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输液袋清运 未被污染输液瓶清运招标公告(闽侯县总医院2025)
【公告】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袋(瓶)清运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供稿:后勤保障部
编辑:游 颖
责编:程丽芳 王 娟
编审:林 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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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袋(瓶)清运项目(二次)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清运项目(二次)2.本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3.采购标的采购包采购标的数量/时效采购需求预算总价/最高限价1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清运项目(二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详见采购内容要求(附件1)0注:(1)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可以提供负数报价,视为给我院付款。(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包响应,对采购包内所有内容及其数量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对采购包进行拆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报名资料递交1.报价一览表;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排污许可证》;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5.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废玻璃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6.资格承诺函(见附件2);7.采购内容要求完全响应承诺函(内容见附件1,承诺'函格式自拟);8.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为准)前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或正在行的5份同类项目合同。9.回收处置方案(必须包含回收交接记录、回收综合利用方案、可追溯机制流程、应急处置流程、车辆保障、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等)以上报价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均要求加盖公章,密封后备注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三、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采购时间和地点报名资料应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号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保障部,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将被拒收。四、评审时间及方式1.评审时间: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即开始评审。2.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3.评审标准:①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②评审小组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综合评估,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即给我院付款金额最高者)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询价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4.若提交报名材料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或与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五、其他事项1.项目联系人:潘工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保障部电话:0591-221899562.采购质疑投诉举报部门名称:闽侯县总医院监督内审部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总医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院(闽侯县医院)行政楼二楼监督内审部联系方式:0591-229821593.如资质不符合省、市卫健部门文件规定,若资质造假或过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附件:1.采购内容要求2.资格承诺函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公2024月14日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附件1采购内容要求(以下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如不满足,其投标无效)一、技术和服务要求1.全年大约产生输液袋10吨、玻璃0.8吨、AB液桶0.6吨,成交人必须积极主动回收,定期(或根据采购人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回收,不允许堆积。回收时必须当场称重、交接签字,台账保存好备查。2.成交人在承运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3.成交人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成交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运输车辆驶离采购人辖区后,所有安全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4.成交人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与采购人关于废品破碎清洗、毁型处理的规定,具有完善的回收分拣、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对回收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需依法进行规范处置;要保证遵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5.成交人对需破碎清洗处理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未污染),要做好分拣打包、标识明显,称重、交接登记、转运处理、统计汇总等工作,成交人要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可追溯性。6.残留药水由成交人带回处理,项目中产生的费用如回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收处置费用、税收、社保、员工工资,以及司机的相关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维修、保险、年检、油料、事故处理、司机薪酬险金等费用)等项目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予负责。7.成交人应安全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暂存库,遵守采购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暂存库清洁工作,存在违反行为的,成交人应按照1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造成火情的,按照5000/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8.成交人未按要求定期将回收的塑料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专车送至成交人处理厂,导致回收品流入市场或遗失的,成交人应按照2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9.成交人未遵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如违反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成交人应按照3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成交人装车外运不遵守采购人要求及采购人内部交通秩序,造成装载超限或道路堵塞的,成交人应按照3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1.成交人必须遵守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商务条件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接到甲方转运通知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后,应安排回收人员完成暂存间内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转运交接,并与甲方做好交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重量、袋数等。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4.支付方式:甲方不付费;若乙方为负数报价,按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给我院付款。三、其他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要求,测算自身的成本费用,确定合理的报价,不得恶意竞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不合理报价。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供应商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第三人。4.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附件2资格承诺函致: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我单位参与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清运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其中包含如下条件:1.我单位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5.若中标,将按照我方投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
供稿: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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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袋(瓶)清运项目(二次)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清运项目(二次)2.本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3.采购标的采购包采购标的数量/时效采购需求预算总价/最高限价1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清运项目(二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详见采购内容要求(附件1)0注:(1)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可以提供负数报价,视为给我院付款。(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包响应,对采购包内所有内容及其数量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对采购包进行拆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报名资料递交1.报价一览表;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排污许可证》;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5.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废玻璃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6.资格承诺函(见附件2);7.采购内容要求完全响应承诺函(内容见附件1,承诺'函格式自拟);8.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为准)前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或正在行的5份同类项目合同。9.回收处置方案(必须包含回收交接记录、回收综合利用方案、可追溯机制流程、应急处置流程、车辆保障、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等)以上报价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均要求加盖公章,密封后备注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三、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采购时间和地点报名资料应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号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保障部,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将被拒收。四、评审时间及方式1.评审时间: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即开始评审。2.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3.评审标准:①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②评审小组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综合评估,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即给我院付款金额最高者)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询价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4.若提交报名材料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或与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五、其他事项1.项目联系人:潘工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保障部电话:0591-221899562.采购质疑投诉举报部门名称:闽侯县总医院监督内审部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总医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院(闽侯县医院)行政楼二楼监督内审部联系方式:0591-229821593.如资质不符合省、市卫健部门文件规定,若资质造假或过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附件:1.采购内容要求2.资格承诺函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公2024月14日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附件1采购内容要求(以下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如不满足,其投标无效)一、技术和服务要求1.全年大约产生输液袋10吨、玻璃0.8吨、AB液桶0.6吨,成交人必须积极主动回收,定期(或根据采购人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回收,不允许堆积。回收时必须当场称重、交接签字,台账保存好备查。2.成交人在承运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3.成交人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成交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运输车辆驶离采购人辖区后,所有安全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4.成交人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与采购人关于废品破碎清洗、毁型处理的规定,具有完善的回收分拣、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对回收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需依法进行规范处置;要保证遵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5.成交人对需破碎清洗处理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未污染),要做好分拣打包、标识明显,称重、交接登记、转运处理、统计汇总等工作,成交人要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可追溯性。6.残留药水由成交人带回处理,项目中产生的费用如回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收处置费用、税收、社保、员工工资,以及司机的相关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维修、保险、年检、油料、事故处理、司机薪酬险金等费用)等项目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予负责。7.成交人应安全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暂存库,遵守采购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暂存库清洁工作,存在违反行为的,成交人应按照1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造成火情的,按照5000/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8.成交人未按要求定期将回收的塑料输液袋(瓶)、玻璃输液瓶专车送至成交人处理厂,导致回收品流入市场或遗失的,成交人应按照2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9.成交人未遵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如违反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成交人应按照3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成交人装车外运不遵守采购人要求及采购人内部交通秩序,造成装载超限或道路堵塞的,成交人应按照3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1.成交人必须遵守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商务条件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接到甲方转运通知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后,应安排回收人员完成暂存间内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转运交接,并与甲方做好交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重量、袋数等。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4.支付方式:甲方不付费;若乙方为负数报价,按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给我院付款。三、其他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要求,测算自身的成本费用,确定合理的报价,不得恶意竞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不合理报价。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供应商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第三人。4.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附件2资格承诺函致: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我单位参与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2025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清运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其中包含如下条件:1.我单位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5.若中标,将按照我方投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公众号·闽侯县总医院订阅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未被污染输液袋清运 未被污染输液瓶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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