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无人机挂载装备招标公告(镇江市公安局2025)
镇江市公安局无人机挂载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镇江市公安局无人机挂载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M-(2024)商字第27号
2、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无人机挂载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最高限价:18.26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单位进行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工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发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方式:现场领购或网上获取,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档扫描件发送到邮箱:ZJGAXMGLYXGS@163.com;同时请电话确认报名,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13952802720。
需携带的相关手续:(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没有完成项目登记流程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2025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外包装破损的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公安局5号楼216会议室(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前,过时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开启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10:30
评审地点:镇江市公安局5号楼216会议室(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江市公安局
地 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13952802720
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挂载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