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管网建设招标公告(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
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2日
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的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30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1757-20250102-127
4、采购项目预算:1,512,296.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512,296.6
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1,512,296.6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省级及以上网上平台无在建项目的网页截图。
3.4供应商应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并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1月02日 至2025年01月12日,
8:30-17:30,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3、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蒋宇翔
2、电话:0735-262588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56号
(3)联系人:蒋宇翔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262588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九楼
(3)联系人:黎贵兰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8888982
(6)电子邮箱:2098809076@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清单、图纸.zip
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磋商文件.docx
interface return error中慧力祥zhonghuiLixiang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采购项目名称: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30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LX2025-GC-003采购单位: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2第二章磋商邀请须知....................9磋商须知前附表....................9附页1综合评分法细则13附件2评审因素和标准15磋商须知正文....................18第三章采购需求29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35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人)的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30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LX2025-GC-00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307号3、委托代理编号:ZHLX2025-GC-0034、采购项目预算:1512296.60元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工期:5个月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需求包号 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01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1512296.60¥1512296.60//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省级及以上网上平台无在建项目的网页截图。3.4供应商应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并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2.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2.2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进行磋商。七、磋商公告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确定邀请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56号联系人:蒋宇翔联系方式:0735-2625886代理机构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九楼联系人:黎贵兰联系方式:0735-8888982十一、其它补充事宜: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代理服务收费: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叁拾伍元整。3、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4、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在各供应商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二章磋商邀请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1采购项目名称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2采购人采购人: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56号联系人:蒋宇翔联系方式:0735-2625886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九楼联系人:黎贵兰联系方式:0735-88889824投标人的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邀请公告。□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5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6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7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8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9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涉及到进口产品的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1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2)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两型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本项目不适用)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分别为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分别为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分别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6%-10%(工程项目)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 %。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1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银行咨询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1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打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信用信息查询审核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打印件交由磋商小组审核。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如有,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应和答复。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512296.60元2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3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需提供纸制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两副)至采购代理机构(纸制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3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1 月 13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进行磋商。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3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开标地点 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3名(中标人1名)3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6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4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具体详见评分表5磋商小组人员数量3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2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七、其他规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计价【2002】1980号文件标准优惠后计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叁拾伍元整,由采购人支付。2其他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第三章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前附表)1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乙方名称:成交人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工期: 5个月 ; 实施地点: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付款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5分包■ 不接受□ 接受6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7合同未尽事项合同的签订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标单位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尽事项协商解决。附页1综合评分法细则1、通则1.1.1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前附表》第一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磋商程序磋商程序分为磋商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1.1磋商文件的初步评审(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表2-1:供应商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供应商序号检查内容123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1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后且在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8个截图资料分别是信用中国网站4个截图(包含:首页-基础信息;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1个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1个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它2个网站每个网站提供1个基础信息查询截图。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如果网页没有自带时间的,则须体现电脑的自带时间。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了以下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的证明材料: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省级及以上网上平台无在建项目的网页截图。4)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并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的承诺书1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星号项)、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项目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2投标范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3工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4付款方式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5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7响应文件中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备注:1.当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合格后方可计入评分阶段;表2-2: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供应商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32.2比较与评价2.2.1评审委员会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附件2评审因素和标准(100分)1、计分权值:具体项目权值范围报价部分10技术部分60商务部分302、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10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2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20分)根据本项目需求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内容须包括:①项目概况描述;②工程重点、难点分析;③施工准备方案;④施工进度计划;⑤资源配置计划;⑥技术组织措施;⑦质量保证措施; ⑧安全施工措施;⑨施工工艺。对提供了详细、完整无缺项施工组织方案的计 20分。方案内容中每缺项扣 2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与本项目不适用、无关联的,每处(项)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技术部分(6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5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和工期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方案,内容须包括:①进度计划;②施工顺序;③工作时间节点;④进度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方案详细、完整无缺项、能保障施工工期要求、符合本项目各项施工特征的,计15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 2 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与本项目不适用、无关联的或不能保障工期要求的,每处(项)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技术部分(60分)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8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须包括:①项目质量管理目标;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质量控制的环节、重点和方法;④质量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对提供了详细、可行、完整无缺项的质量保证措施的,计8 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 1.5 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与本项目不适用、无关联的,每处(项)扣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技术部分(6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安全施工管理方案,内容须包括:①安全管理目标;②安全管理制度;③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④安全应急预案。对提供了详细、可行、完整无缺项安全施工管理方案的,计8分。 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 1.5 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与本项目不适用、无关联的,每处(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60分)人员、设备配置方案( 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人员设备配置方案,内容包括:①设备配置(设备类别、数量);②人员配置(专业岗位职能要求、配备的具体人员情况)。磋商小组对人员、设备配置方案进行审查,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完整无缺项的,计5分,方案内容每缺一项扣1.5分,配置不能满足施工质量、技术与工期进度要求的,每一处(或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2技术部分(60分)合理化建议(4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经磋商小组认定能够予以采纳的,每提供 1 条,得 1 分,最高得 4 分。3商务部分(30分)企业信誉(10分)投标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拟任项目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注:1、不良行为记录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2、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备忘录要求执行。3、最多扣10分,不重复扣分。3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20分)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计 10分,本项目最多计2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简称磋商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在这里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4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3.2项、第3.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7.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7.2本章第7.1项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8.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书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偏离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9.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9.3第二章“磋商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4可以对本章第9.2项、第9.3项规定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本章第9.3项规定的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采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方法调整评审报价。10.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1磋商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0.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任何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1.2供应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磋商开始日期。11.5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11.6如果供应商没有按本章规定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所引起的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13.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附件3:退保证金申请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说明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附件10: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十、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4.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除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14.5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5.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6.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7.保证金17.1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百分之二的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具体规定以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为准。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4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供应商恶意串通、意图谋取成交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5)供应商有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且情节较重的。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其份数分别为:(1)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和磋商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19.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4在磋商过程中,应磋商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串通行为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正本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包装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1.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址。23.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小组24.1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25.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5.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5.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6.磋商26.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26.2第一阶段磋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项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磋商。在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同一截止时间前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逐步明确采购需求,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据此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磋商。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26.3第二阶段磋商(1)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参加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正的方式,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做出响应。在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应当要求在磋商结束后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规定递交的,视同在磋商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正的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准。(2)在第二阶段磋商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磋商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供应商最后报价向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宣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以示公开。26.5磋商小组将磋商轮数公开告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7.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第一章磋商须知第9.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8.响应文件的澄清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3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9.推荐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9.1.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即磋商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选方法。29.1.3本采购项目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分因素给予加分。29.1.4评分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9.1.5权值的取值范围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它部分,各部分的权值或分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之综合评分表。29.2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9.2.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9.2.2成交候选人为3名以上,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相关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0.磋商的特殊情形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达不到三家时,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除采购任务终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31.磋商终止31.1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2磋商小组应将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32.保密要求32.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布。媒体名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4.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4.5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4.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34.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4.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质疑:(1)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2)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但未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不得就竞争性磋商采购开始之日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参加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因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不能就此后的专家评审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质疑。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成交供应商可将其保证金自愿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愿意的,其保证金先按规定原额退还,再另行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的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35.5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35.4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5.6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签发验收单后,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35.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不诚信履约或有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其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36.签订合同36.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6.5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签约,成交资格将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另选成交供应商或另行组织采购活动。36.6成交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至(六)项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七、其他规定37.政策与法规37.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7.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7.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3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8.进场交易服务费38.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进场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不适用)39.其他规定39.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内容:对东城佳苑小区增设临时雨污水管网,接入已完成肖李洞路段的污水管网。雨污主排水管采用DN600HDPE波纹管,雨污水水管共槽施工,长度各约420米。雨污水支管采用DN400、DN500HDPE波纹管沿线按需设置雨污水检查井各13座、雨污水跌水井各1座。3、工程承包范围: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5个月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80号令执行;二、项目实施要求1.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简称乙方)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验收要求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4.质量保证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三、其他要求与说明1、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1.1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1.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2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10%,工程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后,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10%预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竣工结算总工程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返还(不计息)。(每次付款前,承包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方延迟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发包方有权延迟付款)。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如有,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应和答复。四、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另册)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说明:合同条款及格式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城佳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8: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三、施工组织设计附件9: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0:项目管理机构附件1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附件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商务/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3-1:报价一览表附件13-2:分项价格表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七、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六、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十、我单位不属于联合体形式。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年__月__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发包人):(甲方)供应商(承包人):(乙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有关保修事项,双方约定如下:1、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本工程的保修年限为;年;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工程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约定的保修范围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的,应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本保修书所称的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4、本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计算;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6、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7、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工程规定的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8、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投标人帐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7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8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备注: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施工组织设计附件9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时间,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它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一、施工组织方案二、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三、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五、人员、设备配置方案六、合理化建议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该部分最后一页右下角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姓名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姓名性别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姓 名职 称职 务年龄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号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承诺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和身份证号码:)目前无在建工程,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如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书面声明。四、商务/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工期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逐一列明)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请将采购文件相应部分逐一列明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13-1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质量等级保修承诺工期(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手机备注本投标报价中税金和人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相关行政部门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3-2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七、最后报价(格式)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质量等级保修承诺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备注1、本投标报价中税金和人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相关行政部门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2、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在施工合同中提供总价与以上最后投标总报价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污管网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