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绿地改造招标公告(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


1、招标条件
慈溪开发大道路口以南市政绿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72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95.1万元,建设规模:包含两个区块。总用地面积 11434 平方。(一)区块一东临新城河,南临现状绿地,西临规划滨河中路,北临开发大道,改造面积9701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5142.76平方米。工程设置5人制足球场、步道、廊架、挡墙等,改造现状机动车停车位;改造滨河绿道,与开发大道桥下穿道路衔接;同步建设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二)区块二东临新城河中路,南临现状绿地,西临新城河,北临开发大道,改造面积1733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438.87平方米。工程提升绿化景观,改造滨河绿道,与开发大道桥下穿道路衔接。同步建设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大道以南,新城河两侧。 2.2招标范围:道路、雨水排水、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控制价:4887641元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4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74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63822051
招标代理: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胜山镇轻纺布料城工贸大厦B座21楼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0574-63976705
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公告.pdf

慈溪开发大道路口以南市政绿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1、招标条件慈溪开发大道路口以南市政绿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72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95.1万元,建设规模:包含两个区块。总用地面积11434平方。(一)区块一东临新城河,南临现状绿地,西临规划滨河中路,北临开发大道,改造面积9701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5142.76平方米。工程设置5人制足球场、步道、廊架、挡墙等,改造现状机动车停车位;改造滨河绿道,与开发大道桥下穿道路衔接;同步建设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二)区块二东临新城河中路,南临现状绿地,西临新城河,北临开发大道,改造面积1733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438.87平方米。工程提升绿化景观,改造滨河绿道,与开发大道桥下穿道路衔接。同步建设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大道以南,新城河两侧。2.2招标范围:道路、雨水排水、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控制价:4887641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4日09时3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74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74-63822051招标代理: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胜山镇轻纺布料城工贸大厦B座21楼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0574-63976705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慈溪开发大道路口以南市政绿地改造项目(招标编号:A3302820390024814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2025年1月2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74号联系人:徐工电话:0574-63822051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胜山镇轻纺布料城工贸大厦B座21楼联系人:岑工电话:0574-63976705邮箱:/1.1.4招标项目名称慈溪开发大道路口以南市政绿地改造项目1.1.5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大道以南,新城河两侧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程分包金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须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认可。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规定允许细微偏差的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联系方式:0574-63976705,联系人:岑工。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须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信封包括/,第二信封包括/。■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内容(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二)技术标1、技术标封面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项目管理机构5、技术响应承诺书6、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7、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二)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内容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4、未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5、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488.7641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下限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作出未低于其成本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适用于设置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的);2、其他:/。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3.4.1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岑工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工贸大厦B座21层2118室联系电话:0574-63976705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复印件,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的复印件。□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信息截图的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告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②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有关规定;③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品茗投标工具-5.0.0.1”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品茗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4)投标工具服务技术支持:品茗技术支持联系人为:侯工(15215725182)、张工(15867360427)。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资信评分业绩:/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2)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除外),视为拒收: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②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③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4)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如有);15.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本项目任职(岗位)姓名职称岗位资格证明岗位资格证明岗位资格证明岗位资格证明岗位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本项目任职(岗位)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工程名称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填报本表。六、技术响应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在此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包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专业工程(如有)分包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参考品牌响应情况1参照或相当于品牌一、品牌二、品牌三……23……注:1.按照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参考品牌。投标人应将选用品牌纳入上述目录的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选用品牌不视为被纳入上述目录。2.投标人选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选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3.投标人须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中响应情况栏处填写“响应”或“具体品牌”。八、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施工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成立时间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学历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说明在岗情况5说明在岗情况5说明在岗情况5□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备注备注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绿地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