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服务招标公告(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LX2024-099
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1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策: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口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采购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或发送至381468315@qq.com 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用。
售价(元):0(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30时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二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cSnnJg3TX7h2HeTWDsyqfQ==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兰溪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三家,具体信息如下:
杭州银行金华兰溪支行:
联系人:江昌奇 联系电话:155586795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支行
联系人:童燕红 联系电话:15888953168
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
联系人:掌丽 联系电话:18357991025(0579-88824616)
8、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镇前路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893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思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14703511
质疑联系人:黄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8961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联系人 :周灵肖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507
2025年01月15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doc656.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7: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洪思晨
项目联系电话
15214703511
采购单位
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镇前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9-89013588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兰溪市西山路2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14703511
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XC-LX2024-099采购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评标细则26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合同样本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C-LX2024-099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0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简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1项1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政府采购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或发送至381468315@qq.com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用。售价(元):0(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30时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二楼开标室5、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cSnnJg3TX7h2HeTWDsyqfQ==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兰溪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三家,具体信息如下:杭州银行金华兰溪支行:联系人:江昌奇联系电话:1555867955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支行联系人:童燕红联系电话:15888953168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联系人:掌丽联系电话:18357991025(0579-88824616)8、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镇前路3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8930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思晨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14703511质疑联系人:黄静质疑联系方式:0579-888961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兰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联系人:周灵肖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5072025年01月15日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附件a: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地 址邮编资质等级开票资料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地 址电 话开户行银行账号类别项目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姓 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电话电子邮箱报名时间年 月 日备 注附件b:弃标函致: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单位名称)在认真研读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后,决定放弃本项目投标,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参见此附件)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381468315@qq.com)。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以下浮率报价;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计算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现场踏勘:自行踏勘5演示时间及地点:无6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公告“质疑与澄清”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要求采购人和招标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招标人将于规定时间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注:递交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可以是U盘或DVD光盘(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备份文件不强制提供。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或直接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人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招标人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提供)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111、以下情形视为未提交有效投标文件: (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加密文件解密异常,且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无效的; (3)加密文件解密异常,且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121、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1月25日17时00分前,以(邮寄形式或直接送达)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1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整在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开标室。14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一正三副)邮寄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并且分别胶装成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跟上传到政采云系统的电子加密文件一致,并且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16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196152/index.html, 或者也可以通过 http://www.lanxi.gov.cn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共资源交易’链接进入访问),中标人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17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8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2)项目属性: ③工程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否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采购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资金;预算总价:1000000元。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21付款方式: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款按季度结算。工作完成后,发包人将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验收。2、由考核验收结果或违约责任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经费中扣除;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服务费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作量结算清单及正式税务发票。2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价的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担保、银行保函、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保险的,须选择本地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公司保单)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完毕提交相关资料后向采购人申请退还。2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5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þ 不适用26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þ 不适用27特别说明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工作,超过3次视为违约,并对采购人付出相应赔偿,具体赔偿另行协商。一、总则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1.1.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工程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预算及采购控制价: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1.5对供应商相关要求1.5.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1.5.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3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5.4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1.6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8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计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标准向中标单位计收。如有公证处,公证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响应人报价宜综合考虑。1.9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踏勘现场1.12.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2.2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1.12.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12.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磋商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和标准;(5)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4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2.5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响应文件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3.1.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1.2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注:本项目磋商响应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价格文件”中,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第一部分: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报价函(含报价明细表);(3)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首次报价时无需提交);(4)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设备(专用工具)清单;(格式见附件);(4)拟在本项目任职的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管理人员表、劳动力投入计划表;(6)同类业绩一览表;(7)投标人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或方案;(8)安全作业承诺书;(9)针对本项目具体的服务方案、服务计划、人员管理;(10)服务质量承诺书;(11)对突击保障任务、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及处理预案;(1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根据商务技术标评分细则);(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第三部分:资信文件1、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声明函;(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近3个月任意一月投标单位纳税记录及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没有失信行为的承诺函;8、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总公司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有)9、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2首次报价3.2.1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采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首次报价;3.2.2响应人报价的格式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响应人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响应人在报价时需要扩展表格的,也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同样格式进行扩展;3.2.3响应人报价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响应报价为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报价中;(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人在响应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数据调查分析、技术服务、报告编制及出具、报告成果评审费用、培训及现场指导、招标代理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即投标报价为投标供应商所能承受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4)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3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5本项目为单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单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3.6.2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8响应文件的编制3.8.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共分三个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公章扫描件)。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3.8.3本项目实施线上响应,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提交4.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截止时间的变更4.1.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上传系统,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1.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将在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同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同媒体公告。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通知。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在该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补充磋商响应文件。1.1.1.4.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正4.3.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2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由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修正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进行确认。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5.磋商及定标5.1磋商流程5.1.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5.1.2.在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对供应商进行在线询标,供应商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资信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的评审。5.1.4.磋商小组先对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对供应商进行在线询标,供应商须在发起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发起的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资信技术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价格文件评审。5.1.5.资信技术文件评分结束后,然后在线开启价格文件,进行价格磋商,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5.1.6.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在线公布后,在线开启最后报价,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5.1.7.综合评审结果在线公布各供应商得分汇总,并在线提交(宣布)成交候选人。5.1.8.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并公布采购结果。注: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2磋商的原则和纪律5.2.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审慎地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倾向性和引导性言行的影响;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影响磋商小组的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5.2.2磋商组织(1)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磋商小组在成员之中(除采购人代表)可推荐一名组长,主持评审磋商工作,集各成员意见,使整个评审磋商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5.2.3磋商纪律(1)磋商过程由监督人全过程监督,整个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审磋商信息。(2)磋商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规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属于实质性负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情形的,应当询问供应商代表,并允许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和撤回。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不得作为评审磋商依据。(3)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以及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允许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依靠除此之外的其他外来证明材料。1.1.2.5.3评审报告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1.1.3.5.4磋商过程的监控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1.1.4.5.5磋商过程保密5.5.1评审过程中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与供应商一对一磋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等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5.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成员的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5.5.6成交条件5.6.1通过资格审查的。5.6.2磋商响应文件完全符合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5.6.3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5.6.4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经磋商小组评审综合评分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并不是成交的保证。1.1.6.5.7定标办法5.7.1定标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原则上应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5.7.2采购人在确定第二或第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前向财政部门报告说明。1.1.7.5.8未成交解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1.1.8.5.9成交公告5.9.1定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成交结果,同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9.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签订合同6.1签订合同6.1.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0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修改文件、评审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6.1.3拒签合同的责任: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9.7.关于要求制造商授权的说明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建议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供。也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后向采购人提供。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在成交供应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该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对此应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1.1.8、其他1.1.1.8.1合同履约考核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行合同考核和验收,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配置、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及磋商响应文件有关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提请采购人终止合同,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1至3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2.8.2质疑8.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上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8.2.4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1.3.8.3投诉8.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8.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3.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8.3.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允许范围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0.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10.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10.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10.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请所有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并且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全程在线。(2)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线上开启解密,供应商需及时用CA锁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一般为半小时(解密时限由财政部门设置),逾期解密,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3)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必须跟制作响应文件的CA锁为同一个,否则将导致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三章评标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兰溪市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一、评标组织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二、评(定)标方法开标后,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出初步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范围。磋商小组对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为70分,价格分为30分。先评商务技术标得分,后再开价格标。价格部分取合格供应商中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分计算,以二项总分最高为成交方(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磋商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若也相同,则以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如若供应商不参加抽签,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三、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采购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四、评(定)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人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评议,确定合格中标人,先评商务技术标得分(含资信与服务),后再开价格标,取合格投标人中投标价格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价格分计算,以二项总分最高为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务技术分与价格分都相同的,抽签决定中标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五、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六、商务技术标评定(满分为70分)(1)商务技术分设置为70分,分值分配见以下表格。磋商小组根据表格,对该标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成员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标最终得分为评标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2)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项目实施方案0-35分1、对项目背景及存在问题的理解(5分):理解到位的得3-5分,理解不全面的得1-2分。2、技术思路、工作部署及具体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5分):对项目现状了解清晰,技术思路和工作安排清晰可行的得5分;对项目现状有一定了解,总体技术思路和工作安排可行的得3-4分;对项目现状了解一般,总体技术思路和工作安排可行性不强的得1-2分。3、工作方法的选择、工作量安排及组织保障措施等的针对性、合理性(5分):工作方法合理,保障措施严密的得3-5分;工作方法合理性一般,保障措施有漏洞的得1-2分。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5分):计划合理的得3-5分;计划合理性一般的得1-2分。5、项目质量管理保证及安全保证措施方案(5分):方案清晰可行的得3-5分;方案可行性不强的得1-2分。6、确保服务的组织措施(5分):组织措施严密的得5分,组织措施一般的得3-4分,组织措施有漏洞的得1-2分。7、确保服务质量的措施(5分):组织措施严密的得5分,组织措施一般的得3-5分,组织措施有漏洞的得1-2分。以上方案未提供不得分。2拟投入设备及人员配备0-20分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合理、齐全等内容进行比较评分,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合理、齐全的得5-8分;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能基本完成本项目工作量的得1-4分。(必须提供图片、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本项目配备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提供齐全且年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1名或者年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目要求所有配备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注:各人员在本工程中所任岗位需在配置表中注明。】3服务承诺0-9分1、供应商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每减少1小时加分,最多得3分。2、供应商提出的对采购项目有建设性的承诺,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多得2分。3、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4、与需求单位的配合:0-1分4本地化服务0-3分投标人公司注册在兰溪或纳税地点在兰溪的得3分(标书内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纳税在兰溪完税凭证为准)。5企业业绩0-3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进行评定,供应商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四、价格分(满分为30分)4.1价格文件的开启: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开启合格投标人的价格文件,公开宣读并由投标人确认对没有合格的投标人价格文件将不予开启。价格分采用低价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如报价等于最低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总分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所有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编号:ZJXC-LX2024-099二、采购单位名称: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三、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四、承包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兰溪市永昌街道范围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的拆违或环境整治以招标人发出任务通知上的时间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工作内容:(1)做好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清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各类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工作,并协助开展其他村容村貌整治工作;(2)协助做好拆违及整治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劝离、现场相关物品清运处置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拆违及整治;(3)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噪声等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并及时做好现场各种残物、垃圾的清理和清运工作,确保现场清洁;(4)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影响村容村貌或违建拆除后影响景观、安全、出行的部位(件)予以修复、装饰;(5)协助做好拆违及整治工作的社会稳定工作;(6)做好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4、拆违采购清单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最高单价限价(元)备注1民工(男工)200/天含餐饮2技工300/天含餐饮3风钻18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4气割、磨光机15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20吨以上35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20吨24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吨以下18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下125/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上18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8吨315/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25吨375/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3吨15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5吨25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20吨400元/次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吨以下200元/次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汽车35/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三轮车2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1三轮拖拉机63/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2四方拖拉机10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3八方拖拉机13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4十二方拖拉机180/小时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5脚手架(不含人工)100元/天/组注:(1)按“小时”计:按小时计的机械按每小时单价计算,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起算;其中挖机按3小时起算,使用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超过3小时的,按每小时单价累计。按“天”计:8小时/天,综合单价5小时以内算半天,5-8小时算全天,半天的价格为全天价的60%;(2)车辆数应与民工人数(除技术人员外)相匹配,8人以内为一车,以此类推,以实际出车数为准;(3)工作人员餐饮自理;(4)机械综合单价含机械进场费、拖车费;(5)所有综合单价含税金、管理、保险费等一切费用;(6)在拆违及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配安全绳索、灭火器等,完善安全措施;【★】五、作业安全责任中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业管护期间,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并办理意外保险,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采购人一概不负责,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予以明确。【★】六、商务条款:1、本项目采购人已设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各磋商供应商在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写报价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区间为3%-5%,超出报价下浮区间的,做无效标处理。2、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磋商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磋商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3、中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各项中标综合单价不变,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每次服务所需的各种人员、人数及性能良好的车辆机械设备,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4、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5、如采购人需要多名工人(3人及以上)的,中标人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6、拆违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标人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中标人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7、拆违人员需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拆违人员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油费维护保养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中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10、费用核对:每月服务结束,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按中标单价计算当月服务费用,并交由采购人核对。11、中标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中标人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12、经采购人对中标人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响应时间、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到位、费用核对等情况考核后,如认为能胜任拆违工作的,采购人可续签两年合同。13、拆违人员在拆违及村容整治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中标人的专职安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开,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督促拆除人员按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4、中标人在拆违及村容整治过程中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注意本项目临街道、人流量大房屋拆除时必须确保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安全网和设置警戒线等,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房屋安全拆除。15、在用工申报前中标人应对现场踏勘,拟定人员、机械设备数量以及完成时间。中标人按照工程量或技术要求配备人员或机械设备,中标人提供了与工程量或技术要求不相匹配的人员、机械设备或其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次数列入考核范围。16、中标人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不能胜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工作人员。17、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尘处理,必须有除尘设备。如遇路边拆除必须即拆即清,无安全隐患。若因除尘防护工作造成的相关事故(包括第三方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付款方式: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款按季度结算。工作完成后,发包人将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验收。附件1:拆违劳务承包单位考核表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项目工作任务考核标准分值评分重要工作1工作质量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发现一处扣3分。15重要工作2成本控制拆违工具、人工严格有效控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经查实虚报人工、台班使用情况的,发现一次扣5分。15重要工作3安全质量应针对承包项目作业活动开展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针对风险源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的告知。未做好以上工作,发一次扣5分。20基本工作4投诉情况在履行拆违工作中,违规拆违收到有效投诉一次,经核查属实扣5分。5基本工作5执行能力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及委托方临时安排的任务为满分,因工作失误未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在执行工作任务中,有重大失误给公司或委托方带来负面影响的,此项为0分。5基本工作6业务技能专业技能、技术好,能熟练操作拆违工具,拆违质量受到好评者。加2分,反之扣2分。5基本工作7部门配合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或部门工作,按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并完成与之相应的工作,不配合工作者一次,扣1分。5基本工作8工作效率工作一贯积极主动,保证质量提前完成为满分。偷懒、故意拖延时间,靠同事帮忙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2分。5基本工作9礼貌礼节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注重仪容仪表、礼貌礼节、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及委托方良好形象为满分。违规违纪现象两次,纪律观念不强,扣2分。违纪违规被指正时,态度傲慢,扣4分。仪容仪表不达标,礼节礼貌差一次,扣1分。5基本工作10劳动纪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坚决杜绝酒后上岗,在岗人员严禁睡岗。现场作业时,要履行作业通知单及签认手续,并和现场有关责任人沟通确认之后方可实。发现一次,扣2分。5基本工作11工作责任心工作责任心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情,认真执行委托方的各项任务,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为满分,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找借口推脱责任,不能及时处理和发现突发事件,每次扣1分。5基本工作12应急措施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现场安全实际情况,并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每次加5分。10其他一票否决项如在上一次服务中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止或造成重大影响或增加政策处理难度的,本次考核直接计0分考核结果 说明:1、如果当月考评分未达到70分以上,第一次甲方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按要求整改;如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要求的,或考评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采购人有权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分派或调整承包商的拆违任务。3、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工作,超过3次视为违约,并对采购人付出相应赔偿,具体赔偿另行协商。4、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不明或存在异议,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协商处理。第五章合同样本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双方按照(项目名称)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谈判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承包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兰溪市永昌街道范围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的拆违或环境整治以招标人发出任务通知上的时间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工作内容:(1)做好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清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各类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工作,并协助开展其他村容村貌整治工作;(2)协助做好拆违及整治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劝离、现场相关物品清运处置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拆违及整治;(3)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噪声等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并及时做好现场各种残物、垃圾的清理和清运工作,确保现场清洁;(4)按照甲方要求,对影响村容村貌或违建拆除后影响景观、安全、出行的部位(件)予以修复、装饰;(5)协助做好拆违及整治工作的社会稳定工作;(6)做好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三、合同金额:具体单价详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中标单价(元)中标下浮率备注1民工(男工)含餐饮2技工含餐饮3风钻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4气割、磨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20吨以上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20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上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8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25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3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5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20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汽车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三轮车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1三轮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2四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3八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4十二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5脚手架(不含人工)注:(1)按“小时”计:按小时计的机械按每小时单价计算,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起算;其中挖机按3小时起算,使用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超过3小时的,按每小时单价累计。按“天”计:8小时/天,综合单价5小时以内算半天,5-8小时算全天,半天的价格为全天价的60%;(2)车辆数应与民工人数(除技术人员外)相匹配,8人以内为一车,以此类推,以实际出车数为准;(3)工作人员餐饮自理;(4)机械综合单价含机械进场费、拖车费;(5)所有综合单价含税金、管理、保险费等一切费用;(6)在拆违及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配安全绳索、灭火器等,完善安全措施;四、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款按季度结算。工作完成后,发包人将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验收。2、经甲方对乙方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响应时间、完成时间、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到位、费用核对等情况考核后,认为能胜任拆违工作的,乙方可续签两年合同。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在拆违及整治工作中进行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2、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4、甲方应及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揽合同领取拆违及整治费用;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乙方应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并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乙方必须加强现场风险隐患消除,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保密工作;5、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行为。如工作内容有变动的,乙方应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6、乙方负责承担其拆违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油费维护保养费、安全保护装备等一切费用,为人员、设备等提供与作业服务有关的一切保险,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必须具备与本合同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现场拆违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持有相应专业工种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现场拆违人员3人以上(含3人)的,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乙方人员不能胜任,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工作人员;8、乙方提供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必须符合工程量和技术要求,对不符合工程量或技术要求的机械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更换;9、乙方应在拆违及整治现场规范设置标识标牌,配备除尘设备,做好防尘处理,在单次拆违及整治结束后的指定时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10、乙方在拆违及整治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在拆违及整治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11、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服务事项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2、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该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一)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二)本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1)合同存续期间,乙方相应资质发生变更,不再符合拆违及整治工作相关资质的;(2)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伤亡或重大损失的;(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4)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6)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工作,超过3次视为违约;(7)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三)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八、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兰溪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和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二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部分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报价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1、磋商响应函;2、报价函(含报价明细表);3、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首次报价时无需提交);4、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磋商响应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须知、合同条款、采购需求及其他有关的文件后,投标总价按投标报价表,作为一口价包干使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承接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服务任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书附录是我方投标书的组成部分。4、服务期限:按采购人时限要求上报成果。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以为负责人的项目班组进行项目实施。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愿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日期:年月日2、报价函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报价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项目负责人磋商报价下浮率(%)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应包括整个项目所有需的一切费用。即所投报的响应报价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报价下浮率(%)备注1民工(男工)含餐饮2技工含餐饮3风钻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4气割、磨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20吨以上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20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上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8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25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3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5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20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汽车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三轮车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1三轮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2四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3八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4十二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5脚手架(不含人工)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3、最终报价函(此“最后报价函”是各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后的第二次最终承诺报价,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在磋商结束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政采云平台或在平台上直接报价)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最终报价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项目负责人磋商报价下浮率(%)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报价应包括整个项目所有需的一切费用。即所投报的响应报价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最终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报价下浮率(%)备注1民工(男工)含餐饮2技工含餐饮3风钻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4气割、磨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20吨以上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20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5挖机、镐头机工作重量10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6叉车 6吨以上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8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7吊机 25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3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8铲车5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20吨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9平板运输车10吨以下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汽车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0运输工具车辆三轮车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1三轮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2四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3八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4十二方拖拉机含机械、进场费、油、技术员15脚手架(不含人工)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公安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5.第二部分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技术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年月日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设备(专用工具)清单;(格式见附件);(4)拟在本项目任职的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管理人员表、劳动力投入计划表;(6)同类业绩一览表;(7)投标人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或方案;(8)安全作业承诺书;(9)针对本项目具体的服务方案、服务计划、人员管理;(10)服务质量承诺书;(11)对突击保障任务、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响应时间及处理预案;(1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根据商务技术标评分细则);(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投标声明书致: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的采购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人及其采购项目的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为:。4、我方及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响应方概况公司名称响应方概况地址响应方概况经营范围响应方概况成立时间经济性质响应方概况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响应方概况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数响应方概况资产总额净资产响应方概况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响应方概况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参加社保响应方概况近三年业绩、信誉合同总额: 万元,合同履行情况:响应方概况单位优势及特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单位公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设备(专用工具)清单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产地产权已使用年限配备台数备注 拟在本项目任职的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经 历年~年参加过同类项目和名称担任何职备注 项目管理人员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现任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备注 劳动力投入计划表工种人数性别 5.1.同类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金额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服务质量承诺书内容要求:磋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服务要求、特点等,合理、科学、慎重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服务承诺:2、服务标准:3、本项目应达到的效果和指标: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承诺书我单位就(项目名称)有关情况承诺如下:中标后提供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参保单复印件,参保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上述承诺事项均表达本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法律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违背我单位承诺的,经查实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接受处罚。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第三部分资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资信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年月日资信文件目录1、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声明函;(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近3个月任意一月投标单位纳税记录及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没有失信行为的承诺函;8、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总公司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有)9、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三改一拆”环境整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XC-LX2024-099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商务技术部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他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近3年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声明: 。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商务技术部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声明,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响应文件及其他文件,参加磋商、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他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6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至:(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7、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声明函至:(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8、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总公司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有)9、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7.弃标回执致: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司已报名(项目名称),(编号:),但因原因,放弃本项目磋商。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2025年月日注:如供应商已报名却想放弃磋商,使用该弃标回执。本函邮箱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前1日下午17:00前提供弃标回执单。请供应商如不参加本项目磋商务必通过邮箱381468315@qq.com回传本回执。投标人自评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投标人自评分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扩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