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更新改造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招标公告(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2025)


招标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CGPT-XM-JZXTP-HW-202501-004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货物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1-16 13:41: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1 23:59: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01-22 09:4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1-22 09:40:00
开标时间:2025-01-22 09:40:00
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TP-HW-202501-0042 
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估算金额:7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需要收取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收取(实质性要求)
1、交纳金额:100000元。
2、投标人须在 2025年1月22日9时4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
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谈判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谈判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1、谈判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
2、谈判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谈判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谈判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谈判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
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犍为县圣泉路 72 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833-425212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朵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
联系方式:袁老师  0833-2413734  191402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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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公告版).pdf

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JZXTP-HW-202501-0042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估算金额:7000000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殊要求:无(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本项目需要收取谈判保证金。(一)保证金的收取(实质性要求)1、交纳金额:100000元。2、投标人须在2025年1月22日9时4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谈判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谈判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谈判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2、谈判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谈判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谈判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谈判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地址:犍为县圣泉路72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833-425212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朵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联系方式:袁老师0833-241373419140214946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项目编号:CGPT-XM-JZXTP-HW-202501-0042)采购人: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朵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朵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CGPT-XM-JZXTP-HW-202501-0042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三、采购包数:共1包。四、资金情况(实质性要求):资金来源:企业自有。估算金额:7000000元。五、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注:供应商报名前可在采购公告页面免费查看该项目采购文件。(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谈判时间:2025年1月22日9:40(北京时间)。(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七、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犍为县圣泉路72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3-425212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朵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833-241373419140214946九、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估算金额:7000000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单项最高限价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供应商报下浮比例,最终据实结算。注: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当供应商投标报价满足下列情形时,评审小组必须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90%;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一)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采购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收取谈判保证金。一、保证金的收取(一)实质性要求1、交纳金额:100000元。2、投标人须在2025年1月22日9时4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6谈判保证金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谈判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谈判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谈判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2、谈判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谈判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谈判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谈判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成交金额的1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交款账户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询问、质疑电话:191402149469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0元。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不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账户名: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012100000664773。行号:313665000107。注:代理服务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LSGLDL9999001JKDH,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将导致费用交纳失败。13关于本谈判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二、采购清单(实质性要求):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数量暂估最高限价(元/m)下浮比例1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3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20001972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4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2893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5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3804高密度聚乙烯(HDPE)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m30006164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6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6165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8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917合计(元)合计(元)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采购周期: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暂估450天)。2、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上、下车费用和运输费用,不负担转运费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交付前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安排物流在五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4、交货地点:犍为县玉津镇5、付款方式: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供应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对当月供货量进行核对,经双方核定后,在次月支付上月供货价款的75%;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双方核定供货价款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3.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3.11解释、澄清、说明3.11.1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3.11.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1.3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随时关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提醒,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11.4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3.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评审办法及标准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5.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5.1评审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5.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5.4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5.5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6.确定成交供应商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确认;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谈判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成交通知书7.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7.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8.评审委员会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8.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8.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8.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4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8.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8.6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8.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9.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9.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9.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9.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9.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9.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9.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9.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购买方):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乙方(销售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经友好协商,实事求是,诚信真诚的原则下签订;就供应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约定:一、销售产品规格型号及单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暂估数量单价(元)小计(元)1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3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20002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4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3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5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4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6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5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1.材料名称: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2.管材规格:DN8003.接口形式:节流式柔性连接4.环刚度:SN12.5m3000合计(元)合计(元)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备注:1.以上报价价格含13%增值税专票价。管道安装所需的零星材料(橡胶圈等)已综合考虑到供应商管道含税报价中。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相关要求。3.以上报价为含上下车费、运输费等总价。4.以上管道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量调整以上材料供应量。二、付款方式: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供应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对当月供货量进行核对,经双方核定后,在次月支付上月供货价款的75%;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双方核定供货价款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三、交货事项及费用: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和运输费用,不负担转运费用。货物经甲方验收交付前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2、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安排物流在五天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地点:犍为县玉津镇。4、采购周期: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暂估450天)。5、甲方联系人:(1)电话:6、乙方联系人:(1)电话:四、质量标准:1、按国家标准,生产、供货均符合要求。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等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瑕疵及不符合第1条标准,乙方负责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五、管道安装服务方式:根据甲方的要求,甲方选择该次管道销售服务方式为1;1、乙方负责技术指导: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免费提供为期1天的安装技术指导,进行产品性能特点、产品连接方式、施工作业注意事项的培训与讲解及现场安装示范,在安装前,乙方进行相关技术交底,甲方必须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安装。2、乙方常驻现场指导安装,甲方支付乙方所派人员食宿、人员工资350元/天。3、有安装经验清楚国家安装规范及相关事宜,不需要乙方指导安装。六、货物的验收、包装回收、检验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1、按第四条质量标准检验中第1条进行验收。2、产品到达甲方场地后,保证产品无损伤,供需双方根据合同供货范围对数量进行验收,甲方人员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对产品数量的确认。3、乙方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给甲方。4、甲方有权在货到后抽取部分管道样品送检,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更换合格产品。5、本合同所有材料整体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甲方对货物提出书面异议且乙方对该异议认可的除外。甲方验收货物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6、甲方堆放及其他原因损伤产品、不按施工规范安装造成产品质量事故,乙方不负责任。七、关于遵守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法规的约定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必须对公转账才能开具发票。2、合同中的价格为含税价(13%增值税专用发票)。3、发票备注栏内容犍为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八、退、换、补货费用约定1、非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退货不得超出供货总量的5%,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按原销售价退付,相关退货费用由甲方自理。退货后甲方不再补开增值税专票差额。2、补货单价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数量以双方确认为准,乙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和运输费用。九、综合责任约定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于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证明资料,经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后所发生的情况不免除责任。3、甲方安装必须按照安装施工规范进行安装,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设计图纸技术参数可追溯、施工日记可追溯。规避设计技术参数与现场施工参数风险比。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规避由于技术设计的不合理性带来的施工风险。未按施工标准及设计标准及错误的设计标准所产生的产品风险及引发的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4、乙方所提供产品的生产方及原材料商所有产品质量均应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所有产品质量均可追溯到质量源头,因产品原材料及生产工艺所造成的产品不符合生产企业标准,乙方负责质量责任。5、乙方备货完毕,甲方可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延迟要货。十、其他约定1、质量保证:质保期为交货之日起1年。产品使用寿命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管道设计、施工标准规范。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优质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就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施工、合理使用,在产品寿命期内技术性能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负责。未按合同约定的管道质量和数量供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至20000元/次的违约金赔偿,并直接从材料款中扣除并整改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单,在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交付:采购方根据需要,向供方发出送货通知(微信、QQ、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供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3日内按通知的要求先将该批产品提交给采购方,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文件(含检测报告)。3日后到场的,甲方有权每延迟一天对乙方进行1000-20000元的处罚。3、运输要求:由乙方免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4、违约责任4.1供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4.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3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甲方有权每延迟一天对乙方进行1000-20000元的处罚。4.4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损失。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双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解决争议的方法5.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6、采购人保留的权利由于不可预见的政策性调整原因,甲方保留以下权利:①修改采购合同约定的管材数量;②调整采购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③终止或取消全部或部分管材采购,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7、双方保留的权利双方保留权利,由于不可预见的政策性调整或者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重新协商或解除合同。十一、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均摊在交货单价中。1.2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乙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内容。1.3售后响应时间不得大于4小时,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确认和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或换货,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1.4乙方应制定技术培训(指导)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培训和指导。1.5乙方应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应对特殊应急情况,并在2小时内提供所需货物。2、保护和运输2.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均为货物出厂时保护。2.2保护: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保护,防止货物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2.3货物的清单及文件:乙方所提供货物内必须附有详细的清单,有清楚的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并必须附有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2.4由乙方负责完成货物运输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交货地。3、其他要求:因供应商材料质量原因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一切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十二、合同生效约定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3、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发货单、往来函件、传真、邮箱、QQ、微信沟通记录等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犍为县江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管网更新改造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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