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 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报招标公告(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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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招标项目编号:中际建招字【2024】051号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蒋珠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何庆芳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01月13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第1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福建省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榕正岩土建设有限公司: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992430.23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地基基础工程;(2)招标类型:专业分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缝钢管支护桩、高压旋喷桩、桩基础工程、基坑围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深度10米的219无缝钢管支护桩;地基基础工程为深度10米的高压旋喷桩;单桩荷载大于110千牛的桩基础工程;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工程造价2992430.23元;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深度10米的219无缝钢管支护桩;地基基础工程为深度10米的高压旋喷桩;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工程造价2992430.23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92430.23元;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20日23时59分59秒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请务必于2025年02月08日12:00前汇到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无效;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000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招标编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00101040044134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7.3.签到、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7.4.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9.交易服务费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10.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邮编:362100电子邮箱:/电话:18810596609,传真:/联系人:张工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富临新天地商贸区1幢A楼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邮编:362000电子邮箱:zjxmgl2020@163.com电话:0595-22989958,传真:/联系人:小李、小庄。监督部门: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联系人:小乐联系电话:0595-28282270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联系人:张工电话:18810596609,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富临新天地商贸区1幢A楼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联系人:小李、小庄电话:0595-22989958,传真:/电子邮箱:zjxmgl2020@163.com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中际建招字【2024】051号标段名称:1个标段标段编号:1个标段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1个标段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个标段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泉州市十二、“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如有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同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同金额(万元)施工合同标注项目负责人竣工备案编号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注项目负责人实际造价(万元)实际面积(平方米)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工程质量实际开工日期实际竣工验收日期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备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须填写本表并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要求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3.上表中的项目编号、竣工备案编号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记录的该项目的项目编号、竣工备案编号。十三、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四、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附件一: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本企业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使用海砂);(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招投标投诉的;(十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为维护泉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泉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泉州市建筑市场,同意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第2节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5.2.1项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同比下浮率%,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6)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投标单价同比下浮率投标总报价1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1项%备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单价同比下浮率)。备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单价同比下浮率)。备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单价同比下浮率)。备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单价同比下浮率)。备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单价同比下浮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三、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一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招标工程量清单4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人: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203300000628吴虹福建省江海程管限公司审核人:李木荣10002942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招标人造价咨询人: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司(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吴虹中华人民共利国编制人:203300000628审核人:李木荣10002942(签字)(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福建省江海程管限公司福建省江海管理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8年07月27日5507807P编制时间:2024年12月17日审核时间: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工程量控制单价(元)合计1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1)地层情况:岩石层(综合所有岩石层类型)(2)桩长:按现场实际(3)钻孔直径:250mm(4)引孔类型:无缝钢管中219引孔(5)包含施工配套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m7540.0002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1)地层情况:土层(综合所有土层类型)(2)桩长:按现场实际(3)钻孔直径:250mm(4)引孔类型:无缝钢管219引孔(5)包含施工配套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m1131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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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控 制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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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小写):
招标控制价(小写):
2992430.23元
2992430.23元
2992430.23元
其中:甲供材料费
其中:甲供材料费
其中:甲供材料费
0元
0元
0元
0元

(大写):
(大写):
贰佰玖拾玖万贰仟肆佰叁拾元贰角叁分
贰佰玖拾玖万贰仟肆佰叁拾元贰角叁分
贰佰玖拾玖万贰仟肆佰叁拾元贰角叁分
其中:甲供材料费
其中:甲供材料费
其中:甲供材料费
零元整
零元整
零元整
零元整

招 标 人: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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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人: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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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吴虹 李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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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时间: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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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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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控制单价
(元)
合计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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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控制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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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人工
材料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7.63%
利润6%
税金9%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等2.12%)
施工干扰费
施工干扰费
人工降效
人工降效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控制单价
(元)
合计
人工
材料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7.63%
利润6%
税金9%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等2.12%)
(人+机)10%
税金9%
(人工)10%
税金9%

1
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
(1)地层情况:岩石层(综合所有岩石层类型)
(2)桩长:按现场实际
(3)钻孔直径:250mm
(4)引孔类型:无缝钢管φ219引孔
(5)包含施工配套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m
7540
215.88400916
1627765.4290664
20

138
12.0554
10.203324
16.22328516

15.8
1.422
2
0.18

2
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
(1)地层情况:土层(综合所有土层类型)
(2)桩长:按现场实际
(3)钻孔直径:250mm
(4)引孔类型:无缝钢管φ219引孔
(5)包含施工配套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m
11310
120.66001776
1364664.8008656
15

73
6.7144
5.682864
9.03575376

8.8
0.792
1.5
0.135

合计:
合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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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92430.229932

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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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人: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吴虹

审 核 人:
李木荣

(签字)

(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编制时间:
2024-12-17 00:00:00
2024-12-17 00:00:00

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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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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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控制单价
(元)
合计
人工
材料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7.63%
利润6%
税金9%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等2.12%)
施工干扰费
施工干扰费
人工降效
人工降效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控制单价
(元)
合计
人工
材料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7.63%
利润6%
税金9%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等2.12%)
(人+机)10%
税金9%
(人工)10%
税金9%

1
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
(1)地层情况:岩石层(综合所有岩石层类型)
(2)桩长:按现场实际
(3)钻孔直径:250mm
(4)引孔类型:无缝钢管φ219引孔
(5)包含施工配套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m
7540

20

138
12.0554
10.203324
16.22328516

15.8
1.422
2
0.18

2
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
(1)地层情况:土层(综合所有土层类型)
(2)桩长:按现场实际
(3)钻孔直径:250mm
(4)引孔类型:无缝钢管φ219引孔
(5)包含施工配套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m
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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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6.7144
5.682864
9.03575376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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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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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招标项目编号:中际建招字【2024】051号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蒋珠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何庆芳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01月13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第1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福建省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榕正岩土建设有限公司: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992430.23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地基基础工程;(2)招标类型:专业分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缝钢管支护桩、高压旋喷桩、桩基础工程、基坑围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深度10米的219无缝钢管支护桩;地基基础工程为深度10米的高压旋喷桩;单桩荷载大于110千牛的桩基础工程;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工程造价2992430.23元;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深度10米的219无缝钢管支护桩;地基基础工程为深度10米的高压旋喷桩;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工程造价2992430.23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92430.23元;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20日23时59分59秒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请务必于2025年02月08日12:00前汇到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无效;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000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招标编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00101040044134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7.3.签到、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7.4.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9.交易服务费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10.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邮编:362100电子邮箱:/电话:18810596609,传真:/联系人:张工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富临新天地商贸区1幢A楼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邮编:362000电子邮箱:zjxmgl2020@163.com电话:0595-22989958,传真:/联系人:小李、小庄。监督部门: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联系人:小乐联系电话:0595-28282270第2章投标须知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联系人:张工电话:18810596609,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富临新天地商贸区1幢A楼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联系人:小李、小庄电话:0595-22989958,传真:/电子邮箱:zjxmgl2020@163.com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中际建招字【2024】051号标段名称:1个标段标段编号:1个标段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个标段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个标段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51.5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992430.23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1.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缝钢管支护桩、高压旋喷桩、桩基础工程、基坑围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zgzcg.cn/联系电话:0595- 968856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投标人须确保其电子标书能够打开并运行,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标书无法打开并运行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城市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中建恒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 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 102.1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满足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其他要求:/132.4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①企业没有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文),投标人应提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第8章)。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具体要求详见通用本投标须知第4.3条款。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2时00分00秒1811分包☑ 不允许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不适用 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30分00秒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 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9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现金形式:应在2025年2月8日12: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中际建招字【2024】051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0 0101 0400 4413 4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使用“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注:企业CA和个人CA均适用于固化加密和解密。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彩色纸质投标文件4套(1正3副),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30分00秒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1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若有)可通过寄件方式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寄件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富临新天地商贸区1幢A楼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收件人:小庄;联系电话:0595-22989958),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地址。到付件将不予接收。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线上提交方式:/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30分00秒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最迟应于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通知后的30分钟内前回复。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形式: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施工合同签订之前提交招标人。可以是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函、保证保险等,中标人可选自行选择(具体详见泉建筑[2015]74号、泉建筑[2016]24号、闽建筑[2021]16号等文件执行)。履约担保期限: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3933.4监管部门监督部门: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联系人:小乐电话:0595-282822704034.2其他一、本工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需按照泉政文[2011]312 号文、严格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应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废土处理措施,不得违规分包、转包。 建筑渣土的处理须符合省、市有关文件规定。 二、工程建设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执行省、市有关甲供甲控文件规定。工程造价的管理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164号)及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5]16 号)的规定。 三、本工程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工作,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 的通知(闽建建[2016]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 闽建建[2017]22 号)文执行。四、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计费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指导价的58%计算(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包含因评标产生的会务费、专家费、差旅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1.第2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招标。1.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1.2.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和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1.3.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1.4.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1.5.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1.6.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1.7.7.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1.8.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1.9.9.本招标项目(标段)(未划分标段的,是指本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是指本标段。下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建造要求及合同价格形式2.1.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2.2.2.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2.3.3.本招标项目建造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2.4.4.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3.资格审查方式3.1.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3.2.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4.2.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投标须知第4.1款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2.1.1.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4.2.2.2.2.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4.2.2.3.3.3.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4.2.2.4.4.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2.5.5.5.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下统称有关咨询单位);(4)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有关咨询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有关咨询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6)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7)本项目招标(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招标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8)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1)在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其他情形。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踏勘现场9.4.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9.5.5.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疑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分包内容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选择分包企业时,鼓励选择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经验的分包企业。12.偏离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3.1.1.本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组成,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六章招标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2.2.除本投标须知第13.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根据本章第10条、第14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4.1.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招标项目为5日,下同)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4.2.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时)组成。15.1.1.资格文件15.1.1.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5)授权委托书(如有时);(6)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简要情况表(8)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9)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1)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2)“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如有时);(13)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4)其他资料。15.2.2.商务文件15.2.2.1.1.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3.16.1.1.1.(1)投标函;1.1.3.16.1.1.1.(2)投标函附录1.1.3.16.1.1.1.(3)其他资料。15.3.3.技术文件(本项目不适用)15.3.3.1.1.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或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技术文件应当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制。15.3.3.2.2.2.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16.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7.投标有效期17.1.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7.2.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保证金18.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18.2.2.投标保证金退还18.2.2.1.1.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18.2.2.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由项目发布单位通过线上操作的方式提交至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18.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备选投标方案19.1.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0.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20.1.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20.2.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20.3.3.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20.4.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20.5.5.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20.6.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4)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7.7.投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21.8.8.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21.9.9.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21.10.10.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21.11.11.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21.12.1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21.13.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五)开标22.开标程序22.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2.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22.3.3.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22.4.4.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22.5.5.设有随机参数的,公开抽取确定(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对随机参数抽取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6.6.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鉴定配合事项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且鉴定机构出具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23.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1.6.28.1.1.1.(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6.28.1.1.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6.28.1.1.1.(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1.1.6.28.1.1.1.(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6.28.1.1.1.(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3.3.3.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采购平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23.4.4.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24.评标原则2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5.评标25.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25.2.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25.2.2.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25.2.2.2.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5.2.2.3.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25.2.2.4.4.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25.2.2.5.5.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5.2.2.6.6.6.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25.2.2.7.7.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25.2.2.8.8.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5.2.2.9.9.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25.2.2.10.10.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5.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10.1.1.(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1.10.1.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10.1.1.(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1.10.1.1.(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1.10.1.1.(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1.10.1.1.(6)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1.10.1.1.(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10.1.1.(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1.10.1.1.(9)投标文件雷同情况;25.4.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5.5.5.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七)中标26.定标方式26.1.1.定标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26.2.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6.3.3.除采用“评定分离”定标的项目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6.4.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7.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场所和媒介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28.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2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履约保函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应当采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8.2.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签订合同29.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施工合同。29.2.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30.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1.7.31.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1.1.7.31.1.1.1.(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1.1.7.31.1.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30.2.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且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承担相应责任。30.3.3.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八)异议、投诉31.异议31.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31.2.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1.3.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31.4.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32.投诉32.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或线上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32.2.2.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32.3.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32.4.4.本项目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9项。(九)其他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有关投标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说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从《通用本》中选择相对应的格式,并按格式要求在《专用本》中填入具体数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最低评标价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投标人必须按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但投标文件仅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叁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壹 万元违约金。1.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1.1.1.1.(4)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1.1.1.1.1.(5)对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1.1.1.1.(6)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7)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2.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1.3.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3.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3.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3.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3.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3.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1.9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的要求;3.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3.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3.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本项目不适用)3.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3.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3.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4.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提交材料;4.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4.1.3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1.5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4.1.6所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1.7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1.8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能接受的条件;4.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5.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5.1.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5.1.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5.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5.2.1按照本办法第5.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5.2.2投标函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大写数据为准。5.3按照本办法第5.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6.详细评审6.1评标委员会经算术性修正(若有)的投标报价即为报价,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6.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处理。1.7.推荐中标候选人7.1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7.2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工程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总包单位:泉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签订地点:泉州市鲤城区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施工内容1.1工程概况1.1.1施工名称: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1.1.2施工地点:泉州市鲤城区1.2施工内容:1.2.1本工程包括:无缝钢管支护桩、高压旋喷桩、桩基础工程、基坑围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乙方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执行法律法规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具体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1.2.2乙方应自行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安保人员及应急抢险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并在工程施工中做好计量、质量检测、安全、劳务等项目资料,竣工后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费、机械进退场费交通费、住宿费、检测、检验试验费、税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3乙方单位概况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1.4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第二条工期要求2.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2.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2.3工期:1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4乙方必须保证达到甲方提出的总工期或分阶段工期要求。2.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进度要求,如项目部有赶工要求,应无条件服从配合加班加点,以确保工期及时完成。2.6乙方不能因质量问题及进度问题等原因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为保证最大限度缩短工期,乙方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三条合同价3.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暂定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最终按财政审核预算价(无财审价的按第三方审核价),再依据乙方中标系数下浮%后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最终结算。3.2合同暂定金额详见:附件4工程量清单。第四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4.1.付款与结算:4.1.1工程款付款条件: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4.1.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乙方报送完工资料,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单价)×80%拨付给乙方,财政审核价(若无财审的按第三方审核价)出具前计算的进度款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款,只作为暂定工程款拨付。4.1.3本合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完工,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完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现场内页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4.1.5工程竣工后,最终按财政审核预算价(无财审价的按第三方审核价),再依据乙方中标系数下浮%后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最终结算;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整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应的竣工资料,甲方进行竣工结算,以竣工结算金额支付至属乙方施工部分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两年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后无息返还。(甲方支付至属乙方施工部分的97%时,乙方应同步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内业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4.1.6甲方在支付当期进度款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期各种扣款(包括赔偿款或罚款、违约金等)。甲方如未在当期扣除按合同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扣款,仍有权另行追偿。4.1.7本工程为乙方包工包料,每次拨款前,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票面税率为9%),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顺延付款时间。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按照新颁布的政策调整执行,合同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款随增值税税率调整而调整。增值税实际金额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增值税为准。4.2.工程履约保证金:4.2.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4.2.2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4.2.3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可以是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函、保证保险等,中标人可选自行选择(具体详见泉建筑[2015]74号、泉建筑[2016]24号、闽建筑[2021]16号等文件执行)。4.3.工程竣工结算条件:4.3.1在工期要求时间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4.3.2工程施工的全部技术、质量、管理资料整理齐全(6套),并交付甲方验收合格;4.3.3工程竣工结算条件满足后,乙方在15日内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进行审核。工程施工结算必须经过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才有效。第五条双方责任5.1现场代表:5.1.1甲方委派现场代表:与乙方进行工程量计算的有关记录,应共同到场确认,工程量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方有效;5.1.2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协调有关事宜。现场须配备相关岗位的责任人员,若在主要工序验收时,发现责任人员未在场,将给予罚款1000元。5.1.3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2甲方职责5.2.1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的畅通,确保乙方能够正常施工;5.2.2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明确技术要求;5.2.3甲方配合乙方施工工作,及时协调现场施工关系,并且提供水、电接驳点;5.2.4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5.2.5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等相关证照进行核实。5.2.6甲方及时核对乙方进度及完成量,并按照本合同支付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5.3乙方职责5.3.1乙方应按本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时完工。5.3.2有权利要求按合同约定付款。5.3.3施工过程中除甲方提供之外的所用材料、设备机具全由乙方自行承担。5.3.4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乙方对其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5.3.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区域内安全围挡工作,同时所有进场的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等(包含甲方提供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派人看管,发生丢失甲方概不负责,造成甲方提供材料丢失损毁的,乙方需按甲方采购价格进行赔偿。5.3.6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防尘、降噪、环境保护、不扰民的施工工作。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其他环保措施。5.3.7服从甲方总体安排,接受甲方监督管理。5.3.8负责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方案等,及时报送甲方;甲方正式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5.3.9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人员,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5.3.10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设计变更,并及时办理签证。5.3.11乙方如果造成甲方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5.3.12因工程不合格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延误的工期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5.3.13由于施工所遗留之隐患导致人身和经济财产损失的,虽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已过工程保修期,乙方仍不得免除修复和赔偿责任。第六条安全管理6.1乙方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6.2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7.1达到100%合格,确保达到施工设计图及国家规范验收标准,且满足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7.2质量标准:满足7.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7.3工程质量必须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及质量验收规程等;本工程所用钢筋、混凝土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钢材、焊接材料和连接件等原材料及成品的进场、焊接或连接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砂、石子、水泥、石灰、粉煤灰、矿(钢)渣粉等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注: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7.4整体工程或分项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不合格的,合同价款全部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的,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的,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价款扣减80%。7.5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自检合格并向甲方申请检验,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不得自行隐蔽,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拆除或开孔重新检验。有关拆除、重新覆盖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7.6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7.7本合同施工工程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第三人知识产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8甲方对工程质量的任何验收和检查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第八条工程进度管理8.1乙方开始施工后,中间不得间断停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的以下原因,工期相应顺延:8.1.1因自然灾害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8.1.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顺延工期的书面报告及相应的证据资料,甲方应于7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如甲方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九条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施工。9.1为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能力和利益,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工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乙方应为其施工班组办理参加建筑工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符合安全规范要求。9.2乙方应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在作业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刻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启动救援预案,保护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责任调查认定。乙方应先垫付医疗救治费用,甲方根据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依法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9.3乙方进场时组织有资质、相对固定的、技术力量较强的队组进场施工,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造成被有关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伤保险负责,对无证人员及残疾人员不准招工,违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应对安排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提供合格安全帽、工作服、工作手套、工作鞋等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人员防护用品,并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设施的要求。9.4乙方在施工中应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和安全检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并由乙方指派安全员做好班组日常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班前安全技术及安全活动,并督促班组工人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9.5施工现场乙方所需要的各类机械、吊具等机具设备、电缆线、施工照明、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自行配备,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方可使用;各类机械防护设施应齐全可靠。9.6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施工所需的水、电接驳点自场地内接驳点接至施工现场的工作/工程均由乙方负责,引接线路布置等需征得甲方认可。9.7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工程现场不允许搭设临时工棚,并承诺除施工人员外,任何施工人员的家属和其他的闲杂人员不得滞留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9.8乙方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9.9乙方应管理好自己的现场人员,严禁在场内吵闹、斗殴的事情发生,若发生工人在场内打架,不管情形如何,每发生一起事件处违约金1000元,若事态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9.10乙方必须加强文明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整理材料及时退场,必要时应配合水源冲洗,做到“工完场清”。9.11工资发放: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农民工等工资政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及时发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9.12乙方必须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事故;达到安全文明工地合格要求;机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达到100%;塔吊等起重设备、限位装置(如有)安全有效率达到100%;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9.13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配电箱及其元器件需通过3C认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更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各种电动工具应保证有完好的防护措施,配备合规的专用箱,电线应用电缆线,不得使用胶质线,若甲方发现马上没收,并处违约金500元。9.14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火灾、民事纠纷及其他安全事故视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外,甲方还要追究事故导致甲方的负面影响经济损失。第十条机械、材料要求10.1本工程乙方自备机械、材料(如有)规格及要求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现行规范要求,施工前须由乙方报送甲方确定认可后方可施工。10.2乙方自备机械、材料(如有)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如法律及规范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进行复试的材料,乙方应在甲方见证下取样复试,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10.3如因乙方自备机械、材料(如有)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10.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乙方严格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11.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程款,应承担应付未付工程款按约定支付时间当月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11.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项目,乙方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1.3如乙方中途提出涨价或变更合同条款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并因此而停止、部分停止施工或消极怠工的,乙方每日承担违约金1000元;停工、部分停工或消极怠工时间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1.4如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了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承担违约金或实际损失外,还需按未完工工程价款的15%另外赔偿甲方因另行发包将承担的各种损失和费用。11.5合同解除乙方作业人员及其机械设备、设施材料(如有)等全部物资应在合同解除后2日内无条件撤出工地,逾期每日承担违约金1000元;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核对,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乙方领用材料的退还、核算,应扣款项的确认以及其他交接工作。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在对工程现场拍照后,即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届时,甲方拍摄的照片,将作为界定乙方已完工程量、未完工程量及已完工程质量的有效证据。合同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结算价款确定后,甲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剩余工程款。11.6因乙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某分项工程的,或其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经甲方两次提出后仍未整改到符合标准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并按其发生的实际费用的1.15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以合同价款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的工期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施工费用高于其合同审核价格而拒绝扣除。11.7乙方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制度或指令的(关于违章作业的指令除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该罚款应被理解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有关罚款的适用情形及金额标准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特别条款12.1乙方不得出现非法讨薪或讨要工程款事件(如堵门、上访等),发生该类事件乙方必须接受相应处罚直至清退出场。12.2乙方必须依法与每个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人身份信息、工资标准、考勤方式、工资卡、工资发放方式等,乙方须配备用工管理劳资专管员,按月发放建筑工人工资,做到人、工资卡、身份证三者统一。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备,并配合甲方将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12.3乙方须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甲方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切实履行义务和责任,完全同意并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建筑工人工资的统一发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的,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对甲方处罚及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都由乙方承担。12.4乙方需就该工程办理工程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还应及时将保险合同提供给甲方存档。12.5乙方应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作业,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同时保留追诉权力。12.6本合同中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罚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等其他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取,不够扣取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2.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以下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公司名称: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古城建设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MA33G8JL75开户行:农业银行泉州凯伟支行电话:0595-28282274账号:13512501040006817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西街527号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及终止14.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工程款按本协议书支付完毕,合同即告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15.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3、廉政合同;附件4、工程量清单。(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项)甲方: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乙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全称):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属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凡属乙方人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项)甲方: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乙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总包单位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5、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4、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加强现场监控,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6、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及水上(下)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管理责任。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工程施工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10、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11、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2、安全生产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他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后终止。(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项)甲方: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 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3廉政合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廉洁,总包单位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好处费和感谢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及相关单位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培训等提供方便或借机敛财。(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不得从事与乙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不得接受或者暗示为甲方工作人员或相关单位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约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约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以及在三年内不允许其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项目。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监督机构)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19#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另册提供第6章招标图纸另册提供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泉州市,现场自然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勘察。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现场施工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勘察。1.1.(3)招标项目说明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工程量清单。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和泉州市、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施工安全防护的规定以及监理人要求的和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无事故。承包人必须保证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监督。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或不到位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人有权停止承包人施工,发包人有权扣除安全措施费并上报主管部门。特别是,承包人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1.1.(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确保工程施工污水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减少和减低施工噪声、废气排放,符合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1.1.(3)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文明施工措施做好文明施工。承包人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监督。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行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上报有关部门。1.1.(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组织施工机具进场。承包人的施工机具进场后,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备。未经监理人的批准同意,承包人的施工机具不得擅自离场。承包人的施工机具应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指定的场所摆放和保管,不得影响他人的施工活动,不得造成安全问题。1.第4节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 微型桩-全液压多功能钻机引孔专业分包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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