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招标公告(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2025)



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东源县涧头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3年东源县涧头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M20240530
项目名称:2023年东源县涧头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3261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3261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2023年东源县涧头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HY-CM20240530
3.项目预算:人民币763261.03元
4.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施工工期

2023年东源县涧头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注: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而顺延,成交供应商须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

5.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注: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而顺延,成交供应商须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3.6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前来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5.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刘先生0762-8260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            
联系方式:0762-3898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762-38987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东源县涧头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东源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11: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76.32610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762-3898771

采购单位
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0762-8260222

代理机构名称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2-3898771

附件:

附件1
(磋商)发售登记表.doc

附件2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报价单位联系人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报价单位联系人情况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价单位联系人情况购买文件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报价单位联系人情况购买文件经办人E-mail联系电话报价单位联系人情况获取文件方式E-mail提交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③营业执照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签名) 年 月 日备 注此表需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附件需一并提交。备注:请各报价单位把联系方式填写完整。1.1.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为避免废标,请报价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授权同志,为我方处理(项目名称)磋商的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有效期限:至签发日期: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4.有效期限:与本公司磋商响应文件成交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参与磋商活动及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适用;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活动及磋商签字的,须提交本授权委托书。(为避免废标,请报价人务必提供本附件)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