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车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5)
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
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
2.2招标内容:涪陵卷烟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包含机动车商业险及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9万元。
2.4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满足涪陵卷烟厂车辆保险服务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5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
2.6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3.3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无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险种。
3.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总公司授权,并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投标,授权内容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
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023-72268510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写字楼1栋15-2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3415172、023-63115669
2025年1月21日
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
1239131111102021115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50050131004100000782-2384
FYZB2024-25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招标文件(发布版).docx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YZB2024-25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盖鲜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鲜公章)2025年0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40第五章合同条款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2.2招标内容:涪陵卷烟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包含机动车商业险及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2.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9万元。2.4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满足涪陵卷烟厂车辆保险服务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2.5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2.6服务期限: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3.3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无行贿行为记录。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3.7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险种。3.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总公司授权,并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投标,授权内容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30分至2025年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23-72268510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写字楼1栋15-2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3415172、023-631156692025年1月2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关内容条款的具体补充或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若有补遗澄清说明的,以补遗澄清说明为准。条款号内 容1 总 则1.1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性质为:国有。1.3.1招标人名 称: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联 系 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3-722685101.3.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写字楼1栋15-2联系人:刘老师电 话:023-63415172、023-631156691.4招标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5服务期限3年。1.6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1.7踏勘现场不组织1.8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分包不允许,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并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按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相关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标人提交的承诺等相关文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1.10偏差不允许任何偏差。A 投标人A.2.5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2.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须遵守和维护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格式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否则资格评审不合格。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提供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信誉承诺书原件,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信誉承诺书”格式要求,在信誉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同时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要求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③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无行贿行为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信誉承诺书”格式要求,在信誉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同时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所附示例要求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按示例要求在打印件中写明查询情况,加盖投标人鲜公章)。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信誉承诺书格式要求,在信誉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其他权威主体登记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的以下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A.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信息;B.股东(出资人、举办单位等)及出资信息(如有);C.主要人员信息(如有);D.分支机构信息(如有);E.变更信息(如有)。注:招标人在公示期及签订合同前可对中标候选单位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进行核查,如发现核查结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如有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4.授权要求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总公司授权,并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投标,授权内容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注:提供加盖总(公司)机构单位公章,并有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自拟。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险种。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特别说明:(1)上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必须显示打印时间(打印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期间内),并保证内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为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携带相对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评标委员会经审查缺少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招标人在公示期及签订合同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及承诺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承诺存在虚假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且投标人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与赔偿相应损失。(4)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若以上有一条不满足,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B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B.5.2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招标公告的“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2.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B.5.3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答疑补遗”栏上发布答疑补遗文件。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有关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答疑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C 投 标 文 件C.8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报价明细表(5)投标方案(6)投标人基本情况(7)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①资格证明材料②信誉承诺书③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④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C.11.1投标货币人民币。C.11.4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及最高限价1.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对于本项目的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2)投标人所报投标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费、人工费、税费、过程伴随服务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招标所要求的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限价方式本次招标设置含税最高限价。(1)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为: 1.5 。(2)交强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报价原则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结合市场价格、依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生产管理水平等,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三、结算原则详见合同条款。四、支付方式:转账支付。特别提醒: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响应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漏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该投标人若中标,其投标报价不得调整。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该投标人若中标,其投标报价在服务期内不得调整。3.中标人需向招标人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受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则不含税价不受税率变化影响并以此为基础计算税额进行结算;否则,凭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规定的发票,并扣除因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后进行结算。C.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3.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依规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依法依规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依法依规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依法依规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涪陵卷烟厂车辆保险服务。无论投标人是否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均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的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的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2240077。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如投标人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也可以提交金融机构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按要求开具纸质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3.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金融机构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法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依法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在转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款的时间误差风险,一切风险投标人自已承担。开标时,各投标人的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所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2)各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C.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C.14.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提交整套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电子光盘1份(文件应为word或excel或PDF格式);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提醒:建议投标人在U盘上标注单位名称,电子光盘上标注单位名称便于区分,无论投标人是否在U盘、光盘上标注单位名称,均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D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D.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一、投标文件的装订1、投标文件须使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可分册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3、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需统一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中,密封后在封装物表面按本表第D.15.1项的“三、投标文件的标记”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2.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密封要求。3.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三、投标文件的标记应在 “投标文件”大袋写明以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四、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将被否决。D.16.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E 开 标 及 评 标E.1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E.18.4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开标会。如果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以及开标程序的合法性。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程序提出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E.18.5开标会议1.宣布开标纪律;2.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或其推荐代表检查;3.展示投标人保证金递交情况;4.宣读最高限价(如有);5.开标顺序:随机进行开标;6.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密封袋,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税率、项目地点、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或者投标函部分的组成及内容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在开标记录表上如实记录,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有效性,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或被投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阶段;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E.19.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E.19.2评标原则1.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本项目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E.19.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E.19.4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F 授 予 合 同F.23.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首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并汇总,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抽签 原则确定。F.23.2评标结果公示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将包含中标候选人情况的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二、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或相关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并由招标人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发出中标通知书。F.23.3确定中标人1.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F.24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F.25履约担保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①如为履约保函形式,则履约保函需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如投标人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也可以提交金融机构保函。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如投标人为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开立人可为具有相应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履约保函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②如为现金形式,则履约保证金收款人信息:收款单位名称: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银行帐户:9558853100011760752在款项来源处或空白处注明: (项目名称) 项目履约保证金。(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5000元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顺序通知第二中标候选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才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4)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无违约情况,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若有扣减,退还剩余部分。3.中标人认可,本合同期限内,中标人若存在任何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赔偿或者中标人需要承担任何费用的,招标人有权在其合同价款当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当中扣除,或向履约保函的开立人索赔。中标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或履约保函被索赔的,应当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5 日内补足,中标人未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补足金额的 万分之五 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4.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F.26.1重新招标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3.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被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F.26.3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或出现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其他情形,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F.27.5异议、投诉处理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或投诉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或投诉事项和与异议或投诉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日期。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鲜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投诉或相关案件查办中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的,或拒不配合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或一年三次越级质疑且查无实据的,将被纳入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前述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异议或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异议受理单位: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联系电话:023-72268510投诉受理部门: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2109591G 招标服务费G.28.1招标代理服务费1.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第二条之规定: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后,以立项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服务类标准累加制计取。具体比例如下:中标金额单位折扣比例100万元及以下%74.8100万元—500万元(含)%63.5500万元—1000万元(含)%53.51000万元以上%42.52.本项目保底招标代理服务费 5300元,封顶招标代理服务费31600元。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J 其他J.33.1交易综合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涪发改委发 [2023] 673号)中“采购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按规定缴纳。2.交易服务费缴纳联系电话:023-72121303注:在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之前,中标人应向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缴纳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J.33.2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转包并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按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相关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标人提交的承诺等相关文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J.33.4其他事项1.招标人及招标监督部门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或入围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对其提出索赔的权利。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根据情节轻重,在招标人确认的期限内禁止参加招标人全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1)违反廉政要求,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2)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与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3)与其他供应商(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4)以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投标人);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5)在质疑投诉或相关案件查办中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的,或拒不配合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一年三次越级质疑且查无实据的;(6)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7)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的;(8)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9)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转包或违规分包、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10)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经提醒后仍不整改,并造成不良影响,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11)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人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12)若投标人(供应商)为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的;(13)招标人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或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4.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廉政合同。5.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投标人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对其是否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所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作出声明,若经查实,投标人对其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声明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1.3.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投标预备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偏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投标人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2.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2.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咨询;(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标底或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标底或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外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2.5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并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5.3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投标人发出。如果招标人发出澄清内容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应当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文件如果有修改和答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或答疑补疑。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应当依法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9.1投标文件用A4幅面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9.2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10.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要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价。11.4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转账支票或电汇、电子投标保函或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6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被否决投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14.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4.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鲜公章方为有效。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D投标文件递交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15.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15.1要求装订、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遗失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要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的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其修改或撤销方能被招标人接受。17.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7.3投标人撤销投标要求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要求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17.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E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主持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18.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视项目情况可请公证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公证。18.3招标人应请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监督。18.4投标人可自愿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18.5开标会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6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评标19.1评标委员会。1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19.1.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19.1.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19.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9.2评标原则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3评标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9.4评审标准19.4.1初步评审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9.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9.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9.6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评标”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0.评标程序20.1初步评审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0.2详细评审: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0.3评标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投标文件的澄清2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1.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2.招标过程保密22.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2.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保密。F授予合同23.中标通知书23.1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评标结果公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3.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照前述第12条相应条款规定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24.签订合同2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4.4凡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所作承诺、服务方案等,将作为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必须履行,如不能履行,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5.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取消中标26.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3)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6.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重庆市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26.3取消中标资格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或出现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其他情形,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7.纪律和监督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7.5异议、投诉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6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G招标代理服务费28.招标代理服务费28.1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H联合体29.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除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0.投标文件组成的调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递交31.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1.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如有)要求。32.合同的签订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J其他33.其他33.1交易综合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转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招标人要求参与招投标各方在整个招标过程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3.4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及各相关证件名称一致。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内容齐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规定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有投标人盖章的,必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签字盖章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D.15.1条所列内容要求。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析可辨。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4.3项所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实际身份证相符(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2.1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所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所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所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授权要求(如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所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所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项目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2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3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高于相应的最高限价,且需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方案符合第四章“项目概况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2详细评审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 25 分;(2)商务部分: 15 分;(3)投标报价: 60 分。2.2详细评审2.2.2(A)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25 分)1.服务响应能力(5分)(1)服务团队设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地服务人员,组织体系、职责分工等,根据服务团队设置的逻辑性、科学性、清晰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服务团队优得1-2分,良得0.1-0.9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措施、服务响应等,根据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2-3分,良得1-1.9分,一般得0.1-0.9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查勘服务(3分)投标人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响应:承诺出险现场在接到报案通知后,50分钟(含)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得3分;70分钟(含)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得2分;90分钟(含)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中标后列入合同内容中)3.赔付时效(8分)(1)设有全国统一的服务专线和专业电话服务系统,保证全年24小时专人接听,同时提供定损及维修措施、处理程序等相关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方案的简便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2-3分,良得1-1.9分,一般得0.1-0.9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赔款时效:1万元及以下(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5个工作日内赔付;1-5万元(含5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5个工作日内赔付;5-10万元(含1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20个工作日内赔付;10-20万元(含2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25个工作日内赔付;20万元以上赔款(除有人伤外),索赔手续齐全,保证30个工作日内赔付;完全满足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中标后列入合同内容中)4.增值服务(9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自行编制增值服务方案:(1)道路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超出免费距离范围的拖车、送油、送水、搭电、轮胎充气、更换轮胎等。根据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2-3分,良得1-1.9分,一般得0.1-0.9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车辆安全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底盘、轮胎、汽车玻璃、汽车电子系统及车内环境的检测等。根据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2-3分,良得1-1.9分,一般得0.1-0.9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代为送检及免费洗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年审送检、车辆免费清洗等。根据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2-3分,良得1-1.9分,一般得0.1-0.9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2详细评审2.2.3(B)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5 分)1.企业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企业或者单位签订的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相同或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提供涉及业绩合同的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应能清晰看出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名称、金额等关键信息),合同关键页应无遮挡,否则不予计分。②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不得分。合同原件备查。2.投诉情况(5分)投标人所在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级/直辖市)对外公布的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从低到高排序,投诉量最少的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得1分,第六名及以后不得分。本项评分允许并列排名,若评审时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得分一致的,则并列排名,不占用后续的排名,以此类推继续评审排名。注:投标人提供所在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级/直辖市)发布的2023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文件附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5分)按投标人总机构2023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打分:(1)200%(含)以上得5分;(2)150%(含)--200%的得3分;(3)100%(含)---150%之间的得1分;(4)100%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上计分不累计计分。注: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总机构2023年度报告(含有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项)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2.2详细评审2.2.4(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 分)商业险:根据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相关规定,按自主定价系数进行评分;根据投标人报价,按优惠幅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得6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1分,扣完为止。若评审时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得分一致的,则并列排名,不占用后续的排名,以此类推继续评审排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只对经修正后的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评审)。2.初步评审合格的才进行技术、商务、投标报价的评分。3.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4.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投标人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原则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第2.2.3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形式评审A-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及各相关证件名称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内容齐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规定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有投标人盖章的,必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签字盖章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D.15.1条所列内容要求。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3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析可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4 投标文件的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4.3项所列内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5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资格评审A-8投标人的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9投标人的信誉要求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10投标人的授权要求(如有)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11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3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4项目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6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7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8投标报价不高于相应的最高限价,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9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20投标方案符合第四章“项目概况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他/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项目内容:涪陵卷烟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包含机动车商业险及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期限:3年。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商业险投保险种:(1)车辆损失险(车辆实际价值,需包含倒车镜和车灯单独损坏)(2)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元)(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座5万元)(4)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5万元)以上投保险种需附对应保险条款,作为投保文件组成部分。2.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3.保险车辆数量:投保车辆19辆,不排除合同期间新增车辆,新增车辆保险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相应车辆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传递保险发票、保单等资料、提供保险政策咨询服务。5.按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投保险种及本章“车辆保险档案明细表”进行投标报价。注:投标报价按照本章“车辆保险档案明细表”中所列车辆的具体车型、上户时间、座位数量、保险期限等情况进行测算、填报,最终费用根据招标人实际参保车辆进行计算。6.车辆保险档案明细表。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车辆保险档案明细表序号上户时间车牌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座位现保险到期日序号上户时间车牌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座位商业险交强险12011.4.22渝G17627柯斯达8334708LFMHS5817BS007037232026.1.102025.4.1022012.7.4渝G21059海狮2TR8427261JJFSX23PXC6126223132026.1.182025.6.1232007.12.4渝GK0377奥迪牌134215LFV4A24F97305276852026.1.82025.9.2942010.1.21渝G12708银河牌69545837LGAX2A13X9101486962026.1.252025.11.2452014.10.21渝G25876金旅牌FG1LAE00228LL3ACADD9EA001608222026.1.82025.10.962014.10.29渝G25826金旅牌A02LAEX0052LL3AGCDH9EA002325472026.1.272025.10.1272014.10.29渝G25809金旅牌A02LAEX0058LL3AGCDH0EA002326472026.1.82025.10.2382014.10.29渝G25789金旅牌A02LAFX0044LL3AGCDH4EA002328472026.1.272025.10.1292016.10.16渝B41888别克牌161540202LSGUA83B8GE04438672026.1.222025.10.10102016.10.3渝D069D7别克牌161520045LSGUA84B2GE04149672026.1.222025.10.10112018.11.2渝D12938川消牌171017208877LZZWBMVF9HW32054762026.1.242025.8.23122014.5.4渝G25100五十铃牌4R006326LWLNKR3WXDL09676352025.3.232025.4.17132019.6.27渝AZ0D68庆铃牌5A10434LWLTHCDH9KL01492652025.6.62025.6.5142016.4.20渝G28676中洁牌78282056LCAX2B137C100890432026.1.212025.4.19152020.9.17渝DE3793苏州金龙LA3SAKY0119LKLA1H1G4LA756933502025.8.192025.8.19162020.9.17渝DT7193苏州金龙LA3SAKY0120LKLA1H1G6LA756934502025.8.192025.8.19172024.12.17渝A0WD97商务车601304LSVSH7C63RN01020672025.12.62025.12.6182024.12.17渝D397L7商务车601542LSVSH7C65RN01019172025.12.62025.12.6192024.12.17渝D27S29越野车092949LFPH4CPP0P1A6677652025.12.62025.12.6备注渝G17627、渝G21059、渝GK0377、渝G12708、渝G25876、渝G25826、渝G25809、渝G25789、渝B41888、渝D069D7、渝D12938、渝G28676等12辆车的商业险保期为2026年1月到期。第五章合同条款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签约时间:乙方:签约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第二条保险对象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大中型客车、商务车、越野车、皮卡车及消防车辆。保险车辆数量:投保车辆19辆,不排除合同期间新增车辆,新增车辆保险按本合同执行。第三条投保险种(一)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保险费1.车辆损失险(车辆实际价值,需包含倒车镜和车灯单独损坏)2.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元)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座5万元)4.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5万元)(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项下的保险单一年一签。第五条保险费及结算方式1.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保险费计算标准:乙方对甲方投保的机动车辆保险按照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所规定的有关保险费率规定作为基础,并按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计算。机动车综合商业险计算方式: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定价系数(1)基准纯风险保费反映市场平均赔付成本,由中国人民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2)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投保车辆上一年或几年的出现情况进行浮动的系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并颁布,并通过平台统一查询使用;(3)自主定价系数:;(4)无赔款优待系数。序号内容名称无赔款优待系数14年及以上无赔23年无赔32年无赔、3年1次4上年无赔、2年1次、3年2次5新车、1年1次、2年2次、3年3次61年2次、2年3次、3年4次71年3次、2年4次、3年5次81年4次、2年5次、3年6次91年5次、2年6次、3年7次101年6次、2年7次、3年8次2.费用支付方式:转账支付。3.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202818847M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电话:023-6291237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账号:3100027109022599928。第六条投保手续1.甲方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投保车辆清单,主要资料有:(1)投保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正副本)或上年度保单原件;(2)清单具体包括车辆具体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初次登记年月、座位数、吨位数(货车)使用用途和保险日期。第七条服务方案1.专项服务组(1)主要成员如下:担任职务:;姓名;手机。(2)服务组成员:。2.车辆保险项目小组服务内容(1)客户管理:(2)服务承诺:(详细)①业务承保服务;②出险报案在接到报案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填写)分钟(含)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③查勘服务;④定损与维修服务;⑤赔款时效1万元及以下(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填写)个工作日内赔付;1-5万元(含5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填写)个工作日内赔付;5-10万元(含1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填写)个工作日内赔付;10-20万元(含2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填写)个工作日内赔付;20万元以上赔款(除有人伤外),索赔手续齐全,保证(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填写)个工作日内赔付;⑥增值服务(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为准)。第八条责任及义务1.甲乙双方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本协议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2.保险合同成立后,甲乙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商解除合同。3.保险责任开始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甲方。4.乙方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二)乙方履约保证金提交账户:账户名: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1760752(三)退还期限及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无违约情况,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有扣减,退还剩余部分。第十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要求、监督乙方按照项目要求完成项目内容的权利,有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约定单方面以书面通知乙方方式解除合同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遵守甲方厂纪厂规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2.甲方有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的义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合同费用、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的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催促甲方及时支付合同费用、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权利。2.乙方有按合同约定补足履约保证金等的义务,乙方人员有遵守甲方厂纪厂规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义务。第十一条不良行为供应商(一)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1.乙方在项目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对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管理:(1)以围标、串标等任何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2)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的;(3)以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投标人);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4)不按照招投标(谈判)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擅自转包或违规分包项目合同的;(6)擅自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7)若乙方为库内供应商,违背框架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甲方库内采购活动2次(含)以上的;(8)若乙方为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甲方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的;(9)泄露应当保密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10)在质疑投诉或相关案件查办中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的,或拒不配合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一年三次越级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的;(11)甲方发现乙方在招投标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的;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12)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经甲方提醒后仍不整改,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13)甲方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情形。2.甲方有权根据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对存在本条第1项所列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施禁止参与甲方采购活动一至三年的禁入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或累积2次被列入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永久禁止参与甲方采购活动。3.若乙方被列入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其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并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4.若乙方被认定为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禁入期限届满后,“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中会自动移除乙方相关信息,甲方不作另行通知。(二)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保险费的10%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部分金额。第十三条出现保险事故后,乙方在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凭证后,应在十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甲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甲方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乙方未按照前述约定期限履行核定或者赔偿、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保险费的0.5%作为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超过部分。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如保单条款与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不符合之处,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第十六条保密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能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重要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2.保密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和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的商业资料以及其他公开渠道无法合法获知的一切甲方信息、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甲方或合同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3.保密违约: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本合同项下保险费的10%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超过部分。第十七条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三)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或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合同变更1.任何对本合同条款和内容的变更或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履行期间,如遇保险车辆停保或新增投保车辆,其计价原则以实际投保车辆数量及中标计价原则,据实结算。(三)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甲方。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将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以书面通知乙方方式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30天或合同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若发现乙方存在不良供应商行为,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乙方方式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若发现乙方有向甲方员工行贿的行为,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乙方方式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违约责任内容引起的合同终止。7.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完成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第十八条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所涉及工作均由乙方组织完成,甲方不允许乙方转包或分包。在合同实施期间,如发现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面以书面通知乙方方式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自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之日起至解除本合同期间的服务费用,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转包或分包原因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同时将乙方纳入涪陵卷烟厂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第十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其他事宜(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廉政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章):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91500000202818847M乙方(章):单位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附件廉政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为加强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经济活动中的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烟草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各项要求。(二)严格执行项目经济合同。(三)经济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四)发现对方在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其纪检监察、上级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等举报。二、甲方责任:甲方人员在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或乙方的相关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挂职工资、津贴、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乙方的相关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或乙方的相关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及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乙方或乙方的相关方组织的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五)不准与乙方或乙方的相关方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不准让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乙方或乙方的相关方的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准委托乙方买卖股票、向乙方拆借资金等。(八)不准违反廉洁从业其他相关规定。三、乙方责任:乙方(含乙方的相关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或提供回扣、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挂职工资、津贴、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或为甲方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为其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利害关系人组织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五)不准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不准与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开展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买卖股票、拆借资金。(八)在涉及相关案件查办时,必须配合调查,提供证据,履行作证的义务。四、责任追究:(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终止或解除经济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发生不良履约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损害烟草行业或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永久禁止乙方参加甲方新的采购活动。(三)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四)乙方行为涉嫌犯罪的,甲方将向项目所在地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其中,如发生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况,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甲方工作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决定中认定的具体行贿数额,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禁止性措施: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禁止乙方参与甲方新的采购活动,为期1年;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禁止乙方参与甲方新的采购活动,为期2年;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禁止乙方参与甲方新的采购活动,为期3年。对乙方在烟草行业外发生的行贿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涪陵卷烟厂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五、附则:(一)本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凡未签订廉政合同的项目,审计部门不予审核,工厂领导不予审批,财务部门不予拨款。本合同与经济合同一同归档备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报价明细表(5)投标方案(6)投标人基本情况(7)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①资格证明材料②信誉承诺书③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④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我单位根据已收到(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已充分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我单位的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为:,交强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并按实际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我单位并以此投标报价完成招标要求的所有工作。为此,我单位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1)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2)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3)我单位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单位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接受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要求。(9)若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付给招标代理公司。(10)如果在投标截止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不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12)(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地址:邮编:电话:传真:(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投标人:(盖鲜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需提供一份原件在开标时出示,本条仅作为方便开标现场核验,非否决投标项。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实际身份证相符(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形式响应不合格处理。(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1)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①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②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4)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1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序号类别投标报价项目地点服务期限备注1商业险2交强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备注: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即:商业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报价明细表2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序号类别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定价系数1商业险费率调整系数详见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报价明细表3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第三次)序号内容名称无赔款优待系数14年及以上无赔23年无赔32年无赔、3年1次4上年无赔、2年1次、3年2次5新车、1年1次、2年2次、3年3次61年2次、2年3次、3年4次71年3次、2年4次、3年5次81年4次、2年5次、3年6次91年5次、2年6次、3年7次101年6次、2年7次、3年8次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表内容填写报价,若有遗漏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5)投标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2.3条款自行编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术人员数量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6.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项目概况及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描述备注注:投标人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如实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7)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①资格证明材料②信誉承诺书③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④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7.1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7.2信誉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1、我单位是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在此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我方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3、我方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4、我方承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5、我方承诺在投标当日: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未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阶段;不存在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的情形。6、我方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7、以下签字人声明,若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查实我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或上述承诺不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8、(其他补充说明)。特此承诺。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3无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承诺书项目名称:致:_________(招标人名称)1、我单位承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积极配合监委等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证据、作证。积极、准确、全面履行贵我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和廉政合同。2、我单位承诺:在参与贵公司的采购活动中,如我单位存在或实施了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同意贵公司直接将我单位纳入贵公司的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实施严格禁入措施,禁入期限由贵公司确定:a)违反廉政要求,向贵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b)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与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c)与其他供应商(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d)以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投标人);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e)在质疑投诉或相关案件查办中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的,或拒不配合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一年三次越级质疑且查无实据的;f)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g)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的;h)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i)贵公司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情形。3、我单位承诺:在履行与贵公司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如我单位存在或实施了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同意贵公司直接将我单位纳入贵公司的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实施严格禁入措施,禁入期限由贵公司确定:a)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转包或违规分包、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b)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经提醒后仍不整改,并造成不良影响,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c)泄露应当保密的贵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贵公司造成损失;d)若我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贵公司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的;e)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4、我单位承诺:在贵公司(烟草行业)确定的我单位限入禁止期内,不参加贵公司新实施的公开采购活动。并且,我单位或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也不以另(或新)注册的单位(或控股单位)名义参与贵公司新实施的公开采购活动。5、我单位承诺:若在限入禁止期内,我单位或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以另(或新)注册的单位(或控股单位)名义参与贵公司新实施的公开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贵公司有权依据本承诺书,直接取消我单位以及相关关联方的投标(响应)及中标(中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6、我单位声明,若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贵公司查实我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有不属实之处,存在或实施了前述我单位承诺中应纳入贵公司(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行为,贵公司有权依据本承诺书,直接取消我单位的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7、若在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或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活动的案件调查过程中,我单位存在拒绝配合监委等调查工作、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证据、作证的情形,贵公司有权依据本承诺书,直接取消我单位参与贵公司本次项目及其他公开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及中标(中选)资格。8、本承诺书长期有效,本承诺书签字主体同受本承诺书我单位前述承诺、声明内容的约束。9、其他补充说明:特此承诺。投标人:(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年月日7.4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按以下示例中的要求进行检索,截取检索结果中的第一页作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在截图空白处按示例要求写明查询情况)。示例:2024年3月7日星期四欢迎您,退出童见建议返回主站使用帮助击中国裁判文书网ChinaJudgementsOnline首页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其他案件民族语言文书高级检索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关键字3已选条件:保存搜素条件合同(备注:点击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栏输入公司当事人: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日期:2021-03-07TO2024-03-07x利息名称,并选择“全文”:在“裁判日期栏”输入投驳回(标截止日前三年的日期区间:其他栏目不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搜索。合(1一利率)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强制性规定返经查询,裁判文书网中涉及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文书中,·民事再审变更未发现存在行贿行为。承包合同(XXXXXXXXXXX(盖章)民间借贷XXXX年XX月XX日案由>由-民事案由执行案由(备注:在截图空白处,按示例写明查询法院层级3结果,并盖章。一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关键字已选条件:3清空搜索条件保存搜素条件清空搜索条件合同(备注:点击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栏输入公司当事人: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日期:2021-03-07TO2024-03-07x利息名称,并选择“全文”:在“裁判日期栏”输入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日期区间:其他栏目不填写。填驳回(共检索到30篇文书写完成后点击搜索。合(1一利率)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全选批量收藏强制性规定经查询,裁判文书网中涉及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文书中,返·民事再审变更未发现存在行贿行为。XXXXXXXXXXX(盖章)承包合同(XXXX年XX月XX日民间借贷案由>由-民事案由[判理由]执行案由(备注:在截图空白处,按示例写明查询法院层级结果,并盖章。3一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口收藏下载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命及法5.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或者其他权威主体登记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的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A.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信息;B.股东(出资人、举办单位等)及出资信息(如有);C.主要人员信息(如有);D.分支机构信息(如有);E.变更信息(如有)。特别说明:1.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上述所有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逐一加盖投标人鲜公章(上述须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如招标人已提供打印件示例的,投标人需按示例要求提供,如招标人未提供示例的,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2.招标人在公示期及签订合同前可对中标候选单位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进行核查,如发现核查结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如有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3.上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必须显示打印时间(打印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并保证内容清晰可辨。7.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致: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是/不是)中小微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声明人:(盖单位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我要提问?-申请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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