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泸州市精神病医院(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2025)


招标人: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磋商邀请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精神病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城北院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编号:TZLJS-CG(2025)0001)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LJS-CG(2025)0001。
2.项目名称:泸州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城北院区)临时用电工程。
3.采购人: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2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7.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四川省省外供应商提供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01月07日09:00至2025年0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五号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15: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7日15: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五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万顺路10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96071

采购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五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30-2880027(项目咨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电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