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2025)
沈阳局集团公司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招商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招商公告
(招商项目编号:ZTSYJJS2025-0005)
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的招商人为阜新工务段,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1. 招商范围和招商内容
1.立项情况:为确保阜新工务段高新线铁路沿线供电设备和行车安全,需对高新线铁路沿线林木进行采伐,并对所采伐林木整体立木销售,共需采伐林木4180株,1566.27立方米(杨树3033株,1335.65立方米,柳树1147株230.62立方米)。
具体位置见附表1。
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处理明细表
树种
公里起止
侧别
规格
数量
蓄积
比例
出材
杨树
5.000-5.700
下行
44
20
22.63
60
13.58
柳树
5.000-6.180
下行
22
45
11.12
60
6.67
柳树
5.000-6.180
下行
28
70
29.77
60
17.86
柳树
5.000-6.180
下行
40
175
161.7
60
97.02
柳树
5.000-6.180
下行
56
15
28.15
60
16.89
柳树
18.520-18.730
下行
34
53
34.51
60
20.71
柳树
18.520-18.730
下行
40
22
20.33
60
12.2
杨树
20.400-21.150
下行
60
38
82.29
60
49.37
杨树
20.400-21.150
下行
52
184
295.91
60
177.55
杨树
20.400-21.150
下行
38
28
23.18
60
13.91
杨树
20.400-21.150
下行
28
25
10.63
60
6.38
杨树
20.670-20.770
上行
48
14
19.04
60
11.42
杨树
20.670-20.770
上行
34
12
7.81
60
4.69
杨树
21.850-22.100
下行
54
25
43.5
60
26.1
杨树
22.890-24.950
下行
54
213
370.62
60
222.37
杨树
22.890-24.950
下行
44
175
198.05
60
118.83
杨树
22.890-24.950
下行
70
9
26.76
60
16.06
杨树
22.890-24.950
下行
22
5
1.24
60
0.74
柳树
25.000-25.100
上行
30
12
5.94
60
3.56
杨树
27.400-27.550
下行
30
12
5.94
60
3.56
杨树
27.400-27.550
下行
44
22
24.9
60
14.94
杨树
32.650-33.880
下行
38
49
40.57
60
24.34
杨树
32.650-33.880
下行
30
49
24.27
60
14.56
杨树
32.650-33.880
下行
46
115
142.97
60
85.78
杨树
32.650-33.880
下行
20
25
4.96
60
2.98
杨树
35.340-35.470
上行
28
170
72.3
60
43.38
杨树
35.360-36.030
下行
16
80
9.37
60
5.62
杨树
35.360-36.030
下行
42
90
92.28
60
55.37
杨树
35.360-36.030
下行
22
302
74.62
60
44.77
杨树
35.360-36.030
下行
34
80
52.1
60
31.26
杨树
35.470-36.000
上行
8
150
2.93
60
1.76
杨树
35.470-36.000
上行
16
247
28.92
60
17.35
杨树
35.780-36.050
下行
40
30
27.72
60
16.63
杨树
35.780-36.050
下行
32
28
15.98
60
9.59
杨树
35.780-36.050
下行
20
4
0.79
60
0.47
杨树
36.080-36.420
上行
38
162
134.12
60
80.47
杨树
36.810-37.090
上行
22
60
14.83
60
8.9
杨树
36.810-37.090
上行
14
17
1.44
60
0.86
柳树
37.090-39.000
上行
10
100
3.59
60
2.15
柳树
37.090-39.000
上行
30
75
37.16
60
22.3
柳树
37.090-39.000
上行
20
121
24.01
60
14.41
柳树
41.330-42.040
下行
10
167
6
60
3.6
柳树
41.330-42.040
下行
20
20
3.97
60
2.38
柳树
42.570-42.800
下行
20
7
1.39
60
0.83
柳树
42.570-42.800
下行
12
50
2.88
60
1.73
杨树
42.800-43.000
下行
34
45
29.3
60
17.58
杨树
42.800-43.990
下行
30
48
23.78
60
14.27
杨树
42.800-43.990
下行
18
140
21.7
60
13.02
杨树
42.800-43.990
下行
38
70
57.95
60
34.77
杨树
42.800-43.990
下行
24
23
6.93
60
4.16
杨树
42.800-43.990
下行
58
2
4.04
60
2.42
杨树
43.300-43.780
下行
38
105
86.93
60
52.16
杨树
43.300-43.780
下行
44
98
110.91
60
66.55
柳树
44.020-46.000
下行
14
20
1.69
60
1.01
柳树
44.020-46.000
下行
12
190
10.94
60
6.56
柳树
44.020-46.000
下行
22
5
1.24
60
0.74
杨树
46.000-47.000
下行
40
1
0.92
60
0.55
杨树
46.000-47.000
下行
20
51
10.12
60
6.07
杨树
46.000-47.000
下行
14
10
0.85
60
0.51
2.资金来源:木材销售、无资金投入。
3.预算金额:44.17259万元(不含税价,税率13%)。
2. 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木材采运、收购、销售等资质并能够提供所需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竞商人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一年采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发票、汇款单、验收证明文件其中一项)。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3. 招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汇缴文件工本费后从“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8:00时起至2025年2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审核通过即代表报名成功。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竞商人可登录“国铁招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中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2本项目招商文件工本费(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文件工本费),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竞商无效。
凡有意参加者,在购买招商文件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必须由竞商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1002209249050332
4. 竞商文件的递交
4.1竞商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8:30时至09:00时,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9:0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商人: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
联系人: 孙振伟;
联系电话:18941814110;
招商代理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906 15909833255;
电子邮箱:390721586@qq.com。
招商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中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附件: 招商包件明细表
招商包件明细表
序号
包件划分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A01
杨树采伐
立方米
1335.65
2
柳树采伐
立方米
230.62
A01小计
1566.27
交货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林木采伐
联系人及电话:
孙辉 18041850998
交货条件及状态:
采伐全部完成,作业现场需整洁干净,无杂物并经验收合格后
注:预算金额包含上述费用
√运杂费;√伐木相关费用;√检疫费;√安全施工配合费;√不可预见费
2025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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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SYJJS2025-0005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竞商文件.docx
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招商文件招商项目编号:ZTSYJJS2025-0005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2025年1月22日目录第一章招商公告41.招商范围和招商内容42.竞商人资格要求63.招商文件的获取64.竞商文件的递交75.发布公告的媒介76.联系方式7第二章竞商人须知101.总则102.招商文件....................103.竞商文件114.递交竞商文件135.开启竞商文件146.评审....................14采购异议函....................177.中商....................188.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审办法201.评审办法202.评审标准203.初步评审204.详细评审215.竞商文件的澄清216.评审结果21第四章招商需求22一、公开销售物资描述....................22二、公开销售方式选择及说明....................22三、技术标准或要求....................23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23(一)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23(二)主要商务条款:23第五章合同条款27木材产品销售合同27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36一、竞商函39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0二、授权委托书....................41三、竞商保证金....................42四、报价表....................43五、竞商证明资料....................44六、实施方案....................45七、其他资料....................46第一章招商公告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招商公告(招商项目编号:ZTSYJJS2025-0005)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采伐销售的招商人为阜新工务段,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1.招商范围和招商内容1.立项情况:为确保阜新工务段高新线铁路沿线供电设备和行车安全,需对高新线铁路沿线林木进行采伐,并对所采伐林木整体立木销售,共需采伐林木4180株,1566.27立方米(杨树3033株,1335.65立方米,柳树1147株230.62立方米)。具体位置见附表1。阜新工务段高新线林木处理明细表树种公里起止侧别规格数量蓄积比例出材杨树5.000-5.700下行442022.636013.58柳树5.000-6.180下行224511.12606.67柳树5.000-6.180下行287029.776017.86柳树5.000-6.180下行40175161.76097.02柳树5.000-6.180下行561528.156016.89柳树18.520-18.730下行345334.516020.71柳树18.520-18.730下行402220.336012.2杨树20.400-21.150下行603882.296049.37杨树20.400-21.150下行52184295.9160177.55杨树20.400-21.150下行382823.186013.91杨树20.400-21.150下行282510.63606.38杨树20.670-20.770上行481419.046011.42杨树20.670-20.770上行34127.81604.69杨树21.850-22.100下行542543.56026.1杨树22.890-24.950下行54213370.6260222.37杨树22.890-24.950下行44175198.0560118.83杨树22.890-24.950下行70926.766016.06杨树22.890-24.950下行2251.24600.74柳树25.000-25.100上行30125.94603.56杨树27.400-27.550下行30125.94603.56杨树27.400-27.550下行442224.96014.94杨树32.650-33.880下行384940.576024.34杨树32.650-33.880下行304924.276014.56杨树32.650-33.880下行46115142.976085.78杨树32.650-33.880下行20254.96602.98杨树35.340-35.470上行2817072.36043.38杨树35.360-36.030下行16809.37605.62杨树35.360-36.030下行429092.286055.37杨树35.360-36.030下行2230274.626044.77杨树35.360-36.030下行348052.16031.26杨树35.470-36.000上行81502.93601.76杨树35.470-36.000上行1624728.926017.35杨树35.780-36.050下行403027.726016.63杨树35.780-36.050下行322815.98609.59杨树35.780-36.050下行2040.79600.47杨树36.080-36.420上行38162134.126080.47杨树36.810-37.090上行226014.83608.9杨树36.810-37.090上行14171.44600.86柳树37.090-39.000上行101003.59602.15柳树37.090-39.000上行307537.166022.3柳树37.090-39.000上行2012124.016014.41柳树41.330-42.040下行101676603.6柳树41.330-42.040下行20203.97602.38柳树42.570-42.800下行2071.39600.83柳树42.570-42.800下行12502.88601.73杨树42.800-43.000下行344529.36017.58杨树42.800-43.990下行304823.786014.27杨树42.800-43.990下行1814021.76013.02杨树42.800-43.990下行387057.956034.77杨树42.800-43.990下行24236.93604.16杨树42.800-43.990下行5824.04602.42杨树43.300-43.780下行3810586.936052.16杨树43.300-43.780下行4498110.916066.55柳树44.020-46.000下行14201.69601.01柳树44.020-46.000下行1219010.94606.56柳树44.020-46.000下行2251.24600.74杨树46.000-47.000下行4010.92600.55杨树46.000-47.000下行205110.12606.07杨树46.000-47.000下行14100.85600.512.资金来源:木材销售、无资金投入。3.预算金额:44.17259万元(不含税价,税率13%)。2.竞商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木材采运、收购、销售等资质并能够提供所需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竞商人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一年采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发票、汇款单、验收证明文件其中一项)。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3.招商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汇缴文件工本费后从“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8:00时起至2025年2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审核通过即代表报名成功。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竞商人可登录“国铁招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中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3.2本项目招商文件工本费(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文件工本费),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竞商无效。凡有意参加者,在购买招商文件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必须由竞商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银行帐号:33010022092490503324.竞商文件的递交4.1竞商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8:30时至09:00时,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9:0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采购人可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商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联系人:孙振伟;联系电话:18941814110;招商代理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24-6208090615909833255;电子邮箱:390721586@qq.com。招商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中商服务费发票索取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发票联系人:财务科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支付宝扫码开发票F分机号:0开票代码:SSH2V8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支支付宝航天信息谐诺网X航天信息谐诺网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附件:招商包件明细表招商包件明细表序号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A01杨树采伐立方米1335.652柳树采伐立方米230.62A01小计1566.27交货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林木采伐联系人及电话:孙辉 18041850998交货条件及状态:采伐全部完成,作业现场需整洁干净,无杂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注:预算金额包含上述费用√运杂费;√伐木相关费用;√检疫费;√安全施工配合费;√不可预见费2025年1月22日第二章竞商人须知1.总则本次招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招商文件的规定开展招商活动。1.1竞商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为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4)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10)在近三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1)被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列入招商资信“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12)竞商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1.2竞商人准备和参加竞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竞商人不得将招商文件用作本次竞商以外的其他用途。1.4项目中商后,竞商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商项目,不允许转租、分租或联营(招商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2.招商文件2.1招商人应将招商文件上传到国铁招商平台,供竞商人查阅或下载使用。招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2竞商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获取招商文件后3日内提出。2.3招商人应于竞商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前通过国铁招商平台对竞商人提出的澄清进行答复。竞商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渠道见第三章6.3)。招商人无特殊情况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商活动。2.4招商人可通过国铁招商平台主动发布招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并及时通知竞商人查收。2.5竞商人应及时查看国铁招商平台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因竞商人未及时查阅,由竞商人承担责任。3.竞商文件3.1竞商人应按招商文件的规定编制、确认和密封竞商文件。竞商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澄清答复,构成竞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竞商人应按招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招商底价: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竞商报价不得低于招商底价。招商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3.3本招商项目的竞商有效期为90日(自竞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在竞商有效期内,竞商人撤销竞商文件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商有效期时,招商人通知所有竞商人延长竞商有效期,竞商人同意延长的,相应延长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竞商文件;竞商人拒绝延长的,其竞商失效,但竞商人有权收回其竞商保证金。3.4竞商人应按招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商文件的各项要求:3.4.1竞商人基本情况后应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副本(如果有)以及招商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3.4.2本招商项目对竞商人财务状况资料的要求: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招商项目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资料的,竞商文件应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资料。竞商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商文件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4.3本招商项目对竞商人类似业绩资料的要求: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招商项目要求提供类似业绩资料的,竞商文件应附类似业绩的中商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3.4.4本招商项目对竞商人诉讼及仲裁资料的要求: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招商项目要求提供诉讼及仲裁资料的,竞商文件应附竞商人败诉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扫描件。3.5竞商文件应当对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满足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更有利于招商人的承诺。3.5.1竞商文件所附证明资料,竞商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网页截图等资料,证明资料应清晰、完整。3.5.2竞商文件编制完成后,需提供纸质版竞商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数和竞商文件电子版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电子版竞商文件以U盘形式,按项目提供,其内容须与竞商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3.6本招商项目对竞商保证金的要求:44172.59元。招商文件要求提供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的同时,应按招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竞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竞商保证金的,该竞商文件将被否决。竞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竞商有效期一致。竞商人如果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延长了竞商有效期,则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竞商人于竞商前将竞商保证金汇缴至下方账户内,电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招商编号,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银行帐号:3301002209249050332出现以下情况认定竞商保证金无效。(1)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竞商保证金提交至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的;(2)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竞商保证金的;(3)提交的竞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3.7招商结束后,招商人应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竞商人在竞商有效期内撤销竞商文件;(2)中商人放弃中商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4.递交竞商文件4.1竞商人应预留充足时间、在竞商截止时间前(见招商公告)携带竞商文件及相关材料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逾期未递交竞商文件的,将予以拒收。招商人只接受报名有效包件的竞商文件,物资采购所需竞商人相关信息均以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为准。4.1.1密封件之一:竞商人应将装订好的竞商文件正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竞商文件正本”字样。4.1.2密封件之二:竞商人应将符合招商人要求数量的竞商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竞商文件副本”字样。4.1.3密封件之三:竞商人应将电子版竞商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竞商文件电子版”字样。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和竞商人全称,并注明“在202X年X月XX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竞商人单位章或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4.2在竞商截止时间前,竞商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竞商文件。4.3在竞商截止时间后,竞商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竞商文件。招商人收到竞商文件后,向竞商人出示签收凭证。竞商人所递交的竞商文件不予退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商文件,招商人有权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4.4本招商项目对备份竞商文件的要求:无。5.开启竞商文件5.1招商人按照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启竞商文件,竞商人应参与开启竞商文件,本项目竞商文件的开启方式为:(1)宣布会议纪律;(2)宣布竞商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信息;(3)检查竞商文件的密封情况;(4)会议结束。6.评审6.1评审小组的组建:招商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人数及确定方式)。评审专家应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对竞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需要进行回避时,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擅离职守或因其他情形不能继续评审的,被更换的专家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专家重新评审。6.2招商项目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向招商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商候选人名单。本招商项目推荐中商候选人的数量:1-3家。6.3评标结果异议竞商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商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商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6.3.1竞商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规定或约定时限内提出。异议受理电子邮箱:caigouhechake@126.com,联系电话:024-62080911。职责:负责受理竞商人对招商文件、评审结果提出的异议函。6.3.1.1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一)异议所涉及竞商采购活动非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竞商采购活动的参与者;(三)未在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五)匿名异议;(六)异议函件未招商文件要求的异议格式提起的,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九)同一异议事项已向集团公司内其他部门提出并受理,或已向相关监察部门投诉的。6.3.1.2异议人提起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异议人采用实名制方式,且为直接参与竞商活动的当事人;(2)在规定或约定异议提出的有效时限内;(3)同一异议事项未向集团公司内其他部门提出并受理或未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4)属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采购活动。6.3.1.3异议提出的时限规定如下:(1)对招商件有异议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对提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布首次报价程序(如有)、报价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如有)、首次报价记录(如有)等有异议的,竞商人应当在开标期间提出;(3)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在中商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6.3.2异议人提起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见下表),但异议仅涉及公布首次报价的除外。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4)异议请求及主张;(5)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标注提起异议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标注提起异议日期和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和标注提起异议日期,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6.3.3自受理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要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适当延长并通知异议人,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6.3.4异议人书面确认反馈渠道及时限,确认时限为24小时以内。异议人在约定时间内未予以确认反馈,视同认可异议答复。6.3.5异议处理过程中,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处理事项反复异议等干扰采购秩序行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国铁集团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公开处理。6.3.6异议人对采购异议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上级监督主管部门提起复议: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经开部电话:024-62025709。采购异议函采购异议函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本人)于年月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服务名称),认为(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异议事项基本事实:事实依据:异议请求及主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7.中商7.1招商结束后,招商人按规定进行结果公示和公告。7.2本招商项目对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7.3中商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招商人取消其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商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商保证金数额的,中商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招商人和中商人在竞商有效期内根据招商文件和中商人的竞商文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商人应将合同主要信息录入国铁招商平台。8.其他内容8.1招商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8.2中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X招商人承担√中商人承担,代理服务收费计费方式:以中商金额的80%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由中商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中商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0%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例:某项中商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6000万元*0.8=4800(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4800-1000)万元*0.25%=9.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9.5=16.45(万元)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物资采购所负责在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中予以扣留。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式支付竞商保证金的中商人,需在中商公告发布后五日内向招商人指定账户支付代理服务费,否则招商人有权启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的追责程序。如中商人承担代理服务费,则竞商人在竞商时应将招商代理服务费纳入竞商报价。不单独计列。若中商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规定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招商人有权撤销其中商资格,并没收其竞商保证金。-第三章评审办法1.评审办法本次招商采用最高价成交法。评审小组按照最终竞价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商候选人,如最终最高竞价相同时,评委会视情况追加竞价轮次,如仍相同,评审小组依据注册资金、中商业绩、企业规模等进行综合评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见本章3.初步评审。2.2详细评审标准,见本章4.详细评审。3.初步评审3.1评审小组按照招商文件规定进行初步评审。竞商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该竞商文件,不再对其详细评审。(1)竞商人的资格不符合招商文件的要求;(2)竞商文件未加盖竞商人的印章;(3)竞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规定提供竞商保证金或者提供的竞商保证金不符合招商文件的要求;(4)竞商文件附有招商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没有对招商文件的实质性条件作出响应;(5)出现第二章“竞商人须知”第1.1款中任意一种情形;(6)不同竞商人的竞商保证金从同一竞商人的账户转出的;(7)竞商人有串通竞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否决竞商文件的其他情形: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3.2竞商人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照以下要求对竞商报价进行修正,要求竞商人书面澄清确认。竞商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竞商文件:(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总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报价之和为准并修正总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中。4.详细评审4.1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2评审小组发现竞商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报价,可能影响正常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竞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竞商人不能提供有效、合理说明和证明时,评审小组应否决其竞商。4.3竞商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该竞商人不通过详细评审。5.竞商文件的澄清5.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商人对竞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竞商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竞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不接受竞商人的主动澄清。5.2评审小组对竞商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有疑问时,可以要求竞商人进一步澄清,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竞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评审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竞商人的评价。6.评审结果6.1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商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按照最终竞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商候选人。6.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开启竞商文件一览表,评审专家名单,评审内容、过程和结果,报价修正说明,否决竞商说明及依据,澄清及回复等。评审专家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专家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第四章招商需求一、公开销售物资描述1.本项目公开销售的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单价以及交货时间及地点、收货人、交货条件及状态等情况见附表。2.标段划分:1个标段或包件。序号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A01杨树采伐立方米1335.652柳树采伐立方米230.62A01小计1566.27交货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林木采伐联系人及电话:孙辉 18041850998交货条件及状态:采伐全部完成,作业现场需整洁干净,无杂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注:预算金额包含上述费用√运杂费;√伐木相关费用;√检疫费;√安全施工配合费;√不可预见费3.中商人不得向他人转让及分包中商项目、不得将中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及分包。二、公开销售方式选择及说明1、第一次公告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竞商人只有1个的,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资格初审合格的竞商人2家及以上时,组织竞价,采用多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首轮报价,A01包件底价44.17259万元。第二轮竞价以首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二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成交人。2、确定参与竞价的竞商人可在招商文件售卖截止后对采伐林木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现场采伐作业环境及林木质量等情况。如有问题现场解答联系人:孙辉,电话18041850998。三、技术标准或要求执行的技术标准:(1)《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办公室﹝2024﹞230号)(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林业管理办法》(沈铁土房〔2019〕239号)(3)《阜新工务段林木采伐安全协议》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一)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木材采运、收购、销售等资质并能够提供所需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竞商人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一年采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发票、汇款单、验收证明文件其中一项)。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二)主要商务条款: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结算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2.履约期及相关要求:(1)合同签订时间:中商公示期满后10日内签订。(2)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3)履约保证金的主要条款:保证(履约)金额:由阜新工务段收取成交木材总价的10%。(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无。(5)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无。(6)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纳税人识别号:91210900587304758J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平安支行银行账号:0710000409221050822联系人:孙辉电话:18041850998收款方式:支票、汇票。缴纳时间: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缴纳。退还条件:符合合同条款相关约定以及安全协议要求。退还时间:作业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方式:转账。相关要求:(1)采伐、截干所需的设备、工具和人员由中商人提供,现场采伐、截干、运输、清理施工作业全部由中商方负责。每名油锯手要配置一名监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场指令能准确及时传达到油锯手,避免列车经过时未提前停止作业。(2)树木伐根距离地面不得超过10CM。(3)履约期内中商方各项作业时,必须全程听从阜新工务段现场负责人指挥,未按规定作业,阜新工务段下达整改通知书,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则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4)所有树木采伐、截干使用的主要作业钩机必须保证有一台型号220及以上机型,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保证130#型以上勾机,并安装抱树夹机械头严格控制树倒方向。树木无安全倒向的必须“一树一方案”,申请停电或落线,再利用机械和大绳配合控制倒向,防止树木搭挂电力线、接触网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伤亡或影响行车安全。(5)树木的运输由中商方自行办理树木运输证、检疫证;(6)中商方在各项作业期间造成阜新工务段或其他单位设备故障、损坏或影响行车时,由中商方承担一切责任。因中商方各项作业引起的行车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后,中商方必须积极配合铁路部门进行抢修或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中商方承担;(7)在各项作业过程中,出现一切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商方自行负责,阜新工务段概不负责;(8)禁止未召开点名会、未进行安全交底或设备管理单位人员未到现场签认和监控盲目进场作业。禁止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不到位进场作业。林木采伐作业如影响供电、电务设备安全,必须在供电、电务部门监控下且停电或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9)中商方必须严格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规定,确保铁路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各项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并按要求报备,方可参加作业,无路工带队监控禁止进场作业。禁止无计划、超范围、超施工内容作业。(10)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马甲,禁止带酒气参与作业,有发烧感冒、头晕脑胀等不适情况的不允许参加作业。进行网内作业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作业工、机具必须粘贴明显的反光标识并按照管理单位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封闭网门必须设专人看护或及时锁闭;网内作业必须设置软隔离,避免作业人员、工机具、材料及漂浮物等越过隔离进入路肩范围。(11)所有参加作业的机械、车辆必须办理《施工专用机械车辆通行证》,并严格落实“一人一机”全程跟护制度,列车经过时,要按照通知停止作业,吊臂(挖掘机动臂)转向与邻线平行方向。机械车辆行走过程中要注意上方电力线、电线杆,禁止在地下光电缆线径上调头转弯。(12)中商方在各项作业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发生的纠纷问题均需自行解决。(13)现场所有配合安全监控人员及作业指挥人员均由中商方负责车辆接送,并负责免费提供午餐。(14)合同签订后,中商方需在五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中商方支付全部货款后,方可按照阜新工务段指定的时间进场作业,所有需采伐的林木由中商方负责看护,发生林木丢失及外部人员伤亡情况招商方不负任何责任。(15)中商方在全部采伐后方可组织装车作业。(16)重要提示:竞标人的竞价包含运杂费、伐木相关费用、检疫费、安全施工配合费及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需充分了解采伐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此项作业涉及到的铁路安全相关规定,合理竞价。第五章合同条款木材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乙方(销售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110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阜新工务段使用说明1.本合同适用于铁路企业销售产品事项。2.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销售事项,请填写“/”。3.根据所售产品的实际情况,填写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参数及验收标准”条款,也可以合同附件形式约定。4.本合同第五条合同总价请填写是否包含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税金等费用,注意与第三条“运输及保险”费用的选择相协调。5.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产品销售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概况顺号名称规格/型号株数单价(元/立方米)数量(立方米)合计(元)备注1树木采伐 2 3 总价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其中税率 13%,增值税 元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参数及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应适用的标准包括:(一)产品质量标准:采伐树木立木销售。(二)技术指标与参数:树木伐根距地面不超过10cm,现场木材和枝丫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出林地。(三)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对照货物清单全部采伐结束后的现场需整洁干净,无杂物。第三条包装、标志、储存、运输方式(一)所售树木裸露无包装。(二)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三)甲方自行决定是否购买运输保险。第四条交货及验收(一)交货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分批次完成本合同项下产品的交付,乙方将以现场立木形式交付甲方,树木采伐完成后,视为交付完毕。(二)交货时间、地点:每批次交货时间、地点,以乙方通知为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开始树木采伐;采伐位置以采伐清单为准,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工期内完成提货、验收。(三)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当日内进行验收,并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两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甲方在当日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当日进行处理。如甲方未进行验收或未出具验收报告,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四)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提供下列文件:树木采伐证审批手续复印件。(五)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产品、配件所有权及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甲方。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总价(含增值税)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13%,增值税元)。(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后,本合同价款按下列约定支付: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小写:元)。2.甲方完成所有采伐项目,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三)账户信息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平安支行银行账号:0710000409221050822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发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第七条产品质量保证(一)产品无质量保证期,自木材交付验收后,乙方无需承担后续质保责任。(二)乙方保证产品应当:1.符合本合同有关约定。2.乙方有产品销售权,且产品上无留置权、抵押权、质权或他项权利负担存于产品上。3.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乙方承诺,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第八条知识产权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木材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产权的情况,如因侵犯任何第三方产权或任何第三方因产权问题追究乙方责任的,由此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销售给甲方的木材,由甲方按照乙方办理的采伐证手续明确的位置、范围完成树木采伐作业,一切作业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方采伐作业过程中必须听从乙方指挥。4.在采伐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影响铁路行车等一切民事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5.在采伐作业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技术要求、安全防护指导进行作业。6.甲方采伐作业完毕后,必须将不合格产品及现场散碎树枝清理、运输至政府指定垃圾处理场所,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负责树木运输、木材检疫等费用。8.乙方负责采伐作业期间的现场安全防护、安全监控工作,对于影响行车、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甲方作业,直至停工,误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十条项目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孙辉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如双方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守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日,需支付逾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工期每延误一日,需承担5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延迟付款达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三)乙方应按通知甲方的时间,允许甲方进入现场作业、提货,乙方如变更交付时间,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作业工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经甲方允许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除外。(四)甲方施工质量应满足乙方验收标准及技术指标与参数中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危树处理不彻底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五)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一)合同变更和修改须经合同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生效。(二)本条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或修改部分,均应明确适用条款的先后顺序,未约定的,按照新条款执行。(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十三条合同解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相对方通知限期改正而未能改正时,相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条款。第十四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六条通知(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110号邮政编码:123000收件人:孙辉手机号码:18041850998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第十七条争议解决(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文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第十九条其他事项(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二)本合同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三)本合同项下附件、订单及其他文件(如有)构成本合同之一部份,如有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四)其他约定:1、甲方在采伐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2、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指定的采伐作业位置进行作业,不能超出作业范围;3、甲方采伐作业时,必须全程听从乙方现场负责人指挥;4、采伐全部结束后甲方需对采伐现场彻底清理;5、甲方施工期间造成乙方或其他单位设备故障、损坏或影响行车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采伐证超期的,由乙方负责办理采伐证延期手续,施工结束期延长至延期后采伐证到期日,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7、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方可进场施工。(五)本合同的附件有:附件1:《林木采伐许可证》附件2:《林木采伐安全协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工务段(乙方名称)[木材]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条款(本协议仅是对法律条款及基本商业条款作出说明,在实际签约中可略作调整,最终以实际签约条款为准。)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商文件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竞商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竞商保证金四、报价表五、竞商证明资料六、实施方案七、其他资料一、竞商函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商项目及包件名称)(招商编号:)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招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决定参与本次竞商并承诺:1.我方递交的竞商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商文件第二章“竞商人须知”第1.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接受招商人对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2.我方响应招商文件的要求,在竞商有效期内不撤销竞商文件。3.如中商,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在签订合同时不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招商人使用我方提供的资料、技术、服务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果第三方向招商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相应责任和损失由我方承担。4.(其他补充说明)。竞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箱:电话: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竞商人: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职务:系(竞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竞商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现授权(姓名)为我方(竞商人名称)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商项目及包件名称)的竞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委托书授权期限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我方书面通知终止上述授权或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竞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商时仅提供此文件。三、竞商保证金四、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包件号报价备注(是否含税及税率金额)竞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竞商证明资料(一)竞商人基本情况(二)近年财务状况资料(三)类似项目资料(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六、实施方案七、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