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水招标公告(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2025)
招标项目编号:KJ20250114000020
采购单位: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氨水
监督联系人:张昌奉
监督联系电话:13364646676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氨水
标段包/编号:KJ20250114000020-000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5-01-17 09:00:00
招标范围:氨水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监督人名称:张昌奉
监督人电话:13364646676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嘉悦
联系电话:16643690888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氨水.pdf
其他附件:辅料询比采购文件-工业氨水.docx
氨水询比采购(分散)公告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氨水项目编号:KJ20250114000020项目类型:货物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分散)行业分类:C261,C2611,C2612,C2613,C2614,C2619,C262,C2621,C2622,C2623,C2624,C2625,C2629,C264,C2641,C2642,C2643,C2644,C2645,C265,C2651,C2652,C2653,C2659,C267,C2671,C2672C261,C2611,C2612,C2613,C2614,C2619,C262,C2621,C2622,C2623,C2624,C2625,C2629,C264,C2641,C2642,C2643,C2644,C2645,C265,C2651,C2652,C2653,C2659,C267,C2671,C2672C261,C2611,C2612,C2613,C2614,C2619,C262,C2621,C2622,C2623,C2624,C2625,C2629,C264,C2641,C2642,C2643,C2644,C2645,C265,C2651,C2652,C2653,C2659,C267,C2671,C2672项目概况:供应商基本要求:公告/邀请函信息/公告名称:氨水询比采购(分散)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公告开始时间:2025-01-1400:00公告发布形式:网页模板公告信息:项目组成员:徐嘉悦徐嘉悦徐嘉悦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徐嘉悦联系电话:16643690888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氨水标段/包编号:KJ20250114000020-0001第三方系统编号:标段/包编号:KJ20250114000020-0001售标开始时间:2025-01-1400:00售标截止时间:2025-01-1709:00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5-01-1709:00截标/开标时间:2025-01-1709:00标书获取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开标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资格要求: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标段/包内容:氨水氨水氨水公告内容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工业氨水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询比采购公告根据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车间采购计划需求,本次对工业氨水物资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诚邀具备该类物资生产经营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报名报价。一、原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等询比采购;2、此次询比是以我公司为主体的企业行为,解释权归我公司。二、本次询比采购物资内容及相关要求:序号物资编 码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榆树公司工业氨水氨水_不定_工业级_含量≥20%吨150数量:最终以榆树公司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送货目的地:中粮榆树公司 执行时间:2025.1.15-2025.3.31备注:数量为预计三个月需求量,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以每月实际需求量为准,实际采购量与预估量相比会有所增减,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量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报名须知一、报名须知:1、报名单位应提供如下文件:营业执照、开户信息相关材料、廉洁承诺书;2、报价应为含13%税含运费到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厂内库房的价格;3、报名单位应综合评估自身供货能力,应不受雨雪、冰冻等异常天气、道路施工限行及其他异常情况的影响,能够按照需方到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满足生产需求,保证供应;4、成交单位供货时应向我公司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5、报名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6、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以及收取多少金额以E采公告为准,如果收取,待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7日内返还该保证金。7、投标保证金递交帐户:开户名称: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五棵树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07-1104010400014868、报名单位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a、在开标后投标人宣称撤回投标的;b、如果成交方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c、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包括技术附件),在开标后才声明的。9、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人应按照招标人公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按合具体同约定履行义务;10、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送货入厂车辆必须按照门卫相关要求配带各种证件和防火帽、灭火器等防护物品;11、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采购。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询比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oc.com)查看。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载明时间。2、递交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咨询可拨打电话010-21362564。3、响应方应按照电子平台的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要求:1、报名单位应详细阅读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报名单位应按E采平台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文件按E采平台要求格式进行填报。五、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材料;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六、评标原则:1、供应商选择时以“中粮生物科技合格供应商名录”为选择依据;2、在供应商确认时,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生产型供应商;3、质保、售后服务和付款形式具有优势的;4、以最低价为中标原则。七、评审办法:1、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方组建,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2、评审程序:评审小组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统一开启响应文件,价格评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轮或多轮询比。3、成交标准:采购方从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比的未成交的供应商。4、报价单位需签字盖章上传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否则报价无效。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注册绑定,办理CA认证证书等,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21362564(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8: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1.1操作手册下载供应商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中粮集团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CA证书申请-供应商》手册。1.2注册供应商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在“平台登录入口”选择“供应商登录”注册登录,按照《中粮集团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指引完成用户注册及登录。1.3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查阅右侧漂浮栏点击“CA办理”-“证书新办”登录后按照程序要求办理。1.4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软件”下载—“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驱动管理工具”下载相关驱动并全部安装。供应商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软件”下载—“中粮E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驱动并全部安装。(以上服务热线、相关操作指引、驱动、客户端若与平台系统中不一致,以平台发布最新服务热线、相关操作指引、驱动、客户端为准。)2.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内容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响应文件内容混做将无法正常评审,其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系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处理,如由于系统原因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在软件系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导入上传需注意响应文件、可编辑版响应文件分别导入,报价一览表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直接响应,无需上传文件。3.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九、联系方式:采购方: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东风大街1号联系人:徐嘉悦电话:16643690888附件1:合同草案需方:供方: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榆树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编码、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单 位数量含税单 价交货时 间含税金额详见合同明细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2.1供方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包括技术要求)按xxxxxx相关标准执行。2.2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6个月,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从供方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2.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方以传真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需方工作人员联络,若需方无法自行解决则供方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供方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或更换,需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可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3.1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及方式:3.2.1交货地点: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库房。3.2.2交货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交货地点,需方负责卸车。3.3收货人: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6643690888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风险负担:4.1汽车运输,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费用及风险由供方承担,到达交货地点以后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需方承担。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5.1供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货物包装应适于运输、防潮、防震和经受合理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输。由于货物包装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毁、灭失及给需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不计费。如约定由供方收回包装的,供方应予接到需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予以收回,逾期由需方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供方承担。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6.1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初步验收(指对到货产品的数量、规格、外包装等外观可见事项进行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货单”后,视为供方完成交货。但该“验货单”只作为并且仅为初步判断货物数量、质量的目的,货物实际质量情况应以使用之后的效果为准进行判断。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质量缺陷,仍应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供方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初步验收而减轻或免除。经初步验收,如货物数量短少10%以上的,供方应在交货期内补足,如不能在交货期内补足,不足部分按延迟交货处理。6.2货物到达需方两周内,需方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标准完成理化检验。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供方三日内给予换货或退换,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否则将视为供方违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货物验收不合格视为供方未交货,导致交货迟延的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权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此检验结果为货物的最终检验结果,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转移:7.1供方应保证对所售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售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因权利瑕疵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供方保证所售卖的产品不侵犯第三人权益,因售卖产品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需方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供方承担。货物装载至需方运输车辆/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所有权转移至需方。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8.1货到付款。8.2如有质保金,上述款项支付数额则为扣除相应质保金后的金额。质保金比例为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8.3供方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若需方发现供方提供的为虚假或不实发票,则需方有权最高按照票面金额的10%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还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相应损失。8.4供方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供方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需经需方同意并出具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变更信息函原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第九条保密条款:9.1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一年之内,供方有义务对自需方处得到的信息保密,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如供方未按时交货,每迟延一天供方按未到货金额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迟延交货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10.2货物质保期内,凡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问题,而给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供方承担责任。10.3若需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应付货款,每推迟五天,需方按应付货款金额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若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合同各方同意的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使合同的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由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告知其他合同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快递给其他合同方为证。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xxxxxx起至xxxxxx。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结算及解决合同纠纷条款的有效。第十四条生效及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如合同是以招标方式订立的,则需方招标文件、供方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如有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买方买方(盖章):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东风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0431-83827388传真:0431-8382722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五棵树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07-11040104000148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868175134邮政编码:130401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卖方卖方(盖章):XX住所:X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XX传真:开户银行:XX账号: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邮政编码:XX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为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向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以下简称贵司相关人员)支付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2.我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向贵司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会为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会将钱、物借给贵司相关人员。3.我公司不会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借口,邀请贵司相关人员参加可能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活动。4.我公司不会为贵司相关人员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各种方便。5.我公司不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与贵司相关人员就合作关系的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6.我公司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为贵司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我司若发现贵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贵司有关采购廉洁自律的行为,我司将予以拒绝并要求贵司工作人员予以纠正。对于无法拒绝或贵司工作人员不予纠正的,我司将及时向中粮生物科技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431-83827018)。若贵司纪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我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我司有关人员将予以协助,并如实及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和资料。若我公司有关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我司愿接受贵司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与中粮生物科技所有下属企业的业务往来、纳入“合作方黑名单”等方式,并接受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做出的任何处理。特此承诺。公司(全称):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XX年XX月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氨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