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保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2025)



项目概况 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 JSZC-320115-NJDL-C2025-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 “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L-C2025-0004
项目名称: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193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1939万元
采购需求:

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或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传证照扫描件)若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招标人提供保安服务的,须承诺中标后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上传承诺书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 “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1-2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6号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52727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17室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5-51195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025-51195811

JSZC-320115-NJDL-C2025-0004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L-C2025-000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总目第一章磋商邀请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磋商文件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五、公告期限5六、其他事宜5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一、总则7二、磋商文件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8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9六、成交12七、授予合同12八、质疑13九、政策功能落实14第三章合同文本15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采购单位)委托,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L-C2025-00042.项目名称: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3.预算金额:125.1939万元。4.最高限价:125.193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简介):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或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传证照扫描件)若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招标人提供保安服务的,须承诺中标后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上传承诺书原件);(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6号联系人:郭科长联系电话:527277222.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17室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25-511958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费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服务评标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此费用不提供发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响应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如有)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4.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7.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响应文件的拒收1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响应文件的撤回19.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2响应文件的修改19.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0.响应文件解密2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磋商21.1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4.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4.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4.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4.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4.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4.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4.3.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3.10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4.3.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或签章或签字。24.3.12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24.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5.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1磋商程序25.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5.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25.2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2.1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2.2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3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25.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2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3.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3.4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情形。六、成交26.确定成交单位2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6.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6.4.2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4.3与其他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26.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2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29.标的物的追加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0.1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八、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或者现场送达,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为招标代理采购部。收件人: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17室,联系电话:025-51195811。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的质疑,采购人将《质疑答复函》抄送代理机构。3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6.4未参加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本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8.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8.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L-C2025-0004项目名称: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成交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计划号: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L-C2025-000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地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1.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1.3项目内容:供应商完成(1)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工作;(2)价格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相关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含人员经费、人员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有提及。1.4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2.定义2.l“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招标、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及对磋商文件书面修正、澄清的内容等以及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3“甲方”系指采购人。2.4“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3.适用范围3.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4.项目服务期4.1服务期: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本期合同时间为:(具体为年月日至年月日);5.付款方式5.1服务费的支付: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服务期后一个月15日之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按约定支付每季度的人员服务费。5.2服务费的调整:合同期内不予调整。6.甲方权利义务6.1甲方配合提供相应基础资料。6.2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6.3及时支付服务费用。6.4甲方有权将不符合服务要求的人员退给乙方,乙方需及时更换合格人员。7.乙方权利义务7.1按照法规政策及有关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实施专业化的服务。7.2制定好服务规章制度,抓好员工培训,派遣具有相适应岗位技能的人员,并保证人员队伍的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撤换。7.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服务业务的范围和要求督促完成工作任务。7.4乙方服务人员必须认证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度和分配,不妨碍甲方工作,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依职履责。7.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的调换。7.6乙方不得采用转包、转让及其他未经甲方同意的方式转移中标结果。7.7乙方必须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有关规定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7.8及时做好服务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8.违约责任8.1如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2%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8.2如乙方逾期交付达2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8.3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8.4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9.交付使用和验收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0.不可抗力10.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40天以上,双方(或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11.税费11.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12.争议12.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2.2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13.违约终止合同13.1因解除而终止13.1.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3.1.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3.1.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13.1.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3.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13.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13.2.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14.合同修改14.1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5.适用法律15.l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16.语言与计量单位16.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16.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17.通知1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8.合同生效及其他18.1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18.2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9.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均为合同组成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9.1成交通知书(包括供应商“回执”)19.2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双方签署的备忘录19.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澄清)19.4磋商文件(包括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通知)19.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20.合同的变更和终止20.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0.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21.补充条款21.1乙方提供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书面材料肆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壹份。21.2乙方因本合同获取的甲方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除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必须知晓甲方提供的材料人员外,乙方不得向本单位其他员工披露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1.3若乙方须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勘察,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场地勘察时造成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1.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直接予以扣除。21.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委托代理人:乙方(供应商):(盖章)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日期:廉政协议委托人: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受托人:为了在服务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特定立本合同如下: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受托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委托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受托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受托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六、受托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委托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七、受托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委托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八、受托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委托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九、受托方不得为委托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受托方如发现委托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委托方领导或者委托方上级单位举报。委托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受托方进行报复。委托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承接后续项目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一、委托方发现受托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委托方工作人员,委托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受托方合同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委托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有受托方承担,受托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委托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二、本廉洁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三、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各方约定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江宁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5年安保服务,主要负责秩序维护、车辆管理以及消防设备管理等工作,要求24小时在岗在位,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保持人员在岗。二、合同期及费用调整1、合同期:一年。2、合同期内除国家政策性调整外,其他一律不予调整。3、合同期内,由于服务需求调整,有人员增减需要,按照中标人均价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调整。三、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服务期后一个月15日之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按约定支付每季度的人员服务费。四、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1、管理岗,男性,年龄30-48周岁,对整个信访局内外的治安、消防安全、车辆管理负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负责安全防范的全面工作。2、南京南站维稳勤务岗,男性,50周岁以下,岗位职责主要是南京南站信访维稳外勤。3、秩序岗,男性,55岁以下,岗位职责主要是维护接访中心各楼层各会议场所信访秩序,来人询问、安全检查、车辆引导、内部安全保卫、巡逻等。4、安检岗,女性,年龄30-50周岁,岗位职责主要是对进入信访中心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收缴危险物品。5、消控岗,男性,50周岁以下,24小时保证1人在岗,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中心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及处置。五、服务要求(一)信访安全和秩序维护配合采购人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信访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的预警,提前发现和处置潜在问题。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3、加强南京南站工作专班的安全管理。4、建立信访人员身份识别,加强对信访重点关注人员的登记和管理。5、加强对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6、加强保密工作。7、组织安保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8、加强岗位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二)车辆管理1、遵守管理区域的管理制度,负责外来车辆进出系统的管理和维护。2、专人负责引导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提醒车主保管好重要物品。3、制止所有进入车辆在办公区域管理范围内乱停乱放,并对所有停放车辆的安全看管负责。4、配合采购人做好临时性工作任务。5、建立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着装统一整洁,无线外停车、占道停车、违规停车等现象。(三)消防安全管理1、项目负责人为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消防管理工作;2、消防巡查员定期检查办公楼内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火作业监督、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设施、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3、设备维护包括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割设施;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泵、稳压系统、控制柜、联动柜;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等。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6、严禁在办公楼内烧废纸、杂物,严禁吸烟或燃放烟花爆竹等;7、严禁私自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的通道;8、不准在楼道、消防通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9、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10、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检箱内各种配件完好。11、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12、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13、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14、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避雷系统避雷设施: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0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5、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一次。16、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双岗值守。17、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二次宣传。(四)秩序维护巡查1、提高人防能力,充分调动每一个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潜力,合理布置好岗位和操作流程,使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2、熟悉和掌握办公楼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3、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整改;4、与***门的加强联络,配合做好治安防范及安全警卫工作;(五)安检岗1、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进出制度。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及其他各类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2、处理安检过程中危险物品及相关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上报领导;3、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外来人员进入安检区域;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进入办公楼,及时上前盘问,了解情况,根据具体实际决定对其引导或劝离办公楼。5、负责安检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等工作。6、严防违禁、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保护办公楼及办公人员的安全。(六)其他要求1、仪容仪表1男安保员蓄发不盖耳、不遮领,不留长鬓角,不剃光头,不留胡须。女安保员头发不过肩,不烫发,不疏怪异发型。须化淡妆,穿肉色丝袜。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保持指甲干净;不佩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饰品上班前不吃葱、蒜等影响气味儿的食物,不得酒后上岗及在岗期间喝酒。2制服可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及冬装。当班时,须按统一要求着装,出夏装外制服皆搭配黑色皮鞋及领带,皮鞋不定响底,领带大箭头垂于皮带扣处;不得将不同季节、不同场合的制服混搭穿着,不得私自改动制服,不得在制服外穿着非配套外套。3制服须穿戴整齐,开领式服装必须内配衬衣,系领带;关领式衣服内配衣物露出衣领不得超过2毫米;制服扣子、衣钩等必须全部扣好,不得露出衬衣下摆,不得敞怀、卷袖口、卷裤脚、披穿制服,领带不能打歪。4一周至少换洗制服两次,随时发现脏污立即换洗,以保持制服干净、挺括,皮鞋应保持光洁无尘。5按规定配套佩戴帽徽、领花、肩章,及公司统一颁发的证章等,各种证章端正于上衣左上方,工号牌统一配于左胸衣袋上。6制服外不得显露手机、钥匙扣、私人徽章等;衣袋必须保持平整,衣兜不得装有厚重物品。7非当班时间,须换下制服,不得将制服带离物业管辖区域(公差或经批准除外)2、行为规范1不得在公共场合化妆、整理个人物品或作出打哈欠、伸懒腰、挖鼻孔、挠痒、对人打喷嚏等不雅观、不礼貌行为。2精神状态保持良好,不得在面对业主时袖手、背手或插兜,不得用手臂夹带物品(在搬运东西等特殊情况时除外)。3当班时不得看书报、吃东西、听歌、哼歌、吹口哨、跺脚,手不得乱放、摆弄物品、敲击桌椅设备等,不得随地吐痰、弃物,不得吸烟。4站立时,自然直立,双目平视,神情端正,双臂自然下垂或双手交握,垂放于身体前,挺胸抬头,微收小腹、下颚,两件端平。5落座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两手自然搭于双腿上,两腿自然并拢,头、颈、胸、腰自然挺直,不得摇椅子、翘腿等;席地而坐时,左小腿于右小腿后交叉,迅迅速坐下,两手自然搭于两膝之上,上身保持挺直。6行走时,双目平视,两肩端平,身体顺直,双臂自然下垂摆动,男平行迈步,女一字迈步,目视前方,不得与他人拉扯、搂抱。7精神饱满,脚步稳健,有节奏感。3、其他1服务人员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不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2所有员工必须为全职工作人员,不允许有兼职,且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各类保险和其他福利费用,服务期间,人员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以及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承诺书,未提供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中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需调整,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随意调整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应对其录用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政审,尽可能录用户籍属本地的人员,自行解决其录用人员的食宿等问题。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劣迹行为和不良记录;(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定期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并持有健康合格证,且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严格履行保密义务。5所有人员应按岗位统一着装,按季更换,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良好。六、考核方案服务周期内,采购人组建考核小组对中标人服务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中标人处以相应的绩效考核扣费,在采购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时予以扣减。考核指标详见下表:考核指标目标要求评价要点评价证明材料、依据、扣分标准得分考核指标目标要求评价要点评价证明材料、依据、扣分标准得分秩序维护巡逻维护单位应加强建筑物的巡查管理,维护正常运行秩序。检查时关注是否满足以下要求:1.主出入口试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入建筑物的人员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及登记;2.规范巡视工作管理,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上报,并对紧急情况采取必要处理指示标志;3.办公楼的监视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办公楼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保障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4.停车管理,对进出楼宇的各类车辆进行秩序管理;提供:巡查记录台账,考核小组现场抽查,每发现一次扣2分满分30分安全与应急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相关的应急设备,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修复检查时关注是否满足以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燃气、燃油、电力的安全使用知识。如遇台风、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或有关信息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对设备机房、停车场、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2.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3.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4.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提供:应急、设备和物资证明、应急处置记录台账,考核小组现场抽查,每发现一次扣2分满分30分消防管理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保持其完好。检查时关注是否满足以下要求:1.楼宇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办公楼明显位置设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2.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3.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4.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提供:消防管理与应急处置记录台账,考核小组现场抽查,每发现一次扣2分满分30分安全事故运营维护过程中应保障运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核实运营过程中是否发生项目运营维护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等级。考核时根据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与影响评分。提供:安全事故与处置说明;考核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同时核实,考核小组现场抽查,每发现一次扣2分满分10分处置1.评估得分达90-99分时,按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付款;处置2.评估得分在80-89之间,按照上限分值(89分)每低1分扣200元的办法依次类推;处置3.评估得分在70-79之间,按照上限分值(79分)每低1分扣300元的办法依次类推;处置4.评估得分低于70分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给中标人。七、人员配置要求(不低于下表人数配置)序 号岗位名称人数1项目负责人管理岗12安保员南京南站维稳勤务岗63安保员秩序岗34安保员巡查岗15安保员安检岗16消控岗3合计15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三、评审标准中方案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3.上述价格扣除政策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备注:(1)本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允许分包履行合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分包,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4%/6%的扣除(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为4%,500万元以内的项目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152.服务2.1服务方案2.1对项目的认识、服务定位、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1、对项目认识到位、服务定位准确、目标和整体设想切合实际且操作性强得9分2、对项目认识一般、服务定位基本合理、目标和整体设想较好得6分;3、对项目认识不太到位、服务定位不太准确、目标和整体设想不具体,可行性一般得3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92.2服务方案2.2服务重点难点解析、特色服务方案1、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细致完整、针对性强,应对措施有力、科学可行,特色服务方案内容充实、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够切实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得8分;2、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完整,应对措施有力、科学可行,特色服务方案科学可行、能够基本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得5分;3、重点、难点分析不太准确,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方案一般、不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2.3服务方案2.3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1、各类人员配置齐全、科学,不仅符合项目需求,而且符合优质服务的需要,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等有统一标准、规范,有完善的培训方案及管理机制的得8分。2、各类人员配置齐全、基本合理,符合项目需求,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等有准统一标准、规范,有较完善的培训方案及管理机制的得5分。3、各类人员配置一般,与项目需求不完全相符,专业人员相关证书缺少,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等无统一标准、规范,无完善的培训方案及管理机制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2.4服务方案2.4管理制度、目标及考核办法1、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切实可行、人员考核有完善的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完善的得8分2、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基本可行、人员考核有基本的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基本完善的得5分3、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方案不可行、人员考核没有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不完善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2.5服务方案2.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针对火灾或台风暴雨暴雪等天气自然灾害、斗殴等暴力事件、交通事故、盗抢窃等刑事案件、台风暴雨暴雪等天气自然灾害、大型活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完备健全,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2、针对火灾或台风暴雨暴雪等天气自然灾害、斗殴等暴力事件、交通事故、盗抢窃等刑事案件、台风暴雨暴雪等天气自然灾害、大型活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较完备,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的得5分。3、针针对火灾或台风暴雨暴雪等天气自然灾害、斗殴等暴力事件、交通事故、盗抢窃等刑事案件、台风暴雨暴雪等天气自然灾害、大型活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预案不完善或可实施性差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2.6服务方案2.6投标人综合保障能力1、投标人具备充足的后备力量支持,在项目发生短期特殊或紧急需要、管理需要或其他需求时,能够提供人力资源支援、设备保障支援、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支援等得8分;2、投标人具备后备力量支持,在项目发生短期特殊或紧急需要或其他需求,能够提供人力资源支援、设备保障支援等得5分;3、投标人具备后备力量不足,在项目发生短期特殊或紧急需要或其他需求,提供人力资源支援、设备保障支援有限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2.7服务方案2.7服务承诺1、服务承诺内容细致全面、针对性强,服务标准起点高、科学可行得8分;2、服务承诺内容全面,服务标准符合物业服务要求、科学可行得5分;3、服务承诺内容简单,服务标准基本符合物业服务要求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3.业绩3.1企业业绩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安保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16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章,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164.履约能力4.1拟投入项目成员安保队长(1)年龄48周岁以下;(2)退伍军人;(3)大专及以上学历;(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证书,以上全部满足的得10分,具有5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管理经验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章,管理经验以用户单位证明材料为准,及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2合计100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文件顺序不作实质性要求)一、资格证明文件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三、法人授权书四、磋商响应函五、磋商报价表六、分项报价表(如有)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作为我方就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四、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编号为的项目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内容: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或工程(包含与服务或工程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我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我单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对应¨内打“√”)11.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五、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以苏采云系统格式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报价(元)小写: 元 日期:六、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序号分项名称交付期(天)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23…总报价(元):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应当与《磋商报价表》中“总报价”一致。3.《分项报价表》中的分项名称须与“第四章-项目清单”中的名称一一对应,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项目清单”中分项仅为一项的,此表无需提供。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及其他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项目清单中列示的所有服务,供应商须在声明函中逐项列示并明确承接企业的类型,如有缺失将按“不提供声明函”处理。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官网,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企业规模自测。(自测小程序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十一、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并指定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为牵头单位。2.若我们联合成交,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实施项目中XXXXXXXXX(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实施项目中XXXXXXXXX(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需明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XXXXXXXXX(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除另有说明外,本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之处,加盖牵头单位的电子公章即可。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附件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