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工程招标公告(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2025)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市县采购公告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详细信息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SDGP371105000202502000002 项目名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1700234.55元最高限价(如有):1700234.55元,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大泉沟村与桃花岛村共用一个换热站,一次网已经进换热站里边,本次需要施工桃花岛村换热站,换热站出来的二次网车库内施工至二期各楼的热力小室;北区施工范围从山海天路市政主管道上开口,包括一次网(需开挖土石方)进车库、车库内施工换热站、换热站出来的二次网施工至各楼热力小室。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 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 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方式:网上获取。(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售价: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四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四开标室。六、公告期限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各潜在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标后2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响应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地 址:日照市东港区太公岛一路23号联系方式:0633-83160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济南路丽城花园西沿街联系方式:0633-70765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宜霖、刘轮、张家伟、孙国栋、陈勇、王文双、刘健、范寿荣电 话:0633-7076577邮箱:guozizb@163.com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null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null

项目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02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代理机构: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一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7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28第五章资料清单---------------------------------------------------------35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02项目名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700234.55元,最高限价(如有):1700234.55元,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大泉沟村与桃花岛村共用一个换热站,一次网已经进换热站里边,本次需要施工桃花岛村换热站,换热站出来的二次网车库内施工至二期各楼的热力小室;北区施工范围从山海天路市政主管道上开口,包括一次网(需开挖土石方)进车库、车库,内施工换热站、换热站出来的二次网施工至各楼热力小室。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第3页共85页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方式:网上获取。(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售价: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四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四开标室。六、公告期限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第4页共85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各潜在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标后2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响应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太公岛一路23号联系方式:0633-83160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济南路丽城花园西沿街,联系方式:0633-70765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宜霖、刘轮、张家伟、孙国栋、陈勇、王文双、刘健、范寿荣电话:0633-7076577邮箱:guozizb@163.com第5页共85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6页共85页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和投标保证金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必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磋商文件。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报价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违法情况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应文件;第7页共85页7.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1.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1.5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6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1.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1.8供应商有前款7.1.2至7.1.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7.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2.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2.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基础资料提供8.1供应商确认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guozizb@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8页共85页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guozizb@163.com);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电子磋商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ZC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日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第9页共85页10.5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报价清单采用电子标清单报价,各供应商按照工程建设电子标清单要求制作上传。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12.3商务标书12.3.1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12.3.2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须就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格式参考附件2)12.3.2.1供应商简介、响应文件综合说明(格式参考附件2)12.3.2.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2)12.3.2.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施工负责人简历表、质量负责人简历表、安全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参考附件2)12.3.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10)12.3.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11)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1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16);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第10页共85页附件18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76页共85页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第77页共85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第78页共85页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79页共85页(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80页共85页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81页共85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是/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第82页共85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第83页共85页书面声明(二)项目名称:致:,(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可以将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第84页共85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招标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投标人全称:(盖公司公章)2025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第85页共85页项目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02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代理机构: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7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28第五章资料清单---------------------------------------------------------35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02项目名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700234.55元最高限价(如有):1700234.55元,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大泉沟村与桃花岛村共用一个换热站,一次网已经进换热站里边,本次需要施工桃花岛村换热站,换热站出来的二次网车库内施工至二期各楼的热力小室;北区施工范围从山海天路市政主管道上开口,包括一次网(需开挖土石方)进车库、车库内施工换热站、换热站出来的二次网施工至各楼热力小室。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方式:网上获取。(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售价: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四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四开标室。六、公告期限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各潜在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标后2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响应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太公岛一路23号联系方式:0633-83160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济南路丽城花园西沿街联系方式:0633-70765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宜霖、刘轮、张家伟、孙国栋、陈勇、王文双、刘健、范寿荣电话:0633-7076577邮箱:guozizb@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和投标保证金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必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磋商文件。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报价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违法情况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应文件;7.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1.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1.5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6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1.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1.8供应商有前款7.1.2至7.1.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7.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2.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2.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基础资料提供8.1供应商确认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guozizb@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1.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guozizb@163.com);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电子磋商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ZC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日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10.5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报价清单采用电子标清单报价,各供应商按照工程建设电子标清单要求制作上传。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12.3商务标书12.3.1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12.3.2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须就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格式参考附件2)12.3.2.1供应商简介、响应文件综合说明(格式参考附件2)12.3.2.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2)12.3.2.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施工负责人简历表、质量负责人简历表、安全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参考附件2)12.3.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10)12.3.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11)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1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16);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2.3.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12.3.7.2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2.3.7.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12.3.7.4供应商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可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2.3.7.5供应商近期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员工近期的社保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3.7.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特别说明:(1)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2)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及验证计分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也要在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标书中体现,其中第12.3.7.1-12.3.7.5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12.4技术标书技术标书(即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经踏勘现场后,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2.4.1技术标书目录12.4.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5)12.4.3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图纸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图纸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2.4.3.1综合说明(编制说明、编制依据)12.4.3.2工程概况12.4.3.3总体施工准备12.4.3.4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项目组织机构、项目部人员职责、总体方案部署原则、施工协调管理等)12.4.3.5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12.4.3.6工程施工计划及其说明12.4.3.6.1工程施工进度计划12.4.3.6.2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2.4.3.6.3材料设备需要计划12.4.3.6.4劳动力需用计划12.4.3.6.5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划12.4.3.7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12.4.3.8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12.4.3.9施工技术及安全保证措施12.4.3.10现场文明施工管理12.4.3.11环保与环卫管理12.4.3.12工程质量回访及保修措施12.4.3.13施工进度计划表12.4.3.1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4.3.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3.报价说明13.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进行施工,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履行正常的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3.1.1本次报价供应商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各自情况等进行综合单价、总价的编制)。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格与要求”并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技术规格与要求”中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以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本项目验收标准为准或采用经发包人、监理批准的国外技术标准或规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综合单价负完全责任。对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而未列明的工程内容,均由供应商完成,并应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或工程量之中。13.1.2报价中应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3.1.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对应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对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将视为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不予追加任何费用。13.1.4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1.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竞争,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且供应商不能说明理由或磋商小组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报价无效。13.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履行正常的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13.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响应文件应当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13.4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13.5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13.6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13.7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4.6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14.7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4.8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供应商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4.9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4.10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5.1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不作要求。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15.2中标后成交供应商提供4份纸质响应文件。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17.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凭CA登录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上传回执单)。18.报价截止时间18.1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1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在报价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4.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一般规定21.1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请供应商在公布投标人名单后2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开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进行磋商过程及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实行网上报价,各供应商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20分钟内在系统内进行二轮报价,超时报价视为自动放弃,并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21.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开标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成交公告获得。故代理机构将不进行相关公开唱标环节。21.4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2.1.1逾期送达或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未能解密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1.2未按本须知第16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2.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2.2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23.磋商小组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2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5.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1.3授权委托书不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的;25.1.4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5.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1.1供应商所报的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1.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25.2.1.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5.2.1.5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5.2.1.6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25.2.1.7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25.2.1.8妨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1.9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5.2.1.10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商务条款。25.2.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2.1供应商所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25.2.2.2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3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25.2.2.4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5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25.2.2.6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2.7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技术条款。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27.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7.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各清单项结算价格依据为最终报价较第一轮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5.六、政策性功能31.优采强采注: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相关的加分政策。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若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3.监狱企业3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10%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3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5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5.供应商有前述第31款及33款分别于32款、34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七、合同的授予36.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7.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38.成交通知书38.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结果。3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9.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八、其他40.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现金、支票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5万元。41.质疑41.1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41.4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6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财政局投诉。42.知识产权42.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42.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4.技术评标总得分为各评审成员技术标打分的平均值。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估,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综合评分法细则附表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商务标15分磋商报价1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分)若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则该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人招标控制价,则本项目废标。技术标85分施工方案15①施工方案具体完整,②关键技术工艺理解深刻,③对重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15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3分。技术标85分质量保证措施20①质量组织机构健全,②质量保证体系合理,③质量管理制度健全,④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最高得20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技术标85分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现场保护措施12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得当,②安全生产体系完整、制度健全。③环境保护措施齐全、具体、合理。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1分。技术标85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6①进度计划编排合理可靠,②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具体可行。最高得16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8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4分。技术标85分劳动力保障措施及机械设备、专用工具配备12①劳动力(技术力量)配备充裕可靠,②机械设备及专用工具配备充裕可靠。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6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3分。技术标85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0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科学合理,②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等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10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3分。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00234.55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二、质量保修期:两年。三、工期:30日历天。四、招标清单、控制价:详见附件;本项目报价清单采用电子清标,请各供应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制作电子标报价清单。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工程合同(范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所需(项目名称)经以(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以方式进行采购,确定(承包人)为成交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技术标准和要求;(七)图纸;(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九)其他合同文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五、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工程造价: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六、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7%;剩余3%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七、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八、施工日期、地点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日历日。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份,承包人份,代理机构份。十一、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二、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的,与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工程所在地方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工程所在省、市和(或)行业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本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及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要求。当各个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发包人选定的较高标准为准。有最新替代标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加盖公章、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应包括综合单价分析表、工料机汇总表等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2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除专用条款3.1条中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项目开工时场地内的原有道路。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资料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指导竣工后试验、检测与验收、竣工验收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等总承包工作,与之相关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费用赔偿、违约责任、政府处罚等均由承包人完全承担,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完善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提交的时间和份数:自合同签订之日,承包人提供加盖公章、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等资料,纸质资料3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相关约定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条并按发包人及总承包人要求整理;其他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见相关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有关复工、付款时间延误、不可抗力等情况的处理执行本合同相关专用条款约定,专用条款无约定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由承包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7)进度管理义务a.按照本协议和投标文件的工期约定,编制和审查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及主要节点计划,分项分部计划和年度月度计划。b.严格按发包人批准的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计划进行进度计划管理,一旦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或发生进度拖期倾向,应在5日内向发包人报告查明原因。c.参加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总承包人提供上月有关进度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协调配合各施工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衔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d.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或发生进度拖期,发包人有权不予或延期支付本期进度款,由此导致的赶工措施费用及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8)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8条约定办理保险。9)质量管理义务a.承包人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行的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确保建筑质量达到发包人要求标准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管部门验收标准。b.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通病防治、样板管理等质量管理要求、标准、图集等。10)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及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定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工作,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合同、档案和信息管理义务a.所有关于本工程的档案工作,应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并协助做好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b.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按《日照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整理归档备案移交总承包人统一备案。c.工程有关档案按工程进展的各个阶段同步实施,并按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完成备案。12)工程移交义务在工程综合验收完成,主管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第一时间协调发包人办理移交手续。并履行移交后入住或运营使用阶段的维修义务及之后的保修责任。13)承包人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应按承包人的投标文件配置。承包人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建设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承包人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执行。14)以下经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没经发包人同意者;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15)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合同履约;承包人应遵循发包人有关管理制度及在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书面、口头指令应予以立即执行。如发包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及时提供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否则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人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作认可。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执行,承包人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16)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发包人、总承包人提供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承包人在投标时已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风险。17)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18)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人员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发包人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因承包人擅自缺席例会导致产生不良后果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9)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现场总体协调作出的决定。20)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非发包人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2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并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22)按合同约定内容,为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发包的工程其他工程等提供配合和管理,进行施工总协调,并负责该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负相应责任。23)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缺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前向发包人书面提出上述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24)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已完工但未进行验收、交付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及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具体工作应按照《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5)承包人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工地。26)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电缆、通讯光缆、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应主管部门、发包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节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或移除改建,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7)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已确定的有关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或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发包人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28)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给专业分包人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承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2倍从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9)承包人负责合同范围内厕所、食堂等附属设施污水的外抽和垃圾清除、外运,承担相关费用,并遵守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30)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无论该等报道是在施工现场或社会宣传媒体。但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发包人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31)除原有市政道路外,其它设施和场地内围墙、场内道路及承包人施工所需其他场外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做法必须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32)竣工后的场地,承包人负责将该场地内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道路、场区、料场等施工遗留废弃物全部清理干净,并承担费用。33)本工程为整体项目发展中的一环,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承包人须清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发包人的指示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服从于总承包人进度计划,不得影响工程项目总承包人的工期。34)做好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的成品保护和安全防护工作;配合总承包人或其它分包人的预埋预留工作,并提供合理方案或技术支持;做好施工防护,避免与总承包人或其他分包人之间发生纠纷,协调解决发生的争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35)承包人须自行协调各垄断单位施工,维护好外部关系,因垄断单位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6)按合同约定做好各项市政管线的对接工作。37)所有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导致无法交付或小业主索赔的施工内容,而产生对发包人的罚款、索赔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当地组织大型政府活动,承包人需提前考虑好对日常建设的影响,事先准备应对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39)承包人在履约期间应接受并执行发包人出台的最新的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要求、业务办理流程、奖罚规定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已附的相关制度、流程等。40)国家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41)承包人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发包人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发包人声誉受到不良影响。42)本工程检验检测费、验收费、审计费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由乙方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结算、质量保修和工程款回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监理,但其中如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价款的调整等,需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职,不得变更,若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一天以上,应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批准,并指定现场有决策权的负责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1万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1万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增加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一人次扣减其合同价款5000元,承包人应立即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管理人员。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发包人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发包人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及发包人的有关施工、设计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要求。当各个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发包人相关要求及选定的较高标准。有最新替代标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根据现场和承包人人员、设备等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不得突破总工期和阶段验收计划,进度计划和方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工方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用的理由;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减少对相邻工程施工的干扰影响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污染及影响;3)施工单位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力资源充足,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明确的内容承包人结合项目概况自行编制。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完成供水供电、场地道路、临设;发包人发出工程开工令后,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到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合理组织、统筹安排,避免各项费用的浪费,发包人不承担包括承包人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其它责任。1)规划调整、政策调整、规范变更、政府规定等特殊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不可抗力有关约定见专用合同第17条款;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承包人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盖章,承包人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承包人在以上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工期及费用索赔。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2万元。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大洪水、特大洪水、红色预警信号暴雪;(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采用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本工程检验检测费、验收费、审计费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由乙方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7%;剩余3%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在接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搬迁费等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按照%承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19.2.1争议的解决程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1)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1)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2)向项目所在地的具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第五章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资料编号数量1磋商文件电子1份23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8.附件1报价函报价函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详细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们已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的所有风险。据此,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报价并按上述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并交付全部工程。3.我方同意磋商文件对报价有效期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以前的任何时间,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如果我方成交,我单位承诺参加报价的项目经理(姓名)本人将派驻项目施工现场,否则贵方可以解除施工合同且不承担合同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邮政编码:手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9.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天阁山路社区安置区二期桃花岛村热力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02(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大写:总报价小写: 工期(日历日)项目经理质量保修期(年)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格式见工程量清单附件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供应商名称:职务姓 名职 称上岗资格证明正在承担的工作职务姓 名职 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名称职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有不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12.附件4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担任职务工程质量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13.附件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担任职务工程质量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14.附件7项目施工负责人简历表项目施工负责人简历表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施工负责人年限在建或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附件8项目质量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质量负责人简历表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质量负责人年限在建或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15.附件9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历表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安全负责人年限在建或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16.附件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络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年平均产值(万元)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姓名行政负责人总经理姓名行政负责人技术总监姓名行政负责人财务总监姓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络方式公司法人业务范围供应商离采购人最近的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17.附件1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建设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热力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