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破产重整招标公告(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2024)冀0691破7号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1月1日,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裁定受理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4年11月4日,高新区法院指定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根据德龙公司资产、负债等情况及后续重整工作安排,管理人启动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龙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德龙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37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德喜,住所地为保定市北二环路5699号大学科技园研发中心主楼21层,登记机关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德龙公司现股权结构为12名股东持股,即:黄德喜、保定德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定怡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雨婷、祝啸、赵建营、李建辉、付红梅、崔炳辉、王景芬、吕秀娟、孔联合。德龙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及废水、噪声的环境工程治理;供热产品的技术开发(非研制);排水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件批发、零售;中央空调清洗,环保设备安装。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机械加工(限分公司经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政污水处理及管道设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承包;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垃圾清运服务;汽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出口除外);水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德龙公司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57,038,202.04元。德龙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截至2024年10月31日,德龙公司未经审计的账面负债总额为418,851,495.40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资产负债情况仅为审计及评估机构提供的初步数据,德龙公司最终资产负债情况应以审计及评估机构最终出具的审计及评估报告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28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95笔,债权申报总金额为500,527,462.62元。其中,管理人已认定债权金额77,674,689.83元;暂缓认定419,260,518.45元;不予认定债权金额3,592,254.35元。除前述已申报债权外,职工债权尚未经管理人调查公示。
(三)业务情况及优势
德龙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环境治理工程、环境治理第三方运营、环境咨询等。目前公司在运营的主要项目有:山东能源黄陶勒盖煤炭公司世林化工BOT运营项目,剩余运营期3年;攀枝花格里平污水处理厂运营等5个小型运营项目等。
德龙公司的优势在于其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德龙公司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拥有三十余项专利和多项专门技术。同时,德龙公司在过去经营中建立了广泛的市场基础,具备竞争实力。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德龙公司的重整工作,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德龙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须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三)款关于尽职调查的规定进行。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联合体参与报名,联合体需要明确每个成员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中须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联合体参与报名的,视为同意对彼此在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5年2月2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现场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 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届满前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其报名不成功。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科技支行
账号:50580101040036364
3.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高开区北二环大学科技园8号楼21层2108室。
联系人:姚律师
联系电话:199 3350 7747
4.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确认书(详见附件1)。
(2) 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若受托人为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函原件;若受托人非律师,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新章程。
(4) 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章程规定,其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同意其参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决议文件原件。
(5) 意向重整投资人履约能力证明,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6) 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的凭证,可以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流水或银行回单等。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逐项加盖报名者印章,单份文件为两页及以上的,除落款处加盖印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二)形式审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且其基本条件和报名材料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通过形式审查,视为报名成功。意向重整投资人未通过形式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成功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详见附件4)后,可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德龙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2025年2月20日17时前向管理人现场提交密封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款金额及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内容指引详见附件5)。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放弃参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正式遴选
若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由债权人会议按照已表决通过的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3日内,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发送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
(六)签订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后7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重整投资人未能按期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自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5日内,重整投资人应缴纳第二笔款项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第二笔款项合计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作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金有关说明
1. 管理人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0日内无息返还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 重整投资人未能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3. 重整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德龙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高新区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款。
4. 若德龙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高新区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高新区法院裁定终止德龙公司重整程序之日起10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返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 件:
1.确认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协议(范本);
5.重整投资方案内容指引。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docx
附件1:关于参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的确认书.docx
附件4:保密协议(范本).docx

附件5:重整投资方案内容指引.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范本).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年月日附件1:确认书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贵单位招募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有关要求,我方决定参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如下事项:一、我方承诺已充分咨询并完全了解德龙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并自愿接受德龙公司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一切投资风险与责任由我方承担。二、我方认可并同意贵单位提供的有关德龙公司资产负债等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其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将对德龙公司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三、我方认可并接受贵单位关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规则。四、我方认可并接受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全部招募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五、我方参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已按照我方章程规定获得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如果相关决议或授权无效,管理人有权取消我方参与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资格,并要求我方承担相应责任。六、我方的联系信息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受托人的联系信息为准。特此确认。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保密协议(范本)甲方: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正在开展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乙方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将获得甲方所接管的德龙公司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为合理使用上述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从而达到保护甲方及德龙公司合法权益的目的,乙方同意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其所取得的德龙公司或其关联方的保密信息。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上述保密事宜于2025年【】月【】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密信息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指以下信息:甲方、德龙公司或其关联方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相关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德龙公司业务经营信息、资产信息、负债信息、财务信息及数据、技术信息以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同时,作为本项目保密信息的范围,还包括甲方、德龙公司或其关联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洽谈、协商的具体事宜或合作事宜本身及相关内容。第二条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未实质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乙方仅能为本次合作洽谈以及未来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本项目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此外的一切任何目的。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且不低于乙方对自身类似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来保护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以防止保密信息被盗窃及/或泄露、未经授权的使用、因任何第三人的疏忽导致保密信息的泄露。乙方可以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在为开展本项目不可避免的范围内提供保密信息,但前提是上述中介机构在乙方向其披露保密信息前,同意按照本协议相同的条件受保密义务的约束。乙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并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保密措施对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同意除向参与本项目执行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专业人员、雇员、顾问以及其他经乙方另行授权的需要参与本项目的乙方关联方的相关人员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交易、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依本协议约定承担前述人员或主体违反保密义务的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经甲方书面同意披露保密信息的,乙方也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披露范围严格控制在为实现本项目之目的所必须的范围内。第三条保密义务的豁免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事项,则其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仅限于下列事项的范围内、且披露之前须通知另一方需披露的具体内容及理由:(1)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2)法律法规的要求;(3)因本项目合作需要向乙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第四条保密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或因本项目的完成而导致有关保密信息为公众知晓之日终止。保密信息部分被公开的,乙方对其他部分保密信息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直至其他部分保密信息依法公开之日终止。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德龙公司重整工作的完成或乙方退出重整程序而当然解除,在德龙公司重整工作完成或者乙方退出重整程序后,乙方仍需对其合作洽谈以及参与德龙公司重整过程中获取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五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归还一方承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始终为其财产。一方向另一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向另一方转让、授予或许可为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如果本项目项下谈判或合作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本项目或本协议解除、终止,经一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信息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第六条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或者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1)立即通知披露方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避免不良影响的持续;(2)赔偿由此给德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且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第七条争议解决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自协商之日起30日内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如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亦不妨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甲方(盖章):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附件5:重整投资方案内容指引根据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的需要,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名者简介,需列明报名者的名称、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出资额、成立日期、主营业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情况。2.投资款安排,需列明报名者的投资主体、投资款总额、投资款来源、投资款支付安排(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若为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支付的具体安排)。3.若报名者为两家及以上主体,需介绍每家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并列明每家投资人的投资主体、投资款总额、投资款支付安排。4.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需说明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不同类别债权的调整及清偿安排。5.经营方案,需列明重整完成后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计划;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对核心资产的接管、维护、运营等安排,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竞争力的方案等。6.参与重整投资的优势自述,报名者可对自身参与此次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优势进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或其出资人过往的经营业绩、成就、自身业务与德龙公司的产业协同以及融资能力、资金实力等内容。附件3:授权委托书(范本)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委托人就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公司”)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的重整程序。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代表委托人向管理人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处理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2.代表委托人起草、修改、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重整程序的各类文件。3.代表委托人向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提交本案重整投资方案。4.代表委托人参加人民法院、管理人组织的本案重整投资人遴选会议、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听证会,并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回答询问。5.代表委托人与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德龙公司的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联系和沟通。6.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重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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