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招标公告(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海洋局、慈溪市林业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 生物农药及微生物农药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66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6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数量(支)290000,预算金额4.5元/支,130.5万元,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数量(支)60000,6.0元/支,36万元,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售后要求:中标方需提供≥30万张吊牌,协助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建档。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2月-2025年3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 3.2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01812
质疑联系人:劳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01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
传 真:0574-58976332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6332
质疑联系人:徐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5-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docx93.8K
1.15-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docx
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采购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1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0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4第六章商务条款25第七章附件2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2月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65000最高限价(元):1665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支)预算金额主要参数售后要求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2900004.5元/支,130.5万元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中标方需提供≥30万张吊牌,协助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建档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600006.0元/支,36万元合计350000166.5万元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2月-2025年3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3.2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01812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01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传真:0574-58976332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质疑联系人:徐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电话:0574-63032032联系人:赵老师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验收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服务、管理费、培训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所有项目相关服务内容。2、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未列出的、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应进行优化设计并将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投标文件中电子公章采用CA签章)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审查文件A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A2、营业执照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4、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A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A7、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A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B、第二册:商务技术文件B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B2、投标书;B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6、商务条款响应表;B7、技术条款响应表;B8、按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要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1、报价文件封面;C2、开标一览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可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并单独密封递交,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5年月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4.投标文件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十、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和递交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提交的)。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的效力4.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投标供应商可将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附楼三楼302室),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0574-58976332,13777033530。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16887762@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按顺序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6)第一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7)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8)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按第一阶段开标顺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1665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服务费按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的服务招标为1.264%,100-500万的服务招标为0.869%),分档累计计取。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运河支行银行账号:1202051809900017143十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2、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没有被各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列入不良信用公示的;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为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分项评审标准分值商务技术60分1、试验报告:产品具有:制剂毒理学试验报告,制剂安全性试验报告,林间接种药效试验报告、理化常数分析报告,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对环境生物毒性试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试验报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62、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打孔注射用于松树,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1.5毫升得15分,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2.0毫升得10分,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2.5毫升得5分,≥2.5毫升得3分。注:提供《农药登记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153、推广示范情况:根据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公开推广情况(时间、区域及证明有较高防效作用、是否列入国家林草局林业用农药推荐名单等)进行打分3.1投标免疫制剂公开推广的时间及区域的情况进行评审(5分);推广时间久、区域广、有较高防效作用的得5分,推广时间短、区域少、防效作用一般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公开推广情况(时间、区域及证明有较高防效作用等)以提供的推广应用地森防机构出具的应用情况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为准;3.2投标免疫制剂列入国家林草局林业用农药推荐名单的得5分。列入国家林草局林业用农药推荐名单的须提供国家林草局森防机构相关文件。104、制剂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对所投免疫制剂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酌情打分: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8分;措施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措施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85、供货方案:5.1供货进度计划(4分);计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4分;计划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计划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2产品出库数量及配送批次保障措施到位(5分);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5分;措施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措施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6、售后服务方案:6.1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响应速度保障措施有效(3分) :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分;措施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措施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2免疫预防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组织架构、相关服务认证、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进行评议(6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规范且可操作性强,工作进度能完美衔接采购人要求的得6分,实施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规范且可操作性较强,工作上能配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实施方案有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97、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试剂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公章;(同一项目下的多个合同或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合同,均视为一个合同)。3总分100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1665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分值价格分4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注: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报价得分(4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合同甲方: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关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厂家、品牌、型号数量(支)综合单价(元)合计(元)123合计————注:数量按实结算;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7.1交货期限:7.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3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八、货款支付8.1付款方式: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供货量,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量乘以对应中标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包含在合同价中。十、调试和验收甲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7]11号)的规定组织验收。10.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验收。10.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0.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0.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满意的免疫效果。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问题负完全责任。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1.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1.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1.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1.4货物在交付完成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特别约定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十五、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副本份,(用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松林5.55万亩,是本市重要森林资源,重点区域松林注射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是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主要手段。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我市应在2024年拔除龙山、观海卫、横河疫点,全市达到疫区拔除标准。为实现并巩固防控目标,2025年全市计划采购免疫药剂35万支,所需药剂计划在2024年12月上旬完成采购,并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注射。二、费用测算采购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5万支,金额合计166.5万元,具体为: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支)预算金额主要参数售后要求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2900004.5元/支,130.5万元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中标方需提供≥30万张吊牌,协助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建档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600006.0元/支,36万元合计350000166.5万元三、其他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质保期及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2、投标人投标货物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试检报告;3、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货,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入库手续;4、产品使用过程中若发生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提供解决方案。若需要派遣技术人员,则应在产品使用发生问题48小时内派遣原厂商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指导解决问题;5、供应商具备数字档案平台,数据采样端要求采用卫星定位,清晰可查各个林班打药数量、定位分布、松树打针及吊牌清晰照片影像资料,并可转传至浙江省数字森防平台。6、随货适当配备药瓶剪口和尾部打孔等器械。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可不适用本条款);2、完成供货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价款的95%;经验收评估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3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2月-2025年3月。4质量与验收: 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5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或联合体各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全部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注4: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应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B.商务技术文件封面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采购文件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6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C.报价文件封面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支)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元/支)小计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2900004.5元/支,130.5万元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600006.0元/支,36万元合计大写:小写:备注:1、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完成并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费用,若发生法律纠纷,完全由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采购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1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0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4第六章商务条款25第七章附件2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2月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65000最高限价(元):1665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支)预算金额主要参数售后要求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2900004.5元/支,130.5万元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中标方需提供≥30万张吊牌,协助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建档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600006.0元/支,36万元合计350000166.5万元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2月-2025年3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3.2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01812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01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传真:0574-58976332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质疑联系人:徐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电话:0574-63032032联系人:赵老师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验收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服务、管理费、培训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所有项目相关服务内容。2、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未列出的、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应进行优化设计并将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投标文件中电子公章采用CA签章)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审查文件A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A2、营业执照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4、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A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A7、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A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B、第二册:商务技术文件B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B2、投标书;B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6、商务条款响应表;B7、技术条款响应表;B8、按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要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1、报价文件封面;C2、开标一览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可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并单独密封递交,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5年月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4.投标文件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十、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和递交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提交的)。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的效力4.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投标供应商可将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附楼三楼302室),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0574-58976332,13777033530。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16887762@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按顺序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6)第一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7)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8)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按第一阶段开标顺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1665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服务费按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的服务招标为1.264%,100-500万的服务招标为0.869%),分档累计计取。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运河支行银行账号:1202051809900017143十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2、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没有被各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列入不良信用公示的;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为投标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分项评审标准分值商务技术60分1、试验报告:产品具有:制剂毒理学试验报告,制剂安全性试验报告,林间接种药效试验报告、理化常数分析报告,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对环境生物毒性试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试验报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62、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打孔注射用于松树,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1.5毫升得15分,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2.0毫升得10分,每厘米胸径最低用药量<2.5毫升得5分,≥2.5毫升得3分。注:提供《农药登记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153、推广示范情况:根据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公开推广情况(时间、区域及证明有较高防效作用、是否列入国家林草局林业用农药推荐名单等)进行打分3.1投标免疫制剂公开推广的时间及区域的情况进行评审(5分);推广时间久、区域广、有较高防效作用的得5分,推广时间短、区域少、防效作用一般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公开推广情况(时间、区域及证明有较高防效作用等)以提供的推广应用地森防机构出具的应用情况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为准;3.2投标免疫制剂列入国家林草局林业用农药推荐名单的得5分。列入国家林草局林业用农药推荐名单的须提供国家林草局森防机构相关文件。104、制剂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对所投免疫制剂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酌情打分: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8分;措施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措施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85、供货方案:5.1供货进度计划(4分);计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4分;计划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计划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2产品出库数量及配送批次保障措施到位(5分);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5分;措施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措施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6、售后服务方案:6.1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响应速度保障措施有效(3分) :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分;措施科学、合理,基本符合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措施缺科学、缺合理,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2免疫预防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组织架构、相关服务认证、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进行评议(6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规范且可操作性强,工作进度能完美衔接采购人要求的得6分,实施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规范且可操作性较强,工作上能配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实施方案有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97、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试剂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公章;(同一项目下的多个合同或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合同,均视为一个合同)。3总分100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1665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分值价格分4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注: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报价得分(4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合同甲方: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关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厂家、品牌、型号数量(支)综合单价(元)合计(元)123合计————注:数量按实结算;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7.1交货期限:7.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3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八、货款支付8.1付款方式: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供货量,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量乘以对应中标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包含在合同价中。十、调试和验收甲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7]11号)的规定组织验收。10.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验收。10.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0.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0.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满意的免疫效果。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问题负完全责任。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1.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1.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1.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1.4货物在交付完成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特别约定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十五、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副本份,(用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松林5.55万亩,是本市重要森林资源,重点区域松林注射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是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主要手段。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我市应在2024年拔除龙山、观海卫、横河疫点,全市达到疫区拔除标准。为实现并巩固防控目标,2025年全市计划采购免疫药剂35万支,所需药剂计划在2024年12月上旬完成采购,并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注射。二、费用测算采购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5万支,金额合计166.5万元,具体为: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支)预算金额主要参数售后要求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2900004.5元/支,130.5万元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中标方需提供≥30万张吊牌,协助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上图建档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600006.0元/支,36万元合计350000166.5万元三、其他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质保期及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2、投标人投标货物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试检报告;3、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货,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入库手续;4、产品使用过程中若发生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提供解决方案。若需要派遣技术人员,则应在产品使用发生问题48小时内派遣原厂商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指导解决问题;5、供应商具备数字档案平台,数据采样端要求采用卫星定位,清晰可查各个林班打药数量、定位分布、松树打针及吊牌清晰照片影像资料,并可转传至浙江省数字森防平台。6、随货适当配备药瓶剪口和尾部打孔等器械。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可不适用本条款);2、完成供货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价款的95%;经验收评估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3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2月-2025年3月。4质量与验收: 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5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或联合体各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全部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注4: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应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B.商务技术文件封面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采购文件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6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C.报价文件封面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支)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元/支)小计1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30ml)2900004.5元/支,130.5万元2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50ml)600006.0元/支,36万元合计大写:小写:备注:1、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完成并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费用,若发生法律纠纷,完全由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