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机团单位动迁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2025)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67
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35,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835,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35,3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号二楼
联系方式:020-8171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联系方式:020-83863135/18933944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永华
电话:020-83863135/18933944041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招标文件(2025010902).zip

资格声明函.docx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行政区域
荔湾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16: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583.5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永华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863135/18933944041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号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1715155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863135/1893394404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5-00160采购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67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5-00160采购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6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835,3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5,835,3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1(项)详见第二章5,835,3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第2页-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ianyinzx.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号二楼联系方式:020-817151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联系方式:020-83863135/189339440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20-83863135/1893394404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第3页-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2、采购预算:人民币5,835,3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835,300.00元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4、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5、项目属性: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6、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7、本项目(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采购包)。原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9、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均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重要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不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但可能对其评审产生重大的影响,具体见项目评审标准。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预付款(合同金额30%):在签订本合同后,合同生效且项目资金到达采购人专用账户后,根据中标人负责范围内概算及工作经费,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30%工作经费,剩余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按采购人项目资金到账情况计提。2期:支付比例55%,项目进度款:采购人根据审核确认中标人的完成进度情况、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额和已发生的费用,支付本阶段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55%给中标人;当期进度款项为【国有土地及房屋、集体土地及房屋相关补偿成本费用(机团单位)】*0.7%*(1-优惠率)*85%;进度款累计最高支付不超合同金额的85%。3期:支付比例15%,尾款:项目完工后,中标人按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办理完各项资料(包括声像资料、电子档案)移交,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国有土地及房屋、集体土地及房屋相关补偿成本费用(机团单位)】*0.7%*(1-优惠率)*15%。1、上述每一期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应提交证明符合对应支付节点的请款材料给采购人审核,包括工作量进度证明材料、结算资料、发票等,费用统一由中标人负责收取。2、采购人在收到每期款项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款项支付流程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因采购人的资金管理规定,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不含支付部门审核、批复的时间)。如中标人逾期提交请款所需资料或存在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3、如遇政策影响或审批延迟,未能及时付款的,经双方协商后可延迟付款。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项目全部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国家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履约验收。采购人将通过中标人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和服务情况等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若整改之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提交说明:(1)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2)金额:合同总金额(即采购预算总金额)的5%;(3)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2、退还说明:(1)时间、方式和条件: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无违约行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且项目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的有效期应该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服务期满,担保责任终止。(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即采购预算总金额)的3‰向中标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当履约保证金被部分扣除后,中标供应商须在扣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3、不予退还的情形:(1)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未履行合同约定的;(5)中标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6)因中标供应商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报价要求: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其自身情况报投标优惠率,0≤投标优惠率<100%,优惠率必须为具体值,不接受区间值(如×%~Z%)且不得为负数,如有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最终结算计费标准:最终结算动迁服务费=项目预算金额×(1-中标优惠率)。3、供应商投标总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要求中所需的费用以及一切为完成项目产生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售后服务:(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人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2)供应商对征收签约服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商务需求-第7页-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其他1、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5,835,3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中标人因获得上述动迁服务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中标人应自行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因政策原因或相关规定或项目实际情况等原因需将项目分期进行或核减项目实施范围等而导致征地拆迁补偿款总额有变的风险。中标人动迁服务费不包括按规定应由采购人缴交的建设用地各项税费。因本项目征地及办理用地报批工作发生的测绘、查册、评估、公证、诉讼、地块管理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按实支付。但中标人因获得上述动迁服务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项1.005,835,300.005,835,3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84850.37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166.8084平方米。上述面积最终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其中,房屋有约11户,房屋的户数最终以实际测绘成果为准。为顺利开展该项目,采购人需对该项目一期用地范围国有土地、村集体土地机团单位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动迁工作,最终以实际任务分工为准。二、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动迁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根据工作委托合同的约定,协助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办理被征收土地从摸查、清点、土地补偿安置事宜到用地报批直至结案等手续。按项目分别整理归类征收和安置工作当中的测量、摸查、补偿等有关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2.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测量部门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房屋年-第8页-份核查,并完成上述资料的收集等工作。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采购人提供工程用地图纸负责前期摸查工作,协助办理查地籍、测绘、房屋产权查册、评估、鉴定;进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谈判,协助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征地补偿合同,协助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手续。协助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或临近安置;督促协助被征收人办理水、电、煤、电视、电话、网络等停报手续,按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规定的时间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或交付土地。4.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征地补偿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向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做好征收补偿标准和制定依据的解释等工作。5.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调解征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应对处理征地、房屋征收工程引发的诉讼及信访,配合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6.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编制和送审征地、借地、房屋征收等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结算审核及审计工作。7.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动迁服务各项工作及档案资料(含声像资料、电子档案资料等)移交。8.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协助采购人针对动迁服务范围内涉及的内容设立资金台账,并做好项目资金请款、使用、管理以及核销等工作。9.负责协助采购人完成后续对征收范围内机团单位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涉及的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安排工作及委托本征收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内容。10.对本项目服务过程存在的潜在环境管理风险,协助做好相关安全工作,配合采购人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11.其他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征收补偿事宜有关的任务。三、工作要求1.中标人必须成立一个项目工作小组,并明确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每周对其征收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向采购人汇报。其余人员协助配合开展征收工作。小组成员须执行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制度,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合理弹性安排工作时间。2.中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掌握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拟派出的专业动迁人员(不少于8人),应掌握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动迁人员均需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开展相关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更换小组成员;在该项目未移交土地之前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人员素质不低于上述规定。3.如项目小组成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需增加动迁人员的,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专业动迁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低于小组专业动迁人员素质要求。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4.中标人必须在征收现场设立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驻点办公,且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如:专业动迁组,外勤组,资料组等。项目办公场地涉及的租赁、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项目部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及配套的会议室等,以满足完成本项目相关办公需求。为本项目配备电脑(不少于8台)、打印机(不少于3台,至少含2台彩色打印机)。须提供承诺函,格-第9页-式自拟。6.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实施,否则视为违约,采购方可终止本次采购,另行选定供应商。7.若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按质完成征收任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引入新的供应商协助开展工作,未支付的动迁服务费不再支付。8.★中标人须为负责本项目动迁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动迁人员购买社保。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严格依法实施动迁、安置等工作,因中标人违法或违规、不合理操作原因导致被征收人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中标人自行负担一切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四、其他要求:1.在采购人监督指导协调下,根据有关《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全过程动迁服务工作。2.成立动迁工作小组并设立项目办公场地,制订完善的动迁方案、人员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3.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补偿安置方案》,以采购人名义促成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或增加补偿项目等。4.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协议》的备案手续。5.每周报告当期动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6.对动迁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应及时口头向采购人报告,并于5天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及解决方案,按采购人指示处理。7.负责本单位动迁人员报酬等合理费用及人身安全。8.及时整理动迁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档案资料,在动迁安置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整移交给采购人。9.协助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注销和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10.协助采购人整理本项目土地收储补偿的涉及的相关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等的法律文件资料。11.中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固定的专业动迁人员,应熟悉项目所在地征收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12.服务方式: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如下:(1)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和需求,合理安排该项目的计划。(2)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和需求,参与各类重大会议及谈判工作。(3)按采购人要求,每周向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工作汇报,每月就项目征收工作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报告。(4)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项目小组人员具体工作有:(1)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天按照采购人工作时间到房屋征收现场上班,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和安排,进行具体的日常工作。(2)除现场处理采购人日常工作外,涉及书面文件处理的,必须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由采购人最后确定。(3)对动迁项目的征收工作各类合同、文件的编写和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4)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13.加强对动迁人员的管理,做到依法文明动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第10页-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57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58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59页-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67),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60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61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2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63页-___年___月___日-第64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5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6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5-00160采购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67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5-00160采购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6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835,3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5,835,3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1(项)详见第二章5,835,3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ianyinzx.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号二楼联系方式:020-817151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联系方式:020-83863135/189339440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20-83863135/1893394404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2、采购预算:人民币5,835,3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835,300.00元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4、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5、项目属性: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6、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7、本项目(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采购包)。原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9、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均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重要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不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但可能对其评审产生重大的影响,具体见项目评审标准。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预付款(合同金额30%):在签订本合同后,合同生效且项目资金到达采购人专用账户后,根据中标人负责范围内概算及工作经费,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30%工作经费,剩余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按采购人项目资金到账情况计提。2期:支付比例55%,项目进度款:采购人根据审核确认中标人的完成进度情况、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额和已发生的费用,支付本阶段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55%给中标人;当期进度款项为【国有土地及房屋、集体土地及房屋相关补偿成本费用(机团单位)】*0.7%*(1-优惠率)*85%;进度款累计最高支付不超合同金额的85%。3期:支付比例15%,尾款:项目完工后,中标人按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办理完各项资料(包括声像资料、电子档案)移交,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国有土地及房屋、集体土地及房屋相关补偿成本费用(机团单位)】*0.7%*(1-优惠率)*15%。 1、上述每一期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应提交证明符合对应支付节点的请款材料给采购人审核,包括工作量进度证明材料、结算资料、发票等,费用统一由中标人负责收取。 2、采购人在收到每期款项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款项支付流程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因采购人的资金管理规定,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不含支付部门审核、批复的时间)。如中标人逾期提交请款所需资料或存在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如遇政策影响或审批延迟,未能及时付款的,经双方协商后可延迟付款。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项目全部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国家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履约验收。采购人将通过中标人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和服务情况等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若整改之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提交说明: (1)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2)金额:合同总金额(即采购预算总金额)的5%; (3)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2、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无违约行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且项目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的有效期应该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服务期满,担保责任终止。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即采购预算总金额)的3‰向中标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当履约保证金被部分扣除后,中标供应商须在扣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3、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 (3)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未履行合同约定的; (5)中标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6)因中标供应商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报价要求: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其自身情况报投标优惠率,0≤投标优惠率<100%,优惠率必须为具体值,不接受区间值(如×%~Z%)且不得为负数,如有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最终结算计费标准:最终结算动迁服务费=项目预算金额×(1-中标优惠率)。 3、供应商投标总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要求中所需的费用以及一切为完成项目产生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售后服务:(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人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2)供应商对征收签约服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其他1、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5,835,3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中标人因获得上述动迁服务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应自行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因政策原因或相关规定或项目实际情况等原因需将项目分期进行或核减项目实施范围等而导致征地拆迁补偿款总额有变的风险。 中标人动迁服务费不包括按规定应由采购人缴交的建设用地各项税费。因本项目征地及办理用地报批工作发生的测绘、查册、评估、公证、诉讼、地块管理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按实支付。但中标人因获得上述动迁服务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项1.005,835,300.005,835,3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84850.37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166.8084平方米。上述面积最终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其中,房屋有约11户,房屋的户数最终以实际测绘成果为准。为顺利开展该项目,采购人需对该项目一期用地范围国有土地、村集体土地机团单位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动迁工作,最终以实际任务分工为准。二、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动迁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根据工作委托合同的约定,协助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办理被征收土地从摸查、清点、土地补偿安置事宜到用地报批直至结案等手续。按项目分别整理归类征收和安置工作当中的测量、摸查、补偿等有关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2.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测量部门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房屋年份核查,并完成上述资料的收集等工作。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采购人提供工程用地图纸负责前期摸查工作,协助办理查地籍、测绘、房屋产权查册、评估、鉴定;进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谈判,协助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征地补偿合同,协助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手续。协助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或临近安置;督促协助被征收人办理水、电、煤、电视、电话、网络等停报手续,按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规定的时间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或交付土地。4.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征地补偿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向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做好征收补偿标准和制定依据的解释等工作。5.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调解征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应对处理征地、房屋征收工程引发的诉讼及信访,配合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6.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编制和送审征地、借地、房屋征收等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结算审核及审计工作。7.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动迁服务各项工作及档案资料(含声像资料、电子档案资料等)移交。8.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协助采购人针对动迁服务范围内涉及的内容设立资金台账,并做好项目资金请款、使用、管理以及核销等工作。9.负责协助采购人完成后续对征收范围内机团单位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涉及的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安排工作及委托本征收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内容。10.对本项目服务过程存在的潜在环境管理风险,协助做好相关安全工作,配合采购人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11.其他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征收补偿事宜有关的任务。三、工作要求1.中标人必须成立一个项目工作小组,并明确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每周对其征收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向采购人汇报。其余人员协助配合开展征收工作。小组成员须执行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制度,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合理弹性安排工作时间。2.中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掌握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拟派出的专业动迁人员(不少于8人),应掌握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动迁人员均需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开展相关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更换小组成员;在该项目未移交土地之前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人员素质不低于上述规定。3.如项目小组成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需增加动迁人员的,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专业动迁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低于小组专业动迁人员素质要求。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4.中标人必须在征收现场设立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驻点办公,且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如:专业动迁组,外勤组,资料组等。项目办公场地涉及的租赁、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项目部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及配套的会议室等,以满足完成本项目相关办公需求。为本项目配备电脑(不少于8台)、打印机(不少于3台,至少含2台彩色打印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实施,否则视为违约,采购方可终止本次采购,另行选定供应商。7.若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按质完成征收任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引入新的供应商协助开展工作,未支付的动迁服务费不再支付。8.★中标人须为负责本项目动迁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动迁人员购买社保。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严格依法实施动迁、安置等工作,因中标人违法或违规、不合理操作原因导致被征收人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中标人自行负担一切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四、其他要求:1.在采购人监督指导协调下,根据有关《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全过程动迁服务工作。2.成立动迁工作小组并设立项目办公场地,制订完善的动迁方案、人员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3.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补偿安置方案》,以采购人名义促成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或增加补偿项目等。4.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协议》的备案手续。5.每周报告当期动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6.对动迁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应及时口头向采购人报告,并于5天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及解决方案,按采购人指示处理。7.负责本单位动迁人员报酬等合理费用及人身安全。8.及时整理动迁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档案资料,在动迁安置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整移交给采购人。9.协助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注销和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10.协助采购人整理本项目土地收储补偿的涉及的相关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等的法律文件资料。11.中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固定的专业动迁人员,应熟悉项目所在地征收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12.服务方式: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如下:(1)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和需求,合理安排该项目的计划。(2)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和需求,参与各类重大会议及谈判工作。(3)按采购人要求,每周向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工作汇报,每月就项目征收工作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报告。(4)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项目小组人员具体工作有:(1)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天按照采购人工作时间到房屋征收现场上班,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和安排,进行具体的日常工作。(2)除现场处理采购人日常工作外,涉及书面文件处理的,必须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由采购人最后确定。(3)对动迁项目的征收工作各类合同、文件的编写和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4)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13.加强对动迁人员的管理,做到依法文明动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14.中标人协同相关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15.中标人应在完工后90天内按采购人及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编制和送审征地、房屋征收等项目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始终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审计及结算的审核工作,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推迟、延误办理有关结案、结算手续。必须保证所有结算资料依据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16.中标人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应急、突发事件,保证及时负责处理该事件,遇到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并配合采购人及时处理。17.中标人未履行投标承诺或违反合同规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或因中标人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造成征收安置工作被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收到采购人通知终止合同之日起5日内移交所有档案、资料给采购人。18.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9.中标人对聘用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等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20.中标人须定期到项目现场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巡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2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合同相关内容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补偿标准等)披露给第三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项目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中标人应专门与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或雇员约定,要求该工作人员或雇员同样以谨慎的态度、方法进行保密工作,防止保密信息或相关信息泄露、公布和传播。中标人对于其工作人员或雇员的泄密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22.中标人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一、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及企业自身经验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和认知(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拟征收地块的项目概况、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的了解;②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的掌握;③拟征收土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②风险防控方案和合理化建议)、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征收安置工作计划;②工作进度的保障措施;③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承诺)、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征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的处理;②动迁人员的应急调度安排)、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制度及方案;②保密制度及要求;③人员保密培训方案)。二、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需具有同类项目业绩。3、需具有常年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优惠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0%计算,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1) 招标代理费以人民币支付。 2) 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投标人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ianyinzx.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ianyinzx.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20-81273371、18933944041传真:\邮箱:jyzbgz@163.com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综合科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电话:020-81264660、020-81264709邮编:510145传真:020-8126466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1-(1-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8特定资格性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签署、盖章。3“★”号条款响应(如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4投标报价(1)投标优惠率为0%-100%,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对采购标的的主体、关键内容无漏项、缺项; (3)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5其他未发现存在如下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之一: (1)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提交的澄清、说明、补正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5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理解和认知 1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投标人提供对项目的理解和认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①对拟征收地块的项目概况、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的了解;②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的掌握;③拟征收土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每提供一项上述内容得1分,最高得3分。如不能同时涵盖以上内容或未提交的,以下对项目的理解和认知2评分项均不得分。对项目的理解和认知2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9.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的理解和认知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理解和认知透彻全面,对拟征收地块情况进行过实地调查,熟悉并掌握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以及对拟征收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有深入了解,整体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有较多数据支撑,针对性强,得9分;(2)对本项目理解和认知程度欠缺,对拟征收地块情况有进行调查,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以及拟征收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的掌握和了解程度基本可行,得5分;(3)对本项目理解和认知程度不够透彻、不够全面,或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以及拟征收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的掌握和了解程度有所不足,得2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方案1 (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①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②风险防控方案和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项上述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如不能同时涵盖以上内容或未提交的,以下重点、难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方案2评分项均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方案2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9.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方案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合理,并提出具体、科学可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方案和合理化的建议,有利于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的,得9分;(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欠缺,提出的风险防控方案和建议基本可行,能保障本项目实施和实现服务效果的,得5分;(3)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全面、不够合理,或提出的风险防控方案和建议可行性、针对性存在不足,难以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或难以达到服务效果的,得2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1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①征收安置工作计划;②工作进度的保障措施;③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承诺。每提供一项上述内容得1分,最高得3分。如不能同时涵盖以上内容或未提交的,以下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2评分项均不得分。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2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1)征收安置工作计划、工作进度的保障措施、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承诺全面完善,具体可行,科学合理的,得8分; (2)征收安置工作计划、工作进度的保障措施、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承诺基本完善、可行,得5分;(3)征收安置工作计划、工作进度的保障措施、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承诺简单的,欠缺可行性、科学性,得2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1 (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①征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的处理;②动迁人员的应急调度安排。每提供一项上述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如不能同时涵盖以上内容或未提交的,以下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2评分项均不得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2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1)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高,得8分; (2)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具体,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5分; (3)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够全面,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得2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1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①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制度及方案;②保密制度及要求;③人员保密培训方案。每提供一项上述内容得1分,最高得3分。如不能同时涵盖以上内容或未提交的,以下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2评分项均不得分。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2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进行评审: (1)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8分; (2)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基本完整、可行,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5分;(3)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不足,得2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 (4.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0;4.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最高得4.5分。 注:同类项目为征收或动迁类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法律咨询情况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5.0;)投标人具有常年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得5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法律顾问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拟投入团队人员情况 (16.0分)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网页截图(含对应名单截图和公示网址链接)】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得2分;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分; (4)具有10年及以上征收或拆迁工作经验(以社保参保时间为起算时间),得2分,少于10年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动迁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网页截图(含对应名单截图和公示网址链接)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评审对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4.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0;4.5;)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获得一项认证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注: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则此项按满分进行计算,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注:合同格式为合同的参考文本,除实质性内容外,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方(甲方):项目承接方(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根据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机团单位动迁服务单位采购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1、本项目的工作范围为:用地面积约84850.37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166.8084平方米。上述面积最终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其中,房屋有约11户,房屋的户数最终以实际测绘成果为准。2、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动迁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根据工作委托合同的约定,协助甲方依法依规开展办理被征收土地从摸查、清点、土地补偿安置事宜到用地报批直至结案等手续。按项目分别整理归类征收和安置工作当中的测量、摸查、补偿等有关资料,并移交给甲方。(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测量部门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房屋年份核查,并完成上述资料的收集等工作。(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甲方提供工程用地图纸负责前期摸查工作,协助办理查地籍、测绘、房屋产权查册、评估、鉴定;进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谈判,协助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征地补偿合同,协助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手续。协助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或临近安置;督促协助被征收人办理水、电、煤、电视、电话、网络等停报手续,按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规定的时间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或交付土地。(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征地补偿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向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做好征收补偿标准和制定依据的解释等工作。(5)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调解征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应对处理征地、房屋征收工程引发的诉讼及信访,配合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6)根据甲方要求,按照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编制和送审征地、借地、房屋征收等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结算审核及审计工作。(7)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动迁服务各项工作及档案资料(含声像资料、电子档案资料等)移交。(8)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协助甲方针对动迁服务范围内涉及的内容设立资金台账,并做好项目资金请款、使用、管理以及核销等工作。(9)负责协助甲方完成后续对征收范围内机团单位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涉及的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安排工作及委托本征收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内容。(10)对本项目服务过程存在的潜在环境管理风险,协助做好相关安全工作,配合甲方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11)其他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征收补偿事宜有关的任务。3、服务要求:(1)在甲方监督指导协调下,根据有关《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全过程动迁服务工作。(2)成立动迁工作小组并设立项目办公场地,制订完善的动迁方案、人员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3)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补偿安置方案》,以甲方名义促成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或增加补偿项目等。(4)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协议》的备案手续。(5)每周报告当期动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6)对动迁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应及时口头向甲方报告,并于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及解决方案,按甲方指示处理。(7)负责本单位动迁人员报酬等合理费用及人身安全。(8)及时整理动迁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档案资料,在动迁安置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整移交给甲方。(9)协助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注销和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10)协助甲方整理本项目土地收储补偿的涉及的相关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等的法律文件资料。(11)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固定的专业动迁人员,应熟悉项目所在地征收地或动迁安置项目的办事流程。(12)服务方式: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如下:1)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和需求,合理安排该项目的计划。2)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和需求,参与各类重大会议及谈判工作。3)按甲方要求,每周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工作汇报,每月就项目征收工作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4)甲方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项目小组人员具体工作有:1)根据甲方要求每天按照甲方工作时间到房屋征收现场上班,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安排,进行具体的日常工作。2)除现场处理甲方日常工作外,涉及书面文件处理的,必须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由甲方最后确定。3)对动迁项目的征收工作各类合同、文件的编写和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4)甲方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13)加强对动迁人员的管理,做到依法文明动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14)乙方协同相关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15)乙方应在完工后90天内按甲方及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编制和送审征地、房屋征收等项目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始终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审计及结算的审核工作,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推迟、延误办理有关结案、结算手续。必须保证所有结算资料依据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按甲方要求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16)乙方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应急、突发事件,保证及时负责处理该事件,遇到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并配合甲方及时处理。(17)乙方未履行投标承诺或违反合同规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或因乙方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造成征收安置工作被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收到甲方通知终止合同之日起5日内移交所有档案、资料给甲方。(18)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9)乙方对聘用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等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20)乙方须定期到项目现场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巡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合同相关内容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补偿标准等)披露给第三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项目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乙方应专门与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或雇员约定,要求该工作人员或雇员同样以谨慎的态度、方法进行保密工作,防止保密信息或相关信息泄露、公布和传播。乙方对于其工作人员或雇员的泄密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22)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二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大写):(¥)。2、中标优惠率为_____%。第三条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财政、发改、规划、国土等政府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批文和资料。2)负责本项目的征收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相关问题。3)在开展征收动迁工作中,乙方提出属于甲方职责、权限的事务工作,甲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在个工作日内答复。4)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对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和工作经费给予核定和确认,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5)甲方有权对项目动迁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全面监控。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成立一个项目工作小组,并明确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姓名,电话),每周对其征收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向甲方汇报。其余人员协助配合开展征收工作。小组成员须执行甲方的工作时间制度,并根据甲方需要,合理弹性安排工作时间。(2)乙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掌握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拟派出的专业动迁人员(不少于8人),应掌握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征收办组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培训证书或具有国土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相关专业培训证书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动迁人员均需经甲方认可后才能开展相关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换小组成员;在该项目未移交土地之前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甲方书面同意。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换人员素质不低于上述规定。(3)如项目小组成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需增加动迁人员的,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专业动迁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低于小组专业动迁人员素质要求。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4)乙方必须在征收现场设立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驻点办公,且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如:专业动迁组,外勤组,资料组等。项目办公场地涉及的租赁、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项目部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村改造项目机团单位动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