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卫生保洁员招标公告(南通市实验中学2025)
项目概况 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600-JZCG-G2024-03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6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4-0313
项目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一年服务到期后,如服务良好,考核合格,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单位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2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06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 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
单位地址:南通市环城东路15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152431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五楼
联系人:陈君妍
联系电话:0513-59001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君妍
电话:0513-59001955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600-JZCG-G2024-0313采购文件.doc
附件: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4-0313)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实验采购单位(盖剪42024年12月26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4-0313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2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1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21第4章采购需求……………………………………25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0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南通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JSZC-320600-JZCG-G2024-03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4-03132.项目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8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5.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一年服务到期后,如服务良好,考核合格,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单位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2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02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北濠桥路9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5152431201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陈君妍联系方式:0513-590019553.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那家铭:0513-590019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策法规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策法规科”即可),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415室,联系电话:0513-59001850。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4-0313甲方:(买方)南通市实验中学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需交纳项目成交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6.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甲方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6.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的情形: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6.4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甲方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乙方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按季度分四次完成支付,每次在开票后进行转账汇款。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特定条款)一、双方权利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物业管理规章,监督供应商管理服务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供应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有权向供应商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3、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对供应商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教育本单位员工配合和支持供应商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4、为供应商提供用于为采购人进行物业服务的用水、用电条件,无偿提供简易办公室用于存放工具、更换服装,为供应商安保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岗亭)、办公桌椅等。5、采购人对供应商安保服务享有监督和检查权及对供应商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6、安排专人协调与供应商的工作衔接,配合供应商开展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7、如供应商人员有监守自盗行为,经查实确认,即扣除供应商全年服务费的一半,情节严重的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对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罚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二)供应商的权利义务: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管理措施,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代支费用、有偿服务费用。3.收到采购人进驻现场的通知后,准时进驻交接,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4、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或人身安全事故,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5、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因供应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6、供应商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指挥,禁止与采购人人员及来访人员发生争执;7、供应商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采购人规定的胸卡,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职,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要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提供优质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并反馈;8、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和要求;9、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具体实施由采购人决定;10、供应商必须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采购人的物品,注意节水节电;1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人员稳定。招聘人员的费用,如体检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12、依法与保洁和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按劳动法规定负责所有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和用工人员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工作中产生矛盾、纠纷,责任在用工人员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13、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二、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供应商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供应商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应给予供应商经济赔偿。2、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物业管理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招标范围:南通市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2、服务范围(1)校园保安服务(2)校园卫生保洁(3)日常水、电、生活设施维修服务(4)其他勤杂与保障性工作3、学校概况南通市实验中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学校,由顾儆基先生在1917年创建。学校共有2个出口,其中东门为师生进出的主大门。学校占地面积234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29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约6799平方米;在校学生约1550人,教职工150人左右。(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南通市实验中学的物业管理以《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建房物字第011号)、《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22)、《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0)公告第17号、《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10月起施行)为执行标准;安全护卫标准按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执行。紧紧围绕管理、服务的基本任务,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以高起点、一流的服务水平、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学校校园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切实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一个舒适、整洁、安全、文明、快捷、方便的教育教学环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物业服务细则一、保安服务细则(一)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学校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下设综治办室,具体负责校园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专职管理与监督考核保安服务质量,领导和指挥保安对校园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二)保安服务内容1、在综治办领导下,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工作(包括校门周边区域)。具体包括:24小时校门区域保卫执勤,做好门前卫生三包,来客来访人员接待与登记管理,车辆停放与进出校门管理,师生进出校门管理,学校物品进出校门管理,文件、信件、包裹、报刊杂志等分类登记与收发管理等。2、在综治办领导下,负责校园防火、防盗、治安巡逻(包括校园内车辆停放疏导和看护),定时定点巡更,维护校园秩序和稳定,及时发现、消除或上报安全隐患等。3、在综治办领导下,对校园内(含校园周边)突发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师生生命安全的纠纷、事件及刑事案件予以迅速、有效控制或处置,确保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4、在校综治办领导下,配合做好校园内部综合治理与维稳工作,随时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工作。5、要对出入校门的走读生检查胸卡佩戴情况。发现没有佩戴胸卡的走读生,可禁止其出入校门并加以登记和教育或及时汇报给导护值班人员;配合学生处、年级部做好晚自修的夜间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6、定期检查、记录校园消防设备与消防器材存放与使用情况,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并上报。7、每日检查、处置校园所有部位的门窗关闭、电器关闭工作,及时反馈与量化考核,负责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操场等重点场馆部位的夜间清场锁门和早间定时开放管理。8、全程参与学校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活动的现场保卫工作。9、配合学校做好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疏散与引导处置工作,协同后勤处做好恶劣天气下的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的应急保障性工作。10、配合辖区派出所、消防、交巡警、城管、综治办等部门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11、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三)保安服务要求总目标要求:根据学校规定,执行行业标准,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1、人员配置要求:(1)保安人员配置数量6名(含保安队长1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思想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精,身体健康。(2)合同期内,严格控制人员的轮岗、换岗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保安队员更换应提前七天告知校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应及时报学校综治办备案,禁止离职保安进入校园。(4)重大活动时要完全按照学校的要求相应增加保安人数。2、工作职责要求:(1)统一制服、装备上岗,仪表整洁,精神饱满,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2)执行24小时执勤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班;交接班做到点对点,人对人,严禁出现空岗或脱岗现象;上班期间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瞌睡,夜间值班严禁睡觉。(3)上学、放学时,学校重大活动,室外管理时,必须立岗执勤;室内坐姿值班时,保持良好形象;杜绝闲杂人员滞留值班室,树立窗口意识。(4)认真履行来客、来访人员登记通报制度,杜绝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做好上学、放学时间段以外学生进出校门的检查与登记,假条合并记录存档备查,定期上报综治办。(5)按学校规定,做好外来车辆停放和校内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主动干预提示,控制校内行车速度;上学、放学时实行人车分流通行,保障校门及校内道路安全与畅通;加强校内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禁止车辆在校内乱停乱放。(6)加强物品进出校园管理。外来车载物品进校时要询问、并与校内相关部门核实,必要时要进行检查与记录;涉及校内物资或固定资产外出,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出的出门证并查验好后,方可放行。(7)熟练掌握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了解存在地点和存放位置,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表;每周检查记录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器材功能完好或在有效期限内;协助学校做好消防台账;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消防预案并演练,保证每名保安人员都胜任校园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综治办并设法消除;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8)做好文件、来函、信件、邮件包裹等物品的接收、登记、分类存放与发放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段,按学校要求整理分类发放文件信件、邮件和包裹,做好原始记载并存档;收发时注意签字或身份核查,行政急件须主动送达相关处室部门。(9)做好校内治安巡逻、定点巡更、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等管理。重点时段如学生上学、放学、下晚自修,校内集会,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必须全程现场管理,在校门处或学生聚集地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10)全程参与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现场安保管理,对现场突发安全事件能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日常做好公共部位用电管理,临时铃声、应急铃声管理,配合做好夜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1)妥善保管和维护好校方提供的办公设备、通讯工具、照明设施、处警器材,出现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的全额赔偿。(12)配合学校做好其他安保与学校管理方面的临时安排事务。3、物业管理要求:(1)物业负责提供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制服。(2)物业必须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3)学校有权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或严重违规的进行处罚;由于保安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须由物业予以赔偿;对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保安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由物业负责处理及赔偿。(5)物业派出的保安人员与学校无任何劳动关系,学校支付给物业的服务费包含各项社会保险及补贴;物业公司应将保安每月的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不得拖欠。(6)学校委托物业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遇有学校重大活动时,物业必须按照校方要求另外提供适当的保安人数负责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7)物业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全年安排排好保安值班班次,保证岗位上的人数和工作要求,包括平时双休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二、保洁服务细则(一)学校保洁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学校由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协同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考核工作。具体由后勤处负责校园公共部位保洁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班级教室内部卫生保洁与卫生包干区保洁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相应馆室内部保洁工作。后勤处全面负责物业保洁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估等工作。(二)保洁服务内容1、学校赵丹楼、树蕙楼、惟真楼、崇望楼、实验楼(含原电教馆)、崇敬楼、红楼、新新影院、田径场、食堂外侧、丹亭、紫藤廊、艺术长廊、小小剧社等楼宇场所的公共部位(含厕所、车棚等)卫生保洁。2、校园内所有道路、绿化带、花圃、车棚(库)、厕所等平面卫生保洁。3、校园内所有宣传栏、公示栏、橱窗、文化墙、消防栓、消防箱、学校四周围墙等平面卫生保洁。4、学校所有会议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报告厅、功能教室等室内卫生保洁。5、学校所有化粪池、污水池的定期清理与所有垃圾箱的日常保洁与清理。6、其他学校要求的临时性、突击性的卫生保洁。(三)保洁服务要求总目标要求:根据学校规定,执行高标准卫生保洁要求,保证校园全天候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师生对校园卫生环境满意度达90%以上。1、人员配置要求:(1)人员配置为5名(含保洁队长1人),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周岁以下;思想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保洁能力精,身体健康。(2)配备1名保洁队长,加强保洁队伍建设与管理,形成执行力强、团结协作的保洁队伍。合同期内,严格控制保洁人员的更换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保洁人员更换应提前七天告知校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保洁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应及时报学校后勤处备案,禁止离职保洁人员进入校园。2、工作职责要求:(1)所有区域内卫生每日至少要全面清洁两次(扫、拖、擦、抹、铲等),所有直饮水机要每日进行机箱表面和等水台清洁,及出水口的消毒,同时做好相关的消毒记录登记,然后要反复进行巡查,发现卫生问题及时清洁。(2)公共部位走廊、墙壁、天花板每月全面清刷两遍;门厅、走廊、卫生间、机动教室玻璃清擦每月不少于一次。(3)每日循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台阶、地面及楼层走廊的污迹,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各区域内的地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无污染物、干净整洁;墙面、墙裙无球印、脚印、污染物;天花板、墙角、雨棚无蜘蛛网、无杂物等;保持门、窗户无灰尘、污迹、玻璃干净明亮;楼梯、扶手及下方装饰物、柱子、窗台、开关面板、灯具、消防栓箱、各种指示牌、门框上无手印、无水印、无灰尘;保持盆栽花无黄叶、烟头纸屑等杂物,使区域内的卫生都处于良好的清洁状态。(4)卫生间、洗手间每日至少打扫两次(拖、抹、擦、冲、洗等),便池、蹲坑、水池、洁具等每周日用消毒剂消毒两次,每月全面消毒一次,要求做到:始终保持地面整洁干燥,洁具、便池、蹲坑、门窗、墙体等卫生间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房间无异味,便池、蹲坑无便迹、无堵塞。(5)每日确保清倒垃圾两次。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垃圾清运时,尽量采用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箱(桶),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6)外环境保洁要求:每天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的地面不少于两次,绿化带要重点巡查,发现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要及时清理,对区域内各种设施及时进行除尘和清洗,保持标识、灯柱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始终保持外围环境卫生整洁。(7)每日清扫车库地面,每周打扫教工宿舍公共区域不少于一次,及时清理雨棚顶的垃圾杂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下水管网、排水沟、水池、雨水槽内阴沟、污水井等地方,要确保其内无枯叶等杂物。(8)对各自区域散落在外物品,负责及时通知后勤人员并帮助收管,发现保洁范围内水、管道、电力设施设备损坏、失灵应及时报修。(9)随时清除地面及建筑墙面上的口香糖、广告纸等各种污迹。(10)保持学校环卫垃圾桶摆放隐蔽、卫生整洁,按要求消杀“四害”。(11)完成后勤处交办的其它卫生保洁任务。3、物业管理要求:(1)保洁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上班,上午6:40—11:00下午1:30—5:10。不迟到早退、不旷班,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统一制服上岗工作。物业负责提供所有保洁人员所需的制服。(3)物业保洁人员必须对个人负责的保洁区域实行填卡记录保洁时间与保洁效果。物业管理人员到每日巡视或检查。(4)保洁人员要爱护学校公共财物,节约水电资源。对因工作违规或失职导致的学校财产损失须由物业予以赔偿,对故意破坏学校教学或生活设施设备的,物业必须予以开除并更换;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保洁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及赔偿,与学校无关。(6)物业派出的保洁人员与学校无任何劳动关系,学校支付给物业的服务费包含各项社会保险及补贴;物业公司应将保洁每月的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不得拖欠。(7)物业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安排保洁人员做好校园双休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卫生保洁。三、维修服务细则(一)学校维修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学校后勤处全面负责日常维修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物业日常维修的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估,界定维修性质、工作量,明确物业维修的承包范围,指导物业维修节约水电及耗材资源等。(二)维修服务内容(1)负责学校照明电器、通讯、广播等设备及其线路的日常维修及小型安装与检验。(2)负责电路的维护保养与小型安装工作。(3)检查楼宇馆室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违规用电应予以制止处置,如违规用电者不服从,则通知后勤处或相关部门予以处置。(4)巡查公共区域的供电设备,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彻底排除故障隐患。防止发生线路设备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5)定期对校内有关部门使用的电动机、电动器械、家用电器、电器仪表、电热器具(比如教学区的直饮机、食堂的开水炉、学生宿舍区的开水炉)进行保养检修,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节假日及时关闭有关公共用电器,在使用前及时打开并确保使用。(6)负责学校上下水管道、水表及自来水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与小型安装工作。(7)每日巡查公共区域水龙头、阀门等供水设施,保证管道畅通,防止跑、冒、滴、漏,节约用水。停水后,再次来水时应及时巡查,避免长流水。(8)负责处理排污管道的日常疏浚疏通,保证排污管道的畅通。(9)负责所有便池、蹲坑、抽水马桶的疏通,保证正常使用。(10)负责简单的木工、五金等方面的日常维修。(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维修服务要求总目标要求:根据学校维修“及时响应,限时响应”规定,物业各工作维修人员在接到维修派单后应及时、高效、专业、安全的完成各类维修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或将影响程度降至最低。1、人员配置要求:(1)根据学校实际,配置水电维修工2名;(2)维修工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思想作风正派,专业技能精湛,敬业精神强,身体健康;其中所派电工须持有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有效期内),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3)电工须持有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有效期内)上岗,形成团结协作的维修团队。合同期内,维修人员更换应提前七天告知校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4)维修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应及时报学校后勤处备案,禁止离职维修人员进入校园。2、工作职责要求:(1)技术岗位工人应有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或实际维修技能,做到持证上岗,业务对口。(2)服从学校后勤处管理,主动领取任务派单,及时迅速完成维修任务,每日加强巡视与维护,做好值班记录,做到维护在前,维修在后。维修人员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高效高质完成日常小型维修工作,(3)接到报修单,随报随修。小型维修半天之内完成;较复杂需配合的小型维修当天之内完成;需购买配件的小型维修应在次日完成,最迟不得超过第三天;突击性维修工作,物业应增派人手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与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5)做好文明维修,不野蛮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清理打扫工作场地,物品堆(摆)要整齐。(6)及时向学校后勤处反馈维修完成情况,并做好台账记录。对未完成的维修任务,应及时向后勤处反馈未能完成的原因,提出下一步维修方案。(7)节约学校水电等资源,节约原材料,合理套料,大料不小用,尽量利用边角小料提高材料利用率。正确使用学校相关设备与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按规定赔偿。(8)配合学校做好各类应急情况、突发事件、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的相关专业处置工作。3、物业管理要求:(1)维修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班,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统一制服上岗工作。物业负责提供所有维修人员所需的制服。(3)维修人员要爱护学校公共财物,节约水电资源。对因违规操作、维修延误、维修出错导致的学校财产损失须由物业予以赔偿,对故意破坏者,物业必须予以开除并及时更换;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维修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由物业负责处理及赔偿,与学校无关。(5)物业派出的维修人员与学校无任何劳动关系,学校支付给物业的服务费包含各项社会保险及补贴;物业公司应将保安每月的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不得拖欠。(6)因学校维修需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非正常上班时间需维修的,物管公司必须配合执行。五、其它勤杂工作服务细则(一)学校勤杂工作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学校后勤处牵头负责与统筹协调学校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日常性的各种勤杂工作。具体负责不同活动与任务的勤杂人员调集,落实任务分工,组织实施保障方案以及结束后的清场整理等,检查、考核、评估勤杂工作的完成度和质量。(二)其他勤杂工作内容1、做好学校各类重大活动(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演出活动、教研活动、学生集会、家长会、运动会、学生体检等)的场地布置、搬运桌凳、打扫卫生并恢复原状等工作。2、做好学校各类考试(如中考、学测、英语口语测试等)考场桌凳整理、环境卫生打扫等工作。3、做好学校桌凳橱椅与各类教辅用品的搬运、整理以及其他日常零星搬运工作。4、协助教务处做好师生教材、课本的搬运与分发工作。5、协助宿管科做好寄宿生生活用品的收取、分装与发放工作。6、按要求做好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校园卫生保洁,做好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学生包干负责区域的卫生保洁。7、根据需要清洗国旗班学生制服、运动员服装、学生演出服和军训服、各办公室和教室窗帘等,每学期至少一次。8、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自然灾害的各项急处置工作。9、做好学校小型建设工程辅助配合工作。10、完成后勤处安排的其它突击性、临时性的勤杂工作。(三)勤杂工作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1)应学校后勤处要求,根据活动与任务的规模大小,安排相应数量的勤杂人员做好勤杂保障工作。原则上,物业派驻学校的工作人员均需参加重大活动的勤杂保障工作,除非工作性质要求不可离岗人员。遇有临时性、突击性的重特大活动保障任务时,如有需要额外增加人手时,物业必须积极主动、及时安排人员到校参与勤杂工作。(2)配置专职内勤人员2名,负责课桌凳、墙面、地面、玻璃、门窗维护修补、搬运及其他突击、临时性工作等。2、物业管理要求:(1)物业承包方要主动关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各个部门做好琐碎繁杂的后勤保障工作。(2)加强驻校物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与团队管理,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勤杂保障工作。(3)勤杂等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由物业负责处理及赔偿。(4)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非正常上班时间需提供服务的,物管公司必须配合执行。三、商务要求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售后服务等。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物业管理与服务岗位设置序号岗位名称要求人数1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性别不限,55周岁以内,大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有丰富物业管理经验。12保安人员(含保安队长1名)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思想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精,身体健康。63卫生保洁员(含主管1名)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周岁以下;思想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精,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54水电维修工男女不限,年龄在55 周岁以下,思想作风正派,专业技能精湛,敬业精神强,身体健康;所安排的电工须持有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有效期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25内勤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思想作风正派,专业技能精湛,敬业精神强,身体健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2合计162、管理要求(1)人员配置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配优,达到各项要求;(2)所配人员工资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南通市相关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此次招标预算为一年的费用。2、合同期满后,经财政部门同意和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三)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保安、维修服务所需的耗材、工具、设备等均由业主方提供。2、保洁必备小型工具与清洁剂由物业公司提供,其余的耗材、设施、设备如室外垃圾箱、垃圾袋、室内各楼层卫生间纸篓、各种垃圾桶和洗手间用的洗手液、手纸、擦手纸等由业主提供,物业公司负责申领和摆放。3、室外高空保洁、垃圾外运、化粪池清掏均由业主方外聘专业公司负责。(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季度分四次完成支付,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25%,在开票后进行转账汇款。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四、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1、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须按岗位及服务要求配备人员,所配备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并保证及时到岗。(2)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好各种工作的登记,特别是交班记录、维修记录、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日常考核记录等。(3)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承包。(4)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5)相关岗位因离职、病假、产假等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投标方应及时安排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接替。接替衔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替代、学习交接等状况存在。(注:上述5点要求,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盖章),无承诺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实际人员配置总数、年龄结构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技术工种(如电工等)均具有相关作业证。在项目进场前提供证书复印件交采购人查验。(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内勤人员具有健康证。在项目进场前提供证书复印件交采购人查验。(4)投标人在中标后项目履约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或政府指令性的防疫工作等。(5)投标人对日常工作不到位,或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辞退,确保所有人员守纪律、胜任本职工作。(6)投标人在中标后派出的本项目物业人员与招标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中标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7)所有物业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发生工伤事故(含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均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及赔偿。(8)投标人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突发性和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开学准备、重大活动时,必须无条件配合学校工作安排。(注:对上述要求中的(4)、(5)、(6)、(7)、(8),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盖章),无承诺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果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供应商不再享受任何价格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价格分:5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分:25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依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总体执行模式以及相应配套措施的情况,对其合理性、可行性与介绍的详细情况。要求方案详尽、清晰、合理、满足本项目需求;服务定位准确,服务宗旨与本项目项契合,目标明确,整体规划可操作性强得5分;服务定位基本准确,服务宗旨基本契合,有目标和整体规划,但内容阐述简单的得3分;服务定位不准,目标及设想不够明确,无实际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0主观分2校园保洁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制定保洁服务方案(包括保洁服务内容、人员管理、作业标准、考核管理等)。每个单项方案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能够适用于本项目,有1项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0主观分3校园保安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制定保安服务方案(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考核管理等)。每个单项方案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能够适用于本项目,有1项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0主观分4校园零星维修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制定零星维修服务方案(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考核管理等)。每个单项方案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能够适用于本项目,有1项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0主观分5员工培训与管理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制定员工培训与管理方案(包括培训制度、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人员管理相关制度等)。每个单项方案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能够适用于本项目,有1项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0主观分6进退场交接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进退场交接方案。包括项目进场以及合同期满结束后的退场配合工作,确保学校物业顺利平稳过渡。方案不仅符合项目需求且有针对性的加以补充完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20主观分7应急预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应急保障措施等)。每个单项方案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能够适用于本项目,有1项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0主观分3.商务分:25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管理体系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0客观分2同类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需求类似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保洁、保安、零星维修)物业管理服务成功案例业绩【每个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如合同内容不能同时体现保洁、保安、维修内容的,还需提供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采购文件等证明材料)②合同对应任一发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被服务单位只算一个业绩】,有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60客观分3拟派项目经理基本情况拟派项目经理能长期驻点。在此基础上,如满足以下需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备5年以上本项目需求类似物业管理经验的,得3分;满分6分。(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学历证明、相关服务过的业绩合同,若合同不能显示该项目负责人名字,则另需提供被服务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60客观分4拟派保安队伍1.拟派保安队长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①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承诺拟派保安队伍中年龄小于50周岁(197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4分,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60客观分5先进、智能化管理能力本项目管理范围较大,投标人具备提升调度管理效率的智能化管理工具的(例如智能巡检、设备运营监管、安防巡逻、保洁监管、能耗监管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重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系统功能说明、运行截图等佐证材料,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提供不全者本项不得分。40客观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二、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2.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3.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3、4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5、6、条如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需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服务)序号123456序号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JSZC-320600-JZCG-G2024-0313(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600-JZCG-G2024-0313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7投标函致: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600-JZCG-G2024-0313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600-JZCG-G2024-0313,(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600-JZCG-G2024-0313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卫生保洁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