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汽车循环综合服务产业建设招标公告(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2025)
枣庄汽车循环综合服务产业建设项目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501110912126986
报价截止日期:2025-01-14 15:18:51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枣庄市
联系人:
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5号结算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货运车辆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工作量
1台|
10.0趟|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载重:不低于18.5吨
车长:不低于9.6米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20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1-14至2025-06-30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证件齐全,驾驶技术好,服从项目管理,24小时听从安排
其他要求:
1.进场车辆需为符合国家规定合规车辆,车辆类型为半挂车,核载不低于32吨,长度9.6米。运输起止:从临沂市平邑县魏庄村运送至枣庄市市中区施工现场,预计运距80km(以实际为准)。 2.进场车辆需有符合国家规定保险,三者险100万,车辆驾驶人员有相应等级的驾驶证 ;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为承租方带来损失,赔偿承租方相应损失。 3.出租方必须满足承租方要求,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半挂车,若因车辆不足造成的承租方损失(机械费用、人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此次为其他材料运输。出租方需保证可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的半挂车,因车辆不足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方只承担车辆租赁费用,出租方需承担燃油费、过路费、进出场费、司机费用、食宿费用、路途协调费用及限高、限宽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等。 6.在承租期间,出租房车辆及驾驶员应做到随叫随到,听从承租方管理人员的调遣。 7.运输距离及其趟数为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8.若运输过程中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出租方将按照附表进行相应的赔偿。
货运车辆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工作量
1台|
10.0趟|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载重:不低于32吨
车长:不低于13米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50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1-14至2025-06-30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证件齐全,驾驶技术好,服从项目管理,24小时听从安排
其他要求:
1.进场车辆需为符合国家规定合规车辆,车辆类型为半挂车,核载不低于32吨,长度13米。运输起止:从临沂市平邑县魏庄村运送至枣庄市市中区施工现场,预计运距80km(以实际为准)。 2.进场车辆需有符合国家规定保险,三者险100万,车辆驾驶人员有相应等级的驾驶证 ;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为承租方带来损失,赔偿承租方相应损失。 3.出租方必须满足承租方要求,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半挂车,若因车辆不足造成的承租方损失(机械费用、人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此次为其他材料运输。出租方需保证可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的半挂车,因车辆不足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方只承担车辆租赁费用,出租方需承担燃油费、过路费、进出场费、司机费用、食宿费用、路途协调费用及限高、限宽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等。 6.在承租期间,出租房车辆及驾驶员应做到随叫随到,听从承租方管理人员的调遣。 7.运输距离及其趟数为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8.若运输过程中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出租方将按照附表进行相应的赔偿。
货运车辆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工作量
1台|
20.0趟|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载重:不低于32吨
车长:不低于17.5米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200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1-14至2025-06-30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证件齐全,驾驶技术好,服从项目管理,24小时听从安排
其他要求:
1.进场车辆需为符合国家规定合规车辆,车辆类型为半挂车,核载不低于32吨,长度17.5米(超宽)。运输起止:从临沂市平邑县魏庄村运送至枣庄市市中区施工现场,预计运距80km(以实际为准)。 2.进场车辆需有符合国家规定保险,三者险100万,车辆驾驶人员有相应等级的驾驶证 ;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为承租方带来损失,赔偿承租方相应损失。 3.出租方必须满足承租方要求,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半挂车,若因车辆不足造成的承租方损失(机械费用、人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此次为其他材料运输。出租方需保证可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的半挂车,因车辆不足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方只承担车辆租赁费用,出租方需承担燃油费、过路费、进出场费、司机费用、食宿费用、路途协调费用及限高、限宽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等。 6.在承租期间,出租房车辆及驾驶员应做到随叫随到,听从承租方管理人员的调遣。 7.运输距离及其趟数为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8.若运输过程中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出租方将按照附表进行相应的赔偿。
货运车辆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工作量
1台|
10.0趟|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载重:不低于9吨
车长:不低于6.8米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90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1-14至2025-06-30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证件齐全,驾驶技术好,服从项目管理,24小时听从安排
其他要求:
1.进场车辆需为符合国家规定合规车辆,车辆类型为半挂车,核载不低于9吨,长度6.8米。运输起止:从临沂市平邑县魏庄村运送至枣庄市市中区施工现场,预计运距80km(以实际为准)。 2.进场车辆需有符合国家规定保险,三者险100万,车辆驾驶人员有相应等级的驾驶证 ;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为承租方带来损失,赔偿承租方相应损失。 3.出租方必须满足承租方要求,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半挂车,若因车辆不足造成的承租方损失(机械费用、人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此次为其他材料运输。出租方需保证可同时出动10辆及以上数量的半挂车,因车辆不足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方只承担车辆租赁费用,出租方需承担燃油费、过路费、进出场费、司机费用、食宿费用、路途协调费用及限高、限宽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等。 6.在承租期间,出租房车辆及驾驶员应做到随叫随到,听从承租方管理人员的调遣。 7.运输距离及其趟数为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8.若运输过程中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出租方将按照附表进行相应的赔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循环综合服务产业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