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带焙脱硫塔锥形段整体更换招标公告(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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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2501XJ0138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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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T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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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T18:00

采购商名称: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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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549190812501070000000014

带焙脱硫塔锥形段整体更换项目

带焙脱硫塔锥形段整体更换项目*马钢炼铁事业部球团分厂脱硫脱销系统脱硫塔锥形段烟道壁板在生产过程中有抖动现象,经检测发现,锥形段壁板多处因气流冲刷变薄,已远低于设计标准(最严重处厚度只有2-3mm),为防止壁板出现焊缝撕裂对生产造成运行和安全风险,现已对锥形段采取临时环型筋加固措施,但仍不能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拟对该锥形段烟道整体更换。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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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到货地点: ;联系人信息:昂朝斌:1385553844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详见询价书

附件下载

附件1:询价书.docx
附件2:零星单项检修合同模板.xlsx
附件5:A2015.111156PT01A2015锥段整体替换工图图20241114-蓝图.pdf
C1C2C3生产服务单元双签协议(首次入).pdf
附件3:工程量清单(带焙区域脱硫塔锥形段整体更换项目).xlsx
附件4:技术方案12.8.docx

附件1询价书:请贵单位按:2025年炼铁事业部带式焙烧机烟气脱硫脱硝协作项目——带焙脱硫塔锥形段整体更换项目所附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图、技术方案等资料中确定的内容报价,有关说明如下:1、请于2025年月日前在欧冶采购平台报价(详见欧冶平台)。2、询价要求:a)合同结算及支付(不接受其它支付条款要求)详见合同内条款;b)安装施工周期:详见合同内条款;c)其他说明:1)合同签订前须签署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2)详见合同内条款;d)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不但包含工程量清单中能够有效鉴别的工作内容(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和措施项目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而且还需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详细描述但确是完成工程内容所必须的任何工作,作为有丰富经验的施工单位无论是否考虑到,报价时都视为已充足考虑并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需要单独列出。e)报价单位自行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负责人的资格文件、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报价单位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报价及结算要求(故障报修欧冶客服4008215025转3):a)乙方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总金额为不含税。本合同为包干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已经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装卸、措施费(含特殊措施费、文明施工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水电、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所有报价中不能漏项缺项,如有漏项缺项则认为已包含在总价内,是承接施工的优惠条件,价格为0元,免费完成此部分工作内容。b)乙方按报价用表提供报价明细,报价总金额为不含税(注意系统报价时选择正确税率,确认是否含税)。c)报价单每页需加盖公章,纸质报价单和对应电子版同时上传欧冶平台。特别注意事项:第一次报价,最低价10%范围内供应商有二次报价机会。价差超过10%,则最低价直接预中标。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二次报价最低价直接预中标。4、请按上述要求编制完整报价内容。5、联系人:技术联系人:计耀东17755538282;昂朝斌:13855538440;商务联系人:黄晨电话:15921087203邮箱:huang_chen@baosteel.com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5号欣创环保营销中心2025年1月\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零星单项检修合同\n\n甲方\n甲方\n甲方\n甲方\n甲方\n甲方\n甲方\n甲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乙方\n\n单位名称(章)\n单位名称(章)\n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单位名称(章)\n\n\n\n\n\n\n\n\n\n\n地址\n地址\n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5号\n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5号\n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5号\n邮编\n \n \n地址\n\n\n\n\n\n邮编\n \n \n \n\n开户行\n开户行\n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n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n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n电话\n\n\n开户行\n\n\n\n\n\n电话\n\n\n\n\n账号\n账号\n178213112911\n178213112911\n178213112911\n传真\n \n \n账号\n\n\n\n\n\n传真\n \n \n \n\n税号\n税号\n913405005815375344\n913405005815375344\n913405005815375344\n经办人\n\n\n税号\n\n\n\n\n\n\n\n\n\n\n法定代表人\n法定代表人\n \n \n \n审批人\n\n\n法定代表人\n\n\n\n\n\n\n\n\n\n\n执行人员\n执行人员\n\n\n\n\n\n\n联系人\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同编号\n合同编号\n\n\n\n版本号\n1000\n1000\n创建日期\n\n\n\n签约地点\n\n\n\n\n\n\n项目编号\n项目编号\n\n\n\n\n\n\n项目名称\n\n\n\n\n\n\n\n\n\n\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n\n工作量及物料供应:\n工作量及物料供应:\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按施工图 (√)按甲方(项目单位)认可的工作量清单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n物料供应方式:()无 ()除定额规定的辅材外,其余全部甲供 (√ )除布袋外,全部乙供\n\n甲方提供技术资料:\n甲方提供技术资料:\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图 (√ )有关技术资料等 ()无\n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的异议 5日内提出,甲方 5日内答复(若有)。\n\n质量技术要求:\n质量技术要求:\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 √)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n费用标准及结算:\n费用标准及结算:\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费用组成 :固定综合单价中不但包括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优惠承诺等一切费用,而且还包含了项目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包含特殊措施费)及标化工地措施费、其他费用】等,且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n费用标准: \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 )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宝武集团费用标准);(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内容作为合同附件);( √ )竞价;( )比价;( )议标。\n结算类别:\n( )单次包干结算;( )限额;( √ )包干;( )按实结算。\n限额费用的调整:\n1 调整条件:对非本合同规定之作业内容,乙方须征得甲方项目单位认可,在履行本合同补充条款第8条款后方可实施。\n2 调整方式:甲乙双方应严格区分合同计划内、计划外(增量)作业内容,合同计划内作业内容仍维持费用限额,对计划外(增量)部分,按甲方项目单位确认的实绩量,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核定费用后双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n\n验收:\n验收:\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n()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 )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执行。\n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实物量确认表、工程验收文件等\n\n保修:\n保修:\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保修期 12 个月。\n2.保修范围:乙方移交的项目即为保修范围的内容。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 工作日之内免费修理。\n3.费用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拒不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有其它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则修理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其它甲方需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合同款可扣除的,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n\n合同附件:\n合同附件:\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项目委托单 (√ )技术协议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n\n付款条款:\n付款条款:\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开具建安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至建安费的90%。\n2、结算资料归档齐全满一年后4个月内支付7%资料归档费,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4个月内支付3%的质保金。\n3、支付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按合同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发票,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账款后4个月内支付)。\n\n风险承担:\n风险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自维修(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期间,维修(施工)毁损、灭失、人身意外等一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n\n违约责任:\n违约责任:\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1.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行约定除外),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按造成实际损失计算,支付赔偿金。\n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n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4.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n\n纠纷解决:\n纠纷解决:\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 )协商; (√)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仲裁(仲裁地点: 上海仲裁委员会 )\n\n补充条款:\n补充条款:\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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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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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1.本合同条款带方框的属选择型条款,条款内容以方框中加“√”号为准,不选择的方框内加“×”号。“()”、“ ”内容填空部分,手写无效。\n2.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通用协议以及其它协商一致签订的有关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3.若结算核减率(甲供主材扣回部分除外)大于30%,甲方按核减额的10%扣罚乙方工程款。\n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决算书送交甲方,无故拖延的按200元/每工作日扣罚工程款。\n5.乙方在开工前须到甲方有关部门签订《廉洁协议》、《安全协议》。进厂作业人员应办理检修作业证。未办理上述手续而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n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包的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乙方擅自分包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擅自分包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n7.按实结算的,甲乙双方最终结算额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原则上结算额不大于合同额。\n8.现场工作量签证甲方的最终确认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仅作为甲方内部管理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工作量确认依据。\n9.凡发生以下情况,甲乙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因无手续擅自进行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a.有关合同标的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以及标的其它方面的条款内容)。b.有关合同履行条款需发生变更(包含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c.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内容超出合同原约定范围。\n10.对送出甲方现场进行检修的设备,乙方对甲方设备无留置权。\n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n12.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发生不可抗拒(不能预知、不能避免、灾难性气候条件)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水电费用依据业主水电费用清单比列相应扣除,若业主无具体费用按结算时建安费用的千分之五扣除水电费执行。\n\n特记事项:\n特记事项:\n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关系,乙方因甲方根据本条约定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n1.乙方存在以下不诚信行为:\n①提供虚假资质,骗取进入甲方供应体系。\n②隐瞒事实,虚报或假报供应商调查关键信息。\n③招标、公开采购或询比价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n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协议。\n⑤故意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n⑥故意数量短缺,实际货物明显与送货单或包装标识不符。\n⑦其他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诚信行为。\n2.违反以下约定的行为:\n①违反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n②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宝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等行为。\n③违反甲乙双方其他约定,造成人身、财产、环境、企业信誉等损害。\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n4.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关系,乙方因甲方根据本条约定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n1.乙方存在以下不诚信行为:\n①提供虚假资质,骗取进入甲方供应体系。\n②隐瞒事实,虚报或假报供应商调查关键信息。\n③招标、公开采购或询比价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n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协议。\n⑤故意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n⑥故意数量短缺,实际货物明显与送货单或包装标识不符。\n⑦其他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诚信行为。\n2.违反以下约定的行为:\n①违反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n②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宝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等行为。\n③违反甲乙双方其他约定,造成人身、财产、环境、企业信誉等损害。\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n4.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关系,乙方因甲方根据本条约定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n1.乙方存在以下不诚信行为:\n①提供虚假资质,骗取进入甲方供应体系。\n②隐瞒事实,虚报或假报供应商调查关键信息。\n③招标、公开采购或询比价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n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协议。\n⑤故意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n⑥故意数量短缺,实际货物明显与送货单或包装标识不符。\n⑦其他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诚信行为。\n2.违反以下约定的行为:\n①违反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n②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宝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等行为。\n③违反甲乙双方其他约定,造成人身、财产、环境、企业信誉等损害。\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n4.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关系,乙方因甲方根据本条约定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n1.乙方存在以下不诚信行为:\n①提供虚假资质,骗取进入甲方供应体系。\n②隐瞒事实,虚报或假报供应商调查关键信息。\n③招标、公开采购或询比价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n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协议。\n⑤故意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n⑥故意数量短缺,实际货物明显与送货单或包装标识不符。\n⑦其他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诚信行为。\n2.违反以下约定的行为:\n①违反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n②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宝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等行为。\n③违反甲乙双方其他约定,造成人身、财产、环境、企业信誉等损害。\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n4.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关系,乙方因甲方根据本条约定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n1.乙方存在以下不诚信行为:\n①提供虚假资质,骗取进入甲方供应体系。\n②隐瞒事实,虚报或假报供应商调查关键信息。\n③招标、公开采购或询比价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n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协议。\n⑤故意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n⑥故意数量短缺,实际货物明显与送货单或包装标识不符。\n⑦其他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诚信行为。\n2.违反以下约定的行为:\n①违反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n②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宝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等行为。\n③违反甲乙双方其他约定,造成人身、财产、环境、企业信誉等损害。\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n4.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关系,乙方因甲方根据本条约定实施退(换)货、合同扣款、中止(或终止)或解除双方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n1.乙方存在以下不诚信行为:\n①提供虚假资质,骗取进入甲方供应体系。\n②隐瞒事实,虚报或假报供应商调查关键信息。\n③招标、公开采购或询比价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n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协议。\n⑤故意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n⑥故意数量短缺,实际货物明显与送货单或包装标识不符。\n⑦其他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诚信行为。\n2.违反以下约定的行为:\n①违反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带焙脱硫塔锥形段整体更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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