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转运服务 清扫服务招标公告(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2025)



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JSZC-321281040-THZX-T2025-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1040-THZX-T2025-0007
项目名称: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1)全镇各村所有垃圾房(池)的垃圾清理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 (见附表一),包括合同期内新建或改建的,并将垃圾装入至市垃圾转运车内,确保中转站内无积存垃圾;(2)负责垃圾中转站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操作、保洁、设施维护和台帐资料等),保持垃圾中转站干净整洁无异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内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1-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步骤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学习操作。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方正CA锁,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8)如在报名中或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智先生:0523-86897512:张先生:0523-87633965。客服QQ:1195486789,70933924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兴化市大邹镇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兴化市大邹镇兴盐路286号
联系人:李桂珠
联系电话:15052355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13961069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
电话:13961069761

附件:
JSZC-321281040-THZX-T2025-000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品目
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
兴化市大邹镇政府机关

行政区域
兴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8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燕

项目联系电话
13961069761

采购单位
兴化市大邹镇政府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兴化市大邹镇兴盐路2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235568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3幢1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燕

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1040-THZX-T2025-0007号采购人: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一月目录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谈判邀请二、总则三、谈判响应要求四、采购需求五、谈判六、成交公告七、合同签订八、质疑九、其它事项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JSZC-321281040-THZX-T2025-0007号 2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成交金额的10%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收取,合同履行后按合同付款比例无息退还。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者☑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电子履约保函办理网址:https://jsdzbh.com/webSite/bHIndex手续费:0.8%(如:履约保证金10万,电子保函手续费约800元,具体详见电子保函平台)4谈判有效期:谈判后60日内5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谈判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30 (北京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 :30 (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谈判最终报价以总价形式,但最终分项价格按照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等比下浮计算。兴化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3.视频参考资料: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1d984549-f767-40c7-8647-cbbd55af52da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23-82020605,0523-87633965三、竞争性谈判、谈判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1.安装调试音视频设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2.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谈判项目需要进行谈判、谈判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对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进行最终调试,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谈判过程可以正常进行。3.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谈判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四、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五.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1.1中小企业定义:5.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1.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1.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5.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5.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根据财政部就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对于项目中所涉及商品和快递包装的,参考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对产品进行绿色包装。5.5绿色数据中心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5.5.1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5.2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5.5.3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5.5.4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5.5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5.6信息安全产品5.6.1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应采用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5.6.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7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根据兴化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兴财购〔2023〕25号)要求,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我市全面启用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与该司进行技术对接。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电子履约保函办理网址:https://jsdzbh.com/webSite/bHIndex手续费:0.8%(如:履约保证金10万,电子保函手续费约800元,具体详见电子保函平台)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一、谈判邀请项目概况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2025年01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1040-THZX-T2025-0007号项目名称: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1)全镇各村所有垃圾房(池)的垃圾清理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见附表一),包括合同期内新建或改建的,并将垃圾装入至市垃圾转运车内,确保中转站内无积存垃圾;(2)负责垃圾中转站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操作、保洁、设施维护和台帐资料等),保持垃圾中转站干净整洁无异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三、获取谈判文件(一)时间:2025年01月18日至2025年01月22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获取方式:1.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在报名中或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智先生:0523-86897512:张先生:0523-87633965。客服QQ:1195486789,709339244。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地址:兴化市大邹镇兴盐路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联系方式:陈女士139610697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陈女士电话:13961069761二、总则1、适用范围(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详见“一、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详见“一、谈判邀请”。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谈判响应要求1、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2)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①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谈判须知(本文件第4页)第6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②在谈判截止日前,本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③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④为使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陆查询。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本公司概不负责。2、谈判响应费用(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以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该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差额累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中标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万元-l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注: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③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标段招标的,按各标段中标金额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④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产生处理异议或投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需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和专家咨询费由委托人承担。(4)最终投标总报价是指上述费用的总和。3、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谈判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三)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五)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六)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七)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谈判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的可不提供);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6.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微企业单位给予评审优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根据情况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小微业声明函》(详见本谈判文件附件),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为方便广大小微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各单位参照国务院APP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查询或工信部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站查询。广大小微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如供应商符合上述规定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未按要求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本谈判文件附件)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谈判文件附件)。(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五)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若不可上传,则签法人电子章即可。(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无效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的;(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的或身份不符的;(3)资格条件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谈判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5)谈判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对谈判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7)不同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10)不同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1)不同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13)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4)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15)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6、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7、谈判活动终止谈判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采购需求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人工工资、机械设备、代理费等所有需发生的费用。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4、谈判最终报价以总价形式,但最终分项价格按照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等比下浮计算。采购要求:1、项目概况:(一)本项目的服务范围:(1)全镇各村所有垃圾房(池)的垃圾清理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见附表一),包括合同期内新建或改建的,并将垃圾装入至市垃圾转运车内,确保中转站内无积存垃圾。(2)负责垃圾中转站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操作、保洁、设施维护和台帐资料等),保持垃圾中转站干净整洁无异味。(二)本项目的服务内容(1)及时清运农村所有垃圾房(池)内的所有生活垃圾,做到不积压,不影响交通,原则上做到日产日清。(2)节假日(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清运要加班加点,及时清运,确保垃圾无积存,环境干净整洁。(3)如遇上级检查、领导下访等突击活动必须服从镇政府及职能单位的调度,高质量完成清运任务。(4)保持垃圾房(池)四周清洁,运输时要做到车辆封闭,不得在公路上掉落或洒落,到垃圾中转站自行压缩处理,在操作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机械(卡车、铲车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5)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车辆投保强险,所有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担。所有人员及车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6)强化垃圾中转站内部管理,每天必须保持中转站内外整洁,及时记好台帐资料,做好安全操作、规范维护。(7)自备所用车辆及所有工具。合同期满或中止后,自备的车辆、工具等由供应商自行处理,与采购人无关。5、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期限:3年(注:合同为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考核办法详见: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组织发包)。(2)服务地点:兴化市大邹镇。6、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考核合格后每季度支付本年度合同价的25%。第一个季度的服务费在第二个季度首月20日前支付。每次支付均需提供增值税发票。7、其他事项(1)具体事宜由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2)每年合同费用中考核费用8万元(每季度2万元),每年按季考核兑付。合同金额中包含人员工资、自备卡车燃油、保险、年检、维修保养等费用;作业用铲锹、耙子、扫帚等用具费用;车辆、人员的安全保障费用;劳务发票税款等一切费用。(3)每季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负责人,从合同费中提取2万元实行百分考核(见附表二),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5分,全额付款。考核得分小于95分大于80分的,按比例付款。得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季度考核费用,屡教不改,连续二次,影响较坏,随时中止合同。8、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表一:大邹镇农村垃圾房(池)分布表序号村别垃圾(池)房名称具体位置友谊村北银垃圾房北陆庄东渭水村荻垛垃圾房许四通村公路边渭水村特高压垃圾池特高压边兴盐村向家垃圾房向家庄西兴盐村顾马垃圾房顾马庄东公路边兴盐村姜家舍垃圾房姜家舍通村公路边万家村万家垃圾房新海河公路边新庄村新庄垃圾房张文河公路边芦家坝村芦家坝垃圾房进村公路边1复兴村复兴垃圾房张文庄北公路边1吉耿村吉耿垃圾房丁扒垛公路边1吴家村吴家垃圾池吴家公墓南,与沈五共用附件二:大邹镇农村垃圾转运及垃圾中转站管理季度百分考核明细表序号工作要求及考核依据分值存在的主要问题考核得分1上岗时穿戴工作服及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发现一人次未穿戴扣1分3  2转运车辆证照齐全,各类手续规范,及时维修,正常运行,中途发现一次扣2分5  3转运车辆加盖网布,如垃圾外溢发现一次扣2分,未及时清扫每次扣3分5  4服从管理,文明作业,如不服从管理或发现争吵,一次扣3分。造成影响扣5分7  5保持垃圾房整洁卫生,四周无垃圾漂散,无燃烧垃圾,发现一次扣3分,被市级通报扣10分。20  6垃圾要全部运至中转站,不得随意乱倒,否则责令返工,发现一次扣5分20  7按规定时间完成垃圾清运,做到不积压,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加班加点,发现一次人为积压未清理扣5分20  8强化垃圾中转站管理,做到安全、整洁、无异味,并台帐齐全完整,发现一次扣5分,被市级通报整改扣10分。20   合 计100  二、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五、谈判1、谈判相关说明(一)谈判要求1.被邀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谈判。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谈判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4.谈判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谈判会议。请供应商在谈判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谈判小组发出的谈判视频邀请。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7.被邀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谈判要求执行,视同放弃谈判的权利。(二)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予参加谈判。2、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在谈判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通讯工具,进入开标系统后,应按操作手册流程安装相关插件,便于进行谈判程序)。3、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系统提示,在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及时点击最后报价的按钮进行最后报价并签章确认后提交,最后报价时限为20分钟,2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撤回和更改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本次谈判)谈判记录为本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对谈判响应文件审查1、审查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确定不合格供应商和进入谈判阶段的供应商名单。其内容主要包括:①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谈判文件中的要求②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③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④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情况⑤对货物技术、服务、交货时间的响应情况。2、存在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数量、质量、性能及技术参数、服务等要求。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2/3以上同意。谈判小组认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3、多个供应商所报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2.评审标准:(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项目采用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原则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在谈判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经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采购人根据经评审最后报价最低且排名第一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4、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公司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六、成交公告本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七、合同签订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联系兴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刘先生,联系电话:0523-8202060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八、质疑投诉1、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9、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其它事项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谈判时间前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查询。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采购单位(全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号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内容采购人聘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1.2.3.4.……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四、付款方式五、知识产权产权归属六、保密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各一份。十二、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买方(采购人)公章:卖方(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可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年月日竞争性谈判首次报价书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注:1、各村垃圾房收集至中转站服务第一年发包期限为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第二、三年为整年服务期限;2、谈判最终报价以总价形式,但最终分项价格以按照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等比下浮计算。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格式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附件三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公司承诺:一、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二、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或其他响应人串通投标。三、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成交。四、不以他人名义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五、成交后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不转包、违法分包成交项目。七、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八、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公司一旦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成效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理。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年月日附件四偏离表项目名称:大邹镇2025年-2027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授权委托书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谈判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代理人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谈判、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年月日附件八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十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垃圾转运服务 清扫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