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招标公告(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工程咨询
关于为【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5-01-13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工程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MA53EM2T52501090437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附属空间需开展商业开发策划评估站点共12个,合计面积约50678.02㎡。
所需服务
工程咨询
服务内容
完成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2个站点站内附属空间(含约面积50678.02㎡)的市场调研、商业定位、业态规划、开发策略、平面空间规划、各站开发优先级、工程条件预留及实施费用预算、设计指导、营销推广指导服务、效益预估、投入评估、执行指导等。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具体服务期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业主方需求有所调整。
服务金额
¥680,000.00元
金额说明
无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深圳市利德行投资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都具备轨道交通商业空间策划服务经验。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1-13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PDF
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合同.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01-09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咨询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合同委托方: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甲方)顾问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委托方: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甲方)顾问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方: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方式确定,为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咨询项目订立合同,共同遵守。第1条定义及解释1.1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含义:1.1.1.“项目”是指东莞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1.1.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条件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履行的所有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1.1.3.“甲方”为项目的委托方,即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4.“乙方”为项目的受委托方,即公司,其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提供和履行合同服务。1.1.5.“合同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1.1.6.“日”、“天”是指公历日。1.1.7.“周”、“星期”是指七个公历日。1.1.8.“月”是指公历月份。1.2下列文件应被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1.2.2.本合同的条款及附件;1.2.3.甲方发出的公开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1.2.4.乙方提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及其修改澄清文件;1.2.5.若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序号在前者为准。第2条项目实施内容、形式与要求:2.1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用户需求书。2.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咨询服务要求:2.2.1.乙方应按照咨询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咨询内容,并提供成果文件。2.2.2.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文件应适应甲方目前实际情况,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第3条履行期限:本项目自2025年月日开始,至2025年月日之前完成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工作。3.1成果验收时间、标准和方式:3.1.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___月____日前,乙方提交甲方《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市场调研》以正式报告体现。3.1.2.第二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___月____日前,乙方提交甲方《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每个站点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具体开发策划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空间产业开发策划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投资效益分析报告书》并与本地消防开展前期沟通,由甲方组织对第二阶段成果报告线下会议评审、乙方演示解说,甲方应于乙方演示解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修改意见或回复确认报告内容,以供乙方深化方案稿件。3.1.3.第三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___月____日前,乙方提交甲方《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营销推广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招商执行方案》并协助业主完成消防报建,由甲方组织线下会议评审第三阶段成果报告、乙方演示解说,甲方确认最终审查。3.1.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相关资料并协助业主完成消防报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结算。3.2成果提交要求:研究报告应准确、完整地表达研究的意图和内容,提供正式PDF电子版及印刷研究报告各7套,规格为A4。第4条费用及支付方式:4.1费用内涵:4.1.1.本项目咨询费用为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4.1.2.合同总价为固定价,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含中间成果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专家审查费)和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成果验收费用及其他综合管理费用等,由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包干使用。4.1.3.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2)完成项目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3)现场的综合情况;(4)现场总的劳务情况。4.2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格10%的履约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甲方将在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甲方要求提交退还履约保函(保证金)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函(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如下:乙方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履约保证金帐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4.3合同价款的支付:4.3.1.甲方根据条款4.3.3.规定的支付条件和比例,在收到乙方各阶段提交的正式报告及项目成果文件、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3.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4.3.3.支付进度4.3.3.1第一阶段进度款本项目策划咨询评估服务费用总价的30%,在完成《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市场调研》正式报告后,甲方收到乙方支付请求并附下列单据,经甲方批准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1)乙方出具的支付请求一份;(2)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税务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为按本次计量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发票;(3)提供甲方确认的咨询成果,《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市场调研》。4.3.3.2第二阶段进度款本项目策划咨询评估服务费用总价的40%,在完成本合同3.1.2本项目第二阶段成果报告后,甲方组织线下会议、乙方解说后,甲方书面回复修改意见或确认报告内容,并收到乙方支付请求及下列单据,经甲方批准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1)乙方出具的支付请求一份;(2)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税务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为按本次计量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发票;(3)提供甲方审查验收的第二阶段咨询成果报告(《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每个站点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具体开发策划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空间产业开发策划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投资效益分析报告书》),及经甲方确认后出具的回复意见书。4.3.3.3第三阶段进度款本项目策划咨询评估服务费用总价的30%,在完成本项目第三阶段成果报告经甲方审查通过,并协助业主进行消防报建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支付请求并附下列单据,经甲方批准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1)乙方出具的支付请求一份;(2)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税务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为按本次计量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发票;(3)提供甲方审查验收的第三阶段咨询成果报告(《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营销推广方案》、《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招商执行方案》)、消防报建完成相关凭证资料,及经甲方验收后出具的确认书。4.4合同发票:(1)除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外,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按照中国税法法律规定的开票时间、税率(或征收率)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核对开票信息,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税法法规规定或者开票有误的、不及时提供发票等情形,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重开,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2)任何一方发生被税务机关稽查、调查、质询等税务检查事项涉及本合同的,一方应在知悉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解决。乙方开具的发票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扣税凭证而不能抵扣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重新开票,如重开无法解决的或未重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异常发票所载税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税款损失及其产生的利息损失、滞纳金、罚款等),乙方还应赔偿。(3)甲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详细内容,如下: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号:税务登记地址:税务登记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4.5甲方按以下银行帐号向乙方支付费用: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第5条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5.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完成项目报告并对报告提出修改建议。5.1.2.甲方需指派为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5.1.3.甲方要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作,并按乙方要求的时间与内容提供所需资料,保证资料全面、真实、合法、有效。5.1.4.甲方应履行按合同第4条规定应付合同价款的支付义务。5.1.5.对于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做出答复的重要情况和事宜,甲方应在一个合理时间内做出决定或批准。5.1.6.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包括前期服务、中期服务成果或最终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所有文件、图纸、数据和电子文档等)部分或全部被法院、仲裁委员会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利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2乙方权利与义务:5.2.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收取咨询费用。5.2.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提出意见,并要求甲方更换或补充。5.2.3.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的第4和第5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时间、进度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并经甲方确认。5.2.4.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要求进行工作,提交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保证甲方在使用和应用合同项下的项目成果时,免于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5.2.5.乙方应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就该项目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由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本项目专门联络人。负责本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指定联系人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乙方工作人员如需调换,调换的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应不低于被调换人员的资质和经验,且人员调换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履行。5.2.6.乙方在收到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文件及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的专职人员做好本项目现场勘察工作。乙方进行现场勘查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自身安全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否则,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5.2.7.配合甲方相关经济行为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该项目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5.2.8.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改意见,按合同约定对报告进行适当的修改。对于未被采纳的甲方的意见,乙方需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5.2.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也不得允许非乙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以乙方名义进行服务工作。5.2.10.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后续配合工作。第6条信息保密条款:6.1乙方应准确系统地建立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文档和记录,其形式和详细程度应符合其专业水平,并允许甲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检查和复印,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6.2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另一方须以合理和合适的方式或按照适用的专业标准对这些资料予以保密。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这些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6.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档案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当项目完成或终止后,按甲方要求,乙方须归还这些图纸、资料和档案(包括拷贝)。6.4本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成果。第7条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7.2甲方承担因违反合同第4和第5.1.2、5.1.4规定之一切责任。7.3乙方承担因违反合同5.2.3、5.2.4、5.2.5、5.2.6、5.2.7、5.2.9规定之一切责任。7.4若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则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若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第8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只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第9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甲乙双方应真诚合作,若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15天内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0条其他: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拾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贰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日起生效。(本页无正文,为本《咨询服务合同》的附件汇总及签字页)附件:1.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附属空间商业策划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甲方: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东莞市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经营部2024年12月一、概况(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二)本项目预算:68万(三)建设规模: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1号线一期工程”)是一条由我市西北至东南方向的市域快速干线,是东莞连接广州、深圳轨道交通网的快速交通线路。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东莞西站,终于梅塘站,全长约57.46公里,共设车站25座,其中地下车站22座,高架车站3座。全线共有7座车餐业市站分别与其他轨道交通线、铁路线换乘,分别是:东莞西站(与穗莞深城际、莞惠城际、佛莞城际换乘)、曲海站(与7号线换乘)、鸿福路站(与2号线换乘)、东城南站(与莞惠城际换乘)、广东医大站(与3号线换乘)、松山湖站(与3号线换乘)、凤山站(与1号线支线换乘)、梅塘站(与4号线换乘)。沿线预留站内附属空间车站共13座,合计面积约53347.02m。因市民中心站(原鸿福路站)附属空间已出租,故不在本次商业开发策划服务需求范围内。本次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附属空间需开展商业开发策划评估站点共12个,合计面积约50678.02m。踣营二、研究目的和必要性(一)目的通过开展轨道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整体商业空间的策划研究评估工作,优化站内商业空间平面布局,编制站内附属空间设施布置方案,为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内附属空间建筑、装修、常规设备及通信系统设计提供输入条件,为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内附属空间的开发创造条件,为完善对市民服务和招商提供有利条件。(二)必要性(1)轨道交通商业资源的合理开发是筹措轨道交通建设资金、补贴运营亏损的必要手段。目前,国内轨道交通运营普遍处于亏损状态,仅有的几家盈利轨道公司均以综合商业开发作为主要盈利点。轨道交通商业资源是轨道非票务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商业资源的策划服务评估工作,可保障资源开发的合理性,实现资源开营发价值最大化,为轨道公司带来长期的商业收益,用以反补轨道建设运营带来的亏损。(2)轨道交通商业资源的合理开发是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收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通过对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内商业空间进行科学、合理的策划,以及对自身资源条件、市场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等方面深入研究,确定商业空间开发的实施方案与优先级,将劣势变为优势,形成轨道交通物业的价值点,实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对轨道交通商业空间合理规划,避免将来对资源开发改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3)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特点,要求必须委托有轨道交通商业策划能力和业绩的专业机构进行商业策划。轨道交通存在人流量大、消防与安全管理要求高等特点,特别是在地下空间的建筑、结构、设备、消防、环保、人防、指示导向、安全、运营等方面有轨道交通的特殊要求,商业策划机构既要熟悉商业的招商与运营规律,更要熟悉轨道交通的规范与要求。三、研究背景(一)线路背景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是一条由城市西北至东南方向的城市重要快速交通干线,串联了东莞市水乡片区、中心城区、松山湖片区等片区,同时也是东莞连接广州、深圳轨道交通网的快速交通线路。该项目能够促进沿线片区组团及片区内部与中心城区的快捷交通联系,强化东莞市与湾区周边城市的轨道交通衔接,助力于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优化沿线镇街(园区)产业布局、带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改善东莞公共交通落后状况、优化公交结构、提升服务品质,为东莞市全力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加快构建“三心六片”城市格局、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支撑。(二)各车站站内附属空间的背景本次站内附属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车站共12座,附属空间合计面积约50678.02m。(1)东莞西站(原望洪站)东莞西站站内附属空间分别位于首层架空层两端及地上二层右端。首层架空层两端面积约1396m。地上二层右端总面积约为606.533m。(2)厚德站(原道滘站)厚德站首层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907.47m。(3)昌平站(原道滘东站)昌平站首层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1314.95m。(4)曲海站(原汽车总站)曲海站负一层设站内附属空间,远期考虑与地块结合开发,总面积约6726m²。(5)坝头站(原滨江体育馆站)坝头站站前配线上方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6307.82m。(6)同沙公园站同沙公园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6132.3m。(7)大岭山站大岭山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3148.1m。(8)松山湖站松山湖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2119.81m。(9)松佛站(原大朗西站)松佛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3799.97m。(10)凤山站(原富民南路站)凤山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8817.74m。(11)黄江站(原黄江北站)黄江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2238.33m。(12)黄牛埔站黄牛埔站站内附属空间总面积约为7163m。四、研究范围完成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2个站点站内附属空间(含约面积50678.02m)的市场调研、商业定位、业态规划、开发策略、平面空间规划、各站开发优先级、工程条件预留及实施费用预算、设计指导、营销推广指导服务、效益预估、投入评估、执行指导等。五、工作内容(一)商业空间资源规划通过研究国内外优秀轨道商业资源开发模式,制定轨道站内附属空间资源的整体规划;通过结合线路站点所处的项目区位条件、周边消费特征、市场分析,做好各类资源的规划方案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调研与定位规划①外部调研:调研包括项目所在地发展基础与趋势、空间规划及能级定位,政府部门及各利益相关方对项目发展的诉求等。②项目周边条件分析:地块要素分析,包括片区地段、周边设施和配套、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交通条件,周边1-2公里半径范围内容现状商业情况分析。③站内商业目标消费人群调研,包括周边居民、乘客、辐射人群的消费习惯、需求分析。④相关政策解读与研究:梳理相关规划与规定要求,分析上层次规划对片区的发展指引与刚性要求,详细梳理片区的发展思路、发展阶段及要求,分析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对本项目的要求;整理相关政府、政策对站内商业空间资源开发的建议与要求,以及具体的供给方式与流程。⑤标杆对标分析:从全球视野和创新实践角度出发,对标国内外领先项目案例,学习借鉴发展定位、业态布局、产业导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项目整体定位研究:提出项目总体定位,基于商业和运营模式提出整体发展战略。⑦业态功能布局建议:从项目定位和目标客群需求出发,在现有项目基础的条件下,明确业态发展可行性及组合与布局的最优化原则,指导项目业态功能规划设计⑧站内商业开发时序建议:结合市场可行性及工程可行性将13处站内附属空间分为近期可实施项目、中远期可实施项目等两大类。(2)站内商业目标消费人群调研①确定调研目标和界定调研范围:包含了解目标消费人群的特征(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水平等)、了解目标消费人群的需求、偏好、购买行为等。②设计调研方案:调研方法、调研工具、确定样本大小和抽样方式等。③实施调研:数据收集、收据监控、以及后续的数据筛选和整理等。④撰写调研报告:对整理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呈现数据及内容,并根据调研结果提出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建议等。(3)站内商业空间资源开发①站内商业空间所在区域环境分析;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分布现状、人口规模与结构现状、在城市发展与规划中的功能定位、未来人口总量、结构与流量预测、未来产业布局预测。②站内商业空间区域商业市场分析;商业发展及格局概述、主要商业现状分析、商业发展趋势及空间分析、城市发展规划对商业的影响、商业租赁价格分析。③站内商业空间所在站点轨道客流预测分析;可辐射居住人口分析、流动人口分析、公共交通工具运行分析、轨道客流量预测、预计轨道客流人群特色分析、轨道人流消费习惯及消费取向分析、周边可比案例分析。④站内商业空间开发定位;总体定位、市场定位、档次定位、主题定位、价格定位、经营方式。⑤各站站内商业空间开发优先级;(二)商业空间平面规划(1)站内商业空间规划设计建议和业态布局方案;(2)规划设计建议、装修设计风格建议、人流动线规划图。(三)项目工程条件提案根据项目的定位规划及实际需求,制订项目工程条件提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东莞市轨道交通商铺VI形象设计、通道接驳建议、出入口设置建议、消防疏散建议、市政配套设施接入建议、轨道接驳条件建议、风水电通信、排烟排气、化粪池及设备、隔油池、消防分区及消防水房等工程条件的建议、导向标识建议、材料建议、物业开发空间的后场规划(包括但不限于:装卸区、垃圾处理、租户库存空间、及货运通道等安排)。(四)项目投资效益分析①建设总投资结构分析;②基于可开发空间情况、投资回报需求,结合统筹开发模式,以全周期、全资产视角进行投资回报情景测算,提供投资规模与周期的总体研究;③基于财务测算和实际需求,对合作对象、合作模式等进行研判与设计(包括各方的资源投入和利益分享机制,相关的政策的支持)④项目经济测算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市场分析、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包含测算前提条件、项目总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经营收入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等)及项目敏感性分析;开发与建设运营模式分析:开发建设模式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开发建设与运营模式研究;(五)项目营销推广方案结合轨道交通商业项目的特点,利用轨道公司资源,制订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销推广总纲;(2)营销卖点提炼;(3)营销推广策略建议。(六)项目招商执行方案根据项目定位规划,制订项目招商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招商模式建议;(2)项目招商策略建议;(3)项目招商流程建议;(4)预留商业空间招商操作手册及运营管理建议书;(5)合作单位资源推荐及成功经营案例介绍。(七)后续服务(1)参与设计评审(2)协助业主进行消防报建六、预计成果文件及配套服务(一)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市场调研;(二)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开发策划方案;(三)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每个站点站内商业空间商业资源具体开发策划方案;(四)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空间产业开发策划方案;(五)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营销推广方案;(六)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招商执行方案;(七)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投资效益分析报告书;(八)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附属空间招商配合洽谈。七、服务周期要求鉴于本项目站内附属空间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商业策划实现空间价值的最大化,提升租户体验与商业活跃度,特此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专业的商业策划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具体服务期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业主方需求有所调整。且后续需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后期咨询服务,解答业主方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八、具备的条件1.具有主持地铁项目的策划能力或经验,且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具有地铁商铺及站内商业空间商业策划的经验和业绩,熟悉地铁规范。2.经营范围需涉及的一般项目中至少一项: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和培训;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项目投资等。3.熟悉东莞政策法规,与当地消防、规划、工商、环保等部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经营部2024年12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间商业开发策划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