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池及铺装改造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2025)
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1月21日
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的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南财采计[2025]00000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17320-20250121-17
4、采购项目预算:3,174,713.1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174,713.1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
3,174,713.13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1月21日 至2025年01月27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在
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30
4、开标地点: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1520030383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孔家垄路99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520030383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鲤鱼嘴社区三网格一医院南院生活小区A栋201(宣德世纪花园A栋201)
(3)联系人:杨鑫池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5575010001
(6)电子邮箱:393376747@qq.com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附件2(0121).docx
招标文件(树池及铺装改造)定稿.doc
附件2岳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主管单位:编制单位: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年,月q日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岳阳市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编制要求1.编制的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采购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职责及要求,并对其委托编制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作为采购资料存档备。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 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 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自行组织编制□ 自行组织编制其它参与编 制人员☑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其他单位编制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杨鑫池15575010001393376747@qq.com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服务 ☑工程二、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安排1.采购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01月2.交付时间要求:暂定45天。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辖区内(二)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自行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o专门面向:o中小企业o小微企业o监狱企业o福利性单位。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概)算:3174713.13元项目最高限价:3174713.13元(六)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1.是否进行分包:□是☑否2.采购包划分要求:无3.合同分包要求:无4.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标的品目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如下):序号标的(产品)品 目计量 单位数量进口/ 国产核心 产品备注1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 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 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项1//注: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报市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资料作为附件提供。5.标的配套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服务类和工程类如有,请列明)6.包装和运输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7.保险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七)采购方式1.包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其他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需要,报批安排:已报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局审批(八)竞争范围1.包1☑公开方式□邀请方式,依据:(九)评审规则1.包1□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适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价格(10 分)10 分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2 、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3 、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 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 (50 分)服务范围、质量 标准及承诺10 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内容 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内容具体,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 诺 得当的计 10 分;内容较具体,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 较得当的计 7 分; 内容不够具体且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 承诺一般的计 4 分;未提供的计 0 分。技术 (50 分)项目实施 方案10 分根据项目现场情况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日常维护管 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 内容具体, 日常维 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得当的计 10 分; 内容较具体, 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 案等较得当的计 7 分; 内容不够具体且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 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一般的计 3 分;未提供的计 0 分。技术 (50 分)机械配置 情况10 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机械设备:洒水车、装卸货运 车辆、打草机、绿篱机设备齐全的计 10 分,设备不齐全的每缺一样 扣 1 分,扣完为止。(机械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购买合同等证明材 料。)技术 (50 分)合理化建 议10 分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建议切实可行有针对 性,完全满足项目要求,能解决项目实际问题的为优等,计 10 分; 建议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但缺乏实际解决方案的为良等, 计 7 分;其它建议性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计 3 分;没有提供的不 得分。技术 (50 分)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10 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各岗位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职责 及考核办法评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 10 分;较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 计 7 分;不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 4 分;没有提供针对本项目内部 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的不计分。商务 (40 分)类似业绩28 分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2 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计 7 分,共计 28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商务 (40 分)工程管理 人员12 分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6 分。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6 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职称证书需提供主 管部门查询网址及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 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 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1.包1□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其他: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本项目为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二)定价方式1.包1☑固定总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要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1.2工程地点: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4工程内容: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乙方对发包人的所有承诺及发包人对乙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协调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进场施工。2.2合同总工期为天;本工程计划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除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不延长工期)。2.3工程延误时,每延期一天罚款两千元,作为乙方赔偿甲方因工期延长造成的经济损失。2.4如遇不可抗力,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但甲方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2.5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第三条质量3.1本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地方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和现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环保及扬尘污染防治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5.1本工程价款中标款为人民币元(¥元),结算按施工现场签证,及政府要求增减数量,材料价格按同期市场价进行调差(正负3%不进行调差),以岳阳楼区政府财政评审后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作为最后结算依据为准。(四)履约验收方案1.包1(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暂定1年(按合同执行)(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5)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执行(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质量检验合格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采购人: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编号:岳南财采计【2025】000003号委托代理编号:YBZC2025-00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五年一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办理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6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内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注:1.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遇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的情况,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二、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报价范围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投标文件中没有附任何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没有出现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废标情形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10%2技术50%3商务40%4其他/∑(1+2+3+4)=1价格(权值10%)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投标报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技术(权值50%)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服务范围、质量 标准及承诺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内容具体,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 诺得当的计10分;内容较具体,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较得当的计7分;内容不够具体且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计0分。102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现场情况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内容具体,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得当的计10分;内容较具体,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较得当的计7分;内容不够具体且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一般的计3分;未提供的计0分。103机械配置情况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机械设备:洒水车、装卸货运车辆、打草机、绿篱机设备齐全的计10分,设备不齐全的每缺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机械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104合理化建议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建议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项目要求,能解决项目实际问题的为优等,计10 分;建议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但缺乏实际解决方案的为良等,计7分;其它建议性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计3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105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各岗位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评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10分;较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计7分;不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4分;没有提供针对本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的不计分。10商务(权值40%)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计7分,共计2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82工程管理人员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6分。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6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职称证书需提供主管部门查询网址及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得分。12其他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1/2/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将视为无效★号条款。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8第二章磋商须知11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31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4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岳南财采计【2025】000003号3、委托代理编号:YBZC2025-0024、采购预算:3174713.13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 3174713.13元 3174713.13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1.1.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4.□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遇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的情况,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分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3、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分4、开标地点: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4.0.1.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5.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6.0.1.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杨鑫池2、电话:155750100016.0.2.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孔家垄路99号(3)联系人:李先生(4)联系电话:152003038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地址: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3)联系人:李女士(4)联系电话:13873012211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孔家垄路9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00303838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B1单元5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73012211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2.3款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遇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的情况,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6)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内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采购人组织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价格4%。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支持监狱企业: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9.2、9.4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按该部分产品报价所占比重,对价格、技术分值按总得分值的优惠比例进行加分。第二章第9.6款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 预算3174713.13元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5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永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中单元505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6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29.5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2款规定的,按以下进行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本表“第二章第9.2款”,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金额缴纳形式;银行转账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价格(10分)10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50分)服务范围、质量 标准及承诺10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内容具体,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 诺得当的计10分;内容较具体,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较得当的计7分;内容不够具体且绿化养护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计0分。技术(50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项目现场情况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内容具体,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得当的计10分;内容较具体,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较得当的计7分;内容不够具体且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责任风险承担方案等一般的计3分;未提供的计0分。技术(50分)机械配置情况10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机械设备:洒水车、装卸货运车辆、打草机、绿篱机设备齐全的计10分,设备不齐全的每缺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机械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技术(50分)合理化建议10分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建议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项目要求,能解决项目实际问题的为优等,计10 分;建议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但缺乏实际解决方案的为良等,计7分;其它建议性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计3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技术(50分)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10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各岗位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评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10分;较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计7分;不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4分;没有提供针对本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的不计分。商务(40分)类似业绩28分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计7分,共计2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商务(40分)工程管理人员12分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6分。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6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职称证书需提供主管部门查询网址及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技术部分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6.16.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投标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4.付款:。5.履约验收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6.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湖南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2.采购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3.政府采购编号:岳南财采计【2025】000003号4.施工范围:岳阳市南湖新区道路两侧树池及铺装改造项目工程主要针对赶山路、湖滨大道、南津港大堤、滨湖路、龙舟街、邕园路六条路破损缺失的人行道路面、树池石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树池更换、新增、修补,人行道路面翻新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祥见附件另册)。5.采购预算:3174713.13元6.地点: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辖区内。7.工期:45天。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二、保证金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四、技术部分附件8:技术部分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附件11: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另备一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查验。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另备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标现场查验。附件37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3.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非失信被执行人8.3.4.承诺函9致(招标人):我单位郑重承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从未发生过失信的不良行为。我单位保证以上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011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本项目不设保证金,可不提供。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至开标现场,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本项目不设保证金,可不提供。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2、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1项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附件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4、技术部分(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附件8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承诺(2)项目实施方案(3)机械配置情况(4)合理化建议(5)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供应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两型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1.0.1.附件10报价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报价文件分项价格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报价。一、供应商应按湘建价[2020]56号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并按其规定内容提供。供应商须根据附件工程量清单编制(1)投标总价封面;(2)投标总价扉页(3)工程计价总说明(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提供电子版)(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1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计价表(招投标)(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13)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4)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5)计日工表(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7)部分其他项目费计价表(18)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19)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说明:以上表格如为空白表格,可不提供。二、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GB50500-2013》、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等;(4)企业定额和企业数据;(5)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招标人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细化);(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当前市场价格。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与调整。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和幅度内风险的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和幅度内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4、“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6、总价措施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列出其计算公式。7、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应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8、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要求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项目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参考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文件及其计价办法和市场定价方法、类似工程计价方法及企业定额和数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计日工金额;(4)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及其项目特征描述和招标文件中相应提出的服务范围、内容与要求自主确定;(5)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9、增值税应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13、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4、投标报价文件制作时所用的计价软件采用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测评合格的软件。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九、最后报价报价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树池及铺装改造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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