 家不足 10 家的,确定评标基准 值 C:C=入围投标报价平均值×(1-D%)。D 值由招标人代 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D 值抽取范围(至少五个数字)为0.5、1、1.5、□2、2.5、□3、3.5、□4、4.5、 □5、5.5、□6、6.5、□7、7.5、□8、8.5、□9、 9.5、□10; (3)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 10 家且不足 30 家的,采用两 次平均确定评标基准值。其计算方法为:全部入围投标报 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本数) 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第二次的平均值作为评 标基准值 C; (4)有效投标人数大于等于 30 家,按报价由低到高去掉 N 个报价,其余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C。N=有效投标 人家数*F%。F 值为□10、11、□12、13、□14、15。 N 取整数,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如去掉的投标报价中有相 同的,视为一个报价。 如通过以上方式无法产生评标基准值 C,取有效投标人报 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值。 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 C/投标人的报价* 分 评标基准值 C 以下(不含本数)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0 分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制定)注:1.本综合评审表采用定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投标人的依据,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具体评审因素除价格评审以外,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如下因素选择: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历史变更、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企业信誉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2.主观分评审(如有)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分后,取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各子项最终得分,各子项评分及算术平均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现场行政监督人员(如有)监督下随机确定名次。重点评审表评审因素一、施工组织设计 针对入围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方面等存在的亮点及风险进行重点评审。 二、加强沟通与协调 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同时,要加强与业主、监理等相关方的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服务便利度 根据本项目施工地点,分析本单位承担该项目保障及时服务的能力,具体包括设备、材料、机械的供应保障能力,施工队伍组建的稳定性和及时性,项目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 四、投标人技术团队力量 组织机构设置、分工协作:从组织结构形式、人员配备、专业匹配、职称、执业资格、 从业经验等进行重点评审。 五、其他 投标人结合项目特点,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资料。 注:评标委员会结合本项目特点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要根据本项目特点进行编制,内容须简练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请投标单位认真编写,如内容为摘抄网络论文,将可能被公共资源交易智能监测系统认定为异常一致,被认定为异常一致的相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重点评审表采用定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从入围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但应凸显与综合评审表评审因素的差异性,具体评审因素包括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历史变更、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企业信誉、价格因素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1.评标程序评标准备→评审投标文件→综合评审(推荐入围投标人)→重点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1.1.评标准备(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1.2.评审投标文件1.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和“评标办法前附表”标准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1.2.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3.综合评审1.3.1推荐入围投标人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审表”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规定的数量推荐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综合评审得分仅作为本环节是否推荐的依据,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1.3.2是否设置异常低价否是如该项目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为低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应否决其投标。(异常低价计算基数为包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招标控制价,计算方式为:最高投标限价(含暂估价、暂列金额额等不可竞争费)*%,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1.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2.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3.人员闲置;4.亏本让利;5.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6.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7.类似项目业绩;8.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异常低价评审的入围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被否决后,推荐的入围投标人不足前款规定数量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其他有效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分析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1.4.重点评审1.4.1重点评审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重点评审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价,并依据最终的评价意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顺序及评标报告的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1.4.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应撰写技术咨询建议书,并在评标室密封,封口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现场交由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保存。定标会议上,招标人代表在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拆封技术咨询建议书,作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重要依据,技术咨询建议书应当重点从中标候选人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分析。2.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技术咨询建议书。二、定标1.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要素优先顺序(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定标要素并标明优先顺序,定标要素要凸显与评标因素的差异性):(1)综合实力:技术咨询建议书;(2)价格因素;备注:定标要素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价格因素、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施工经验、考察或函询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3.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2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3八、词语含义3九、签订时间4十、签订地点4十一、补充协议4十二、合同生效4十三、合同份数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一般约定1042.发包人1083.承包人1094.监理人1125.工程质量113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147.工期和进度1148.材料与设备1169.试验与检验11710.变更11811.价格调整119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0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314.竣工结算124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2516.违约12617.不可抗力12818.保险12920.争议解决129附件...........................................................................................1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1.工程量清单说明(由编制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造价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进行填写)2.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进行报价。3.其他说明3.1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依据有:(由编制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填写)3.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随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3.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响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详见招标图纸)2.图纸(随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1.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1.1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2.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2.1根据设计要求,本招标工程中下列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相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列出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及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名称):/三、工程技术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目录2.1投标函(含投标人诚信承诺书)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投标)2.4投标保证金2.5投标报价书2.6项目管理机构2.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允许分包)2.8资格审查资料2.9综合评审评审资料2.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2.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对报价进行了认真测算,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及本项目约定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承诺如下:(1)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格为(专业)级注册建造师;(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在价款结算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本项目招标人:阜阳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1.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如被发现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的情形,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3.如被发现串通投标的情形,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1至2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4.如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5.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外,我方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我单位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6.我方同意将达不到招标公告3.1和3.2要求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7.我方曾因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被招标人等相关单位处理后,在我方承诺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限内,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8.我方不存在评标及定标办法中“否决投标条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否则视为为串通投标,1至2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9.我方作为投诉人投诉时,投诉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我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否则视为弄虚作假,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10.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我方同意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双方协商确认并经监管部门同意的地点(或在监管机构见证下与被投诉人约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弄虚作假,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11.我方发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规定的金额收取相关费用时,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被处理后,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提前向招标人申请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招标人也不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我方在中标后的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绝不放弃(拒绝)履约,否则同意招标人(甲方)给予我单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同意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我单位(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的要求。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投标人:(盖单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诉承诺(项目监督部门)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投标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投标条款(和放弃投诉条款),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有关示范文本如下:(项目名称)标段投诉递交函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电话,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5.投诉回复领取6.撤回投诉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投诉递交函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项目名称)标段投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1名2名)代理人,分别为:1.姓名电话身份证号2.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5.投诉回复领取6.撤回投诉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1.2.年月日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2.3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等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4投标保证金(如有)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二、保证金如采用转账或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转账或电汇凭证:三、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的,出具的保单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保函有效期同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如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该保函有效期一并延长。2、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投标人存在下列未履行相关投标义务情形之一的,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一施工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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