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 蔬菜及调味品招标公告(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0028
项目编号:D6405-20250116000002
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017960.00
最高限价(如有):401796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马莲梁,共8学校;(注:马家梁距县城约22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
947160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大战场中学、宽口井九年制、花豹湾完小、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长山头九年制、小洪沟完小、中宁五中、红梧、双井子、白路完小、恩和完小、鸣沙完小、特殊教育学校、东华中学,共15所学校;(注:小洪沟距县城约39.7km,要求中宁五中及特殊教育学校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
1373580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12所学校;(注:徐套完小距县城约94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
570240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四标段
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四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北滩完小、长山头中学、红宝完小、石喇叭完小、舟塔完小、中宁八小、余丁完小、中宁三中,共12所学校;(注:太阳梁一小距县城约35km,要求中宁八小及中宁三中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
1126980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4017960

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 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2.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1-17 00:00:00 至 2025-01-24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0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 锁登录 “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 5.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 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 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中宁县东街正大路 联系方式:0955503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1408室 联系方式:15909598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超 电话:095550363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莉 电话:1590959863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1-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中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9: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401.79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莉

项目联系电话
15909598630

采购单位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中宁县东街正大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5503633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1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09598630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00282.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项目编号:D6405-20250116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6.最高限价(如有):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7.采购需求:一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马莲梁,共8学校;(注:马家梁距县城约22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二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大战场中学、宽口井九年制、花豹湾完小、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长山头九年制、小洪沟完小、中宁五中、红梧、双井子、白路完小、恩和完小、鸣沙完小、特殊教育学校、东华中学,共15所学校;(注:小洪沟距县城约39.7km,要求中宁五中及特殊教育学校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三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12所学校;(注:徐套完小距县城约94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四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北滩完小、长山头中学、红宝完小、石喇叭完小、舟塔完小、中宁八小、余丁完小、中宁三中,共12所学校;(注:太阳梁一小距县城约35km,要求中宁八小及中宁三中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8.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四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以上1.3-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17至2025-01-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2-0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5.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联系方式:0955-5036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莉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联系方式:15909598630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01-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2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电话:0955-503637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项目负责人:王莉电话:15909598630邮箱:359087048@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八)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00282.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项目编号:D6405-20250116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6.最高限价(如有):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7.采购需求:一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马莲梁,共8学校;(注:马家梁距县城约22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二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大战场中学、宽口井九年制、花豹湾完小、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长山头九年制、小洪沟完小、中宁五中、红梧、双井子、白路完小、恩和完小、鸣沙完小、特殊教育学校、东华中学,共15所学校;(注:小洪沟距县城约39.7km,要求中宁五中及特殊教育学校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三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12所学校;(注:徐套完小距县城约94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四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北滩完小、长山头中学、红宝完小、石喇叭完小、舟塔完小、中宁八小、余丁完小、中宁三中,共12所学校;(注:太阳梁一小距县城约35km,要求中宁八小及中宁三中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8.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四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以上1.3-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17至2025-01-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2-0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5.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联系方式:0955-5036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莉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联系方式:15909598630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01-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2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电话:0955-503637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项目负责人:王莉电话:15909598630邮箱:359087048@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八)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00282.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项目编号:D6405-20250116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6.最高限价(如有):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7.采购需求:一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马莲梁,共8学校;(注:马家梁距县城约22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二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大战场中学、宽口井九年制、花豹湾完小、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长山头九年制、小洪沟完小、中宁五中、红梧、双井子、白路完小、恩和完小、鸣沙完小、特殊教育学校、东华中学,共15所学校;(注:小洪沟距县城约39.7km,要求中宁五中及特殊教育学校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三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12所学校;(注:徐套完小距县城约94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四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北滩完小、长山头中学、红宝完小、石喇叭完小、舟塔完小、中宁八小、余丁完小、中宁三中,共12所学校;(注:太阳梁一小距县城约35km,要求中宁八小及中宁三中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8.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四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以上1.3-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17至2025-01-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2-0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5.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联系方式:0955-5036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莉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联系方式:15909598630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01-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2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电话:0955-503637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项目负责人:王莉电话:15909598630邮箱:359087048@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八)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00282.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项目编号:D6405-20250116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6.最高限价(如有):4017960元(其中:一标段947160元;二标段1373580元;三标段570240元;四标段1126980元)7.采购需求:一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马莲梁,共8学校;(注:马家梁距县城约22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二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大战场中学、宽口井九年制、花豹湾完小、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长山头九年制、小洪沟完小、中宁五中、红梧、双井子、白路完小、恩和完小、鸣沙完小、特殊教育学校、东华中学,共15所学校;(注:小洪沟距县城约39.7km,要求中宁五中及特殊教育学校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三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12所学校;(注:徐套完小距县城约94km,要求所有学校食材一周两供。)四标段:蔬菜及调味品供应,供应地点为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北滩完小、长山头中学、红宝完小、石喇叭完小、舟塔完小、中宁八小、余丁完小、中宁三中,共12所学校;(注:太阳梁一小距县城约35km,要求中宁八小及中宁三中食材一日一供,其余学校食材一周两供。)8.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四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以上1.3-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17至2025-01-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2-0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5.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联系方式:0955-5036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莉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联系方式:15909598630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25-01-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2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黄超地址:中宁县正大路电话:0955-503637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项目负责人:王莉电话:15909598630邮箱:359087048@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八)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及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 蔬菜及调味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