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2025)



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项目编号: XZP2025011500186
. 项目名称: 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
.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

范围
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1-16 09:00:00 至 2025-01-20 17:00:00

获取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2 15:00:00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1-22 15:00:00

开标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其他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双牌石

联系人:

俞主任

电话:

025-5746340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8795824448

电子邮件:

1372645967@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招标编号:JHZB-2025-002)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一、招标条件本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凤镇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1-1609:00到2025-01-2017:00获取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1)介绍信(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1-2215:00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1-2215:00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七、其他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3.最高限价: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4.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双牌石联系人:俞主任电话:025-5746340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18795824448电子邮件:1372645967@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购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