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5)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1-0003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日期:

2025-01-09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1-0003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日期:

2025-01-09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

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

建设单位: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合肥徽之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话:

0558-8813292,传真:0558-8810067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

在原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新增

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

。主要购置分拣机、清洗装置、破碎机

、磨粉机

等设备

,建设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年产

20

000



塑料

PVC

粉的生产能力。

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

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

0

01

颗粒物

集气罩

+

布袋除尘器



TA001



+15m

高排气筒(

DA00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2



相关浓度

要求

无组织废气

NH

3

通过加强密闭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污泥在厂区停留时间,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H

2

S

臭气浓度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

经厂区原有

化粪池预处理后,

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不外排

BOD

5

SS

NH

3

-N

脱水、清洗废水

COD

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处理工艺为

“格栅

+

调节池

+

混凝沉淀

+SBR+

二沉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中表

1

洗涤用水水质

BOD

5

SS

NH

3

-N

LAS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优化布局、定期维修

厂界噪声西侧、南侧临近交通干线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4

类标准,东侧、北侧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固体废物

厂区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中有关规定

分拣废料

碎石、砂粒杂物收集后交由建筑单位作为路基建材使用,

PE

塑料、

PP

塑料、金属等杂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废包装材料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收集粉尘

经企业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线

污泥

收集在

污泥暂存间

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油桶

本项目采用本报告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件: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

绿科再生资源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报告表(公示版).docx【601.04 KB】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312-341623-04-01-553056建设单位联系人董兴武联系方式15895672735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地理坐标东经:116°19′58.124″;北纬:33°11′45.28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7.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生产设备已经购置安装;2024年5月13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以皖亳环(利)罚告[2024]57号对企业进行处罚,目前企业已履行处罚 用地(用海) 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同时,本项目经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项目编号为2312-341623-04-01-553056,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项目用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类别,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位于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工业园西许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证明,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利辛县用地要求。详见附件6。2)周边环境相容性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选场址能够满足交通、水源、基础设施等要求。东侧为空置厂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望疃人民法庭,北侧为省道S305,项目厂区四周主要为其他工业企业或道路。详见附图2。场区布局合理、物流顺畅、卫生条件和交通、安全均满足企业要求和行业需要。本项目厂界周围500米有3处环境保护目标,即本项目东侧的望疃镇人民法庭、项目区东南方285米的许庄及项目北侧440米的前冯庄(见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敏感目标。项目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产废水经企业扩建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设备噪声经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在采取上述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3.规划相符性及环境相容性分析根据《利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0年)》,利辛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服饰及丝网纱门、建材生产加工及煤电循环等5大主导产业。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主导产业但也不属于禁止行业,视为允许类。项目东侧及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望疃人民法庭,北侧为省道S305,项目厂区四周主要为其他工业企业或道路。项目周边无食品加工、饮料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项目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产废水经企业扩建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设备噪声经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的与周边环境相容的。4.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一)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根据厅〔2017〕6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生态红线的划定范围应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叠加合并,并与以下保护地进行校验,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叠加图,确保划定范围涵盖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利辛县生态保护红线有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茨淮新河。本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望疃镇开发区距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约19.3公里、距茨淮新河最近距离18.7公里,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二)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①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亳州市2022年度城市环境质量公报》中内容,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PM2.5,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废气的排放,项目建设不会触及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底线。2)分区管控亳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根据亳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成果,共划分17个管控区,其中优先保护区0个,重点管控区13个,一般管控区4个。根据安徽省亳州市“三线一单”图集,利辛县大气分区管控地块包括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几个大类。利辛县望疃镇主要大气管控分区为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本项目所在位置位于一般管控区内,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4162330044。因此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见附图6。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氨气和硫化氢,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废气的排放,符合一般管控区要求。②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1)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引用地表水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阜蒙新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且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清洗、脱水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企业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分区管控亳州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亳州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成果,共划分93个管控区,其中优先保护区26个,重点管控区42个,一般管控区25个。根据安徽省亳州市“三线一单”图集,利辛县水环境分区管控分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利辛县望疃镇主要水环境管控分区为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项目所在地位于一般管控区内,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4162330044。因此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见附图7。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禁止下列行为:Ⅰ.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液体;Ⅱ.在水体中清洗装贮过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Ⅲ.向水体排放、倾倒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液或者将上述物质直接埋入地下;Ⅳ.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Ⅴ.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放射性废水;Ⅵ.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塌陷区和废弃矿坑排放、倾倒,或者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者存贮含毒污染物或者病原体的废水和其他废弃物;Ⅶ.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Ⅷ.围湖和其他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Ⅸ.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Ⅹ.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清洗废水企业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符合环境管控区要求。③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防控1)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根据《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报告》中内容,区域土壤环境各监测点的pH值、总砷、汞、总铜、总锌、铅、镉、总铬满足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可以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2)分区防控亳州市土壤环境分区防控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共划分11个防控区,其中优先保护区4个,重点防控区3个,一般防控区4个。根据安徽省亳州市“三线一单”图集,利辛县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分区管控分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利辛县望疃镇区域主要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分区管控分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项目所在位置位于一般管控区内,属于一般管控区。因此本项目位于一般防控区,见附图8。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Ⅱ.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Ⅲ.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Ⅳ.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Ⅴ.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将耕地改为非耕地;(2)闲置、荒芜耕地;(3)建窑、建房、建坟;(4)擅自挖沙、采石、采矿、取土;(5)排放污染性的废水、废气,堆放固体废弃物;(6)向基本农田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农药;(7)毁坏水利排灌设施;(8)擅自砍伐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9)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十)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Ⅵ.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得设立非农业开发区和工业小区。Ⅶ.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综合采取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周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等措施。Ⅷ.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Ⅸ.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相关行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Ⅹ.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已建成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限期关闭拆除。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由现状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北侧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废水、废气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无害化处置。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三)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资源,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料的选用和管理和利用、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的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 (四)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国民经济代码,本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属于目录中“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淘汰设备之列,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之列。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5.“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利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稿)三线初步划定成果,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0年)》(调整方案)、《利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稿)三线初步划定成果,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③城镇开发边界根据《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0年)》(调整方案)、《利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稿)三线初步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6.项目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1 与《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要求(与本项目有关)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对照《安徽省“两高”行业和项目管理目录》,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相符各地按照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沿江、沿湖、沿湾等环境敏感区内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依法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重污染产业符合(九)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加强铁路沿线防尘网排查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废弃的及时回收。2021年底前,沿海及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厂房改建,同时设置密闭车间以及定期清扫路面等措施相符7.与《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相符性分析表1-2项目与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 2022 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 1 吨及以上企业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 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清单,重点涉VOCs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编制执行 VOCs 综合治理“一园一案”。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焦化、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马钢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摸排现有工业燃煤锅炉,明确超低排放改造时间表。项目生产过程中磨粉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采用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相符2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聚焦PM10治理,研究制订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地方标准,强化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对现存各类露天矿山加强执法检查,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降尘监测,定期公布降尘结果,皖北6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其他10市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实施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强化排查整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提前谋划部署,研究扩大禁燃禁放范围,切实减轻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对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项目生产过程中磨粉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采用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相符3强化科技支撑力度。开展年度大气污染决策评估,对境内大气污染过程开展科学分析。组织各地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为精准治污打好基础。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科研立项。深入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一市一策”驻点研究工作。探索VOCs、氮氧化物(NOx)等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路径。本项目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相符4提升监测能力。优化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功能,发挥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作用,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公路、机场、港口和铁路货场等重点区域交通污染专项监测。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开展大气环境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补充完善VOCs组分监测项目,建设PM2.5组分监测网络。以第一批省级化工园区等为重点,加强涉VOCs专项监测。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废塑料加工工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要求对颗粒物定期进行监测。相符9.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符合性分析为贯彻落实《******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制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表1-3 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对照内容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要求本规定所称废塑料加工利用,是指将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包括工业边角料、废弃塑料瓶、包装物及其他塑料制品、农膜等)及经批准从国外进口的各类废塑料等进行分类、清洗、拉丝、造粒的活动;以及将废塑料加工成塑料再生制品或成品的活动。拟建项目外购废旧PVC水管、PVC板材、废塑料瓶标签等,通过破碎、清洗、磨粉等工序加工成塑料粉末。符合2产业政策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拟建项目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项目加工利用废塑料,不在规定中禁止类塑料类别中。符合3处置方式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符合4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相关规定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应当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上述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应当对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应当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拟建项目外购废旧PVC水管、PVC板材、废塑料瓶标签等,不涉及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符合5用地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应当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产生的残余垃圾和滤网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鼓励有条件的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申请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申请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项目属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9.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 号相符性分析表1-4 与发改环资〔2021〕1298 号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本项目主要进行废塑料回收加工,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利于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相符2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继续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本项目主要进行废塑料回收加工,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其原料主要为废旧PVC水管、PVC板材、废塑料瓶标签等,有利于废旧塑料物资的回收利用。相符3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生态环境部负责)完善再生塑料有关标准,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本项目主要进行废塑料回收加工,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支持的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类项目。相符10.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64-2022)符合性分析表1-5 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运输要求废塑料及其预处理产物的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渗漏措施,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洁净,避免二次污染。本项目为封闭运输,且运输车辆包装物表面需标明废塑料的来源、原用途和去向等信息,不超高超载运输。符合分选要求应采用预分选工艺,将废塑料与其他废物分开,提高下游自动化分选的效率。项目采用人工分拣、机器分选进行挑选。符合破碎要求废塑料的破碎方法可分为干法破碎和湿法破碎。使用干法破碎时,应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设备。使用湿法破碎时,应有配套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采用湿式破碎,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符合清洗要求宜采用节水的自动化清洗技术,宜采用无磷清洗剂或其他绿色清洗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清洗剂。应根据清洗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配备相应的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清洗废水处理后宜循环使用。项目使用自动化清洗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符合项目建设环境保护1、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拟经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符合项目建设环境保护2、进口塑料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应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本项目不涉及进口塑料。符合项目建设环境保护3、新建项目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若在,需限期迁址;项目选址为建设用地,周边无环境敏感区符合项目建设环境保护4、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志;项目有独立的厂区,并按照生产区、仓储区、办公生活区等划分了厂区,各功能区有明显的界线(厂房或者厂区道路)符合项目建设环境保护5、功能区设施封闭或半封闭,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有足够的疏散通道;项目功能区设施均为封闭或半封闭,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有足够的疏散通道。符合污染控制1、企业应有废水收集设施,宜在厂区内处理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符合污染控制2、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集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破碎工序采用湿式破碎,磨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污染控制3、其他气体净化装置收集的固废,应按国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项目仅磨粉工序产生磨粉粉尘,磨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磨粉生产线,不外排,不属于危险废物。符合污染控制4、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过程应控制噪声污染;项目生产过程所有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减震措施。符合污染控制5、废塑料预处理、再生过程产生的固废,应按工业固废处理,并执行相关环保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按工业固废处理,并执行相关环保标准。符合产品1、生产过程不得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作发泡剂;本项目不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作发泡剂符合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生态环境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厂区内设置环保专员负责厂区生产过程的环保工作。符合管理2、企业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招收员工后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符合管理3、企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记录制度;由环保专员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符合管理4、企业应建立环保监测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保监测。符合管理5、企业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编制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符合管理6、企业应认真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按时缴纳排污费;按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按时缴纳排污费。符合11.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表1-6 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本公司主要从事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以及废旧塑料磨粉,属于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符合企业的设立和布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本项目原料为废旧PVC水管、PVC板材、废塑料瓶标签等,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材料。符合企业的设立和布局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本项目为塑料破碎清洗分选以及磨粉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用地证明,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利辛县望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企业的设立和布局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本项目建设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生产经营规模PET再生瓶片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拟建项目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为20000吨。符合生产经营规模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本项目属于已建企业扩建项目,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符合生产经营规模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本项目为已建废塑料加工企业,本项目布设2条破碎清洗生产线,破碎清洗生产线单条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吨/时,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最大年废塑料处理能力约28800吨,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20000吨废塑料处理的需求;设置2条磨粉生产线,单条磨粉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5吨/时,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最大年产能力约24000吨,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年加工20000吨塑料粉的生产能力。符合生产经营规模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本项目设备与其产能相符,场地面积符合要求。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本项目已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倾倒、焚烧与填埋。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吨废塑料。拟建项目综合耗电50千瓦时/吨废塑料,低于500千瓦时/吨废塑料。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5吨/吨废塑料。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0.2吨/吨废塑料。本项目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再生造粒类企业,经计算,项目综合新水消耗为0.067吨/吨废塑料,低于1.5吨/吨废塑料。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其他生产单耗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项目无其他单耗符合工艺与装备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动化水平。(1)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应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湿法破碎、脱标、清洗等工序应实现洗涤流程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项目采用先进的自动化设备,能够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符合工艺与装备(2)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项目采用先进的自动化设备,设置密闭破碎设备,能够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清洗剂使用HY251A清洗剂,属于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符合工艺与装备(3)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项目设置2条破碎清洗生产线,2条塑料磨粉生产线,磨粉生产线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在磨粉工段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磨粉生产线,不自行焚烧处理。符合工艺与装备(4)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研发和使用生产效率高、工艺技术先进、能耗物耗低的加工生产系统。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为生产效率高、工业技术先进、能耗物耗低的加工生产系统。符合环境保护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已经按照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拟报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环境保护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项目建设有围墙,车间、仓库等场地全部做到硬化,无明显破损现象。符合环境保护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项目原料为废旧PVC水管、PVC板材、废塑料瓶标签等废塑料,分类贮存在车间内;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符合环境保护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企业废旧塑料中主要掺杂碎石、砂砾、金属杂物等,通过人工挑选去除掺杂的杂物,收集后外售处理,不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符合环境保护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SBR+二沉池”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符合环境保护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磨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对于加工过程中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项目设备均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措施及厂房隔声,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防火安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各项规定。生产厂房、仓库、堆场等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生产厂房、仓库、堆场等场所内应严禁烟火,不可存放任何易燃性物质,并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生产与使用化学药剂的生产区域应符合相关防火、防爆的要求。项目生产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应严禁烟火,不存放任何易燃性物质,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符合产品质量与职业培训企业应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应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人员,保证检验数据完整;鼓励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设有独立的质量检验部门和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企业应设置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对新入员工进行培训。符合产品质量与职业培训鼓励企业建立相应的材料、产品可追溯制度。/符合产品质量与职业培训企业应建立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对企业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再生与利用等领域的相关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企业建立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就职需进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再生与利用等领域的相关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符合12.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7 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相符2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当把水污染治理纳入项目内容。工程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相符3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液体;(二)在水体中清洗装贮过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三)向水体排放、倾倒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液或者将上述物质直接埋入地下;(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放射性废水;(六)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塌陷区和废弃矿坑排放、倾倒,或者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者存贮含毒污染物或者病原体的废水和其他废弃物;(七)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八)围湖和其他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九)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项目无废水排放,无禁止行为。相符4向淮河流域水体排放含病原体废水的,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无病原体,热废水产生、排放。相符13.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产品名录,本项目产品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 项目背景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7日,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2018年10月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2018年10月22日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进行备案,备案文号:利发改产业[2018]166号。2018年10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评工作,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15日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利辛县环境保护局)以利环表[2019]0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2019年12月“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建设完成后年产3万吨PET瓶片,2020年5月委托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3年,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及公司生产调整,当前生产产品及规模已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在此背景下,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计划利用现有厂房,新增清洗装置、破碎机、脱水机、磨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项目于2024年3月11日经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立项,项目编码:2312-341623-04-01-553056。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生产设备已经购置安装;2024年5月13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以皖亳环(利)罚告[2024]57号对企业进行处罚,目前企业已停止建设并履行处罚。2、项目概况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性质:扩建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2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法律法规,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项目类别属“三十九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的“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电池、废油加工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综上,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中“第93项—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中废塑料加工处理,属于“简化管理”中的项目类别,因此本项目应为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表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对照表(摘录)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93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电池、废油、废轮胎加工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其他建设单位委托合肥徽之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并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在原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新增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主要购置分拣机、清洗装置、破碎机、磨粉机等设备,建设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3。建设内容表2-3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现有工程建设内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扩建完成后全厂建设内容备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现有项目环评中内容实际建设内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扩建完成后全厂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侧厂房,主要包含1台开包机、1台脱标机、3个分拣平台、3台破碎机、3台脱水机、1台封包机等设备,建设3条PET瓶片加工生产线,原料暂存区,成品堆放区。位于厂区东侧厂房,主要包含开包机、脱标机、3个分拣平台、3台破碎机、3台脱水机、1台封包机等设备,建设3条PET瓶片加工生产线,原料暂存区,成品堆放区。位于厂区东侧厂房内,新增安装2台分拣机、2套清洗装置、2台破碎机、2台磨粉机等设备,建设两条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位于厂区东侧厂房南侧,建筑面积共1800m2,包含分拣、清洗、破碎、磨粉等生产设备,年生产30000吨PET瓶片,20000吨塑料PVC粉。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房位于厂区南侧,为员工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为100m2位于厂区南侧,为员工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为100m2新增20名员工,其中管理人员3人位于厂区南侧,为员工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为100m2依托现有储运工程原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占地面积约500m2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占地面积约200m2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与原项目原料区相连,占地面积约200m2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占地面积约400m2,用于贮存废旧塑料原料扩建储运工程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占地面积约300m2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占地面积约100m2位于生产车间西南侧,与原项目成品相接,占地面积约200m2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占地面积约300m2,用于贮存待售成品扩建公用工程供水由供水管网供水,项目主要用水环节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用水量为4650t/a由供水管网供水,项目主要用水环节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用水量为600t/a项目新增用水量约1352.63t/a由供水管网供水,项目主要用水环节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总用水量为1952.63t/a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电项目采用市政供电管网供电,年用电量50万KWh项目采用市政供电管网供电,年用电量50万KWh项目新增用电量约100万KWh/a项目采用市政供电管网供电,年用电量150万KWh依托现有公用工程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的河道;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的河道;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970t/a,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脱水、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0002t/a,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脱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量为2m3/d(60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量为22972t/a,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化粪池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的河道;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的河道;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970t/a,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脱水、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0002t/a,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脱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量为2m3/d(60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脱水、清洗废水量为22972t/a,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化粪池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一根高9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未建设锅炉项目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减少污泥停留时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处理后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减少污泥停留时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处理后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减少污泥停留时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处理后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减少污泥停留时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处理后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环保工程固废处理设置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建筑面积100m2;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标签、废瓶盖等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设置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建筑面积100m2;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标签、废瓶盖等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依托原有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建筑面积100m2;项目固废主要是分拣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污泥;分拣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污泥脱水暂存后运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原有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建筑面积100m2;项目固废主要是分拣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污泥;分拣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标签、废瓶盖等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污泥脱水暂存后运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原有环保工程噪声处理采用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采用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新增设备采用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措施新建环保工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设为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设为一般防渗区。均已做到相应防渗要求。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1×10-10cm/s;生产车间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1×10-7cm/s新建建设内容4、产品方案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2-4。表2-4 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规格/粒径单位年产量1塑料PVC粉0.36mm吨200005、主要设备清单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5。表2-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分拣机/2台2清洗装置10*2*22套3破碎机120型2台4磨粉机70型2台5脱水机300型2台6包装机/2台产能匹配性分析:项目设置2台破碎机,一台破碎机每小时可破碎3t原料,年工作时间为4800h,则两台破碎设备总处理能力为28800t/a,设备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项目设置2台磨粉机,一台磨粉机每小时可生产2.5t塑料粉末,年工作时间为4800h,则设备总生产能力为24000t/a,设备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6、主要原辅材料(1)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与用量见表2-6。表2-6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主要成分年消耗量储存方式最大储存量来源1废旧PVC塑料PVC20115t捆装100t周边废品回收站2清洗剂HY251A元明粉、纯碱、 三聚磷酸钠40t袋装5t外购3机油机油0.5t桶装0.2t外购(2)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废旧PVC塑料:项目废旧PVC塑料主要来自于周边废品回收站,主要为废旧的PVC塑料,不包含其他类型废旧塑料。PVC:PVC即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是由氯乙烯通过自由基聚合而合成的,化学结构式为(CH2-CHC1)n,物理外观为白色粉末,无毒、无臭。相对密度1.35-1.46,折射率1.544(20C)不溶于水,汽油,酒精和氯乙烯,溶于丙酮,二氯乙烷,二甲苯等溶剂,化学稳定性很高,具有良好的可塑性。除少数有机溶剂外,常温下可耐任何浓度的盐酸、90% 以下的硫酸、50-60%的硝酸及20%以下的烧碱,分解温度在200C以上,此外,对于盐类亦相当稳定;PVC在火焰上能燃烧并放出HC1,但离开火焰即自熄,是一种“自熄性”、“难燃性”物质。PVC树脂可加工成各种塑料制品。清洗剂HY251A:为淡黄色固体粉末,主要成分为元明粉(25%)、纯碱(30%)、三聚磷酸钠(30%)、直链脂肪醇聚氧乙烯醚(15%),不属于危险化学品。6、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新鲜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项目新鲜水使用量为1352.63m3/a。(2)排水项目排水雨污分流,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制。由于厂区位于城镇边缘地带,厂区门口道路为省道,市政雨水、污水管网尚未接入,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河流;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清洗废水经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3)能源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年用电量为100万kW·h/a7.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两班制,单日工作时间为16小时,年工作300天。8、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依托厂区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侧为空置厂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望疃人民法庭,北侧为省道S305,项目厂区四周主要为其他工业企业或道路。项目厂房东侧厂房为生产车间,南侧建筑为生活办公区。生产车间北段西侧为原料暂存区,生产车间东侧内由北向南依次是原料区、清洗区、破碎、脱水区、磨粉区,最后磨粉完成后放置于生产车间南段西侧的成品区。生产车间外西南侧为污水处理站,生活办公区东侧靠近生产车间建筑为危废暂存间。项目厂区、生产车间各区域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一、施工期本项目厂房为现有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安装,无土建工程,故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图从略。二、营运期项目营运期主要从事塑料PVC粉的生产,生产工艺流程如下。(1)塑料PVC粉生产工艺流程注:G1颗粒物;S1:分拣废料;W1:清洗废水;W2:脱水废水工艺流程各环节均有不同程度噪声产生。图2-1 塑料PVC粉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1)分拣:废塑料由汽车送入原料车间内,进行初步的人工拆包装和分选。然后再进行机械分拣,其中杂物和可能掺杂的废杂物清理出来,此过程产生分拣废料S1。以方便后续加工。(2)清洗:分拣后的废塑料通过传送带送至漂洗槽内清洗。清洗为两道逆流清洗,其中一道为初清洗,二道为漂洗。二道清洗废水回用于一道清洗工段,一道清洗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清洗主要是去掉废旧塑料上附着的砂石、泥土等,确保产品的质量。清洗时按一定比例添加清洗剂(表面活性剂),增强洗涤效果,利于去除塑料中的油污。每批物料清洗时长为15min 。此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W1,清洗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3)破碎:清洗后的废塑料通过提升输送机送入破碎机,采用湿法破碎工艺进行破碎。破碎机由旋转子、刀片、过滤网和传动装置组成,设有电控安全设计,料斗采用双层结构,并采用半封闭设计,内填隔音材料,噪声低,马达附有超负荷保护装置、电源设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及环保、省电、耐用。采用合金钢刀片,寿命长;采用分离设计,易于检修,刀轴座经过严格的平衡试验,机台底座并装有四轮,移动方便。破碎机刀片形式使破碎过程同时具有切割与挤压的效果,提高破碎效率,破碎片的大小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通过设定破碎道具外围筛孔直径来控制,破碎片直径一般10~15mm。因本项目物料为湿法破碎,物料中含有大量水分,破碎成细小片状结构直接在水中漂浮,因此在破碎过程中不产生粉尘。(4)脱水:清洗后的废塑料进入至塑料脱水机内进行脱水,塑料脱水机为高速离心脱水,自动出料。此工序会产生脱水废水W2,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5)磨粉:将破碎后的塑料片料经传送机送至磨粉机内进行细磨,细磨可以使原料更均匀,便于后续挤出加工时更细腻,使产品质量更高。设备运转过程会使得设备升温,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增加设备使用寿命,使用循环冷却水为设备降温,使磨粉温度保持在约为60℃左右冷却后包装外售。在磨粉机投料、出料时会产生颗粒物G1。磨粉过程设备需要冷却,该冷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可循环利用。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项目污染物产生环节见表2-7。表2-7 项目产污情况统计项目产污工序污染物收集方式及治理措施废气磨粉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水员工生活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水清洗工序清洗废水扩建企业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废水脱水工序脱水废水扩建企业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固体废物分拣分拣废料碎石、砂粒杂物收集后交由建筑单位作为路基建材使用,PE塑料、PP塑料、金属等杂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开包废包装材料经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固体废物废气处理收集粉尘经企业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线。固体废物污水处理污泥经企业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固体废物生活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分拣机、清洗装置、粉碎机、脱水机等设施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线建设,现有项目情况介绍如下:一、现有项目概况2018年10月22日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进行备案,备案文号:利发改产业[2018]166号。2018年10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评工作,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15日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利辛县环境保护局)以利环表[2019]0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2019年12月“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建设完成后年产3万吨PET瓶片,2020年5月委托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于2020年7月21日取得本单位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623MA2RG9P22M001Q,有效期至2028年7月20日。二、现有工程概况1、现有项目工程概况表2-8 现有项目工程概况一览表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实际建设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侧,主要包含开包机、脱标机、分拣平台、破碎机、脱水机、封包机等设备,包括3条PET瓶片加工生产线,原料暂存区,成品堆放区。储运工程原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占地500m2,主要用于原料存放储运工程成品堆放区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占地300m2,主要用于成品堆放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办公和接待公用工程给水工程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为3480t/a公用工程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的河道;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公用工程供电工程由市政电网供应,年用量50万KWh环保工程废水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的河道;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环保工程噪声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距离降噪环保工程固废设置一般固废间,位于厂房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00m22、现有项目产品方案表2-9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单位生产规模PET瓶片吨/年300003、现有项目生产设备表2-10 现有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开包机SALKO12脱标机YLT-80013分拣平台LCS-1714破碎机SYP-150T15脱水机JX-D16封包机KG-2417压滤机/14、现有项目原料消耗表2-11 现有项目原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及能源单位实际使用数量1塑料瓶t/a200002清洗剂t/a24水t/a6005电KWh/a505、现有项目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详见下图: 废标签锅炉废气废瓶盖III去标分拣破碎去标分拣破碎清洗外购PET瓶片开包废水外售包装外售包装外售包装外售包装分选甩干外售包装外售包装分选甩干图2-2原项目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开包:自动开包机自带的输送带把包块直接送入拆包室进行拆包,然后把拆好包的物料送入分拣输送带,拆包速度由变频器控制,可随意调节拆包速度。去标:全自动去标采用机械螺旋式结构,利用筒壁与主要旋转相互运动,将塑料瓶身标签纸剥离,然后利用可拆式吸风分离技术,将标签纸从瓶子中分离,可保证不将瓶盖及碎瓶片一同分离,可保证脱标率高达98%以上,此过程会产生废标签。分拣:分拣工序主要将未脱标PET瓶去除,本工序由人工在分拣传送带上进行。粉碎:本项目采用整瓶破碎工艺,将人工处理后的PET瓶经输送带输送到破碎机,粉碎机为密闭设备并配备减振装置,利用破碎机将PET 瓶破碎成14~18mm的PET 瓶片。破碎机进行破碎时还要补充少量水,补水量约为0.001t/t原料,降低PET瓶片温度。少量喷洒水PET瓶片吸收,不会形成汇流。本项目所用原料为饮料瓶,本身粉尘含量很少,而且破碎的PET瓶片粒径较大,破碎过程中加入水,因此,破碎过程中无粉尘产生。清洗:清洗将破碎后的PET瓶片送入清洗机进行清洗,用冷水漂洗将瓶盖(P塑料)与瓶片的分离,再将瓶片用冷水进行漂洗;本项目清洗采用碱性(PET清洗专用)清洗剂,清洗剂为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剂,清洗由自动加药装置进行控制投加,此过程会产生废水与废瓶盖。项目清洗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实际不使用热水清洗,未配置天然气锅炉,故无锅炉废气产生。甩干:瓶片清洗后进入脱水机机甩干,脱水机出水回用于清洗环节,此过程会产生废水。分选:如果是分拣的非常好的产品,此工序可以可以免掉。如果分拣的不太好,或者在粉碎的时候混进杂料,那么就必须过一道人工分选,人工挑选出杂料和杂色料。包装:分选后的瓶片经提升机进入自动打包机料仓,通过重量计量进行自动装包,装包后外售。6、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①废水:废水主要有清洗、甩干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清洗、甩干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②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开包机、脱标机、粉碎机、脱水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的影响。③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标签、废瓶盖、污泥,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标签、废瓶盖集中收集后外售;污泥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表2-12 现有项目产污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序号类别治理对象治理方案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1废水治理措施脱水、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2噪声防治措施设备噪声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3属性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形态年产生量处理/处置情况3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态9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3一般固废废标签固态3.3t/a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3一般固废废瓶盖固态1500t/a3.3t/a3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固态5t/a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三、现有项目验收情况2020年5月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原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3至24日进行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现场采样及环境管理检查工作。根据《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和环境管理检查得出结论如下:1、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开包机、脱标机、分拣平台、破碎机、脱水机、封包机、压滤机等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的影响。在2020年5月23日至5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南侧、西侧两日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5dB、56dB;54dB、55dB,56dB、55dB,所以项目厂区东侧、西侧、南侧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界北侧两日监测结果分别为58dB、59dB,项目厂区北侧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质为颗粒物。根据2020年5月23日至5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27mg/m3、0.274mg/m3。两日监测结果均低于1.0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3、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标签、废瓶盖、污泥,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标签、废瓶盖集中收集后外售;污泥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综上,该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要求,对外环境无影响。4、项目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现场调查及原有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数据,本项目现有情况无废气产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噪声经设备减震和厂区厂房隔声处理;各类固废均能做到有效妥善处置,但存在少量问题,项目主要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见下表。表2-13 现有项目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现有工程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无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聘请或培养专业人员负责环保设备运行,规范环保措施运行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厂房破旧,部分厂房金属墙壁破损,窗户玻璃破碎,隔音效果不理想修缮厂房,修整更换隔音玻璃,确保厂区噪声达标管理制度不完善,无专门负责的环保工作人员企业后续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设置环保专员,制定环保制定固废堆放不统一、堆放杂乱,集中处理频率较低加强固废管理,设置固废集中暂存区并定期定时处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1. 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其次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检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环境数据;评价范围内没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可选择符合 HJ 664规定,并且与评价范围地理位置邻近,地形、气候条件相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或区域点监测数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本次评价引用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4日发布的《2022年亳州市环境质量公报》,对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具体统计结果见下表。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质量浓度 ug/m3标准值ug/m3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SO2年日均质量浓度76011.6/达标NO2年日均质量浓度154037.5/达标PM10年日均质量浓度687097.1/不达标PM2.5年日均质量浓度4135117.117.1不达标CO24 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00400025/达标O38 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66160103.83.8达标根据上表可知,区域 2022年基本污染物SO2、NO2、CO、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O3、PM2.5出现超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2)项目其他污染物的监测(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特征因子为TSP。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6.2.2”相关内容,由于评价范围内没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也没有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可以收集评价范围内近3年与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本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项目涉及其他污染物—其他特征监测因子(TSP)。为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本次评价委托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至15日在项目所在地厂界下风向150米处布设监测点,对其他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 污染物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检测项目检测点位采样时间监测结果检测项目检测点位采样时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日均值监测总悬浮颗粒物(ug/m3)厂界下风向150米2024.01.13141154138153146.5总悬浮颗粒物(ug/m3)厂界下风向150米2024.01.14136136143150141.25总悬浮颗粒物(ug/m3)厂界下风向150米2024.01.15150147145137144.75备注若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用 ND 表示从监测结果可看,监测点位TSP未出现超标现象,说明项目评价范围内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可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2.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清洗废水经企业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阜蒙新河,本区域水环境质量评价引用《安徽锡润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风电塔筒项目》于2022年6月16日、17日委托安徽金祁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表水西红丝沟、阜蒙新河的监测数据,满足引用条件,可以引用。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5 地表水环境监测数值一览表 单位:mg/L检测因子采样时间检测点位及结果检测因子采样时间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入西红丝沟西红丝沟入阜蒙新河检测因子采样时间上游500m排污口处下游500m上游500m排污口处下游500mpH2022.6.167.67.57.57.47.57.5pH2022.6.177.57.47.67.57.67.4化学需氧量2022.6.16212824202625化学需氧量2022.6.17222925222722五日生化需氧量2022.6.164.85.85.25.15.95.4五日生化需氧量2022.6.175.05.75.54.95.65.3氨氮2022.6.161.031.361.081.221.411.06氨氮2022.6.171.151.281.121.171.371.09总磷2022.6.160.180.220.190.210.240.22总磷2022.6.170.170.200.190.210.250.21石油类2022.6.160.060.160.050.080.120.06石油类2022.6.170.040.140.040.070.100.05由表可知,阜蒙新河地表水质量现状能够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水环境质量较好。同时自现状监测时间起至本次环评期间,周边环境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本次环评引用该监测报告中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行。3. 声环境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 2021 年10月20日发布的《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厂界外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需对保护目标进行现状监测。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保护目标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5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Leq dB(A)编号监测点位2024年1月13日编号监测点位时段Leq时段LeqN1望疃人民法庭02:11~02:214408:10~08:2056N1望疃人民法庭14:17~14:275720:12~20:2250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根据对项目所在地勘察,项目厂界外500 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6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存在望疃人民法庭等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等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应明确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3-6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最近距离经纬度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环境要素保护目标NE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大气环境望疃镇人民法庭33°11′45.15″116°19′57″职工约5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类区E5大气环境许庄33°11′34.72″116°19′58.47″居民约242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类区SE224大气环境前冯庄33°12′0.884″116°20′1.581″居民约178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类区N440噪声环境望疃镇人民法庭33°11′45.15″116°19′57″职工约5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E5地表水环境阜蒙新河小型河流河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N71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项目营运期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根据7.1条,排气简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本项目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最高高度约为20m(位于项目厂区东侧),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5m,因此按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具体标准详见表 3-7。表3-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标准来源颗粒物120151.7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H3///厂界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H2S///厂界0.0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厂界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清洗用水,由于项目厂区位于城区边缘地带,项目厂区门口道路为省道,市政雨水、污水管网尚未接入,项目全厂不设废水外排口。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雨水经厂区雨水明渠外排至周边河道;脱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后回用于清洗。表3-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回用标准污染物名称pHCODBOD5SS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6.5~9--3030----(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北侧临近交通干线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西侧、南侧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排放限值见表3-11。表3-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类别昼间夜间标准限值来源2类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70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中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中要求增加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两项指标的总量控制。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产生其他涉及总量控制目标的污染物,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排放建议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135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 境影响和 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的工程内容主要是装修施工以及设备安装,因此,只需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亳州市2018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要求,做好施工期间大气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最小。运营期环 境影响和 保护措施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 1 大气环境源强核算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磨粉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1)磨粉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项目破碎、脱水后的物料需送至磨粉机研磨,磨粉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物料研磨过程中有粉尘产生。磨粉设备虽为密闭设备,但在投料和出料时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18-1“粒料加工厂逸散尘的排放因子”,研磨产污系数为0.75kg/t,需进行研磨的原料约为20015t/a。则研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为15.01t/a,上述工序工作时间以4800h/a计。建设单位拟对每台磨粉机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大小为1.5m×1.2m,两台磨粉机磨粉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为保证其收集效率不低于90%,则单个集气罩的风量按以下公式计算:Q=KPHVx (单位:m3/s)式中:K为安全系数,取1.4;P为集气罩敞开面周长,m;H为罩口至污染源距离(取0.25),m;Vx为控制速度(取0.5),m/s。根据计算单个集气罩风量设计为6804m3/h ,两台集气罩风量设计为 13608m3/h,考虑到管道风量损失,本次引风机的设计总引风量15000m3/h。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算。两台磨粉机磨粉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经过处理后,废气处理系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35t/a,排放速率为0.0281kg/h,排放浓度为1.87mg/m3。未被集气罩捕集到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1.501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313kg/h。(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来自于格珊、调节池、污泥池等。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排放的恶臭与水流速度、温度、含污染物的浓度及水处理设施的几何尺寸、密闭方式、当时的气温、日照、气压等多种因素有关。本项目的恶臭主要为 NH3、H2S等。恶臭在水底大部分转化为铵盐,只有少量通过液面排出。根据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厂恶臭污染物产生的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 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和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BOD5约2.1866t/a。NH3和H2S的产生量为0.0068t/a,0.00026t/a;产生速率为0.00142kg/h,0.000054kg/h。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为半地埋式,设施密闭,仅污泥干化池会产生恶臭气体,根据计算,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通过减少污泥停留时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等能够有效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对恶臭气体去除效率能够达到60%。则项目污水处理站NH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72t/a,排放速率为0.00057kg/h;H2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104t/a,排放速率为0.0000217kg/h。综上分析,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 项目废气产排情况废气污染物产生工序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速率有组织产生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产生工序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速率产生量产生速率产生浓度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废气污染物产生工序t/akg/ht/akg/hmg/m3t/akg/hmg/m3颗粒物磨粉1.5010.31313.512.81187.30.1350.02811.87NH3污水处理0.002720.00057//////H2S污水处理0.0001040.0000217//////表4-2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工况排放速率(kg/h)污染源名称经度纬度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高度(m)内径(m)温度(℃)排放时间正常颗粒物DA001116°19′59.418″33°11′44.610″34.0015.000.80204800h正常0.0281表4-3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面源)污染源名称面源起点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排放速率(kg/h)污染源名称经度纬度海拔高度(m)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排放速率(kg/h)生产车间116°19′58.781″33°11′46.695″34.00772815.00颗粒物0.313污水处理设施116°19′58.337″33°11′44.772″34.004082NH35.7*10-4污水处理设施116°19′58.337″33°11′44.772″34.004082H2S2.17*10-5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情况根据上述内容,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情况见图4-1所示。 图4-1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收集管线示意图表4-4 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DA001设备检修、废气处理故障颗粒物187.313.50.51应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非正常工况防范措施为确保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建设方在日常运行过程中,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③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④每班次开工前,确认废气处理设备开启并正常运行。若有需要停产检修的 情况,需要关闭生产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废气处理设备,不存在有机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1.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也称为过滤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高效除尘器,它是利用纤维编制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的除尘装置。其作用原理是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细微的尘粒(粒径为1微米或更小)则受气体分子冲击(布朗运动)不断改变着运动方向,由于纤维间的空隙小于气体分子布朗运动的自由路径,尘粒便与纤维碰撞接触而被分离出来。其工作过程与滤料的编织方法、纤维的密度及粉尘的扩散、惯性、遮挡、重力和静电作用等因素及其清灰方法有关。袋式除尘器优点:除尘效率高,可达99%以上;附属设备少,投资省,技术要求没有电除尘器那样高;能捕集比电阻高,电除尘难以回收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性能稳定可靠,对负荷变化适应性好,运行管理简便,特别适宜捕集细微而干燥的粉尘,所收的干尘便于处理和回收利用;能适合生产全过程除尘新理论,降低总量排放;袋式除尘器适于净化含有爆炸危险或带有火花的含尘气体。本项目采用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取99%。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中推荐的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1.3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本项目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中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所示。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5。表 4-5 大气监测工作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废气(有组织)排气筒(DA001)颗粒物1次/年废气(无组织)厂界厂区上风向东厂界外1m颗粒物、NH3、H2S1次/年废气(无组织)厂界厂区下风向西厂界外1m颗粒物、NH3、H2S1次/年废气(无组织)厂界厂区下风向西北厂界外1m颗粒物、NH3、H2S1次/年废气(无组织)厂界厂区下风向西南厂界外1m颗粒物、NH3、H2S1次/年2.1 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清洗用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人数20人,年生产300天,职工不在厂区内住宿。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4),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人均日用水量按50L/人·d计,排污系数取0.8,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2)清洗、脱水废水项目废旧塑料清洗和脱水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项目废旧塑料类型为PVC。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PVC、PE、PP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0t/t-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PVC废塑料原料用量约为20002t/a,则清洗、脱水废水量为20002t/a(66.67t/d);项目在清洗和脱水工序中约有5%蒸发和携带损耗,则项目清洗用水量为21052.63t/a。清洗、脱水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TA002)处理,经“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好氧生物+二沉池”处理,处理之后回用于清洗环节,不外排。项目用、排水情况见表4-6。表4-6 项目给排水量估算序号用水名称用水标准新鲜水用水量(m3/a)回用水量(m3/a)污水排水量(m3/a)1生活用水50L/(人·d),300t/a300002清洗用水70.18t/d,21052.63t/a1052.63200000总计1352.63200000扩建项目水平衡图见图4-1,扩建完成后水平衡图见图4-2。 新鲜水4.510.21.0办公生活化粪池0.8定期清掏用于定期清掏用于用水农田施肥农田施肥73.5173.51回用水66.67回用水66.67回用水66.67回用水66.6770.18清洗用水66.67、清洗废水66.67、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图4-2 扩建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图4-3 扩建完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脱水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TA002)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BOD5、SS和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项目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4-7。表4-7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表编号废水量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编号废水量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编号m3/a污染物名称mg/Lt/a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生活污水240COD5000.12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240BOD52000.048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240SS3500.084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240NH3-N350.0084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0002pH6~9/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0002COD80016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0002BOD51202.4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0002SS100020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0002NH3-N300.6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0002LAS1503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表4-8 扩建后全厂废水产排情况表编号废水量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编号废水量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编号m3/a污染物名称mg/Lt/a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生活污水600COD5000.3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600BOD52000.10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600SS3500.21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600NH3-N350.021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2970pH6~9/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2970COD80018.376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2970BOD51202.76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2970SS100022.97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2970NH3-N300.689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22970LAS1503.445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2.2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厂区现有化粪池概况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有一座化粪池位于厂区西南角角,化粪池容积为30m3。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仅有生活污水产生,单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仅占原有化粪池容积5.33%,不会对原有化粪池处理能力产生影响。(2)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A、处理规模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已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t/d,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沉淀机+污泥池+清水池”。本项目清洗、脱水废水产生量为66.67t/d。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年产3万吨PET瓶片生产线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5t/d,扩建后全厂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6.17t/d。原污水处理设施已无法满足依托条件,因此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计划在原有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扩建,以满足新老项目的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应在实测或测算的基础上留有设计余量,设计余量宜取实测值或测算值的10%~20%,利辛县绿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扩建后全厂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6.17t/d,本次污水处理站改进扩建后规模为90t/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SBR+二沉池”。B、处理工艺项目拟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如下: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SBR→二沉池。处理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调节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混凝沉淀SBRSBR二沉池格栅/集水池格栅/集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水池压滤压滤清洗、脱水废水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池-----1干泥混凝剂回用图4-4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C、可行性分析项目在厂区生产车间西南侧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在生产车间内清洗生产线附近设置围堰和导流槽,脱水、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导流槽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混凝沉淀+SBR工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规模设计为90m3/d,脱水、清洗废水经污水管网引入格栅,经格栅井去除大颗粒状悬浮物和纤维杂质后流入混凝沉淀池。设混凝沉淀的目的去除废水中悬浮颗粒物,然后用水泵提升直接进入SBR反应池,SBR反应池设搅拌机,以保证氧化效率,污泥通过压滤干化后外运。经过对类比同类工艺进行废水处理的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的调查和相关资料的检索,本项目废水处理效果详见表4-9。表4-9 项目废水处理效率一览表处理单元处理量(t/a)COD(mg/l)BOD(mg/l)SS(mg/l)NH3-N(mg/l)LAS(mg/l)格栅2297280012080030150 去除效率229720%0%20%0%0%调节池22972640133.3356030150 去除效率2297220%10%30%0%0%混凝沉淀22972448106.6722430150 去除效率2297230%20%60%0%0%SBR反应2297244.810.67179.2 950去除率2297290%9020%70%70%二沉池2297244.810.6792.2 950去除率229720%0%85%0%0%出水2297244.810.6726.88 9 50项目清洗废水采用格栅+混凝沉淀+SBR工艺进行处理,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附录A2中推荐的可行技术。项目清洗工序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参照执行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 19923-2005)的回用要求,车间与废水处理设施间设置有回用水提升泵和回用水管道,处理后的回用水通过回用管道进入清洗槽。因此,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是可行的。2.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信息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脱水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清洗、脱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设污水排放口。表4-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回用标准污染物名称pHCODBOD5SS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6.5~9--3030----2.4环境监测计划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废塑料加工工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无需进行自行监测。3.1噪声源强核定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分拣机、清洗装置、破碎机、磨粉机、脱水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5dB(A)。项目主要噪声源分布情况表4-11。运营期环 境影响和 保护措施表4-11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XYZ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分拣机/80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55.151.21.210.0 58.0 6:00~22:002038.0 10.0 2生产车间清洗装置10*2*285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57.239.51.28.0 61.9 6:00~22:002041.9 8.0 3生产车间破碎机120型75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54.232.71.510.0 73.9 6:00~22:002053.9 10.0 4生产车间磨粉机70型70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49.728.61.59.0 64.9 6:00~22:002044.9 9.0 5生产车间脱水机300型70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45.621.61.510.0 53.0 6:00~22:002033.0 10.0 6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水泵/80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32.620.51.29.060.76:00~22:002039.67.07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鼓风机/75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32.020.31.28.060.26:00~22:002039.17.08生产车间包装机/70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52.615.81.57.0 60.0 6:00~22:002040.0 7.0 9生产车间风机/85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建筑隔声45.225.000.23.0 51.5 6:00~22:002026.5 3.0 以所厂区的西南角为坐标原点,以厂区西侧墙体为Y轴,以厂区南边墙体为X轴。运营期环 境影响和 保护措施为尽可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企业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是最积极的措施,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如设置减震底座等。②合理布局。在厂区的布局上,生产区和办公区以及居民区尽可能相距较远,以防噪声对工作、休息环境产生影响。③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④生产时生产车间封闭,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⑤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本项目拟采取厂房隔声、厂区平面合理布置、保持机器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等一系列降噪措施,降噪量约为15~25dB(A)。3.3声环境影响预测根据拟建项目对声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设备噪声源噪声辐射和结构特点,安装位置的环境条件以及噪声源至预测点的距离等因素,拟建项目将室外噪声源划分为点声源,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计算公式。室内噪声影响预测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计算模式。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半自由状态点声源Q=2;R——房间常数,,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声压级: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机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本次建筑物隔声量取20dB。④将室外声级Lp2i(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⑤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室外声源处于半自由声场情况下,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式中:r——点声源到受声点的距离,m。⑥倍频带声压级和A声级转换⑦运行设备到厂界噪声叠加按照下式计算: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Ai——室外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tj ——等效室外声源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 ——室外声源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 ——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3.4预测结果根据上述公式以及项目的平面布置进行预测计算,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见下表。表4-1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编号预测点贡献值标准值达标情况N1东厂界昼间55.2460达标N2南厂界昼间40.5760达标N3西厂界昼间40.1360达标N4北厂界昼间43.0870达标备注:项目夜间不生产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营后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东、南、西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北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5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确定本项目运营期内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所示。表4-13 本项目噪声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指标监测频次噪声厂界外1m厂界四周等效声级1次/季4.1固废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根据固废产生种类及性质,分别采取收集后利用及外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及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等,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1)生活垃圾项目员工人数20人,预计每天每人产生量为0.5kg,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清运处理。(2)一般固废①分拣废料:原料进入破碎工序前需要人工挑选出材质不同的杂物,主要是PE塑料、PP塑料、金属及碎石、砂粒等。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碎石、砂粒产生系数为0.1‰,金属产生系数为0.5‰,其他塑料产生系数约为0.5%,则碎石、砂粒杂物产生量为2t/a,金属杂物产生量为10t/a,其他废旧塑料产生量为100t/a。其中碎石、砂粒杂物收集后交由建筑单位作为路基建材使用,PE塑料、PP塑料、金属等杂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②废包装材料:项目原料运输进厂时为捆装,主要是塑料包装带或金属条打捆包装,在原料开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 2t/a,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置。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前文计算,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13.5t/a,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量为13.374t/a。经企业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线。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根据表4-7,悬浮物进水浓度为 1000mg/L,处理后浓度为26.88mg/L,污水处理量20000/a 则污泥产生总量为19.46t/a,螺旋复进式固液分离机处理后含水率为60%,成泥饼状,本项目污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确定污泥和沉渣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所以其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在一般固废间污泥存放区域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3)危险废物①废机油:项目生产线上各机器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需要使用机油,机油使用量约为0.5t/a,废机油产生量以使用量的40%计,为0.2t/a。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③废油桶:机油包装为5kg/桶,共产生废油桶40只/年,单个废机油桶约400g,共计约0.016t/a,废油桶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处理处置情况见表4-14。通过采取表4-14措施,可确保项目固体废物得到100%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表4-14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种类固废名称形态属性防治措施预计产生量(t/a)一般固废分拣废料固态一般固废碎石、砂粒杂物收集后交由建筑单位作为路基建材使用,PE塑料、PP塑料、金属等杂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112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固态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2一般固废收集粉尘固态一般固废经企业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线。13.374一般固废污泥固态一般固废收集在一般固废间污泥存放区域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19.4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固态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3危险废物废机油液态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0m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0.2危险废物废油桶固态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0m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0.016表4-15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预计产生量(t/a)产生工序形态有害成分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机油HW08900-214-080.2设备保养液态矿物油T,I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2废油桶HW49900-041-490.016设备保养固态矿物油T,I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4.2 固废处置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固废暂存要求:根据一般固废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贮存场所设置挡风、挡雨和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扬尘、渗滤液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同时,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2)危废管理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厂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已进行地面硬化防渗 (渗透系数≤10-7cm/s) ,且表面无裂隙。危废暂存间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 10(二者取较大)。2)危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 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⑥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3)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①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②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③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④具有热塑性的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进行贮存。⑥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应采取抑尘等有效措施。4)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④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 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5)危险废物的运输A、危险废物内部运输污染防治措施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本项目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分开布置,可以通过厂区中间道路避开生产生活区。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59—2022) 。③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厂区道路中的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转运工具进行清洗。B、危废外部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①本项目中,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资质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②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6) 危险废物处置评价要求企业应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汇总统计表》,同时查询跨省转移清单。综上,只要企业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按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附录A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判定,本项目属于“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155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另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的要求,本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项目属Ⅳ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的要求,IV类建设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仅提出地下水防治措施。为了避免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分区防渗措施:根据项目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①一般防渗区:裸露于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②重点防渗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表4-16 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内容汇总表序号类别区域1一般防渗区生产区2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表4-17 地下水防腐、防渗等预防措施序号名称防治措施1重点防渗区地面和裙脚涂刷环氧树脂防腐层,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在混凝土地面上粉刷环氧树脂层防渗处理,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2一般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采取以上地下水防治措施后,能够保证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项目区地下水的影响较小。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可知,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属于Ⅲ类。另外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小于5hm2,属于小型占地规模,且项目区周边不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和居民点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属于不敏感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中表4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7 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能够达到可接受水平。7.1 风险源识别(1)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通过调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收集危险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基础资料,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原料、废旧塑料制品、机油及废机油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根据调查,项目生产、使用、存储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主要为废机油、废旧塑料制品。(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①根据调查,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②地表水根据调查,项目涉及地表水体阜蒙新河,所在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惜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好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③地下水根据调查,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7.2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见表4-18。表4-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环境敏感程度(E)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Ⅱ环境低度敏感区(E3)ⅢⅢⅡⅠ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P 的分级确定:分析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参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 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C 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进行判断。(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属于“381 油类物质”。危险单元内的风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详见表4-19。表4-19 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一览表物质名称最大存在总量(t)主要危险物质成分临界量(t)储存位置废机油0.2矿物油2500危废暂存间项目涉及一种风险物质物质,即废机油,其总量与临界量比值为Q。当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①1≤Q<10;②10≤Q<100;③Q≥100,再结合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M)进一步判断项目危险物质与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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