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8027202000027001的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已由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高新经发审〔20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及国债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测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 ;
2.2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红坊、东肖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内的雨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截水沟工程等,本工程主要内容为:(1)东园路易涝点:新建排水主管管径为DN400mm,长度约47.04m,自西向东排接入东园路现状DN400排水管道。(2)洋潭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长度约203.43m,自东向西排至d2600现状管道。(3)联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d1600,长度约893m。(4)东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500mm~d2400,长度约105m,自西向东排至道路北侧现有沟渠。(5)龙腾新城与龙腾路易涝点:本工程废除道路原有DN400雨水管道,新建d600雨水管道承接道路DN400现状雨水管道雨水,新建管道排至龙腾南路d1000现状雨水管道。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4基坑监测费用投资总额:人民币49280元含税包干;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 ,内容包含:①编制监测方案并且通过专家论证;②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等;③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7监测周期:合同签订后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监测服务项目完成,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年纪在60周岁以内(含60周岁)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08:30前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监测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当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元,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此条款;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年01月10日08:30,其他需要现场递交原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1)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2)开标地点详细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监测费用
本项目监测费用按人民币49280元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监测总次数的增加调整而进行增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http://lyjkqygjy.etradin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411室
邮编:364000
电话:0597-5616061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未来城CDB大楼A栋8层03室
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1429004865@qq.com
电话:0597-2660878,传真:/
联系人:小梁、小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招标文件正文.doc
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25年01月06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标准工程勘察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勘察招标文件》)是在《福建省标准工程勘察招标文件(2013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我省实际情况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勘察项目。2.《勘察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通用本》是所有建筑工程勘察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勘察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3.《勘察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勘察要求、第六章勘察有关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其中,第二章中的“投标须知”、第三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中的“合同条款”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编辑在《通用本》中;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四章中的“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五章技术标准和勘察要求等内容在《专用本》中编写。招标人根据《勘察招标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编制《专用本》;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4.《勘察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勘察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5.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6.《勘察招标文件》范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省厅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后发布。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勘察招标文件》范本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反映。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4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2节投标须知和附件17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4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25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7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9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1节合同条款前附表37第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8第3节合同条款3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5第5章技术标准和监测要求61第6章监测有关资料66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681.第1章招标公告1.1.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8027202000027001的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已由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高新经发审〔20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及国债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测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2.2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红坊、东肖片区;2.3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内的雨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截水沟工程等,本工程主要内容为:(1)东园路易涝点:新建排水主管管径为DN400mm,长度约47.04m,自西向东排接入东园路现状DN400排水管道。(2)洋潭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长度约203.43m,自东向西排至d2600现状管道。(3)联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d1600,长度约893m。(4)东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500mm~d2400,长度约105m,自西向东排至道路北侧现有沟渠。(5)龙腾新城与龙腾路易涝点:本工程废除道路原有DN400雨水管道,新建d600雨水管道承接道路DN400现状雨水管道雨水,新建管道排至龙腾南路d1000现状雨水管道。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2.4基坑监测费用投资总额:人民币49280元含税包干;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内容包含:①编制监测方案并且通过专家论证;②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等;③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具体以委托书为准。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2.7监测周期:合同签订后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监测服务项目完成,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年纪在60周岁以内(含60周岁)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3.4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08:30前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监测负责人名单。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当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元,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此条款;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年01月10日08:30,其他需要现场递交原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1)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2)开标地点详细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监测费用本项目监测费用按人民币49280元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监测总次数的增加调整而进行增减。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411室邮编:364000电话:0597-5616061联系人:黄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未来城CDB大楼A栋8层03室邮编:364000电子邮箱:1429004865@qq.com电话:0597-2660878,传真:/联系人:小梁、小邱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2.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1.1.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411室邮编:364000 电话:0597-5616061联系人:黄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未来城CDB大楼A栋8层03室项目负责人:小梁、小邱电话:0597-26608781.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 招标编号:E350802720200002700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一个标段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一个标段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一个标段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及国债资金等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红坊、东肖片区1.5建设规模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内的雨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截水沟工程等,本工程主要内容为:(1)东园路易涝点:新建排水主管管径为DN400mm,长度约47.04m,自西向东排接入东园路现状DN400排水管道。(2)洋潭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长度约203.43m,自东向西排至d2600现状管道。(3)联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d1600,长度约893m。(4)东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500mm~d2400,长度约105m,自西向东排至道路北侧现有沟渠。(5)龙腾新城与龙腾路易涝点:本工程废除道路原有DN400雨水管道,新建d600雨水管道承接道路DN400现状雨水管道雨水,新建管道排至龙腾南路d1000现状雨水管道。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1.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 ,内容包含:①编制监测方案并且通过专家论证;②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等;③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具体以委托书为准。1.7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周期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1.8监测周期合同签订后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监测服务项目完成,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2.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本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目。1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1.1.(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1.1.(3)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年纪在60周岁以内(含60周岁)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测人员(不得兼任)至少包括:a.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岩土专业类或工程监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b.岩土专业工程师1名:应具备岩土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1.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相关规定。15.1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2)标前会议:☑不组织 □组织,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投标人在标前会议前提出问题的时间和方式:宜书面形式提交,会后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的电子交易平台之一提交,以确保所提出的问题不被遗漏。1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电子交易平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之一提交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电子交易平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发布。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未来城CDB大楼A栋8层03室(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可不领取文本文件;投标人确有需要领取文本文件的,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112.3.(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不要求提交纲要电子文档。113.6备选方案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114.4监测费金额和计算办法本项目监测费用按人民币49280元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监测总次数的增加调整而进行增减。116.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117.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及退还期限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当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元,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此条款。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18.1投标文件份数□采用线下书面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正本, 套副本,副本允许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商务文件: 正本, 套副本,副本允许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文件: 正本, 套副本。如前附表第13项有明确要求提交电子文件时,须提供一套。☑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线下书面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 (制作要求同上)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内容: (以上书面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7-2688517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其他”)119.1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1)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按照本须知19.2和19.3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后,按以下方式进行总包封(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无需包封):(2)采用资格预审的,不需要总包封;采用资格后审的,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投标人应当参照投标须知19.2.2、19.2.3和19.2.4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进行总包封。219.5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招标人不提供包封袋。提供包封袋的,每套包封袋/元人民币。2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地点: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lyjkqygjy.etrading.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收件人: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22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其他需要现场递交原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 /(北京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 分钟开始接收。223.1开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用资格预审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采用电子投标的,是否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支持 □不支持227.1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估法229.3公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lyjkqygjy.etrading.cn其他媒体:/场所:/231.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233.1监管部门部门名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地点: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16号管委会大楼12楼电话:0597-2965668235.1其他电子投标的其他注意事项:(一)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其中投标报价信息栏请填写49280元。(二)关于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说明 一、需要以下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一份加密的后缀名为“.LY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解密(CA证书应为投标人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标书解密,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按要求网络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 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直接将需附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原件扫描件形式外,其余相关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可以采用原件扫描的形式也可采用复印件的形式做到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2)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上传至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正确解密的;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三、投标人需注意的其他事项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是指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电子姓名章,或书面签字后扫描上传;涉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加盖电子执业印章或书面盖执业印章后扫描上传。(招标文件的其他地方若出现与此项规定冲突的,以此项规定为准)。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应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督部门报备。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开标时间。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文件要求执行。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5、交易服务费或场地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及时向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缴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说明:(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2.2.第2节投标须知和附件2.3.投标须知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2.3.1.二.投标须知附件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适用于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适用于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应签字,线上电子投标评标的只需印刷体打印姓名)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应签字、盖章;线上电子投标评标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只需印刷体打印姓名即可)附件三保函、保险的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编号:(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设计投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银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保函编号:(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设计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投标保证保险(凭证)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设计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3、投保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3.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说明: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本招标项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二者之一,须与招标公告发布的一致);第二部分为: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三部分为:评标办法和标准的基本内容,均列出“简易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将“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和“评标办法和标准”配合使用。招标人应在第一部分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基础上,从第二部分中选择与该评标办法相对应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并对应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的基本内容的要求填入数据。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选择一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选择相对应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格式)”,并在《专用本》中按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3.1.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3.1.1.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 招标编号:E350802720200002700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3.2.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2.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6.3(4)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6.3(5)监测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年纪在60周岁以内(含60周岁)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2)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测人员(不得兼任)至少包括:a.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岩土专业类或工程监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b.岩土专业工程师1名:应具备岩土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6.3(6)业绩要求 不要求6.3(7)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不要求说明:本表数据由招标人在《专用本》中填入。3.3.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3.3.1.简易评估法1.总则本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局令第23号修订)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招标人代表、勘察设计和经济类专家组成,招标人应当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第1项。2.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其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成员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3.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除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外,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3.2评标委员会(或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进行评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3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定。3.4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但对同一问题的评定尺度对所有投标人应当一致。3.5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4.评标程序4.1采用资格后审的,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1.1.1.1.(2)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1.1.1.1.(3)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如有时)1.1.1.1.(4)简易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1.1.1.1.(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4.2采用资格预审的,如投标人的资格或组织没有发生变化的,则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评标程序与上款相同。5.评标前的准备工作5.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5.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5.3采用电子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6.资格审查6.1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第2项。不管是采用资格预审,还是采用资格后审,其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合格标准都一样。6.2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6.2.1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招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通知书”,并确定投标人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标人向其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6.2.2采用资格后审的,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6.2.3投标人(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否则,应否决其投标。6.3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只有全部满足下列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应否决其投标。(1)完整提供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随投标文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具备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第3项)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5)拟担任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类型、数量和条件(包括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第4项)(6)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的6.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否决其投标。7.商务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7.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当商务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不适用)(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而没有随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文件已提交的,商务文件不需要再提交)(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监测周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规定的期限要求(9)监测费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工程监测收费金额;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监测费的全部费用做出完整报价(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8.澄清和补正8.1投标文件的澄清8.1.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2款的规定对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补正除外。8.2细微偏差补正8.2.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按照下列约定:1.1.1.1.(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监测周期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1.1.1.1.(1)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为准。1.1.1.1.(2)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8.2.2按照本约定进行补正后的数据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监测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9.简易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本招标项目采用“简易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其做法如下:1.1.1.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随机抽取;1.1.1.1.(1)招标人在有关主管或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向投标人当众公布经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当场随机产生代表各合格的投标人的号码;1.1.1.1.(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一次性抽取的号码,此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公开抽取活动,并在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派人参加(在招标人通知之后30分钟内没有到达的也视为未派人参加)的,不得对抽取结果提出异议。10.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提交评标报告1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和抽取的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0.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书面评标报告:1.1.1.1.1.(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1.1.1.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1.1.1.1.(2)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1.1.1.1.1.(3)废标情况说明;1.1.1.1.1.(4)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1.1.1.1.1.(5)简易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1.1.1.1.1.(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1.1.1.1.(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11.重新随机抽取的条件因上一次随机抽取所确定的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经招标监管部门同意,可以进行重新随机抽取,参与重新随机抽取的名单仍为第一次经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本招标项目历次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除外):1.1.1.1.1.(1)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监管部门查实,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判定为中标无效的。1.1.1.1.1.(1)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监测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的。1.1.1.1.1.(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重新随机抽取的做法与第9条规定的相同,其重新抽取结果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备并重新公示。12.附则12.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除外)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福建省龙头企业可免予核查。12.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监测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2.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条款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工程特性确定本招标项目所选用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建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格式条款;第二部分为:“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三部分为:“合同条款(示范文本)”内容。本招标项目勘察合同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建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格式条款。招标人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的个性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提出内容细化和约定,并在“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内容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数据表”内容为准。“合同条款”和“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没有约定内容的,由招标人和勘察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招标人应根据“格式条款”,选择相对应的“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格式)”,并在《专用本》中按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4.1.第1节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 招标编号:E350802720200002700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4.2.第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根据招标项目所选用的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按照《通用本》规定的相对应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序号条款号名称信息或数据12说明:本表数据由招标人在《专用本》中填入。4.3.第3节合同条款GF—2016—020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发包人(代建单位):监测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全称):发包人(代建单位)(全称):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2.工程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红坊、东肖片区。3.工程规模、特征: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内的雨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截水沟工程等,本工程主要内容为:(1)东园路易涝点:新建排水主管管径为DN400mm,长度约47.04m,自西向东排接入东园路现状DN400排水管道。(2)洋潭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长度约203.43m,自东向西排至d2600现状管道。(3)联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000mm~d1600,长度约893m。(4)东发路易涝点:新建雨水主管管径为d1500mm~d2400,长度约105m,自西向东排至道路北侧现有沟渠。(5)龙腾新城与龙腾路易涝点:本工程废除道路原有DN400雨水管道,新建d600雨水管道承接道路DN400现状雨水管道雨水,新建管道排至龙腾南路d1000现状雨水管道。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二、监测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监测范围和阶段:本次监测范围为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内容包含:①编制监测方案并且通过专家论证;②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等;③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具体以委托书为准。2.技术要求:根据基坑等相关工程进度完成各阶段的监测,全面反映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变形情况和趋势,及时预报基坑及周边环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措施,以指导施工。按要求提交各阶段监测报告(每周提交一次阶段性监测报告),在所有监测项目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监测汇总报告,各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监测频率应根据变形情况作适当调整,遇到异常情况(如变形速率过大或暴雨等情况)应加密监测。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2.成果提交日期:每周提交一次阶段性监测报告,在所有监测项目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监测汇总报告。3.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监测服务项目完成,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款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六、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测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监测单位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监测技术服务。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建设单位、发包人、监测单位签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执叁份,发包人执叁份,监测单位执叁份。建设单位:(印章)发包人(代建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监测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4.第1条一般约定4.4.1.1.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监测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监测的合同条款。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监测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1.1.5发包人:指与监测单位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监测单位: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监测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工程:指发包人与监测单位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监测范围内的项目。1.1.8监测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监测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监测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监测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监测工作的款项。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监测单位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监测单位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监测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监测单位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监测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监测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监测单位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1.1.20后期服务:指监测单位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4.4.2.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4.4.3.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2适用技术标准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4.4.4.1.4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4.4.5.1.5联络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5.2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3发包人、监测单位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4.4.6.1.6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4.7.1.7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监测单位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监测单位同意,发包人不得将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4.5.第2条发包人4.5.1.2.1发包人权利2.1.1发包人对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监测成果予以验收。2.1.2发包人对监测单位无法胜任工程监测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2.1.3发包人拥有监测单位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4.5.2.2.2发包人义务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监测单位明确监测任务及技术要求。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监测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监测单位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监测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2.2.4发包人应为监测单位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2.2.5发包人应为监测单位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监测单位在工程监测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监测单位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监测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2.2.7若监测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2.2.8发包人应对监测单位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监测合同价款及费用。4.5.3.2.3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监测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4.6.第3条监测单位4.6.1.3.1监测单位权利3.1.1监测单位在工程监测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监测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监测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监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监测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3.1.3监测单位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4.6.2.3.2监测单位义务3.2.1监测单位应按监测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监测工作。3.2.2监测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2.3监测单位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监测单位在工程监测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2.5监测单位开展工程监测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3.2.6监测单位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监测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3.2.7监测单位应在监测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4.6.3.3.3监测单位代表监测单位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监测的监测单位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监测单位代表在监测单位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监测单位有关的具体事宜。4.7.第4条工期4.7.1.4.1开工及延期开工4.1.1监测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监测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监测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监测单位,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4.7.2.4.2成果提交日期监测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7.3.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监测单位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5)发包人改变工程监测技术要求;(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测单位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4.7.4.4.4监测单位造成的工期延误监测单位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监测单位承担违约责任:(1)监测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2)监测单位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3)因弥补监测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4)因监测单位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5)监测单位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7.5.4.5恶劣气候条件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监测单位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4.8.第5条成果资料4.8.1.5.1成果质量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5.1.2双方对工程监测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4.8.2.5.2成果份数监测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5.3成果交付监测单位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4.8.3.5.4成果验收监测单位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监测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4.9.第6条后期服务4.9.1.6.1后续技术服务监测单位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4.9.2.6.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监测单位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4.10.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4.10.1.7.1合同价款与调整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监测单位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监测单位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总价合同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4.10.2.7.2定金或预付款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监测单位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监测单位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监测单位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10.3.7.3进度款支付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监测单位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监测单位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监测单位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监测单位同意后可延期支付。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监测单位可停止工程监测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10.4.7.4合同价款结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监测单位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4.11.第8条变更与调整4.11.1.8.1变更范围与确认8.1.1变更范围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8.1.2变更确认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测单位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4.11.2.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监测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8.2.5因监测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监测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4.12.第9条知识产权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监测单位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监测单位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监测单位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测单位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监测单位,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监测单位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监测单位在工程监测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测单位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测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13.第10条不可抗力4.13.1.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4.13.2.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监测单位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监测单位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监测单位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4.13.3.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发包人和监测单位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监测单位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监测单位承担;(3)停工期间,监测单位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14.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11.2发包人、监测单位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4.15.第12条合同解除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监测单位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监测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监测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监测单位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测单位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12.4合同解除后,监测单位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监测单位撤出提供必要条件。4.16.第13条责任与保险13.1监测单位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监测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3.3监测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监测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4.17.第14条违约4.17.1.14.1发包人违约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监测单位未开始监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测单位支付违约金;监测单位已开始监测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监测单位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监测单位合同价款的100%。(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监测单位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监测单位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4.17.2.14.2监测单位违约14.2.1监测单位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监测单位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因监测单位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3)因监测单位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4)监测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14.2.2监测单位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监测单位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监测单位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监测单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因监测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因监测单位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测单位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监测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监测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监测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4)监测单位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监测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监测单位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4.18.第15条索赔15.1发包人索赔监测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监测单位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监测单位索赔:(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监测单位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监测单位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测单位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4)监测单位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监测单位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监测单位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15.2监测单位索赔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监测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监测单位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测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监测单位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监测单位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发包人在收到监测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4)发包人在收到监测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监测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监测单位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4.19.第16条争议解决4.19.1.16.1和解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4.19.2.16.2调解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4.19.3.16.3仲裁或诉讼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20.第17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21.第1条一般约定4.22.1.1词语定义4.23._见通用条款。4.24.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4.24.1.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适用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1.3.2适用技术标准特别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4.24.2.1.4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4.24.3.1.5联络1.5.1发包人和监测单位应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测单位接收文件的地点:监测单位指定的接收人:监测单位指定的联系方式:4.24.4.1.7保密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监测单位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监测单位同意,发包人不得将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2条发包人2.2发包人义务2.2.2发包人委托监测单位搜集的资料:/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4.24.5.2.3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4.25.第3条监测单位4.25.1.3.1监测单位权利3.1.2关于分包的约定:不得分包。3.2监测单位义务3.2.5监测单位开展工程监测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如因监测单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监测单位自行负责。4.25.2.3.3监测单位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第4条工期4.25.3.4.2成果提交日期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4.25.4.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监测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4.26.第5条成果资料4.26.1.5.2成果份数监测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贰份。4.26.2.5.4成果验收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发包人收到监测单位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10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监测单位已完成任务。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第6条后期服务6.1后续技术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已考虑因监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和监测次数增加等因素,各机械进场费用及基坑监测专家论证费用。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进行调整。7.1.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中标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监测总次数的增加调整而进行增减。中标监测费用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监测项目、顾问费及现场咨询服务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和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监测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所有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无。(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通用条款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4.26.3.7.2定金或预付款7.2.1发包人向监测单位支付定金金额:/或预付款的金额:/。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7.3进度款支付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监测单位完成技术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完整合格的监测报告后30天内支付至监测费的80%;余款待有权第三方审核确认后一个月内付清;在支付监测费过程中,监测人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向发包人(代建单位)提供相应数额收款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监测项目技术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后,集中支出方式直接拨付至监测人。4.26.4.7.4合同价款结算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1条款和第7.3条款进行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4.27.第8条变更与调整4.28.8.1变更范围与确认8.1.1变更范围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无。8.1.2变更确认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监测单位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4.28.1.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4.29.第9条知识产权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监测单位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监测单位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监测单位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2关于监测单位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监测单位。关于监测单位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监测单位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5监测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监测单位承担。4.30.第10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见通用条款。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监测单位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监测单位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10.2.2监测单位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监测单位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监测单位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4.31.第13条责任与保险13.3工程监测责任保险的约定:监测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监测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4.32.第14条违约14.2监测单位违约14.2.2监测单位违约责任(1)监测单位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2)监测单位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付给发包人1000元/天的违约金,延迟累计超过2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监测单位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监测单位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监测单位返工,监测单位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监测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监测单位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监测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4)监测单位未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监测工作方案进行监测,每发现、确认一次的,监测单位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应当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类或同一性质问题累计发现、确认达3次或不同违约问题累计达5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5)监测单位未按照经本合同约定编报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结算文件”和竣工档案资料的,每延迟一天,监测单位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6)监测单位非法转包或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纠正,同时要求监测单位按合同的金额10%承担违约责任,监测单位不予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监测单位承担。(7)因监测单位违约,导致发包人选择解除合同的,监测单位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损失,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监测单位时生效。(8)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时,监测单位还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扣除违约金部分)。4.33.第15条索赔4.33.1.15.1发包人索赔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见通用条款。4.33.2.15.2监测单位索赔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见通用条款。4.34.第16条争议解决4.34.1.16.3仲裁或诉讼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35.第17条补充条款4.36.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4.37.第5章技术标准和监测要求第1节工程概况一.工程基本情况本工程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及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建设周期、监测周期等基本情况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第2节技术标准工程监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下列规范、规程或标准如有更新,则应以最新规定为准: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1.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1.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1.6.《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1.7.《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2011)1.8.《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87-2012)1.9.福建省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2006)1.10.福建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06)1.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1.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如有不一致的,则以较为严格的为准。第3节监测要求监测要求1.(1)监测条件1、项目场地情况:满足施工条件。2、周边环境:满足施工条件。3、交通条件:满足施工条件。4、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条件。1.(2)本监测项目的特殊技术要求/1.(3)监测工作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基坑监测,内容包含:①编制监测方案并且通过专家论证;②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等;③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具体以委托书为准。1.(4)地下建筑物、文物等保护要求/1.(5)监测成果要求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1.(6)工程监测费和计算办法1、本项目监测费用按人民币49280元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监测总次数的增加调整而进行增减。2、招标人公布工程监测收费基准价(预估价)的计算书/。1.1.1.招标人公布的浮动幅度值和工程监测收费金额/1.(7)其他要求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 基坑监测工作量表 监测费明细序号监测项目单位含税单价(元)数量合计 (元)备注监测元件布设费用报价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点20881760监测元件布设费用报价2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点20881760监测元件布设费用报价合计3520实际监测点根据设计方提供监测点布置图布设监测项目单次收费序号监测项目单位含税单价(元/点次)数量合计监测项目单次收费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26882288监测项目单次收费2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26882288监测项目单次收费合计4576监测次数序号监测阶段监测频率次数合计总数h——基坑开挖深度;H——基坑设计深度。监测次数1开挖深度h≤H/31次/3d110合计总数监测次数2开挖深度hH/3~2H/31次/2d1110监测次数3开挖深度h2H/3~H1次/1d111监测次数4底板施工1次/1d311监测次数5底板浇筑后1次/1d~7d433监测费用单次监测费用×监测次数45760监测总价合计监测元件布设费用+监测费用49280备注本项目监测费用按人民币49280元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监测总次数的增加调整而进行增减。5.第6章监测有关资料监测有关资料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监测参考资料如下(提示:监测所需的有关资料可以由业主提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意见书、2可研或项目建议书批复、3现状地形图、4其他(市政、电力、通信、煤气等)管线图或许可意向书。具体内容在监测招标文件《专用本》中填入。):1.1.……1.2.……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另册提供。6.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不采用采用不采用电子投标的,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签字、盖章要求详后附格式。采用电子投标的,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格式同后附格式,签字、盖章要求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修改如下: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是指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电子姓名章,或书面签字后扫描上传;涉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加盖电子执业印章或书面盖执业印章后扫描上传。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须知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须知第12.1款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人自己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能够恰当证明符合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和内容的资料。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本章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资格审查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3.附表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和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用于资格审查文件封面)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说明资格审查文件包含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申请函(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附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附表3:授权委托书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人员汇总表附表5:拟担任主要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附表6: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到位承诺书附表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一、资格审查申请函资格审查申请函致:(招标人)1.根据贵方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发出的招标公告,授权代表人(姓名),代表申请人(投标人名称)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提出的该项目基坑监测的投标申请。2.我方己详细了解全部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接受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对此次申请的全部要求和规定。3.本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函;(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4.我方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组建监测项目组,将由(姓名)级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编号:)任项目负责人。5.我方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6.我方承诺在提交申请日后的90个日历天内不改变申请内容。本申请书将作为招标人与我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章、签字〕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一)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1投标人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投标申请人全称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投标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 立 日 期职工人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本情况简介: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须附上: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2-2.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________(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________(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___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编号:____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拟担任(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并由其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表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职务: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职务:;手机号码:日期:年月日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拟担任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岗位名称姓名执业资格/职称现任职务从事监测年限、经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是否驻施工现场备注总部项目主管/总部技术主管/总部……/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主要人员岩土专业工程师项目主要人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上述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职。附表5:拟担任主要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拟担任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 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 要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基坑监测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须附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主要监测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他主要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他主要人员”是指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各专业负责人。所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或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交情况(信息表);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科研机构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或科研机构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并提交原件核查】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证明(如上述人员所提交的加盖注册章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章号与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号一致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则可以不提交社保费证明)。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其资格等级应与所承担的项目相适应;申请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人选,在投标资格申请、投标和项目的实施中均应保持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附表6: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到位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到位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本承诺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注册编号〕和其他主要人员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招标编号为的(招标项目名称)的监测期间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的监测工作。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的话,请随资格审查申请书一并附上。商务文件格式(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说明商务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函;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2.投标函附表;3.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表;5.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目录、序号和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列。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贵方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监测费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监测费投标报价总额。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代表本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2、金额为(填入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元的投标保证金;3、其他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监测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监测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监测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监测周期完成监测并提供相应的监测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章、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须附上:①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②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招标人名称):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因我司为无失信记录企业,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900元。(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2)经查存在失信记录企业情形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表投标函附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编号: 监测费投标报价含税包干价总额:肆万玖仟贰佰捌拾元;(小写) 49280元。监测周期合同签订后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监测服务项目完成,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备注质量标准: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章、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监测费投标报价金额和监测费投标报价金额应与“四.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相同。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注:1.采用资格后审的,或采用资格预审的但资格审查文件中已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没有发生变化的,则投标人不需要在商务文件中再次提交授权委托书,其资格审查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继续保持有效。2.签字和盖章要求与资格审查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相同。四、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公布的工程监测收费基准价(元)/招标人公布的监测费浮动幅度值(应标明上浮或下浮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监测收费金额含税包干价总额(大写):肆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招标人公布的工程监测收费金额含税包干价总额(小写):49280元投标人监测费投标报价含税包干价总额(大写):肆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投标人监测费投标报价含税包干价总额(小写):49280元人民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监测费报价,其监测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监测费收费金额。本表中的监测费投标报价金额应与“二.投标函附表”中的金额相同。五、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的话。6.1.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说明:除了勘察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七章规定的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格式和内容外,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的格式和内容见勘察招标文件《专用本》。本节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与勘察招标文件《通用本》相关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节规定为准。本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如下:……6.2.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本内容补正后内容…… 说明: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应擅自修改、补充条款,不得设置招标人有权废止评标结果或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条款,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编列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本表中。招投标主管监督部门将对其修改的内容进行重点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