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编制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樟树市2025年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1203308044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凡 1527952****
报价起止时间:2025-01-20 14:32 - 2025-01-23 18:00
采购单位: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描述: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樟树市2025年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编制项目:技术要求 (一)梳理方式 需通过专业的编目软件工具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及编目,且软件工具具备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相关功能(包含:权责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数据目录管理等)。 (二)公司实力 需提供相关的软著资质证明文件等。;次要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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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樟树市2025年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工作需求(2025.1.20).docx樟树市2025年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工作需求(2025.1.20).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宜春市 樟树市 福城街道 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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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25年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编制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地**务数据目录汇聚规范》、(DB36/T1124-2019)《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规范》以及宜春市相关的规范和要求,编制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响应宜春市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举措。1、构建统一标准规范,规范数据编目围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和《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目录要素的编制要求,按照江西省和宜春市工作部署,整合构建形成符合国家和江西省要素编制要求的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目录全要素标准规范。2、梳理部门权责目录以“三定”规定为依据,全面梳理部门权责,厘清科室名称、业务事项、业务所需材料、业务产生材料、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础要素,形成权责目录。同时推动权责目录与信息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关联绑定,全面夯实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梳理的基础依据。3、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清单以部门权责目录为依据,结合省级及宜春市梳理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全量掌握各市直部门行使权责、办理业务所使用的自建或行业主管部门统建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明确系统所属部门、系统名称、系统地址、建设模式等要素,编制完成《宜春市樟树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4、编制政务数据目录面向各部门开展线下实地调研工作,以梳理完成的权责目录、信息系统目录为参照,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全量、精准编目。调研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明确数据目录名称、应用场景、提供渠道、信息项名称、信息项类型等要素。基于实地调研工作成果,将政务数据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系统进行绑定,确保政务数据目录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清单化、清单动态化管理。5、编制政务数据“三清单”(1)数据责任清单。根据部门“三定”职责,梳理各个部门可以向其他单位无条件、有条件共享的数据。明确共享数据的共享属性、涉及系统、所属领域、数据敏感级别、数据更新周期等要素,形成政务数据责任清单。(2)数据负面清单。根据部门数据涉密情况,梳理各部门存在的不予共享数据,明确不予共享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经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后统一记录,形成数据负面清单。(3)数据需求清单。依托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或各部门填报的政务数据目录,对照《共享数据需求填报说明》,梳理各部门提出的对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县直部门或其他地区的数据共享需求,形成数据需求清单。项目成果文档目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1份2、《宜春市樟树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1份3、《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责任清单》1份4、《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负面清单》1份5、《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目录需求清单》1份二、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技术要求(一)梳理方式需通过专业的编目软件工具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及编目,且软件工具具备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相关功能(包含:权责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数据目录管理等)。(二)公司实力需提供相关的软著资质证明文件等。樟树市2025年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编制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地**务数据目录汇聚规范》、(DB36/T1124-2019)《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规范》以及宜春市相关的规范和要求,编制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响应宜春市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举措。1、构建统一标准规范,规范数据编目围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和《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目录要素的编制要求,按照江西省和宜春市工作部署,整合构建形成符合国家和江西省要素编制要求的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目录全要素标准规范。2、梳理部门权责目录以“三定”规定为依据,全面梳理部门权责,厘清科室名称、业务事项、业务所需材料、业务产生材料、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础要素,形成权责目录。同时推动权责目录与信息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关联绑定,全面夯实政务数据“一目录三清单”梳理的基础依据。3、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清单以部门权责目录为依据,结合省级及宜春市梳理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全量掌握各市直部门行使权责、办理业务所使用的自建或行业主管部门统建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明确系统所属部门、系统名称、系统地址、建设模式等要素,编制完成《宜春市樟树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4、编制政务数据目录面向各部门开展线下实地调研工作,以梳理完成的权责目录、信息系统目录为参照,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全量、精准编目。调研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明确数据目录名称、应用场景、提供渠道、信息项名称、信息项类型等要素。基于实地调研工作成果,将政务数据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系统进行绑定,确保政务数据目录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清单化、清单动态化管理。5、编制政务数据“三清单”(1)数据责任清单。根据部门“三定”职责,梳理各个部门可以向其他单位无条件、有条件共享的数据。明确共享数据的共享属性、涉及系统、所属领域、数据敏感级别、数据更新周期等要素,形成政务数据责任清单。(2)数据负面清单。根据部门数据涉密情况,梳理各部门存在的不予共享数据,明确不予共享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经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后统一记录,形成数据负面清单。(3)数据需求清单。依托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或各部门填报的政务数据目录,对照《共享数据需求填报说明》,梳理各部门提出的对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县直部门或其他地区的数据共享需求,形成数据需求清单。项目成果文档目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1份2、《宜春市樟树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1份3、《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责任清单》1份4、《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负面清单》1份5、《宜春市樟树市政务数据目录需求清单》1份二、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技术要求(一)梳理方式需通过专业的编目软件工具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及编目,且软件工具具备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相关功能(包含:权责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数据目录管理等)。(二)公司实力需提供相关的软著资质证明文件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数据编制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