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招标公告(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
邳州市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采购公告
邳州市农业农村局(单位)邳州市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邳州市邳州市25个镇(街道)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小贷贴息、贷款核销和县级银行机构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上报《2024年度邳州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年累计发放8711笔,金额39607.67万元;收回9907笔,金额42975.04万元;逾期金额474.9万元,逾期率1.24%。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具备近三年在徐州市内从事类似审计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审计人员不低于6人。
3、近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7.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30000元,最高限价40000元(整)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具备近三年在徐州市内从事类似审计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审计人员不低于6人。
3、近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其他要求:一、中介服务内容:完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随机抽取1%的贷款户实地入户核实)、贴息数额、月平均余额及对县银行机构补助金额、不良贷款损失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二、服务要求:1、能够接受采购人安排,在要求时间内组织足够人员开展审计工作。2、在审计工作中,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3、严禁转包或分包。三、质量要求:中选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为采购人提供完整、准确审计报告(作为对农商行兑现依据),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审计报告要能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四、时限要求:务必在2025年2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五、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7日 12: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马 婧
联系电话:13913487667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邳州市邳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
项目委托方: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01月15日 08:36:52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起始时间
比选结束时间
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
比选类型
1
202501140026
邳州市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
2025年01月17日 08:00:00
2025年01月17日 12:00:00
30000元(整)
40000元(整)
邀请选取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下载:
2024年度邳州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审计需求书.pdf
2024年度邳州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审计需求书、项目名称邳州市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二、审计依据1.《江苏省“十四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银保监发〔2021]46号)2.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四五”低收入农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含各阶段动态调整的名册)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工作的通知》。三、项目概况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小贷贴息、贷款核销和县级银行机构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要求于2025年2月底前上报《2024年度邳州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年累计发放8711笔,金额39607.67万元;收回9907笔,金额42975.04万元;逾期金额474.9万元,逾期率1.24%。四、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审计报告五、中介服务内容完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随-1-机抽取1%的贷款户实地入户核实)、贴息数额、月平均余额及对县银行机构补助金额、不良贷款损失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六、服务价格区间:30000-40000元。七、选取方式:邀请招标选取。八、相关要求(一)服务要求1、能够接受采购人安排,在要求时间内组织足够人员开展审计工作。2、在审计工作中,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3、严禁转包或分包。(二)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具备近三年在徐州市内从事类似审计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审计人员不低于6人。3、近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三)质量要求中选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为采购人提供完整、准确审计报告(作为对农商行兑现依据),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审计报告要能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四)时限要求务必在2025年2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2-(五)其他说明服务费用由邳州农商行支付。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工作的通知》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4日-3-苏省村1,一关于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为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核销和县银行机构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根据《江苏省“十四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通知(苏银保监发〔2021〕46号)要求,请组织做好辖区内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审计依据1.《江苏省“十四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银保监发〔2021〕46号);2.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四五”低收入农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含各阶段动态调整的名册)。二、审计期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组织方式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市、区)财政局、县银行机构共同组织开展。可按照规定—1—程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四、审计主要内容1.年度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对2024年度内县(市、区)发放和回收的贷款农户与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四五”低收入农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含动态调整名册)逐个进行比对,并随机抽取1%的贷款户,实地到户核实农户用贷情况。按月统计贷款发放和回收数据情况,据实填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情况认定统计表(附件1)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回收情况认定统计表(附件2)。2.核定县(市、区)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数额。根据贷款回收结果情况,据实统计、汇总和核定贴息数据并填报(附件3)。3.核定县(市、区)年度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月平均余额及对县银行机构补助金额。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月平均余额,并根据发放月平均余额作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补助金额,遇有LPR调整,采取按日分段、加权方式计算,填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银行机构补助认定统计表(附件4)。4.核定不良贷款损失情况。对于发放贷款所形成损失,符合核销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已核销的贷款(不包括尚未核销的部分),填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损失核销汇总表(附件5)。5.核定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审核省县财政设立的贷款风—2—险补偿金是否足额专户存储、贷款损失风险补偿金分担情况、存款利息情况以及补偿金余额,并据实填报(附件6)。6.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包括2024年省财政对县(市、区)补助资金到位和县(市、区)财政对银行机构补助资金兑现情况。以县(市、区)财政当年实际收到的资金与拨付的补助资金为准(附件7)。五、填报相关审计数据汇总表审计单位在完成上述项目数据审计后,对相关基础工作表数据进行汇总填报(附件8),作为审计主报告的主要数据依据。六、上报工作总结材料和审计报告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于2025年2月底前,将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纸质盖章)、年度审计报告(纸质)一式五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夏晶晶,(025)86263793;电子邮箱:jsfpbfptj@126.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省农业农村厅21楼2108室。附件:1.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情况认定统计表;2.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回收情况认定统计表;3.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认定统计表;—3—4.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银行机构补助认定统计表;5.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损失核销汇总表;6.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情况认定统计表;7.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认定表;8.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情况汇总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12月19日抄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有关设区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4—附件1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情况认定统计表审计单位:(盖章)月份县申报贷款发放情况县申报贷款发放情况其中:经审计核减贷款发放数其中:经审计核减贷款发放数贷款发放审计结果认定贷款发放审计结果认定月份户数(户)金额(万元)核减户数(户)核减金额(万元)户数(户)金额(万元)123456789101112合计—5—附件2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回收情况认定统计表审计单位:(盖章)月份县申报贷款回收情况县申报贷款回收情况其中:经审计核减贷款回收数其中:经审计核减贷款回收数贷款回收审计结果认定贷款回收审计结果认定月份户数(户)金额(万元)核减户数(户)核减金额(万元)户数(户)金额(万元)123456789101112合计—6—附件3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认定统计表审计单位:(盖章)月份县申报贷款贴息情况县申报贷款贴息情况其中:经审计认定核减贴息情况其中:经审计认定核减贴息情况贷款贴息审计结果认定贷款贴息审计结果认定贷款贴息审计结果认定贷款贴息审计结果认定月份户数(户)贴息金额(万元)核减户数(户)核减贴息金额(万元)户数(户)贴息金额(万元)其中:省级负担(80%)其中:县级负担(20%)123456789101112合计—7—附件4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银行机构补助认定统计表审计单位:(盖章)月份1年期(含)以下1年期(含)以下1年期(含)以下1-3年期1-3年期1-3年期审计认定审计认定审计认定月份户数(户)月平均余额(万元)补助金额(万元)户数(户)月平均余额(万元)补助金额(万元)补助金额合计(万元)其中:省级负担80%其中:县级负担20%1……12合计县农商银行补助金额计算公式备注:遇到LPR调整,注意分段、加权计算补助金额;上述表格中请分别列示补助金额计算过程—8—附件5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损失核销汇总表审计部门:(盖章)序号借款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建档立卡号借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本金(万元)申请核销金额(万元)申请核销理由审计认定核销金额(万元)合计—9—附件6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情况认定统计表审计单位:(盖章)风险补偿金应到位情况风险补偿金支出情况风险补偿金支出情况风险补偿金存款结息情况风险补偿金结余情况年初风险补偿金总额(万元)贷款损失核销总额(万元)其中:风险补偿金承担金额(万元)审计认定实际结息情况(万元)审计认定风险补偿金年末余额(万元)—10—附件7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认定表审计单位:(盖章)省级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万元)省级下拨县级兑付结余县级兑付总额其中:兑付本年其中:兑付往年—11—附件8江苏省县(市、区)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计情况汇总表审计部门:(盖章)年度贷款发放审计认定年度贷款发放审计认定年度贷款回收审计认定年度贷款回收审计认定省、县财政应补总额省、县财政应补总额省、县财政应补总额省对县财政补助拨付审计认定省对县财政补助拨付审计认定省对县财政补助拨付审计认定县财政对农商银行兑现审计认定县财政对农商银行兑现审计认定县财政对农商银行兑现审计认定风险补偿金审计认定户数(户)金额(万元)户数(户)金额(万元)合计年度贷款贴息审计认定金额(万元)年度对银行补助金额审计认定金额(万元)省级承担应补总额(万元)已拨付金额(万元)未拨付金额(万元)县级承担应补总额(万元)已兑金额(万元)未兑金额(万元)年末余额(万元)—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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