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设备招标公告(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2025)



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 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 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NNFN00002
项目名称: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 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10000.00元
采购需求: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 项目监理,详见采购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 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7011302。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西北角1号
联系方式:0551-87087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话:0551-8701130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52分2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1-0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1-03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6分

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成交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采购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35%监理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采购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70%监理费(含前期已支付的监理报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的100%监理费.2服务地点庐江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180天(具体以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时间为准)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 项目监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对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进行监理,该项目总投资13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1147.02平方米,其中溪地落花院(客房)822.3平方米、接待中心81.07平方米、餐厅128.65平方米、布草设备间(地下)115平方米,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茶田景观梳理、林地整治、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详见磋商文件。三、服务需求1、服务内容: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2、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采购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以具体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3、能够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4、人员配备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1人,监理员3人。②供应商在本工程中配备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③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至少有一名监理常驻现场,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④在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⑤在监理期间,经采购人考核,不能胜任的监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必须于24小时内离场,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按合同规定处罚。监理单位应另行安排能够胜任的监理人员。否则,视监理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监理单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监理单位必须为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投保,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责任自负。(一)监理自身要求(1)监理人不得对本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2)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上确定的监理人员凭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岗,若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到场、或者各种证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则视为违约,监理合同立即自行终止,并赔偿委托人损失。(3)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到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或终止合同。(4)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5)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检验或试验。(6)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监理工程师应代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7)监理驻场服务期延长的,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费用不予增加。(8)甲方对监理单位的罚款最高限额为中标监理服务费的20%,当罚至最高限额时,甲方有权解除本监理合同。(9)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10)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总监备案条件满足要求。若不能满足备案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中标资格无效,解除服务关系,因此产生不利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以上各类处罚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2)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供应商人员的配备要求: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配备要求见下表:人员岗位数 量资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代表1房屋建筑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员3/注:(1.1)人员配备通则:1.1.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及资格要求为最低限度,具体以规范、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上岗位必须专岗专职,一名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且在本工程服务期内,除总监外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1.1.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1.1.3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1.1.4试验岗位如配备实验师或实验员,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1.1.5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1.1.6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认可相近专业。1.1.7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按本表要求配备,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中标后提供上表中人员的资历要求的相应证书,以及成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开标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1.1.8工程延期:本工程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不予支付工程监理的延期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1.1.9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成交后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服务收费用的要求。1.2.0成交供应商须在建设期内需解决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交通问题,含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2.2)人脸图像采集2.2.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人脸识别考勤(300万以下项目原则上实行现场签到考勤),考勤时间确定后要及时进行人脸图像采集,图像采集工作由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牵头,业主代表负责,投资发展部参与。采集人脸图像要对照监理人员相关证件一次性录入投标文件(或监理合同备案表)中所报的全部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人脸图像采集的,按1000元/人处以违约金。(3.3)人员到岗要求3.3.1项目总监必须到岗,每周考勤时间不得少于5天;总监代表常驻现场,每个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4天;配齐各类专业人员,上报业主备案;各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和项目实际需要适时进场,具体时间由各工作组确定。进场专业监理人员每人每月考勤时间不得少于26天(专项工程结束除外),但要确保施工现场每日均有监理人员在岗。参与考勤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考勤一次,具体时间不限。(4.4)请销假4.4.1考勤对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书面请销假制度并报告代岗人员,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应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补交假条。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视为缺勤。项目总监每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他人员每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请假1天以内的,由建设单位现场业主代表批准;请假请假2天以上的,由分管负责人批准。(5.5)违约处罚5.5.1监理单位如对违约处罚有异议,须上报情况说明,工作组提出意见后,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5.5.2项目总监等监理机构管理人员长期脱岗不履职,建设单位将约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监理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提请市、县招标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2)办公、通讯设施和试验检测仪器配备要求编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办公室间12会议室间13宿舍间14电 脑台15复 印 机台16打 印 机台17影像设备台1保证拍摄8传 真 机台1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总预算为32万元,最高限价31万元,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招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投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对中标价格另行调整。成交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及分析,各种风险应充分考虑,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报价。成交供应商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2、工程延期:本工程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不予支付工程监理的延期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3、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成交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服务收费用的要求。4、成交供应商须在建设期内需解决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交通问题,含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编号:2024-AHHF-ZFCG-04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监理项目编号:2025ANNFN00002采购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NNFN000022.项目名称: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监理3.项目地点:庐江县4.项目单位: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5.项目概况:对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进行监理,该项目总投资13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1147.02平方米,其中溪地落花院(客房)822.3平方米、接待中心81.07平方米、餐厅128.65平方米、布草设备间(地下)115平方米,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茶田景观梳理、林地整治、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7.项目预算:32.00万元8.最高限价:31.00万元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西北角1号联系人:陈主任电话:0551-8708772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章工电话:0551-87011302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庐江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88071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3.2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1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7)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表。28.1成交通知书发出□书面数据电文1报价扣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报价扣除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的形式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以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以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以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以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以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31.1成交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31.1成交服务费100以下1.5%1.5%1.0%31.1成交服务费100-5001.1%0.8%0.7%31.1成交服务费500-10000.8%0.45%0.55%31.1成交服务费1000-50000.5%0.25%0.35%31.1成交服务费5000-100000.25%0.1%0.2%31.1成交服务费10000-1000000.05%0.05%0.05%31.1成交服务费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注:成交服务费不足4000元时,按4000元收取。(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缴纳单位:☑成交供应商(4)收取单位: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5)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2.1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1-87087722通讯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西北角1号35其他内容/35.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根据(1)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合财购〔2022〕573号及(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合财购〔2022〕184号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信用记录声明函。35.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成交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采购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35%监理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采购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70%监理费(含前期已支付的监理报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的100%监理费.2服务地点庐江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180天(具体以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时间为准)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监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理员3/注:(1.1)人员配备通则:1.1.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及资格要求为最低限度,具体以规范、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上岗位必须专岗专职,一名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且在本工程服务期内,除总监外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1.1.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1.1.3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1.1.4试验岗位如配备实验师或实验员,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1.1.5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1.1.6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认可相近专业。1.1.7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按本表要求配备,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中标后提供上表中人员的资历要求的相应证书,以及成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开标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1.1.8工程延期:本工程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不予支付工程监理的延期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十二、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大纲、监理范围、监理制度、资源配置方案、监理计划、质量、进度、安全措施、监理方案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八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成交供应商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成交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成交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成交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成交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成交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成交供应商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成交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成交供应商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成交供应商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汤池镇溪地落花院三冲岭(一期)项目监理(2025ANNFN00002)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影像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