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2025)



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CG20250000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511000.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0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0日 13: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1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01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5-01-20 13:30 ~ 2025-01-20 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16758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01月15日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01月17日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2775833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大道234号 联系方式:0755-28166422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23590109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1月09日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BACG2025000001-A]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pdf

附件2:[BACG2025000001-A]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docx

附件3:[BACG2025000001-A]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szczf

附件4: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深圳交易集团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CG202500000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1价格价格价格101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552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21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响应度10(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内容中的非“★”号条款要求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非“★”号条款要求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1.36分,最低得0分。2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10(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内容中的非“★”号条款要求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非“★”号条款要求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25分,最低得0分。23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得100分:1、服务期满,主动离岗;2、服务期满,与后续服务公司的有序交接;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3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4违约承诺5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得100分:1、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承诺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55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1212(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计算机操作员证的,得4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三星(或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40分;以上1-3项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标准: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3)涉及由“相关机构颁发”的人员证书的需同时提供证书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或其他合法公开渠道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66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31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须为自有员工:1、维修工(仅限1人,最高得2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三级/高级(或以上)维修电工证书的得20分;2、保安队长(仅限1人,最高得30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3、非教育教学管理组长(仅限1人,最高得50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以上1-3项合计最高得100分,如同一人满足1-3项多项条件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的条件计分。(二)评审标准: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3)涉及由“相关机构颁发”的人员证书的需同时提供证书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或其他合法公开渠道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303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31体系认证情况6(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通过一项有效认证的得34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2资质情况8(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教学仪器设备和安防设备)得70分,本项最高得70分;2、投标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公共环境消毒杀菌服务企业相关证书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以上有效相关证书扫描件,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协会的,需同时提供该32资质情况8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3投标人经验情况14(一)评审内容: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不含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安(或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清洁服务和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和绿化养护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以上服务内容含义符合即可,文字描述可不完全一致)项目经验,且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其他同等评价的(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分1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需同时提供:①经验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②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公章或业务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344荣誉情况荣誉情况22(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获得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劳动相关守法诚信类企业荣誉的得40分。2、投标人获得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类先进单位称号的得30分。3、投标人在管项目获得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类优秀项目称号的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二)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相关荣誉(或表彰、奖状)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信息);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4诚信情况诚信情况诚信情况54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4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8-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10-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list.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3.2.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55-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56-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采购公告中的技术支持电话。如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协助上传,但上传过程中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仍无法上传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57-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58-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36.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详见“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有权对本项目的投标人开展实地考察,投标人需时刻做好接收实地考察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59-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续期的通知》(深财规〔2023〕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60-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61-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财政部门规定提交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财发保〔2022〕2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所列情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62-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一楼服务大厅,质疑咨询电话:0755-27758331。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63-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64-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CG202500000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部分5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响应度10(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内容中的非“★”号条款要求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非“★”号条款要求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1.36分,最低得0分。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10(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内容中的非“★”号条款要求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非“★”号条款要求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25分,最低得0分。3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得100分:1、服务期满,主动离岗;2、服务期满,与后续服务公司的有序交接;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4违约承诺5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得100分:1、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承诺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12(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计算机操作员证的,得4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三星(或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40分;以上1-3项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标准: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3)涉及由“相关机构颁发”的人员证书的需同时提供证书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或其他合法公开渠道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6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须为自有员工:1、维修工(仅限1人,最高得2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三级/高级(或以上)维修电工证书的得20分;2、保安队长(仅限1人,最高得30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3、非教育教学管理组长(仅限1人,最高得50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以上1-3项合计最高得100分,如同一人满足1-3项多项条件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的条件计分。(二)评审标准: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3)涉及由“相关机构颁发”的人员证书的需同时提供证书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或其他合法公开渠道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3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体系认证情况6(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通过一项有效认证的得34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资质情况8(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教学仪器设备和安防设备)得70分,本项最高得70分;2、投标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公共环境消毒杀菌服务企业相关证书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以上有效相关证书扫描件,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协会的,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投标人经验情况14(一)评审内容: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不含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安(或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清洁服务和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和绿化养护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含义符合即可,文字描述可不完全一致)项目经验,且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其他同等评价的(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分1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需同时提供:①经验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②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公章或业务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4荣誉情况2(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获得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劳动相关守法诚信类企业荣誉的得40分。2、投标人获得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类先进单位称号的得30分。3、投标人在管项目获得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类优秀项目称号的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二) 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相关荣誉(或表彰、奖状)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信息);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5.3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如有样品、演示、方案讲解,具体安排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1中标供应商家数11(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3、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4、其他说明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重要提示: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16758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元)1PLAN-2024-440306000-112072-13640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1201000.002PLAN-2024-440306000-112072-13641310000.00合计1511000.00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预算金额或预算金额之下的最高限额;151.1万元3.项目简介(项目背景/服务范围);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地处北环大道,田心大道与上屋大道的交汇点。学校占地面积3067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941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922.47平方米,绿地、校道、操场等空地面积25753.53平方米。学校主要建筑包括:教学楼五栋、科学楼、行政楼、宿舍楼、体艺楼各一栋;学校设有多媒体电教室、电脑室、科学实验室等二十二个功能室,设有环形跑道运动场一个,生物园一个,篮球场两个,停车场一个。学校现有42个教学班,学生1989人,全校教职工120人。学校设有出入口二个,学校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红外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齐全;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三、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PLAN-2024-440306000-112072-13640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1项2PLAN-2024-440306000-112072-13641四、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是否满足以上实质性条款要求,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响应为准。如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以上实质性条款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五、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项目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一、服务内容1、清洁卫生管理。包括校园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场所、地面、通道、楼层、天台、办公室、功能室等室内(不含教室)的卫生清洁、保洁,垃圾的收集等。(不包括房屋的外墙清洗,木地板、大理石地板的定期维护保养、“四害”消杀,以及白蚁的专业防治等特约服务)。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室内外绿化(学校租摆绿化除外)、园林小品、生物园的养护和管理。3、校园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消防系统、室内外照明)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维修材料由学校承担);4、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及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5、停车场管理服务:校园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6、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8、其它服务:学校报刊、信件及物品的寄存协助服务;中标人在服务方案中承诺的其他事项及法律、法规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二、技术标准(一)清洁卫生管理服务1、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善。2、负责做好校红线以内所有的露天地面公共区域、以及所有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洁与管理。具体包括:连廊(走廓)通道、楼梯、消防设施、楼顶平台、梁、柱、1.5米以下内外墙体、墙面、天台、天花、灯饰、风口、宣传栏、凉亭、警示牌、悬挂牌(含门牌)、雕塑、配电房、设备房、门卫、门厅、卫生间、门窗、玻璃、地面、绿地、各类沟井与管道、道路、停车场等,以及其它未列明但包含上述指定范围以内的场所及设施用具。3、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下水道、沟渠、池、井、楼顶的清淤处理、垃圾收集。负责垃圾房的使用保养,垃圾收集必须实行袋装化,在垃圾清走以后要及时对垃圾房清洗、消毒。4、学校所有窗台、玻璃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节假日、主要接待或举办活动时须配备充足保洁员,及时跟进打扫,清理现场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5、在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或爆发期以及春夏孽蚊滋生季节要严格按校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协助学校做好相关消杀工作。6、保证所有洗手间(宿舍内除外)的纸篓、洗手液、干手机、除味剂等卫生用品的正常使用(用品由学校提供);垃圾桶的更换补充由学校负责。7、负责各建筑物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图书馆等室内区域(不含教室)的清洁卫生。日常保洁中注意垃圾的及时收集、“零干扰”服务。8、负责各教室内的窗帘、风扇的定期清洗清洁;学校所有窗帘、风扇每学期清洗1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9、每学期开学前、后做好学校的整体大扫除及常规环境消杀工作。10、学校大型会议、参观活动、学校考试等时间段重大活动的清洁服务保障,配合学校做好重大事件的环境清洁工作。11、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清洁保洁工作事项。12、清洁服务所需的一切物料、保洁工具、药品、垃圾袋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13、严格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清洁要求和作业过程落实到位。项目主管要进行作业指导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和现场指导保证员工准确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及按要求操作。14、遵守服务单位的保密守则:公司员工不得介入服务单位除清洁服务外的任何事务中(包括公事或私事);不得打听、了解服务单位商业运作除清洁工作外的一切问题(服务单位己向外公开的除外);不得携带,盗取服务单位的任何物品及资料。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与服务单位有非工作性的谈话。15、中标单位必须在早上7:30前将所有公共区域(如外围、功能室、楼梯、过道、洗手间等)的卫生清洁完毕,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保洁。行政办公区域清洁必须在8:30前清洁完毕,保证不影响正常办公。(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1、负责承担校区红线图以内室内外绿化的维护、保养、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游泳池、水景观、园林小品的养护和管理。2、绿化垃圾要及时收集。3、配合校方制定与组织落实各种涉及绿化方面的活动方案,如上级检查、校内自查、培训、评比评估、改造等。4、有专业人员管理,实行标准化作业,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5、草地清洁养护做到无杂草,草坪平整,无枯黄现象,无病虫害及任何杂物;6、绿篱花球、乔灌木修剪养护长势良好,造型美好,修剪整齐,无干旱缺水、无杂草、无枯枝,无病虫害。7、花卉盆栽不定期剪枝、修理,叶片茂盛,枝条均匀,枝叶无尘、无杂草。8、室内植物养护(学校租摆绿化除外)良好,叶片茂盛,枝条均匀,枝叶无尘。9、施肥:草地、乔灌木定期施肥(阴雨天施),冬季保证不因缺肥及养分不足而长势不好,枯萎或死亡。10、防风防暴:风暴前加强预防,风暴后及时处理。风前设立支柱疏剪枝叶;风后及时处理断枝、落叶、积水。11、维护好喷淋设施、水龙头、花池、绿化牌等,有损坏现象及时汇报。12、协助学校做好劳动教育基地菜园的种植、整理、养护工作。13、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绿化工作事项。(三)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服务1、负责学校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包含校园室内外照明、景观灯、配电房、供水设备、公共照明、校园内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或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2、学校区域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照明维修。负责低压配电柜及管网等维护、楼层照明配电箱维护。3、给排水系统:沟、渠、池、井、管道清理;生活水泵、污水泵、雨水泵及控制电路、管道维护;洗手间、开水间设备维护。4、道闸系统维护;车场内栏杆、各项标识、警示维护。5、负责教室的课桌椅、电灯、风扇、插座、讲台、门锁、门窗等配置的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与保养,确保正常教学活动。6、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于紧急发生的供配电和给排水问题,中标单位应该做好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重大的活动的供电保障问题,由学校监管部门协同物业管理公司与市区供电局进行联系。7、设施、设备故障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提交故障报告,经校方确认属实的,费用由校方承担。8、制定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的实施方案和各种措施。9、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安全巡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查。实行8小时值班、24小时机动响应制度,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操作。10、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11、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解决各类故障和事件的能力。12、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13、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四)公共秩序管理服务1、负责学校内部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安全防范,包括学校的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其他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并且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保持学校内的安全和宁静。2、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服务队伍,制度完善,责任落实。3、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每天的“五关”(指门窗、水电、风扇空调、多媒体、灯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建立长效防患机制,确保学校内无火灾、刑事、交通事故等的安全隐患。6、门岗的保安人员根据要求对出入校园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询问登记。7、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拟定相应的措施,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支援安全体系。8、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大型会议、参观活动、学校考试、上级检查等)。9、保安人员熟悉校园环境,文明执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稳定;严把人员招聘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形象端庄,言行举止文明。10、校园公共秩序管理要求(1)负责校园内各种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车或乱鸣喇叭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有损学校利益的事项。(2)保安人员值班24小时,主要负责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工作细则包括:①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值勤,门岗(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学校,任何时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制止。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校园日常秩序井然有序,突发事件迅速得到处理解决,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零;要有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治安、卫生防疫、突发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措施和解决预案。③建立并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要控制校内施工噪音,制止喧闹现象,闲杂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校园,物资出入及搬运要有管理,凭学校放行证明放行。④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要有足够的人员和器械保证,平时有演习,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必要时及时报警。⑤除学校红线内外,还负责进出学校10米道路周边交通秩序的协管,保证进出通道顺畅。⑥中标单位负责校园内所有消防安全管理。所有保安人员同时也是学校义务消防员,并接受定期消防培训,每半年最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⑦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和完善,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五)停车场管理1、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确保交通畅通,建立车辆出入登记制度,需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车速行驶,指挥安排车辆停放,防止交通事件发生,无车辆乱停放现象。2、定期巡视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的设备、设施、道路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3、校门口不准停放车辆,车辆必须放置停车场,校园周边停车不准鸣喇叭。4、学校师生非机动车的管理停放,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做到规范化、整齐、分类、安全。5、各类考试、会议、接待及活动的交通高峰期,有专人负责与属地交管部门联系,派人加强车辆管理和引导,确保学校家长会等重大活动,车辆安全及交通畅通。(六)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总体服务要求: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为每天早晨上、放学期间、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前或放学后在校学生提供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不含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管理服务)。(1)主要管理服务内容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学校交付使用区域范围内公共区域非教育教学时间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等管理服务。主要内容:1、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选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范围及校门周边对学生进出学校安全秩序的维护和引导工作。做好学校上、放学时段学生进出校园的礼仪引导和安全指引等,协助***门做好校园外围治安情况的监控,做好学校非教育教学期间学生的进出学校的安全防范管理,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违纪情况的教育工作并记录(如迟到、早退、违纪登记等)上报学校。上学时段(上午07:20—08:30;下午13:30—14:30),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和侧门做好学生进校的引导、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提前进入校园。同时,其余人员进入各岗位做好进入校园后的学生上课前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放学时段(上午11:20—12:10;下午16:30—17:30),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做好学生出校园的引导和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同时协助学校老师确认接送学生家长接学生离校,其余管理人员在各岗们按学校要求做好课室清场工作,对于留校学生登记、上报学校并做好留校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2、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课间休息期间(上午08:30—11:20;下午14:30—16:30),管理人员做好学校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运动场、生态园、天台等公共活动区域)学生的秩序引导、安全防范管理,出操集会等活动学生安全防范、卫生管理等,防止学生追逐、打闹,防范学生玩火等不良安全隐患的发生。遇有特殊、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并协助老师做好应急处置。3、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学校举办教学开放日、家长会、庆典活动、大型演出或外单位来访、学校承办的专项活动、会议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情况时,配合学校做好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现场秩序维护管理服务;4、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学校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处理,协助学校做好到校、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除情况允许并经学校同意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立即报告学校并应当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5、其它协助管理服务学校在管理服务范围内临时交办的任务或其他协助服务(如礼仪接待、迎宾、会务等服务)。(2)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应当按要求配备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学校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维护学生安全防范服务等的管理职责。2、中标单位的专职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指定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3、中标单位提供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管理服务,出入口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生的进出安全防范管理外,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4、中标单位必须选派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实施,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受过相应岗位培训。5、中标单位上岗人员穿统一的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精神饱满,保持卫生整洁。6、中标单位管理服务必须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工作人员与师生、家长发生冲突。7、中标单位必须负责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服务信息有效传递;及时了解学校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协助学校做好对外宣传、沟通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8、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学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9、中标单位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和管理过程中所有资料必须报学校备案,禁止离职人员进入校园。(七)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实行物业档案资料的系统化、科学化、电脑化管理。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所有档案集中管理。3、各种物业管理资料齐备,条目清晰,标识齐全,分类明确,易于查找。4、采用电脑资料、文字资料、磁盘记录资料、图表图片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管理档案资料。5、绝对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必要的保密性。要求中标单位进场后与采购单位做好交接工作,规范地管理好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和各类场所房间钥匙。(八)其他服务事项1、报刊、信件及物品的寄存协助管理:学校报刊、信件的及时、准确、完整送达,做好收发登记。协助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临时委托的物品寄存、转交,保证相关人员及时收取。2、校级重大活动提供协助及服务,包括会场布置及会场卫生服务工作等。3、协助本校图书及办公用品等设施设备搬运零星劳务工作,不另外计费。4、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三、工作质量要求1、无因管理服务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2、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3、有效投诉率低于1%;有效投诉处理率100%。4、管理服务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率100%。5、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6、环境卫生达标率95%。3.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1、项目配备人员如下(投标人需至少满足以下人员数量要求):序号岗位名称配备人数1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6人,其中非教育教学管理组长1人,非教育教学管理员5人。2保安人员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6人,顶休1人。3保洁员7人,其中班长1人,保洁员6人。4维修工1人5绿化工1人合计人数:24人2、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建设系统的形象,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避免引起劳动纠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求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体如下:(1)项目负责人要求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掌握一定的机电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专业知识及技能,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有关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建立员工工作手册,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能够虚心接受学校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积极配合学校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2)非教育教学管理组长要求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工作严谨认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善于沟通,形象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文雅,无不良嗜好,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3)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员要求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谈吐文雅、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4)保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公共秩序维护人员须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件,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所有派驻学校服务的公共秩序维护人员需无犯罪记录,新入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5)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清洁设施设置合理、完备,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化、全方位保洁。(6)维修工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或中级以上的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5%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7)绿化工要求熟悉绿化管养,有较强的绿化种植、养护技能,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序号量化指标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考评扣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执勤时不得睡觉。有一人违反扣1分1.2、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或窜岗。有一人违反扣2分1.3、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嘻笑打闹、干私活、闲谈、抽烟、听收录机、玩手机游戏,游戏机、闲聊电话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有一人违反扣0.5分1.4、不得在学校内进行赌博、嫖娼、酗酒闹事等活动。有一人违反扣2分1.5、不得无理取闹、拉帮结派、诽谤他人、搬弄是非、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有一人违反扣0.5分1.6、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给学校管理及资源造成较大损失。有一人违反扣1分1.7、要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对物品、待办事项等要交接清楚。有一人违反扣0.5分1.8、发生各种可能损坏学校利益、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及资源环境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向学校主管部门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及其它事项,不得因此对学校管理及资源造成损失。视损失程度扣分(1分起)1.9、执勤时要姿势端正、着装统一整洁,维护主管单位及派驻学校管理的良好形象。有一人违反扣0.5分1.10、做好执勤记录,字迹清楚整洁,记录详尽。违反一次扣0.5分1.11、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一次不检查扣3分1.12、执勤时不得用对讲机闲聊。违反一次扣1分1.1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出现一次扣1分2行为规范(共5分)执勤过程中应该文明执勤、礼貌执勤,说话和气,不得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不得顶撞主管部门领导。出现一次扣1分3职业道德(共5分)3.1、不得进行勒索或敲诈或其它违法行为。出现一次该项不得分3.2、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或打人。出现一次该项不得分4工作衔接(共5分)4.1、项目负责人与学校主管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定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反馈及下月工作计划,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每月缺少汇报一次,扣1分,遇有重大情况不汇报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扣3分4.2、原始台帐保存完好,所有资料归学校主管部门所有。视损坏程度扣分(0.5分起)4.3、协助主管部门,形成群防群治体系。工作中不配合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做好教学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视后果扣分(1分起)4.4、与属地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4.5、配合主管部门制定与组织落实各种涉及安全方面的活动方案,包括上级检查、学校内自查、安全演练、安全培训、安全评估等。各种管理台账的建立与建档。每月检查记录一次,视损缺程度扣分(0.5分起)5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共20分)5.1、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2、外来人员进出有登记(按学校要求进行管理)。一次没按要求处理扣0.5分5.3、物品搬出有记录。一次不记录扣0.5分5.4、无非法占用乱占、破坏学校及周边建筑物、环境、资源、景观的非法行为。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5、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的行为。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6、在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与公司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络,准确地说明情况,协助公司或者有关部门进行各种事件的处理。因汇报不及时、控制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视后果扣分(1分起)5.7、将突发事件报告给其它有关部门及学校值班领导,并作好报警准备;情况处理完毕后,做好登记,根据需要配合***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力拖拉视后果扣分(2分起)5.8、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中应详细注明当班的值班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经过及结果、系统的运行情况及监控设施的日检情况。一次无记录扣2分5.9、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学校内燃放鞭炮、焰火、焚烧垃圾,严禁随地乱丢烟头,杜绝一切可能的火险隐患。视造成后果扣分(5分起)。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共5分)6.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资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需报主管部门备案。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6.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所有档案集中管理。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6.3、各种管理台帐健全。各种物业管理资料齐备,条目清晰,标识齐全,分类明确,易于查找。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6.4、绝对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必要的保密性。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7清洁管理(共15分)7.1、负责做好学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设施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洁与管理,控制和减少人为污染现象。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7.2、每日定期进行学校及周边垃圾清理,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收集至项目内设置的收集点。做到学校区域及周边区域无明显生活、杂物、无腐烂物、污染物等。一次不合要求扣5分7.3、配合做好学校参观活动、考察等时间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清洁服务保障,进行专项环境清洁工作。一次不合要求扣3分7.4、环境卫生达标主管部门检杳不合格该项不得分8应急处置(共5分)遇有治安、火灾、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按学校应急预案要求能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事件。动作缓慢,不能按要求到场该项不得分9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共10分)9.1、需制定设备设施日常维修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9.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所管辖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安全巡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9.3、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及各种学校内物品。违反规定按损坏后果扣分(1分起)9.4、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10基础管理及其他服务(15分)10.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5分10.2、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5分,无统一着装及标志扣1分10.3、做好学校各使用单位的日常后勤协助工作安排。违反一次扣0.5分10.4、无有效投诉。出现一次有效投诉扣0.5 ,分10.5、完成学校主管单位交办的属于服务范围内的其它事项。视后果扣分(0.5分起)得 分 总 计:学校每月安排专门考评人员对管理服务状况进行量化考评,并将情况记录在“物业管理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中,结果经双方代表核实签字后生效。每月汇总得分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月得分90分以下,每低1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0.3%,同时服务单位进行整改;得分60分以下,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注:非物业服务单位原因致使物业服务工作无法及时有效完成或造成的服务质量问题不列入本表考核扣分。5.★报价要求:投标总价以人民币报价,为本项目一年的服务期限内物业总费用,包括行政福利费用(含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员工年休假补助、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交通运输费等);本项目所需材料费、工具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6.★付款方式:(1)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单价不做调整。(2)费用按月支付,以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费用。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业主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7.其他需说明的事项:1、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服务法规与采购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中标不得将本物业服务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3、有关物业服务事项的说明(1)管理用房采购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值班用房、仓库和需用物品存放场地,由中标单位无偿使用。员工宿舍用房由中标单位解决。(2)公共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由采购单位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3)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由报价人作出计划方案,报经采购方审定后,报价人代为采办和安排施工;材料采购费用采购方直接支付,较大的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处维修人员无法完成的),按采购方核定专项计划施工,专项审定结算。(4)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及材料由采购单位支付。对需要维修的,中标单位须先向采购单位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采购单位可不给予支付维修费用。紧急情况下,中标单位可口头或电话通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单位可进行维修,中标单位需保证进行紧急维修时,具有相应设备的维修资质能力,如办公设备、安防设备、日用电器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等,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支付。(5)设备的专业维护不包含空调设备、电梯、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的专业维护及电梯、消防等设备的年检、检测服务及相关费用。由学校另行委托。(5)其他设施设备的说明采购方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专用工具、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桶均由采购方负责安装及提供。(6)监管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方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4、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中所出现的工伤或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在服务过程由于中标方原因对学校财产造成损失或人身造成伤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情况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六、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0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附件(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生成投标文件of1280%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详细报价;(5)体系认证情况;(6)资质情况;(7)投标人经验情况;(8)荣誉情况;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商务要求偏离表;(5)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6)违约承诺;(7)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8)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BACG2025000001的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15.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且已在“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6、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序号需求名称金额(元)说明一****** 二**费用       **费用小计  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  四税金  ……合计(元)  以上各项之和注:1、此表可延长,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涉及的所有支出项情况修改后填写。本表如有缺漏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将详细的《分项报价表》递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五、体系认证情况;(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六、资质情况;(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七、资质情况;(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八、投标人经验情况;(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九、荣誉情况;(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四、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响应度”中所有非★号条款要求。2《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中所有非★号条款要求。填写说明:1、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2、【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商务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商务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商务要求一致”。3、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或【说明】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第1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投标响应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五、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六、违约承诺(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七、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八、投标人拟安排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九、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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