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试剂招标公告(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卫生院2025)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卫生院2025年检验科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采购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我院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检验科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遴选适配我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使用的检验试剂耗材的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检验科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2.产品技术要求:相关试剂耗材必须能适配我院目前使用的全自动尿液分析,设备机型:中元汇吉U1600;
3.试剂耗材具体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项目报价表),试剂耗材规格、采购数量作为参考,具体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4.若出现效期临近产品,中标人有义务无条件更换,保证产品在采购人使用时安全;
5.中标后,如出现供应商不能履约或者出现检验数据异常,影响检测结果,有效7天内无法解决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
二、项目编码:CG202500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5万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体外诊断试剂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三证(营业执照、试剂经营许可证、注册证)和试剂生产厂家的证照(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证);
4.必须提供与所采购试剂相关的技术支持,如需要小量产品试用,供货商应无偿提供;
5.所投项目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报名材料
1.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1,单独密封);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5.须提供“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6.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截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法人、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若出现法人或股东存在两家及两家以上关联企业、就职情况,需如实截图彩印。
注:以上相关的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公章,响应文件需分装订成两份,并编辑对应材料的页码目录(注:第一份:“报名材料中第1项报价表”、第二份:“报名材料中第2-6项材料”),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号码”,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六、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30时。报名材料中第二份材料现场审核、第一份报价表密封送达,若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
2.材料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牛眠山巷46号二楼办公室;
3.联系人:阮佳怡 联系电话:0591-83299136。
七、遴选规则及流程
1.遴选标准:根据3家或以上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将予以审查、评议和表决,按最低报价法决定中选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单位);
2.采购公告于仓山区仓山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院务公开栏、院内LED上进行公布;
3.遴选结束后,不退还响应文件;
4.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院公众号、LED和院务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5.确定供应商:公示期结束后确认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院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
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卫生院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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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试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