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互联网大数据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ZT2024-SN-2Y-ZC-FW-134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局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09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七、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一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一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一财库(2019)9K号(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督察内审处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局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96号联系人:刘峰电话:029-88461002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联系人:肖懿、单博电话:029-88364979-806电子邮件:xiaoyiesxzjtc.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大数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