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2025)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满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00,000.00 元, 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200,000.00 元
1(件)
20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16 16: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响应文件一份。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5年1月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

(三)验货方式:

服务范围及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校内零星维修工程及日常维护服务内部管理、保证维修质量;负责与校方的后勤维修分管负责人沟通协调。
2、日常维护服务:根据相关各类报修,由后勤维修分管负责人安排,如:灯具更换、插座更换、线路检修、网线更换、开关检修、水管更换、水龙头更换、水箱维修、阀门维修、洁具维修、疏通下水、铺贴瓷砖、路牙修补、路面(沥青、透水、水泥)修补、油漆修补、乳胶漆修补、修门、修锁、配钥匙、修吊顶、修铝合金门窗、换玻璃等;
3、供应商自行准备维修设备和维修工具,例如:电锤、电钻、电焊机、切割机、搅拌机、PE管维修机械(φ110~φ250热熔机、电熔机)、磨光机、疏通机、脚手架若干、人字梯、手推车、电瓶车等。
4、供应商保证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5、零星维修工程:维修金额≤5万元的单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以上维修项目涉及房屋均为已建成并入住房屋

(四)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其中按实计算费用(含零星签证计工、除渣费)、价差(含人工、材料、机械)、采购人核价的材料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进行折扣计取(即税率不参与下浮)】。供应商根据1年的采购预算,自行填报折扣。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满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银惠

联系电话:

15923157361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

联系人:

李洪波

联系电话:

15123351588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 零星维修服务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网上询比文件(综合评分法)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满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联系方式-5-八、踏勘现场-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范围及要求-6-三、招标项目管理要求-6-四、招标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相关事项-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8-二、报价要求-9-三、结算原则-9-四、工程材料(设备)核价-9-五、工程结算-10-六、质量保证-10-七、履约保证金-10-八、付款方式-11-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二、评标方法-13-三、评标标准-13-四、无效投标条款-15-五、废标条款-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供应商-16-二、询比文件-16-三、响应文件-16-四、开标-17-五、评标-18-六、定标-18-七、中标-1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十、签订合同-2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2-一、采购合同(格式)-22-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24-一、经济文件-25-一、服务文件-26-三、商务文件-28-四、其他-30-五、资格文件-36-第一篇网上询比邀请书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网上询比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中标人数量(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零星维修服务20万 1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2025年预算金额为20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询比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询比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三)询比文件提供期限1.询比文件提供期限:同询比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86078128@qq.com。(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3)收款信息:账户名称:重庆满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帐号:50050105360000000115(五)投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北京时间16:00.(七)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联系人:李洪波电话:15123351588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银惠电话:15923157361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9号八、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需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零星维修服务1项建筑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二、服务范围及要求1、项目经理:负责校内零星维修工程及日常维护服务内部管理、保证维修质量;负责与校方的后勤维修分管负责人沟通协调。2、日常维护服务:根据相关各类报修,由后勤维修分管负责人安排,如:灯具更换、插座更换、线路检修、网线更换、开关检修、水管更换、水龙头更换、水箱维修、阀门维修、洁具维修、疏通下水、铺贴瓷砖、路牙修补、路面(沥青、透水、水泥)修补、油漆修补、乳胶漆修补、修门、修锁、配钥匙、修吊顶、修铝合金门窗、换玻璃等;3、供应商自行准备维修设备和维修工具,例如:电锤、电钻、电焊机、切割机、搅拌机、PE管维修机械(φ110~φ250热熔机、电熔机)、磨光机、疏通机、脚手架若干、人字梯、手推车、电瓶车等。4、供应商保证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5、零星维修工程:维修金额≤5万元的单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以上维修项目涉及房屋均为已建成并入住房屋三、招标项目管理要求1、供应商全面负责施工安全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车辆(含供应商外请的施工车辆、工程车)进入校内需服从安保处管理,确保安全,因供应商原因发生事故,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施工安全、质量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供应商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须运出校外,运距自行考虑,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垃圾运出校外所发生的污染等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供应商施工人员上下班途中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6、供应商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零星维修工程要做封闭处理确保安全7、供应商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及法院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四、招标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相关事项1.工程内容及要求以甲方相关部门的工作方案为依据。2.承包形式:工程中的材料除明确的甲供材外,其余材料乙供,实行包工包料。3.工程质量验收:甲方工程项目的使用或建设的牵头部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按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关要求、施工方案(图纸)或示意图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等级合格。4.安全管理:乙方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项目管理员的指导和确认。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重庆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6.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施工,科学安排,严禁人为浪费材料及人工。8.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五、投标商需提供下列产品的品牌型号清单(零星维修常用材料)电线、水管、水龙头、网线、灯泡、断路器、空气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水泥、河沙、铝合金材料和PVC管等。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期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合同续签。(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花园8号);注:以上地址如有变动,以采购人更新的地址为准。(三)考核方式1.中标人不良工作态度及不配合采购人工作的情况,采购人形成书面处罚意见,并进行经济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以200-1000元/次。2.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常规项目24小时内,紧急排危4小时内,按采购人电话或微信通知时间起算)响应并现场组织施工,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他人修缮,另处罚供应商500元/次的违约金。3.中标人以零星维修工程量小或其他理由拒绝或拖延采购人的维修要求,处罚供应商500元/次的违约金。4.中标人出现不良工作态度、不配合采购人工作、拖延(指拖延开工时间或拖延施工时间)或不响应采购人零星维修服务内容等情况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与维修单位解除合同,并扣除维修单位剩余履约保证金,因以上情况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维修单位承担相应费用。维修单位出现以上情况,采购人以书面形式记录备案,作为罚款或解除合同的依据。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未出现不良工作态度、不配合采购人工作、拖延(指拖延开工时间或拖延施工时间)或不响应采购人零星维修服务内容等情况,合同满一年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6.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不良工作态度、不配合采购人工作、拖延(指拖延开工时间或拖延施工时间)或不响应采购人零星维修服务内容等情况,采购人视中标人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7.具体服务时间在合同中规定。8.中标人应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维修服务人员进行现场组织施工,并对施工操作不当或错误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施工服务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供应商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维修服务完工后,采购人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注: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完工后,供应商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整体清洁,施工中产生的建渣,由供应商自行处理)。注:具体考核内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报价要求(一)投标报价: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其中按实计算费用(含零星签证计工、除渣费)、价差(含人工、材料、机械)、采购人核价的材料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进行折扣计取(即税率不参与下浮)】。供应商根据1年的采购预算,自行填报折扣。注:①零星维修服务涉及的材料、人工等大部分为零星使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相应成本,结合自身实力报价;②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踏勘要求详见第一篇;③因从施工任务开始至最终收款流程较多,时间可能较长,维修单位正常的收款时间在1-3个月左右,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报价。范围:按实计算费用(含零星签证计工、除渣费)、价差(含人工、材料、机械)、采购人核价的材料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三、结算原则(一)结算原则:按实计算费用(含零星签证计工、除渣费)、价差(含人工、材料、机械)、采购人核价的材料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计取。(二)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按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三)紧急排危和赶工项目结算按中标人中标价计算后税前整体上浮20%,紧急排危和赶工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按此方式结算。四、工程材料(设备)核价(一)凡是有市场价的,严格执行市场价。(二)无市场价的,在项目施工前,供应商需将项目中无认价的材料(设备)进行申报,未及时申报、无核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结算时不能计费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三)以上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工地价(含除税金外的材料运输费、上下车费、转运费等一切费用)。(四)所有材料均不计取采保费。五、工程结算(一)采购人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零星维修项目的结算,若零星维修项目预算金额累计超过10万,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办理结算申请。最终结算价以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二)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由采购人核定。六、质量保证(一)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限执行。(二)防水工程质保期5年,其他内容如修缮、安装、装修等工程质保期1年。(三)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七、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向采购人缴纳年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使用单位服务业务的;2.超标准、超范围收取材料费、工时费,采取直接或变相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和虚报服务项目及金额的;3.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4.供应商出现不良工作态度、不配合采购人工作、拖延(指拖延开工时间或拖延施工时间)或不响应采购人零星维修服务内容等情况超过3次。(二)若中标人所完成的项目无工程质量问题,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最后一个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补偿相关损失或垫付相关费用。八、付款方式采购人和供应商对结算金额确认一致后,供应商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询比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供应商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比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询比文件第二篇。4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询比文件第三篇。5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询比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40%)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糕下浮比例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商务部分(30%)301、投标商提供材料中具备UL防火等级证书和满足UL性能传输标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鲜章)得5分2、投标商法人或者参保人员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5分。3、投标商提供材料中符合RoHS指令2011/65/EU附录II修正指令(EU)2015/863的限值要求,提供SGS出具的验证报告并加盖原厂鲜章得5分。4、投标商提供材料中3C强制认证的得5分5、投标商提供材料中有原厂商提供的不低于25年的产品质量承诺函的得5分。6、投标商提供材料电缆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的得5分。3服务部分(30%)30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服务方案至少1项目概况;2现场条件,具体工作内容;3材料要求及控制4进度控制;5机械及人员安排;6安全、文明规范;7技术质量控制措施等;8环保要求;方案内容阐述非常清晰全面、分析非常准确、非常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得30分;方案内容阐述较清晰全面、分析较准确、较符合实际情况,较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得25分;方案内容阐述上述内容一般清晰全面、分析准确度一般、部分符合实际情况、具有一定可行性和科学性,得22分;提供方案的得18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供应商提供服务部分方案(格式自拟)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响应文件未按询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询比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询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比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一)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供应商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询比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询比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二、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询比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询比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询比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比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询比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比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比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询比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比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比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询比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比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询比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供应商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询比文件之日或者询比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满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账号:50050105360000000115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比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比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询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注:签订合同时,可使用采购人合同范本。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计划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1项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服务计划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询比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询比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询比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的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小学零星维修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邮箱单位地址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说明: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86078128@qq.com。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3.收款信息:账户名称:重庆满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帐号:500501053600000001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