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养改善计划其他食材服务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公告(四川省叙永县第二中学校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其他食材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003
项目名称: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其他食材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66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叙永县第二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鱼凫路23号
联系方式:1518300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1号楼1203号
联系方式:18190039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双
电话:18190039816

四川汇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6日

相关附件:

2025食材采购需求.docx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一、采购数量对叙永县叙永镇中心小学校和叙永县城西实验学校2025年春、秋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蔬菜类、干货、调味品)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定价原则1.1供应价格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制定。1.2供应价格=市场基准价×(1-价格下浮比例);市场基准价为采购人所在地至少三家超市或者市场的均价,价格下浮比例为供应商中标下浮比例。1.3市场基准价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于每月下旬共同询价作为参考价,并计算核定次月供应价格。市场基准价和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1.3.1询价时购买样品的需求资金由食材供应商负责。1.4供应商必须按照比例下浮。2.采购计划的确定2.1采购人须提前将采购计划以营养餐管理平台、书面形式或微信等通知供应商。2.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应保持一致,蔬菜类食材可偏差控制在10%以内。2.3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下订单的数量为准。3.配送品种、质量、数量要求3.1配送品种:蔬菜类、干货调味品类(调味品、豆制品、米线等)3.2蔬菜类质量要求3.2.1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3.2.2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3.2.3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3.2.4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3.2.5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3.2.6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3.2.7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配送时提供合格证明材料。3.3干货调味品类(调味品、豆制品、米线等)质量要求3.3.1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3.3.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3.3.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QS食品安全认证编号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3.3.4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3.3.5干货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感观无异常;(须单独提供承诺函)。3.4每个品种的重量、数量以采购人验收核准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4、配送要求4.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4.2配送人员持健康证(有效期内)方可执行配送任务。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按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须单独提供承诺函)。4.3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4.4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须单独提供承诺函)。4.5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络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供应。4.6供应商保证配送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4.7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相关内容,必要时可查。4.8成交供应商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配送车辆应具有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根据所配送产品应采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4.9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4.10配送流程及要求:4.10.1采购人采取“一日一供”确保食材新鲜、安全、营养。采购人工作日的前一天下午5:00前以约定方式(营养餐平台/信息/微信/QQ)向成交供应商提交第二天所需食材的配送清单,如需要更换或增加食材以短信方式提前报送给成交供应商。4.10.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名称及需求数量进行供货,并按时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4.10.3食材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4.10.4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对质量/数量予以验收,确认单价、总价并签字。5.交货要求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验收员按照订单进行验收,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结算凭证。如食材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供应商须单独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三、对供应商的其它要求采购人及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每月对供应商的配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追究其责任。1.配送服务期间,货物质量、数量3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未按要求重新配送,或其配送服务、退换货严重超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或资质信誉等方面存在严重造假的,取消其配送资格。2.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取消其配送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未能按时供货,影响正常就餐并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其配送资格。4.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条例的,取消其配送资格。5.未提供食品安全保险的,取消其配送资格。★四、投标风险1.本采购项目按月询价,当月内按下浮比例结算,供应商需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并承担周期内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2.本项目的食材供应商须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制度(配送食材出现一次产品质量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出现两次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将取消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配送程序:每日8时前成交供应商将当日所需副食品配送至采购方指定位置,做好验收交接登记确认,然后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配送人员提出次日采购计划,成交供应商以此进行物资筹措。采购人如需补货、换货的,须在接到需求1小时内配送至采购方指定位置。遇特殊紧急情况,供应商应随时配送。(二)交货地点及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做好验收评价及交接登记(交货地点为叙永县叙永镇中心小学校和叙永县城西实验学校校园内)。(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结算方式:原则每月结算一次,货款计算公式如下:市场均价×(1-下浮比例)×实际供货量=每月结算价格(总价)。每月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每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将采购方签字确认的《副食品采购验收清单》、采购金额汇总并分别开具发票后交采购方核对,核准后交由财务部门进行集中支付,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2.支付方式:银行对公转帐。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7、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如劳务服务供应商和食品原辅材料供货供应商是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只能参与其中一项。8、供应商须单独承诺。承诺不是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的承诺函,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以上带“★”项必须满足,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改善计划其他食材服务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