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活垃圾清运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道办事处2025)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道办事处珞南街道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珞南街道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GS-ZC-20241231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4-03609
    3. 项目名称:珞南街道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696.49918
    6. 最高限价(如有):696.49918万元
    7. 采购需求: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 合同履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和二包:投标人均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
  3.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然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4.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 3、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4、多包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所有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本项目按标包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一包评审时综合排名第一,被推荐为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参与已投的其余标包的评审,但不得为其余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余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未被推荐的投标人按照综合排名顺序进行推荐,依此类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珞狮路200号 
   联系方式:027-873991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珞喻路20号阜华大厦1栋B单元11层B-1103室
   联系方式:189955589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电话:18995558966

 

采购需求--珞南垃圾清运.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项目名称:珞南街道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项目预(概)算:700万元;最高限价:696.49918万元,其中一包78.0266万元,二包618.47258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负责珞南街道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等工作,保持服务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达到市级规范标准要求,提高群众满意度。1.3预算绩效目标不超预算,节约高效实现珞南街道辖区内垃圾清运服务任务。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已按规定展开需求调查。(一)需求调查方式采购需求问卷调查。(二)需求调查具体情况2.1市场供给情况通过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的市场调查,近几年均有较多的单位采购类似项目,项目的执行情况较好,体现出目前垃圾清运市场的供应商供给情况良好。2.2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通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阅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分别查阅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由于是近几年的项目,与本项目时间相近,其历史成交信息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如下表所示。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时间采购预算(万元)链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道办事处梨园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2024.8.632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8/notice_980802030869979136.html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祁家湾街道办事处祁家湾街5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生活垃圾清运2024.6.6175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6/notice_951af2ad9c4e40b3ac017fc9cd04524c.html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道办事处珞南街道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生活垃圾清运2024.1.1855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7948987699208192.html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道办事处狮子山街道公共管理办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垃圾清运2024.1.11262.8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5403360880664576.html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关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街道垃圾清运服务垃圾清运2023.12.27995.75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12/notice_899889896263294976.html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庙山园区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项目生活垃圾清运2023.9.3296.197672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09/notice_JXQ4493.html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南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生活垃圾清运2023.10.632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10/notice_867325606075604992.html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李家集街道办事处李家集街道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垃圾清运2023.9.3165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09/notice_857504742232596480.html通过市场调查,近几年均有较多的单位采购类似项目,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流标率较低。市场有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使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潜在竞争,为项目的采购实施提供了保障。2.3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2.4其他相关情况:/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需求公示(征询意见)。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珞南街道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一包)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项1否否否否21珞南街道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二包)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项1否否否否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2.1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珞南街道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酒店、学校、商场、汽车4S店、生鲜市场、餐馆、各个社区等的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等工作。辖区生活垃圾一次清运及辖区道路垃圾收运服务,服务区域内道路沿线公共区域垃圾容器,以及小区、门店、单位、商业体等各类业态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4.2.2服务范围:一包:序号清运点位所在道路清运点位名称每日垃圾清运估算量(t)1珞狮南路理工大孵化器1.200 2珞喻路华师大地埋站16.600 3珞狮北路省妇幼保健院6.000 4石牌岭路武汉科技大1.500 5武珞路珞珈公馆(2栋楼)0.168 6珞喻路武汉电力职业学院3.800 合计29.268 注:以上表格中的每日垃圾清运量为预估值,具体以实际为准。二包:序号清运点位所在道路清运点位名称每日垃圾清运估算量(t)1幸福路龙港小区0.672 2幸福路创新苑小区0.336 3桂湖路桂子花园二期0.840 4桂湖东路桂湖东路0.504 5桂湖路桂子花园一期1.512 6桂湖东路老柒生鲜(保利浅水湾)0.252 7桂湖东路保利浅水湾小区2.310 8桂湖东路武汉大学珞桂小区1.890 9桂湖路桂湖路0.252 10浅水湾路万科翡翠云台1.092 11浅水湾路浅水湾724车站0.672 12卓刀泉南路肿瘤医院4.620 13卓刀泉南路省林工商宿舍0.210 14卓刀泉南路卓刀泉南路汉庭酒店0.840 15卓刀泉南路方家嘴公安局宿舍0.210 16卓刀泉南路方家嘴珞南街宿舍0.168 17卓刀泉南路兰桂坊商业体0.924 18卓刀泉南路陈家湾路0.504 19卓刀泉南路林勘院2.100 20卓刀泉南路卓刀泉蔬菜公司宿舍0.168 21卓刀泉南路学雅芳邻二期小区1.260 22卓刀泉南路南苑小区0.420 23卓刀泉南路南湖半岛3.150 24卓刀泉北路东湖名居小区0.672 25卓刀泉北路圣玛丽月子中心0.126 26卓刀泉北路市政小区0.420 27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大厦0.210 28卓刀泉北路金桥社区0.420 29卓刀泉北路湖北省卫健委0.210 30卓刀泉北路湖北省退伍军人事务中心0.210 31雄楚大道马自达4S店0.210 32雄楚大道国华培训学校0.420 33雄楚大道名车修理0.084 34雄楚大道联勤石油0.084 35雄楚大道剑桥名邸小区0.840 36雄楚大道花木种子宿舍0.126 37雄楚大道泰斗医院0.420 38雄楚大道雄楚国际大酒店0.840 39雄楚大道彭厨0.420 40雄楚大道泰格生态公寓0.840 41雄楚大道汉飞青年公寓0.420 42雄楚大道尤李村警务室0.042 43雄楚大道机械化宿舍0.336 44雄楚大道特尼美伦森林幼儿园0.210 45雄楚大道省军区干休所0.210 46雄楚大道尤李村中商平价1.470 47雄楚大道元宝山干休所0.420 48雄楚大道省林业厅1.050 49雄楚大道春林庭院小区0.672 50雄楚大道文泉书院小区0.630 51雄楚大道方家嘴外贸宿舍0.252 52雄楚大道枫度酒店0.210 53珞桂路玉兰苑小区南区1.050 54珞桂路玉兰苑小区北区0.840 55珞桂路六一七八八部队0.252 56珞桂路珞桂路99号小区0.672 57珞桂路马房山教师小区0.420 58珞桂路南国还建楼 0.504 59珞桂路洪山区消防大队0.168 60文荟街中建南湖一号小区4.200 61文秀街洪山区政务中心0.336 62文秀街武警龙威小区0.504 63崇文路福地星城小区3.990 64柳园路狮城公寓0.336 65桂元西路桂元西路0.420 66桂元南路桂元南路0.336 67桂元南路多芬艺术学校0.168 68珞狮南路畜牧公司0.168 69珞狮南路洪山区劳动局0.168 70珞狮南路珞南街办事处0.252 71珞狮南路明雅苑小区0.420 72珞狮南路狮龙花园小区0.336 73珞狮南路丽岛紫园小区0.630 74珞狮南路如家酒店0.252 75珞狮南路物资学校宿舍0.252 76珞狮南路丽岛花园小区0.924 77珞狮南路狮城名居小区1.890 78珞狮南路风华新都小区1.050 79珞狮南路黎明社区6层楼公寓0.126 80珞狮南路珞狮路小学0.252 81珞狮南路南国大家装1.680 82珞狮南路气门厂宿舍0.252 83珞狮南路黎明村狮城公寓0.336 84珞狮南路洪山区教育局0.210 85珞狮南路马房山中学0.756 86珞狮南路老法院宿舍0.168 87珞狮南路尤李村电信0.126 88珞狮南路万象广场0.840 89珞狮南路水利电利研究所0.504 90珞狮南路水科所大楼0.630 91珞狮南路洪山区委0.840 92珞狮南路丽岛幼儿园0.168 93珞狮南路中航地铁大厦(中航大厦)0.168 94珞狮南路口岸检疫0.252 95珞狮南路福源酒店0.504 96石牌岭路石牌岭民政局干休所0.252 97石牌岭路石牌岭路石建村人工拖桶1.092 98石牌岭路石牌岭小学0.336 99石牌岭路石牌岭武警小区0.504 100石牌岭路洪珞村垃圾集中点0.840 101石牌岭路石牌岭艺校宿舍0.084 102石牌岭路石牌岭艺校0.336 103石牌岭路石牌园社区0.756 104石牌岭路石牌岭职业高中0.630 105石牌岭路第17军部队退休干部疗养院0.168 106石牌岭路肥肥虾庄石牌岭二店0.504 107石牌岭路东风汉办宿舍0.672 108竹苑一路聋校宿舍0.210 109竹苑一路盲校宿舍0.084 110竹苑一路竹苑一路0.840 111竹苑一路竹苑小区1.260 112轻校路聋哑学校0.420 113轻校路盲校0.294 114轻校路轻校路干休所0.210 115洪兴巷博文花园小区1.890 116洪兴巷逸景苑小区0.336 117洪达巷国药院子0.252 118洪兴巷省武警总队0.672 119洪达巷泓悦府小区2.100 120洪达巷黎明社区还建楼0.336 121洪达巷湖工宿舍1.008 122洪达巷洪达巷人工拖桶点位0.756 123洪珞村路未来公馆0.504 124洪珞村路洪珞村路口0.420 125零三路京剧院0.252 126零三路零三部队0.504 127零三路零三路(工作棚、南村)1.680 128桂元北路桂元北路0.336 129桂元北路湖北省教学装备处0.504 130珞瑜路银泰百货6.720 131珞瑜路阜华大厦2.520 132珞瑜路群光广场一馆3.780 133珞瑜路街道口派出所0.210 134珞瑜路传媒大厦0.756 135珞瑜路广埠屯社区南片还建楼0.252 136珞瑜路东湖风景区税务局0.336 137珞瑜路维多利亚大厦0.504 138珞瑜路安卓小区0.630 139珞瑜路广埠屯小学0.252 140珞瑜路假肢厂居民0.420 141珞瑜路六七二骨科医院1.092 142珞瑜路群光二馆2.100 143珞瑜路乐天城0.756 144珞瑜路洪山商场0.630 145珞瑜路电脑大世界0.924 146珞瑜路珞珈胡同2.520 147珞瑜路口腔医院1.344 148武珞路邮局路0.504 149武珞路街道口艺校0.504 150武珞路街道口变电站路0.210 151武珞路鹏程惠园小区1.512 152武珞路洪山区国税局0.210 153武珞路街道口平安保险大楼0.168 154武珞路街道口汉庭酒店0.168 155武珞路武珞路小学0.336 156武珞路武珞村、街道口人工拖桶点位1.260 157武珞路街道口社区人工拖桶点位1.260 158武珞路街道口城市便捷0.336 159武珞路洪山分局0.336 160武珞路中国航天小区0.756 161武珞路智能电梯0.168 162珞狮北路季佳派1.344 163珞狮北路鹏程国际1.512 164珞狮北路街道口小学0.420 165珞狮北路劝业场工商银行0.168 166珞狮北路惠丰苑酒店边居民小区0.336 167珞狮北路四眼井社区0.756 168珞狮北路经济学院0.630 169珞狮北路学府鑫苑大楼0.420 170珞狮北路劝业场社区市政小区宿舍0.924 171珞狮北路樱花大厦0.504 172珞狮北路书香门第小区0.336 173珞狮北路全季酒店0.336 174珞狮北路省歌舞剧院0.504 175珞狮北路新世界旁巷子0.168 176融科路融科置地95号小区1.512 177融科路七环科技公寓0.252 178广八路汇通大厦0.504 179广八路银海雅苑小区2.100 180广八路天宝佳苑小区0.924 181广八路广八路纱布站0.168 182广八路武电仪小区0.672 183广八路广八社区人工拖桶点位1.008 184广八路洪山区环保局0.168 185广八路东湖珞珈0.840 186广埠屯后街珞南街城管中队0.294 187广埠屯后街广埠屯菜场1.176 188楚源路空军特勤疗养中心0.420 189楚源路东湖公馆小区0.336 190楚源路风光苑小区0.756 191广卓路省疾控2.100 192八一路八一路邮电干校0.168 193八一路八一路劝业场社区院子0.210 194八一路劝业场社区人工拖桶点位0.588 195八一路丰颐苑小区0.210 196八一路广八社区老干局宿舍(小八栋)0.168 197八一路长汉新邨小区0.126 198八一路丰颐大酒店0.420 199八一路专网局0.168 200八一路八一路消防中队0.168 201八一路东湖楚天府小区4.200 202劝业场路珞珈国际1.428 203劝业场路劝业场市场0.924 204劝业场路珞珈山大厦1.260 205劝业场路洪山中学0.420 206劝业场路兆富大厦1.260 207圆梦东路园梦美丽家园小区1.176 208圆梦东路圆梦东路0.084 209黎明村路黎明教师小区0.504 210黎明村路黎民新居小区0.378 211黎明村路黎民社区垃圾点0.462 212群光南路洪山区水务湖泊局0.168 213群光南路洪山区质监局0.504 214珞瑜路武商量贩、722所6.000 215工大路工大路地埋周边单位6.500 216群光南路未来城、群光上苑8.500 217珞狮南路理工大马房山校区(含东、西院,荷花村,十五亩居民区,理工大附小)17.000 218雄楚大道理工大鉴湖校区2.000 219雄楚大道理工大南湖校区15.000 220卓刀泉南路保利大都会尚湖0.840 221卓刀泉南路保利大都会3.360 222珞狮南路中建福地新城二期2.100 223老方家嘴方桂园省建六公司0.252 224工大路云创城(理工大)1.092 225雄楚大道老城管局宿舍楼0.168 226竹园二路竹园二路废品站0.420 227珞狮北路中科院宿舍楼0.252 228珞桂路珞南派出所0.252 229华师桂子山庄0.588 230桂湖路桂湖路西0.420 231石牌岭路巴厘龙虾0.420 232石牌岭路肥肥虾庄石牌岭总店0.840 233石牌岭路石牌岭柴火鸡0.168 234石牌岭路石牌岭本来鲜0.168 235洪珞村路洪珞村路1.092 236洪达巷洪达巷垃圾点1.260 237珞狮南路洪发大厦如家酒店0.336 238石牌岭路石牌岭吴家湾菜场0.252 239珞狮南路老北方酒店0.084 240卓刀泉南路保利大都会幼儿园0.252 241卓刀泉南路保利大都会中百仓储0.840 242卓刀泉南路卓刀泉便民生鲜0.420 243轻校路轻校路0.420 244珞狮北路妖后酒吧0.336 245珞狮南路星光时代0.672 246石牌岭路鲜主人0.336 247珞狮南路市井荟生鲜0.504 248珞喻路东湖风光小区0.168 249桂湖路桂湖云翠(工地)0.630 250桂湖路桂湖云翠(售楼部)0.168 251珞狮南路中建福地新城中心B、C写字楼1.050 合计231.988 注:以上表格中的每日垃圾清运量为预估值,具体以实际为准。4.2.3服务质量和作业要求质量要求:按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2019)和《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规定的作业方式、流程、规范,严格按照服务区域、服务时间、提供环卫作业服务,确保达到质量要求。如以下要求高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等地方标准的,按以下要求执行;低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武汉市地方标准的,按有关标准执行。一)《作业规范》投标人应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2019)和《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垃圾收运等章节相关要求进行环卫作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在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作业车辆应当标示明显的分类收集、运输标识标志,并保持功能完好、外观整洁;(二)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撒漏垃圾或者滴漏污水,实行密闭运输;(三)将生活垃圾收运至符合要求的转运或处置场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实行定期或预约收运;(四)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或规定以外其他类别的固体废弃物混合收集、混合运输。(五)分类收运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对不按要求分类,经教育、劝导拒不整改的,可以拒绝收运。(1)垃圾收集与暂存1.1按照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确保位置合理、适宜,方便周边居民投放,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1.2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垃圾容器间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垃圾收集点地面应硬化。1.3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逐应按照分类收集方式设置。新建居民小区应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1.4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容器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数量合理,避免垃圾溢出,并应无残缺、破损。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容积为240L的常规标准容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5大型单位、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场所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1.6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每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垃圾应不满溢、无积压、无暴露、不遗漏、不得随意堆放在路边。生活垃圾收集时间宜为每天早晨4:00-7:00、下午13:00-15:00、晚上18:00-22:00。1.7垃圾收集应采取密闭方式,中心城区一、二级道路沿线以及重要窗口和繁华地带严禁使用箩筐及露天垃圾桶、敞口垃圾池等收集垃圾。严禁垃圾收运人员当街分拣垃圾。严禁露天焚烧枯枝败叶,严禁露天焚烧垃圾。1.8垃圾收集作业应做到工完场清,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以及因垃圾而产生的污水、污渍、污迹都清理干净,保持垃圾收集点整洁。蚊、蝇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应定时喷洒消毒、杀灭蚊蝇药物,每年7-9月每天消杀至少一次,其余时间一周消杀2-4次。1.9垃圾收集容器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理、维修、更新,使其保持干净、整洁,保证其使用功能。垃圾收集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与消杀处理,尤其是在易孳生蚊蝇的季节,使可视范围内苍蝇密度不超过3只/次。1.10打烊垃圾宜在每天18:00-22:00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应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站点暂存。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一的道路,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打样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1.11垃圾收集车辆(包括机动车、电动车和人力车)从停放点出发,到责任社区、道路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巡回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收集/转运站点。1.12垃圾收集车辆在巡回收集垃圾过程中,必须保持密封,人力板车应盖好盖布,防止垃圾暴露、抛撒、牵挂、飘扬、污水滴漏。(2)一次收运(收集直运)2.1后装式压缩车等垃圾运输车辆从停保场所出发,按照规定时间(±5分钟)到达指定的收运点,与垃圾收集人员会合并进行垃圾收运作业。2.2在垃圾运输车辆到达前10分钟,垃圾收集人员应将收运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容器集中至收运点并有序摆放,每处收运点的一次性摆放的容器应控制在10个以内。当运输车辆与人力收集车对接时,每个收运点一次性顺序停放的收集车应控制在3辆以内。2.3垃圾收运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作业噪音污染。垃圾转移过程中作业人员对垃圾容器应轻推、轻挂、轻放,禁止作业人员大声喧哗;充分发挥运输车辆料斗、压缩腔的容积效率,尽量降低车辆带功压缩等作业频率、避免空转。2.4垃圾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线路,依次进行不同收运点的垃圾收运作业。收运线路的安排上应优先主次干道和重点敏感部位。收运作业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抛洒、牵挂、飘扬,以及污水滴漏。2.5发生运输车辆晚点或垃圾无法正常收集到位的情况时,应及时沟通信息,做好衔接工作,并将装满垃圾的容器临时转移至隐蔽处存放,等待运输车辆到来。2.6垃圾转移作业完毕后,垃圾运输车将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场所,作业人员应对收运点的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对路面污水、污渍进行清洗,对垃圾容器污渍进行清洗并将其摆放回原处,对收运点场地进行适当的消杀处理,做到工完场清。2.7运输作业完毕后,垃圾运输车辆应停放至指定的停保场所,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为下一次收运工作做好准备。2.8垃圾运输车辆清洗和保养应做到非垃圾接触部位无污渍、见本色,垃圾接触部位视觉范围内无污物和明显污渍,车辆整体外观和轮胎干净、无污物。(3)二次转运(收集+中转+运输)3.1垃圾收集车进入收集/转运站点前,操作人员应尽快转移收捡物品,依次排队和停放车辆,并应服从站点内作业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入站点倾倒垃圾作业。收集/转运站点外排队等候进入站点的收集车辆应不超过5辆。收集车操作人员在等候时,不得嬉戏、打闹、大声喧哗。3.2收集车辆进入站点将垃圾倾倒完毕后,应将车载垃圾清理干净,及时迅速驶离站点,不得在站点内逗留。垃圾收集车辆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停放到指定的停放点并进行清洗和保养、维护。3.3收集/转运站点正式开始工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转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再开启设备进行垃圾转运,并开启监控设备对转运站点车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证站点运转有序。3.4垃圾运输车辆进入站点应服从站点内操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有序进站,将垃圾装载厢与压缩转运设备对接,站点内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将垃圾压缩、转移至装载厢。厢体饱和后,由运输车运出站点,运送至垃圾处理场所。3.5当垃圾运输车辆未按时达到或垃圾收集量相对集中时,垃圾收集车辆可将垃圾倾倒至收集/转运站点的料斗或坑槽暂存,同时应加强信息沟通,控制进入站点的收集车辆数量,不致收集/转运站点外收集车辆过于集中或排队等候过长。3.6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生活垃圾转站技术规范》CJJ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的规定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应符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的规定。3.7垃圾收集车进站倾倒垃圾和垃圾转运作业过程中,应启动站点内配套的喷雾降尘、负压通风和除尘除臭的系统设备,控制垃圾转运过程的扬尘和恶臭气体污染。3.8站点内垃圾转运作业完毕后,应对站点内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对地面、沟道、作业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将垃圾转运压缩污水与清洗污水集中至专门的处理单元处理后排放,控制积水、积渍恶臭和水污染。3.9收集车辆和运输车辆、转运设备进入站点作业都必须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保持机械设备作业振动控制措施齐全、到位,各类进入站点的车辆不得无故加大油门,控制垃圾二次转运作业的噪声污染。3.10收集、转运过程中,应加强易燃易爆物的清理和处理。3.11定期对收集/转运站点周边进行清理,对站点内外进行消杀、消毒,保持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二)《作业要求》1.一般要求(1)投标人必须制定合理的垃圾收集路线,规划好垃圾收集清理时间,确保本次采购中的小区每一个垃圾收集处每天清理1至2次。(2)作业过程应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卫生,无明显扬尘,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市民及交通的影响。(3)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保持衣帽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作业工种等标识。(4)作业完成后,路面应无积泥、积水及各类废弃物,呈现本色。(5)作业车辆尾气排放及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所使用的洗涤剂、涂料和装饰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标准。(6)作业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2.质量要求1、生活垃圾收集质量标准(1)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暴露、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2)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3)严禁垃圾收运人员当街分拣垃圾,严禁焚烧垃圾。(4)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不少于一次,做到外体干净,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5)垃圾收集转运必须使用全密闭专用车辆设备,收集转运全过程中必须要有防臭味、防遗撒、防滴漏措施和对应的辅助设备。(6)投标人须保持运输工具和车辆清洁卫生,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无明显污点、污痕、油迹、油溃,定期对车辆进行杀菌消毒。(7)投标人应当建立应急处理和通报机制,对突发泄漏的生活垃圾,应当急时清除干净。(8)投标人必须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将生活垃圾运到指定的处置地点,不得擅自改变垃圾处置地点和任意处置垃圾。2、生活垃圾清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必须运往市城管局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焚烧或填埋场)。3、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者单独投放至分类投放指定的投放点,不得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和混装。4、按照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设施以及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中标单位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管理,不得堆、投放至采购人垃圾容器和强行要求采购人进行清理、收运。5、禁止将非生活垃圾(如工业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动物尸体、园林垃圾、工业垃圾以及大件废旧家具)混入生活垃圾。6、清运质量要求:承接所承接的生活垃圾的清运及清理,确保生活垃圾日日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若检查存在垃圾积压现象,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具体合同中约定。7、安全要求: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三)《环卫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与管理》1.车容车貌基本要求(1)应始终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有效、无残缺,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2)出车前应对汽车玻璃、车身、轮胎外表进行全面擦拭,车体应干净整洁,无积灰积尘和杂物,车体外观无明显破损,非垃圾接触部位应无污渍、见本色。(3)作业时应保持车身无牵挂,车厢密封、遮盖良好,无垃圾外露、污水外溢等现象;垃圾接触部位,应保持视觉范围内无污物和明显污渍、无垃圾杂物暴露。(4)回场后应及时进行彻底清洗,并将清洗出的垃圾污物投放至指定容器,保持车辆清洗场地清洁,保证车体和车辆轮胎干净无污物,做到脏车不过夜。(5)车辆清洗完毕应做好例行保养工作,认真填写路单、例保簿、仔细检查车容车况,若发现故障,应及时填写小修记录单,最后将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好。(6)车辆驾驶室内应干净整洁,并应按照交通法规要求,正确张贴审验标志,做到不乱张贴、乱牵挂。2.维护保养基本要求(1)车辆完成作业后,必须停放至指定的场所,非工作需要无特殊事由不得动用。停车场地要有固定值班室,由专人看管,负责车辆停放后的安全保卫工作。(2)车辆驾驶员应按车辆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好车容车况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和车容整洁。(3)车辆驾驶员应认真执行车辆一、二级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落实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停车场后的保养工作。具体捡查全车水、电、油、气有否滴、漏现象,清洗车辆外表和垃圾箱内外,加注各润滑点位润滑油。(4)做好每天车辆出车前、作业过程中和车辆回库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有效工作,确保环卫车辆安全行车,正常作业。3.垃圾收运车辆操作(1)应做到到位清运点及时拉出垃圾容器,及时装车以减少垃圾暴露时间,及时将空容器复位,并做好垃圾清运点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至3米范围内的清扫工作,车走地净。(2)车辆行驶途中,车厢、门盖、污水排放阀应处于关闭状态,并应避免急刹车,遇坑凹路面或转弯路口一般应将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减速慢行。(3)生活垃圾、清扫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运送至相关的转运站点、处理处置场所,卸料后应对收运车辆及时进行清洗维护,清洁密封装置、排放渗滤液、清洗渗滤液储存箱,消除卸料后垃圾拖挂、渗滤液滴漏等现象。(4)压缩式垃圾车在做好常规一、二级维护后,还应做好以下几项维护:4.1检查填塞器、污水箱是否腐蚀破损;4.2检查填塞器与车厢之间密封的密封件固定框架(底板)是否受损变形,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密封件;4.3检查污水导流槽是否腐蚀受损;4.4检查污水排放阀启闭有效,排放管是否完好;4.5检查污水箱清洗门盖上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密封件。(5)吸污车应按规定线路定时收集,做到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满溢。吸污完成后,应及时清洗设施排污口(如化粪池排污口等)周围;排污完成后,应及时清洁排放阀和吸污管,做到不粘附、不滴漏。(6)非机动车收集垃圾时,可采取定时定点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应用铁锹等工具将其转移到非机动车上,并采取覆盖措施密闭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与后装式压缩车对接转运。严禁擅自加高车箱高度,并保持车况完好,防止垃圾抛撒和污水滴漏。4.2.4人员配置及福利待遇一)人员配置1.乙方应根据作业项目需求,配置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人员。二)人员培训和管理1.乙方有义务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行为规范培训,进行环卫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和《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2019)》),督促其落实文明、安全、规范作业要求。2.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队伍管理”章节要求做好人员管理,落实装备配备、优化勤务模式、文明安全等要求。三)福利待遇1.乙方有义务落实环卫工人薪酬福利待遇。2.按照国家法律或省市相关规定,足额为环卫工人缴纳五险,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发放加班工资等补助。3.每年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按照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标准执行。4.2.5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一)设施设备配置乙方应根据作业项目需求,配置作业设备。二)设施设备管理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车辆”章节规定做好环卫车辆管理,落实车辆标识喷涂、“三应三禁”、安全规范等要求;参照“环卫作息间、环卫停保场”等章节规定做好作息间、停保场管理。4.2.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注明落实环卫工人“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落实到位的。2、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并获得过用户良好评价。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专门成立垃圾清运管理团队,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分工明确,职责清晰。4、有应急保障预案,且在突发事件中反应处理及时,在前期管理工作中未出现黄牌警告或重罚的。5、在区域交接过程中,需对现有路段环卫工人接纳管理。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注明按照招标人的作业质量要求,形成各类制度,如:公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考核质检制度、文明作业制度、工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须含车辆)、劳动消耗品购置计划(雨衣、标志服、雨鞋等)人事管理制度。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各类承诺,并注明相应经济处罚措施:(1)对清运作业时间、频次、质量的承诺;(2)对环卫工人办理“五险”及其他各项福利待遇的承诺;(3)对接纳现有路段环卫工人的承诺;(4)对日常管理质检考核,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路段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的承诺。8、服务人员工伤、工亡等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赔偿等事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9、发现服务人员无法达到招标人的工作要求,招标人可无条件要求中标人更换合格人员。10、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在服务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方面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人员。11、中标人使用的车辆所涉及的违章、交通事故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可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4.2.7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按月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由甲方决定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亦或增值税专用发票)。3、报价要求: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釆购人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管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等)。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4、结算方式:采购人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考核验收,支付服务费,具体按付款方式执行。5、项目考核及验收标准甲方(采购人)结合《武汉市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核方法》、《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大城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本单位队伍检查以及市、区检查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类型:考核标准检查项目质量要求序号扣罚标准垃圾收集运输垃圾收运要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常巡回收运,确保垃圾桶、果皮箱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垃圾收集作业做到工完场净,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途中无漏撒,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不准随意清扫,抛洒或者堆放垃圾应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场所。1垃圾未及时收运,造成垃圾贮存点和容器周边暴露垃圾,每处扣100元。2垃圾收集作业完工场未净,每次扣50元。3垃圾运输车未密闭运输途中有漏撒现象,每次扣50元。4垃圾运输车车体或箱体不洁,每次扣100元。5市第三方检查问题,垃圾运输车、垃圾中转不按规定地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每分扣100元。垃圾容器管理垃圾容器(包括垃圾桶、垃圾池、果皮箱)应美观、整洁,无污渍、破损6市第三方检查问题,容器不洁、容器破损、容器满溢每分扣10元。7果皮箱未及时清运收集,每个扣50元。综合整理乙方必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台帐记录,及时完成街城管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为环卫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工资最低要达到每人每月900元,并为环卫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市第三方检查出的问题、区局大城管委督办件及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种环境卫生问题,均要及时地按要求整改回复。8无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不健全,扣200元。9日常台帐没有的,缺失的扣50元。10未按合同要求制定迎检方案、突发性污染处理方案、融雪防冻方案的、扣500元。11未及时完成街城管委交办的工作,每次扣200元。12没有为环卫工人缴纳“五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扣20000元。13各类投诉环境卫生问题,经查证核实,每例扣100元。14被服务单位投诉,经查证核实,每次扣100元15第三方检查问题其他区域,每分10元。16市第三方检查问题,生活垃圾10元/分、设施不洁20元/分、废弃物20元/分、“三乱”整治超过15处每处扣100元。17三类情况之一出示黄牌警示;1.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批示的环境卫生问题,每次扣500元,年度达二次;2.媒体曝光的环境卫生问题,每次扣500元,年度曝光一次;3.不服从调度,重大活动环卫应急保障不力,一次扣500元。奖惩办法:①按照市第三方督导通检查结果进行扣款。②每月第三方实际综合考评情况实行奖罚制度。③结合街工作人员巡查和各投诉平台发现问题进行考核扣款。6、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3.甲方结合本单位检查考核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结果,按照以下约定,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甲方对乙方的直接检查考核:对乙方的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月度检查考核,发现乙方存在未按要求在环卫设施、车辆、人员全量配备前端设备并接入主管部门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平台各项作业数据不符合市、区环卫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业务数据更新维护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等情形的,一次性收取违约金1000元。对乙方作业力量配备情况进行月度检查考核,发现乙方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和类型配备作业人员和车辆的,月底按照每缺少1人500元、每缺少1台车辆5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违约金;出勤人员与排班计划不符,临时少人、缺岗的,每次每缺少1人一次性收取违约金200元。因乙方监管不力出现作业人员操作失误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由作业单位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对乙方落实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社保应缴尽缴、工资未达到当地最低收入130%标准、未按时提供、更新环卫工人工作装备的、或其他相关情形的,经查实后,每1人一次性收取违约金500元。对乙方在各类重大活动、灾害天气、突发环境卫生问题和甲方指派的其他临时环境卫生保障任务中,对甲方指挥调度的响应、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甲方指挥调度不予响应或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一次性收取违约金1000元。(2)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检查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考核:1.乙方服务区域内出现环境卫生类重大问题、负面舆情、违法违规案件,不满意投诉件、或上级领导、部门督办批示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视违规情况按照每月费用的0.1%一次性收取违约金。2.对乙方环卫车辆每月检查考核:1、标识清晰:车辆外体应喷涂或张贴作业单位名称(或简称),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颜色和分类标识,保持标识清晰、醒目。2、管理精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厢密闭、无跑冒滴漏,无敞口作业。无车对车当街转运,所有车辆车载前端物联设备,数据接入市级信息化平台。环卫车辆问题每发现1次收取违约金500元,检查考核结果包含智慧环卫平台与环境指数测评平台。3.关于清运等问题被市、区级单位通报,每通报一次甲方对乙方给予1000元处罚,收运垃圾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对乙方给予5000元的处罚。若因乙方所承接的业务责任范围内的作业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市、区相关环境卫生考核成绩排名过低,扣款金额最终按领导商议结果确定,考核扣款条例以此文件为准,最终考核结果解释权在甲方。考核标准依据市、区出台的最新考核标准进行更新变动,扣款标准参照区考核扣款标准。4.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另行委托增加的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7、履约能力:有类似项目经验,服务评价满意度高,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8、技术评审要求内容投标人应提交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响应要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评标委员会将按响应程度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评审打分:(1)项目理解;(2)实施方案;(3)服务质量和保证措施;(4)应急措施;(5)管理制度;(6)相关承诺。上述技术服务方案中,区间量化指标:①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响应程度在95%(含)以上):(1)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程度达到95%(含)以上;(2)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3)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部内容,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分析,响应程度达到95%以上;(4)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列明详细预案,响应程度达到95%以上;(5)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且有相关论证;(6)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论证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响应程度达到95%以上。②有针对性、基本合理、可行(响应程度在95%以下、85%(含)以上):(1)响应方案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偏差,响应程度达到85%-95%;(2)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能大体体现项目要求,响应程度达到85%-95%;(3)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描述,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4)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针对性响应程度达到85%-95%;(5)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论证材料提供简单,响应程度达到85%-95%。③有缺陷(响应程度在85%以下、70%(含)以上):(1)响应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达到70%-85%;(2)对项目内容分析缺乏层次性,对项目需求的体现响应程度达到70%-85%;(3)响应方案排列、响应情况杂乱,或跟项目需求无关。④未提供得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清运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