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微生物检测等试剂招标公告(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5)
【公告中】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0006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468538万元
最高限价:43.698098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综合单价不变,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成交总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00至2025年01月21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联系方式:0551-691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 采购需求-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doc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前注: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每个月的实际配送量计算当月配送额,经甲乙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据实支付每个月配送货款。合同周期内支付总金额不超过成交总价。续签合同参照执行。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综合单价不变,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成交总价。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配送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5配送产品剩余有效期每次配送的产品验收合格后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货物标识有效期的2/3(如货物有效期为3年,则剩余有效期不少于2年)6“二、配送产品要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标识符号说明1、标注★条款为评分条款,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标注“★”的条款,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官网截图、功能界面截图、实物图片、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第三方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否则视为负偏离(为便于评审,建议供应商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2、针对无标识条款(未标注★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无标识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如履约验收期间所配送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检测等试剂一批配送服务所属行业:批发业二、配送产品要求(一)配送产品清单序号名称年预估使用量单位最高单价(元/单位)1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580测试48.502革兰氏阳性细菌鉴定卡600测试49.683酵母菌鉴定卡280测试49.86354奈瑟菌、嗜血杆菌鉴定卡300测试54.005厌氧菌及棒状杆菌鉴定卡片240测试49.686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1580测试49.307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片1560测试50.408肺炎链球菌药敏卡片300测试52.009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片2380测试56.7010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2400测试56.7011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3380测试56.7012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4400测试55.2013酵母样真菌药敏卡片40测试56.7014质谱样品处理基质溶液2盒5000.0015质谱样品预处理溶液2盒7500.0016蛋白、多肽提取或纯化试剂(分枝杆菌/诺卡菌)100测试200.0017蛋白、多肽提取或纯化试剂(霉菌)100测试89.5018需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培养瓶600瓶54.8019厌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培养瓶600瓶54.8020需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培养瓶儿童型1000瓶54.71(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1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1、用于自动鉴定大多数有临床意义的发酵和非发酵革兰阴性杆菌;2、产品有效期≥12 个月。2革兰氏阳性细菌鉴定卡1、用于绝大多数革兰阳性菌自动鉴;2、产品有效期≥18个月。3酵母菌鉴定卡1、用于对绝大多数的酵母菌或酵母样真菌鉴定;2、酵母菌鉴定卡基于已建立的生化反应方法及新开发的底物。共有 46 种生化试验,以检测碳源利用,氮源利用和酶活性;3、产品有效期≥18个月。4奈瑟菌、嗜血杆菌鉴定卡1、自动鉴定从临床病人样本中培养制备得到的多数有临床意义的苛养菌,包括放线杆菌等;2、产品有效期≥18个月。5厌氧菌及棒状杆菌鉴定卡片1、自动鉴定大多数具有临床意义的厌氧菌和棒状杆;2、产品有效期≥18个月。6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11、用于快速生长需氧和/或兼性厌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生素敏感性检测;2、用于检测革兰氏阴性细菌对抗生素药物的敏感性。包含氨苄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它唑巴坦、头孢唑林、头孢他啶、头孢曲松等抗生素药物;3、产品有效期≥18个月。7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片11、用于确定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和无乳链球菌对抗生素的敏感;2、产品有效期≥18个月。8肺炎链球菌药敏卡片1、用于进行肺炎链球菌的药敏检测;2、产品有效期18个月。9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片2★1、用于对分离自人体经培养的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和无乳链球菌属的菌株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2、方法学:MIC法自动测试方法;3、产品有效期≥18个月。10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2★1、用于检测临床重要需氧革兰阴性杆菌对抗生素药物的敏感性。包含阿米卡星、阿莫西林/棒酸、头孢吡肟、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西丁、头孢他啶、头孢曲松、头孢呋辛、厄他培南、ESBL、亚胺培南、左氧氟沙星、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替加环素、甲氧苄啶/磺胺甲恶唑;2、方法学:MIC法自动测试方法;3、有效期≥18个月。11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3★1、用于检测临床重要需氧革兰阴性杆菌对抗生素药物的敏感性,包含阿米卡星、氨曲南、头孢吡肟、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他啶、环丙沙星、粘菌素、多西环素、亚胺培南、左氧氟沙星、美罗培南、米诺环素、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替卡西林/棒酸、替加环素、妥布霉素、甲氧苄啶/磺胺甲恶唑;2、方法学:MIC法自动测试方法;3、产品有效期≥18个月。12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片41、用于进行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需氧革兰氏阴性杆菌的药敏测试,包含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曲南,头孢噻吩,头孢噻肟,头孢替坦,头孢泊肟,头孢唑肟,头孢呋辛,多尼培南,美罗培南,莫西沙星,萘啶酸,诺氟沙星,哌拉西林,四环素,替卡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替加环素等; 2、产品有效期≥18个月。13酵母样真菌药敏卡片1、用于测定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真菌对抗真菌药物的敏感性。卡片内容物包括卡泊芬净、氟康唑、氟胞嘧啶、米卡芬净、伏立康唑;2、产品有效期≥12个月。14质谱样品处理基质溶液1、成品用基质液,无需额外配制;★2、用于质谱检测系统所有样本的预处理,以协助质谱检测系统对临床样本进行分析鉴定。15质谱样品预处理溶液1、成品用基质液,无需额外配制;★2、该产品用于对酵母菌样品进行预处理;2、检验原理:质谱法;4、产品有效期:≥12个月。16蛋白、多肽提取或纯化试剂(分枝杆菌/诺卡菌)1、蛋白、多肽提取或纯化试剂使用乙醇、甲酸和乙腈灭活霉菌并提纯其蛋白; 2、产品有效期≥12个月。17蛋白、多肽提取或纯化试剂(霉菌)1、用于多肽、蛋白质的提取、富集、纯化等步骤;2、产品有效期≥12个月。18需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培养瓶★1、用于定性地培养和检测来自血液和其他正常无菌体液样本中的需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细菌和真菌);2、抗生素可以被聚合物吸附珠中和功能;3、采用二氧化碳改变颜色的技术来测试微生物的生长,能准确监测微生物所产生的二氧化碳;4、产品有效期≥12个月。19厌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培养瓶★1、用于定性地培养和检测来自血液和其他正常无菌体液样本中的厌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细菌和真菌);2、抗生素可以被聚合物吸附珠中和功能;3、采用二氧化碳改变颜色的技术来测试微生物的生长,能准确监测微生物所产生的二氧化碳;4、产品有效期≥12个月。20需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培养瓶儿童型★1、用于儿童定性地培养和检测来自血液和其他正常无菌体液样本中的需氧和兼性厌氧微生物(细菌和真菌);2、抗生素可以被聚合物吸附珠中和功能;3、采用二氧化碳改变颜色的技术来测试微生物的生长,能准确监测微生物所产生的二氧化碳;4、产品有效期≥12个月。(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配送的检测试剂须与采购人现有设备配套使用(序号1-13需适配梅里埃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VITEK2Compact;序号14-17试剂需适配梅里埃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VITEKMS;序号18-20试剂需适配梅里埃全自动细菌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BacT/ALERT3D)。2、在合同履约期内试剂配套设备使用期间产生的设备维修、维保、校准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配送产品的综合单价中,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配套设备正常运转,并能确保配送产品正常使用及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服务需求1、供应商所配送产品须为功能、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的产品。2、鉴于采购人各配送产品实际需求量不同,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所配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列明的全部规格均在配送范围内,采购人可根据使用情况对配送规格进行调整,本项目履约服务过程中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配送。3、供应商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内,须具有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产品流水号,且均可以进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交易,配送时采购人将进行核验。4、供应商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须按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文件执行,配送价格执行集中带量采购价格。5、供应商所配送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安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目录的限价,服务期限内,所配送产品在安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目录的限价如有调整,执行最新调整后的安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目录的限价和响应所报产品价格中的低者。6、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试剂相关的质控品(不少于2个水平)及校准品、反应杯、清洗液、激发液及相关辅助耗材(如:进样穿刺针、打印色带、载玻片、浸油、测试卡等),其中定标液、清洗液、质控品和校准品为原厂配套产品,该部分费用供应商投标时在配送产品综合单价中考虑,无需单独报价,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7、在规定的质保期(有效期)内须对所有提供产品质量负责。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予以退、换处理。8、配送产品应附有详细的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成交供应商能够组织对使用人员进行产品安全使用指导培训。四、报价要求1、上述配送货物需求表中列明的配送货物预估年使用量均为暂定量,供应商须按暂定量同时报总价及各项货物品目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为完成某一品目产品生产、供货、配送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变)。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即:43.698098万元),综合单价不得超过上述配送产品清单中的最高单价,否则响应无效。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据实结算,但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成交总价。供应商须综合考虑中标后可能出现的实际配送量与磋商文件预估量之间的差距。采购人后期仅根据磋商文件列明的方式据实结算,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生物检测等试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