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招标公告(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索引号:
11440784557319510D/2025-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1-10
名称: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0
主题词: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800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三)采购方式:择优比选
(四)采购需求:高质量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包括开展基金监督协助服务和基金安全维护服务,全力保障完成临时性新增或专项任务等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提交资料当日的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四)供应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页地址: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rlzyhshbzj/)下载采购文件(见本公告附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下午5:30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一)提交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提交地点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资金基金监督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二楼)
(三)提交资料
请有意承接该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加具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包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1.响应函
2.项目报价表
3.有关资格的声明函
4.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5.提交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6.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7.本项目服务总体方案
8.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评审标准中提到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评审安排
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750-8933118。
七、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进行解释。
附件:1.采购需求
2.报价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1.附件1: 2025年鹤山市社保基金监督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2.附件2:报价表.doc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项目2、项目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3、项目需求高质量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全力保障完成临时性新增或专项任务(如有),所需服务的可量化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一)基金监督协助服务:协助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管理、投资运营、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至少1次。协助对镇街、村(居)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实施监督检查(每年抽查30%以上);协助落实上级下达的社保基金监督订单检查任务至少1单,协助自主开展一次订单检查至少1单;每月协助核查上级下达的基金监督疑点数据;协助开展基金监督专项行动至少1次。(二)基金安全维护服务:协助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反欺诈宣传至少2次;核减、追回多发、错发的社保基金;协助处理本级社保基金要情。4、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提供信用记录(时间为提交资料当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四)供应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商务条款要求(一)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服务全部工作。(二)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三)付款方式1.费用分为四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按季度结算实际成交价格的25%,具体结算金额按最终成交价格确定。2.采购方已经办理财政经费支付申请的即视为支付日期,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等原因导致支付延期的,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6、确定议价供应商本项目由我单位按报价供应商资质、工作方案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选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附件:评审标准附件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指标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2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供应商是否深刻理解项目背景、意义和内容,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与重点与难点的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以及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等。【优】项目需求分析准确透彻、条理清晰,重点与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应对措施可行和高效的,得18-20分;【良】项目需求分析准确,重点与难点分析到位、应对措施较好的,得14-17分;【中】项目需求分析合理,重点与难点分析到位、应对措施可行的,得10-13分。注:没有提供得0分。项目管理方案(30分)对比供应商对项目管理方案,满分30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书中提供本服务项目总体方案并加盖公章)。【优】方案全面完整、进度合理、组织能力能实现、内容详实、条理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27-30分;【良】方案全面合理、组织能力好、具有条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得21-26分;【中】方案可行、组织能力一般、条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5-20分。注:没有提供得0分。同类项目经营业绩(30分)提供2020年至今的政府机关单位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30分。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书中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得0分。服务团队成员配备情况(10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团队成员,在人员数量、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审:(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本地(指五邑地区)组建服务全职工作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得4分;提供在本地组建团队的承诺函,得4分。(2)服务团队成员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位成员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此项满分10分,不提供得0分。价格评分(10分)以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报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此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1.1.报价表项目名称:2025年社保基金监督服务项目报价单位:元人民币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人民币)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小写金额)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大写金额)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所有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需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