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4-12-0385
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68000.0(元)
最高限价:
368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详见第三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
联系方式:1596272208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方式:0513-8761069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仇张兵
电 话:15962722088
附件:
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_定稿_.doc
如皋市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320682-2024-12-0385采购人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0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5五、开启6六、公告期限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磋商须知71.参加磋商费用7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73.响应文件编制7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85.磋商86.成交和合同10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0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189.询问、质疑和投诉1910.采购代理服务费2311.其他事项24第三章项目需求25一、项目简介25二、采购内容25三、服务要求25四、服务标准27五、服务期限和地点28六、考核方案28七、付款方式29八、其他要求29第四章合同文本31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320682-2024-12-0385预算金额:人民币36.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6.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详见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轮服务考核合格,在服务价格、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集体决策,可续签下一轮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项目类型:服务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如皋市网上商城(如皋市自行采购平台)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如皋市网上商城(如皋市自行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五、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路项目经办人姓名:仇张兵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962722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项目经办人姓名:魏书丽;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610696第二章磋商须知1.参加磋商费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磋商文件由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组成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6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3.4磋商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3.5.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4.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磋商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与响应文件中代理人保持一致)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2磋商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4磋商小组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8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9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采用书面磋商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5.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以及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磋商形式。5.1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11.2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11.3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1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12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5.13.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1)两家时,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6.成交和合同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或者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300≤YY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300≤Z 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5≤XX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10≤XX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XX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2000≤Z 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XX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00≤Z 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7.7.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7.7.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7.7.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须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7.7.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7.7.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7.7.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7.7.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7.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投标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对以上要求逐一作出响应。采购人在必要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8快递包装环保要求:7.8.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7.8.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7.8.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7.8.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7.8.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8.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8.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7.8.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7.8.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7.8.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7.8.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7.8.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对以上要求逐一作出响应。采购人在必要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9绿色数据中心(如有)7.9.1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7.9.2采购人在履约验收中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供应商应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7.9.3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7.1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如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7.11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7.12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7.12绿色采购: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8.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8.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1.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8.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1.7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8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9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1.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13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14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8.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2.3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8.2.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1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记录。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采购人监督部门。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采购代理服务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0.1.1.磋商文件制作费用300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收取。10.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25%;1亿元~1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5%;10亿元~5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1%;50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0.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0.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为: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32050164723600005459;开户行: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行号:105306200016;11.其他事项11.1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11.2产品品牌与型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主要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内容,可附产品介绍图文资料。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明确主要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二、采购内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三、服务要求(一)岗位配备(合计5人)1.厨师长(兼主管)1人,负责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等工作。2.副厨1人,负责协助厨师长工作。3.面点师1人,负责食堂面点加工,协助厨师长工作。4.服务员2人,负责食堂卫生、协助餐饮供应等服务。(二)服务事项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负责食材质量初验、成本核算;负责食堂食材加工、餐饮服务,负责食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管理、食堂环境卫生等,负责物资领用、保管,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保障任务。1.服务对象用人单位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餐就餐人数约8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120人。2.服务内容早餐需提供至少4种点心,2种小菜,面条馄饨豆浆等;午餐提供四种荤菜,四种素菜,供餐方式为自选两荤两素。正常无晚餐,如需加班另行通知。3.会务及公务接待工作餐: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确定标准、菜单,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接待服务。4.服务要求(1)食堂所有菜品包括点心、冷菜,必须现场加工,不得外购成品菜(直接入口食品)。(2)要保证菜品不断创新,口味不断变化,保质保量、热情服务。(3)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特殊情况(如调休、加班)除外。(三)经费全年预算最高限价36.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由采购人确定,全年约33万元,人员工资须按采购方约定的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标准,每月按实定员、定岗、足额向工作人员支付费用,非因政策性调整并经采购人确认,不得调整。详见食堂工作人员年度工资、保险、福利发放明细表。附表:食堂工作人员年度工资、保险、福利发放明细表人员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总工资五险集体部分月负担总额年福利费(元)年负担总额(元)厨师长1500060056001274687480083288副厨1380050043001274557480067688面点师1380050043001274557480067688服务员22800500330012744574800111376合 计5330040四、服务标准(一)食堂服务管理标准1.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2.成交供应商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市场监管部门餐饮食品卫生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5.成交供应商应守法经营,负责承包服务经营场所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保证菜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承包期间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6.在采购人举行重大活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7.成交供应商每周四之前编制好下周每日每餐的菜谱,报项目厨师长审核修定后报采购人批准,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备案。8.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要爱惜爱护,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改造和变动。(二)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服务工作的安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三)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轮服务考核合格,在服务价格、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集体决策,可续签下一轮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地点: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六、考核方案(一)满意度测评:为切实做好食堂服务工作,采购食堂管理小组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就餐人员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营养搭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礼节礼貌、仪表仪容、服务态度进行满意率情况调查。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不得低于85%,若当季度低于85%,采购人有权约谈成交人,约谈后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5%,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二)日常管理考核:总分100分,每季汇总一次,公布得分情况。得85(含85)分以上为满意,85分以下每降低1分扣服务费500元。职工食堂服务考评考核细则满意度测评(100)办 法分值评分依据得分满意度测评(100)由采购方食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出满意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高于85%得100分,在75-85%得80分,在65-75%得70分,低于65%得50分。满意度测评(100)食材加工菜肴必须保证新鲜,食堂菜品营养搭配科学合理,符合大众口味。40机关工作人员每投诉查实一次扣2分。满意度测评(100)卫生产品和操作过程必须符合国家餐饮管理规定,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厨房、餐厅、公共部位卫生及其它方面的卫生必须符合要求。餐具必须消毒。10餐饮监管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各部位卫生不符合要求,有一次扣1分。餐具不消毒,有一次扣1分。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切后果承包单位自负,并扣除当月服务费,终止承包合同。满意度测评(100)节约提倡开源节流。遵守节能降耗要求,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能源。10发现明显违反节约用水用电等现象的一次扣2分。满意度测评(100)服务确保按时供应,做到规范操作,餐饮服务人员要定岗定人,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餐桌及时清理,不影响其他人员用餐;冬天做好饭菜保温工作。40随意减少服务人员一次扣2分,不熟悉操作规程扣2分,卫生管理规定不熟悉扣5分,没有健康证有一人扣10分。餐桌不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受到就餐人员投诉并查实一次扣2分。满意度测评(100)加分项目完成食堂管理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务。加分得到表扬,一次加2分。满意度测评(100)扣分项目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正常有序工作。减分凡发生安全、设备、卫生、火警等责任事故的一次扣20分。情况严重者终止合同,扣除当月服务费。七、付款方式(一)按月支付,采购方在市财政局下达该项目资金计划后前支付上月服务费(每月服务费按成交金额除以12个月计算)。(二)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八、其他要求(一)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包含完成该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保险、高温、防寒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人员费用支出费用。(二)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加工、发餐及餐具清洗、厨房及餐厅服务、卫生工作。(三)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四)响应供应商需认真研究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的实际需求,制度详细服务方案;编制当季一周菜谱设计,食谱营养全面,价格适中;提供具体可行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制定餐厅卫生保障及管理方案和餐厅各项应急预案,各方案内容必须具体,措施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五)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餐厅经营服务权,移交餐厅服务用房、设备、厨具、炊具、餐具、厨杂物资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另行协商),以及合同期内发生的相关检测资料、凭证及档案资料等。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成交服务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的7日内撤出本项目。在撤出本项目前,应向采购人员工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第四章合同文本如皋市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计划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如有)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大写:元。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第六条验收1.服务期限:至。服务地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①向南通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符合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方法1.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磋商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磋商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评分表范本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1服务方案22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方案;(1)食材验收方案;(2)食品保温、剩余食品处理、食品留样方案;(3)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4)卫生标准管理方案;(5)消毒方案;(6)停水停电消防安全方案;(7)食物中毒处理方案;(8)员工管理培训制度;(9)厨余垃圾管理制度;(10)员工意外事故处理方案;(11)传染病应急预案。上述11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22分。注: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2菜谱设计111.提供当季一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的早餐、午餐)的员工餐菜谱,其中早餐(每餐点心不少于四种);午餐(每餐二荤二素)以及接待工作餐的菜谱。日常员工作餐最高得5分,接待工作餐最高得2分。2.菜单花色品种(菜品每餐不雷同)、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得2分。3.提供的菜品符合采购需求并适合大家的口味。提供菜谱带图片得2分。菜谱设计每少一天扣0.5分,花色品种每少一种扣0.5分,菜品每餐有雷同的扣0.5分,菜谱存在违背营养学的科学错误,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11分,不提供不得分。3人员配备151.拟派厨师长(项目经理)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得5分、四级/中级技能建(构)筑物消防员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厨师中持有一级厨师证(高级技师)有一个得4分;二级厨师证(技师)有一个得3分,三级厨师证(高级)有一个得2分,三级厨师证(高级)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3.拟派帮厨具备年龄50周岁以内,大专学历得1分,最多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人员中厨师长(项目经理)提供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四级/中级技能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证书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厨师一级厨师证(高级技师)复印件、帮厨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学信网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及响应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内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4企业信用和认证证书8响应供应商具备: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绿色管理体系认证5.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6.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体系7.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8分。注:以上所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都必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查询截图,无原件扫描件和认证截图不得分。5业绩9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服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餐饮服务合同且服务质量优良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注:须提供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主方出具的服务优良证明及相应合同期内发票和银行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6荣誉151.响应供应商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服务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示范项目,有一个得2分,获得设区市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示范项目,有一个得1分;获得县(区)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示范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 6分。同一项目仅计最高得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获奖文件和奖牌复印件,获奖时间以表彰文件发文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2.响应供应商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得3分。须提供获奖文件和证书(或奖牌)复印件,获奖时间以表彰文件发文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3.响应供应商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综合表彰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获奖文件和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7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 备注:1.响应供应商对“评分标准表”中的所有打分项逐一响应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放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能提交原件扫描件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相应得分项不予得分。2.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合同业绩、获奖证书、获奖文件、证明及报告等必须与原件一致。采购结束后,在确认采购结果之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不一致,则另行确定中标结果。3.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有效期的,均须在有效期内。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封面如皋市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计划编号:320682-2024-12-0385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320682-2024-12-0385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八)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贵方的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320682-2024-12-0385)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7.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页码1服务方案22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方案;(1)食材验收方案;(2)食品保温、剩余食品处理、食品留样方案;(3)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4)卫生标准管理方案;(5)消毒方案;(6)停水停电消防安全方案;(7)食物中毒处理方案;(8)员工管理培训制度;(9)厨余垃圾管理制度;(10)员工意外事故处理方案;(11)传染病应急预案。上述11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22分。注: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2菜谱设计111.提供当季一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的早餐、午餐)的员工餐菜谱,其中早餐(每餐点心不少于四种);午餐(每餐二荤二素)以及接待工作餐的菜谱。日常员工作餐最高得5分,接待工作餐最高得2分。2.菜单花色品种(菜品每餐不雷同)、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得2分。3.提供的菜品符合采购需求并适合大家的口味。提供菜谱带图片得2分。菜谱设计每少一天扣0.5分,花色品种每少一种扣0.5分,菜品每餐有雷同的扣0.5分,菜谱存在违背营养学的科学错误,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11分,不提供不得分。3人员配备151.拟派厨师长(项目经理)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得5分、四级/中级技能建(构)筑物消防员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厨师中持有一级厨师证(高级技师)有一个得4分;二级厨师证(技师)有一个得3分,三级厨师证(高级)有一个得2分,三级厨师证(高级)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3.拟派帮厨具备年龄50周岁以内,大专学历得1分,最多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人员中厨师长(项目经理)提供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四级/中级技能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证书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厨师一级厨师证(高级技师)复印件、帮厨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学信网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及响应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内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4企业信用和认证证书8响应供应商具备: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绿色管理体系认证5.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6.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体系7.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8分。注:以上所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都必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查询截图,无原件扫描件和认证截图不得分。5业绩9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服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餐饮服务合同且服务质量优良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注:须提供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主方出具的服务优良证明及相应合同期内发票和银行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6荣誉151.响应供应商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服务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示范项目,有一个得2分,获得设区市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示范项目,有一个得1分;获得县(区)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示范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 6分。同一项目仅计最高得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获奖文件和奖牌复印件,获奖时间以表彰文件发文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2.响应供应商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得3分。须提供获奖文件和证书(或奖牌)复印件,获奖时间以表彰文件发文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3.响应供应商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综合表彰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获奖文件和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二)符合技术要求或者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三)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服务类项目可不提供)序号服务指标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注:供应商应当明确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和具体技术指标数值,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轮服务考核合格,在服务价格、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集体决策,可续签下一轮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地点: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考核方案(一)满意度测评:为切实做好食堂服务工作,采购食堂管理小组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就餐人员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营养搭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礼节礼貌、仪表仪容、服务态度进行满意率情况调查。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不得低于85%,若当季度低于85%,采购人有权约谈成交人,约谈后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5%,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二)日常管理考核:总分100分,每季汇总一次,公布得分情况。得85(含85)分以上为满意,85分以下每降低1分扣服务费500元。详见考核表付款方式(一)按月支付,采购方在市财政局下达该项目资金计划后前支付上月服务费(每月服务费按成交金额除以12个月计算)。(二)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投标货币人民币其他要求(一)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包含完成该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保险、高温、防寒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人员费用支出费用。(二)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加工、发餐及餐具清洗、厨房及餐厅服务、卫生工作。 (三)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四)响应供应商需认真研究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的实际需求,制度详细服务方案;编制当季一周菜谱设计,食谱营养全面,价格适中;提供具体可行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制定餐厅卫生保障及管理方案和餐厅各项应急预案,各方案内容必须具体,措施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五)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餐厅经营服务权,移交餐厅服务用房、设备、厨具、炊具、餐具、厨杂物资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另行协商),以及合同期内发生的相关检测资料、凭证及档案资料等。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成交服务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的7日内撤出本项目。在撤出本项目前,应向采购人员工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320682-2024-12-0385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小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大写:(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响应供应商具体情况而定,如不属于可删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